专利权无效日期怎样确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1 17:51:45 202 人看过

一、专利权的日期

根据我国《专利法》第42条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二、专利权的终止专利权终止分为正常终止和非正常终止。

能够引起专利权终止的原因有:

(1)专利权因期限届满而终止;

(2)专利权因未缴纳专利证书费而终止;

(3)专利权因专利权人没有按规定缴纳年费而终止;

(4)专利权因专利权人以书面生命放弃而终止。

专利权终止后,受该项专利权保护的发明创造便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财富,任何人都可以自由而无偿地使用。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只要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专利法的规定,就可以申请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三、专利权的无效

根据我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65条的规定,在下列情况下,复审委员会不受理当事人的无效宣告请求:

(1)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书不符合上文第12条规定的;

(2)在专利复审委员会就无效宣告请求作出决定后,又以同样的理由和证据请求无效宣告的;

(3)以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为理由请求宣告外观设计专利权无效,但是未提交生效的能够证明权利冲突的处理决定或者判决的。

无效宣告请求的审查程序包括形式审查、合议审查和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三个阶段。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8日 16:3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专利权相关文章
  • 如何根据申请日确定专利申请日期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28条规定:“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专利申请文件之日为申请日。”2、当申请人是亲自到专利局递交文件时,以专利局收到文件之日为申请日。3、如果申请文件时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申请日。4、如果邮戳模糊不清,无法或难以辨认,专利局会告知申请人,如果申请人能够提交申请文件在邮局寄出的确切日期证据的,以寄出文件日为申请日。5、如果申请人不能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时,一般以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申请文件之日为申请日。专利申请日期与授权日期的区别(一)其实专利的授权日和专利的公告日是一样的,没有实质性的区别。根据我国专利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决定,发给发明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发明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八条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专利申请文件之日为申请日。如果申
    2023-08-05
    469人看过
  • 专利保护申请日确定优先权日规定是什么?
    专利申请日是专利法规中使用的术语,申请日是从专利申请文件递交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之日算起。如果申请文件是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申请日。申请人享有优先权的,优先权日视为申请日。优先权日是对应于专利(或实用新型)申请过程中的要求优先权的日期。优先权分为外国优先权和本国优先权两种类型。外国优先权指专利申请人就一项发明在一个缔约国提出申请专利后,在规定时间内又向其他缔约国提出申请时,申请人有权要求以第一次提出的日期作为后一个提出申请的申请日期的权利。提出这一申请的日期要求,称为优先权日。一、专利权的权利包括哪些?(一)实施许可权它是指专利权人可以许可他人实施其专利技术并收取专利使用费。许可他人实施专利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二)转让权专利权可以转让。转让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中国单位或者个人
    2023-06-23
    240人看过
  • 中国规定了专利生效的日期
    1、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作出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决定,发给发明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发明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决定,发给相应的专利证书,同时登记并公布。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法律依据:《专利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未被驳回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决定授予发明专利权,颁发发明专利证书。同时进行登记和公示。发明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专利法第40条规定,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在初步审查中未发现驳回理由的,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决定授予;设计并颁发相应的专利证书,同时进行注册和公示。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无论是否需要邀请代理人中国单位或个人在中
    2023-05-07
    269人看过
  • 专利权归属怎样确定,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是什么
    一、专利权归属怎样确定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及其实话细则的规定,专利权归下列人所有:1、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人为单位;2、非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人为个人;3、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其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人依其合同约定决定;4、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各方在协议中约定的以外,其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人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5、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委托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委托书中有约定的外,其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人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6、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或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规定:“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同一日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应在收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通知后自行协商确定申请人。二、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是什么专利
    2023-03-20
    295人看过
  • 专利申请日期确认的方式
    确定专利申请日期的方式:通过邮局将符合标准的专利申请文件的邮戳日期为申请日期;直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提交专利申请文件,以受理部门收到专利申请文件的日期为申请日期。申请者自发明或实用新型在中国首次申请专利之日起12个月内,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就同一主题申请专利的,可享有优先权。如何确定和更改专利申请日期专利权申请日确定为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专利申请文件之日。更改专利申请日的方式为:由于邮戳不清,专利局以收到日为申请日,或者申请人认为专利局确定的申请日有误时,申请人可以提供寄出申请文件的挂号收据或其它证据,要求专利局予以改正。对于已经提交的专利申请,有漏交图,按规定补交附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八条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专利申请文件之日为申请日。如果申请文件是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申请日。
    2023-07-08
    247人看过
  • 专利权人无效自己的专利权有效吗
    1、专利权人无效自己的专利权无效的。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专利被授予专利权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所以专利权人可以申请专利无效的。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五条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第四十六条专利复审委员会对宣告专利权无效的请求应当及时审查和作出决定,并通知请求人和专利权人。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对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维持专利权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无效宣告请求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一、申请专利无效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哪些1、无效宣告请求的客体应当是已经公告授权的专利,包括已经终止或者放弃(自申请日起放弃的除外)的
    2023-02-18
    160人看过
  • 专利的交费日期如何规定,过了专利交费日期怎么办
    一、专利权的性质专利权的性质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排他性、时间性和地域性。1、排他性排他性,也称独占性或专有性。专利权人对其拥有的专利权享有独占或排他的权利,未经其许可或者出现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任何人不得使用,否则即构成侵权。这是专利权(知识产权)最重要的法律特点之一。2、时间性时间性,指法律对专利权所有人的保护不是无期限的,而有限制,超过这一时间限制则不再予以保护,专利权随即成为人类共同财富,任何人都可以利用。3、地域性地域性,指任何一项专利权,只有依一定地域内的法律才得以产生并在该地域内受到法律保护。这也是区别于有形财产的另一个重要法律特征。根据该特征,依一国法律取得的专利权只在该国领域内受到法律保护,而在其它国家则不受该国家的法律保护,除非两国之间有双边的专利(知识产权)保护协定,或共同参加了有关保护专利(知识产权)的国际公约。二、专利的交费日期如何规定,过了专利交费日期怎么办专利年
    2023-02-25
    421人看过
  • 怎样确定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日
    1、有约定履行期限的债权请求权,从期限届满之日的第二天开始起算。2、没有履行期限的债权请求权,从债权人主张权利时起算;债权人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的,则从该期限届满之日的第二天开始起算。3、附条件的债权请求权,从条件成就时开始计算。4、附期限的债权请求权,从期限到达时开始计算。5、请求他人不作为的债权请求权,应当自义务人违反不作为义务时起算。6、因侵权行为而发生的赔偿请求权,从受害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或损害发生时起计算,损害事实发生时,受害人知道的从损害时起算;损害事实发生后,受害人才知道的,从知道时起算;在人身损害赔偿中,侵害当时即发现受伤的,从侵害当日起算;侵害当时未曾发现的,事后经检查确诊并证明是由该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诉讼要受诉讼时效的限制,起诉的时间超过一定的期间,在法院打官司就不会胜诉。(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2)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3)延
    2023-06-14
    184人看过
  • 怎样应对专利无效纠纷
    如何应对专利无效纠纷对企业来讲,除了前期在专利申请文件撰写中尽量做到权利要求范围恰当,说明书及附图能够准确说明权利要求外,一旦遭遇专利权被提请无效,在应对过程中还需要采用一定策略。首先,要对自身专利进行稳定性分析,重新界定权利的专利性。看是否存在没有及时缴纳年费,或者其他非技术性因素导致的权利消失等因素。如果通过专业机构确定权利不存在瑕疵,就要根据对方提出的证据,积极查找相关资料,逐一反驳。其次,如果专利稳定性存在问题,有被全部或部分无效掉的可能,就要采取别的措施应对。一方面,可以检查对比文件的适用性;另一方面,可以通过寻找对方拥有专利的漏洞,提请宣告专利无效。一旦形成双方互被无效的状态,可为下一步和谈争取相对主动的状况。最后,还要权衡专利的生命周期。如果被诉无效专利对企业技术空间的拓展及已经没有多大价值,或者权利维护的成本与所带来的收益不成比例,就可以选择放弃应诉。任何一项技术都有其相对
    2023-05-01
    57人看过
  • 专利权终止日还有效吗?
    一、专利权终止日还有效吗?专利权终止日是无效的,因为专利权如果被终止的话,那么从那一天开始计算专利就没有发生法律效力了,导致专利权终止的情形有以下几种具体的方式。专利权期满终止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算。专利权期满时应当及时在专利登记簿和专利公报上分别予以登记和公告,并将专利申请文档转入失效文档库。二、专利权人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终止除授予专利权当年的年费应当在办理登记手续的同时缴纳以外,以后的年费应当在前一年度期满前一个月内预缴。专利年度从申请日起算,与优先权日、授权日无关,与自然年度也没有必然联系。例如,一件专利申请的申请日是1999年6月1日,该专利申请的第一年度是1999年6月1日至2000年5月31日,第二年度是2000年6月1日至2001年5月31日,以此类推。各年度年费按照收费表中规定的数额缴纳,例如一件专利申请的申请
    2023-04-29
    258人看过
  • 专利权是否存在无效期限?
    专利权无效没有结束时间。理论上来讲,专利权无效宣告可以在专利权期间和专利权期间终止后提起,无效宣告的次数没有限制。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无效宣告的说明书未说明无效理由或者提出的理由不符合专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或者在无效宣告中作出决定的,那么申请人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再次请求无效宣告的,专利复审委员会不再受理。专利权宣告无效有几种情形?专利权大家都知道是什么了,但是,对于专利权无效可能也就只是理解成是字面上的意思,专利权无效,是在专利权授予之后,被发现其具有不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中有关授予专利权的条件,并经专利复审委员会复审确认并宣告其无效的情形,被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视为自始不存在。那么,专利权无效有哪些情形呢?请看下文的详细介绍。在哪些情况下专利权就会无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十四条的规定,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的理由”即导致专利权无效的“情形”,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主题不符
    2023-07-02
    73人看过
  • 日本专利侵权诉讼中的无效抗辩
    一、引言在我国,长期以来,当事人在专利侵权诉讼中提出专利权无效的抗辩时,法院并不能独自行使司法审查权直接判断专利权是否有效,而必须根据当事人的抗辩中止诉讼程序,直至专利行政部门对当事人另行提出的专利无效宣告请求作出决定之后才恢复诉讼。2001年6月19日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中指出了几种可以不中止诉讼的情形。其中,对于侵犯发明专利权纠纷案件,与经过专利复审委员会审查后维持专利权的侵犯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件一样,“被告在答辩期间内请求宣告该项专利权无效的,人民法院可以不中止诉讼”[1]。根据该规定的字面意思,我们可以这么理解:如果发明专利权中存在着明显无效的理由,法院可以不中止诉讼,也可以中止诉讼,待专利行政部门作出决定后恢复诉讼;但是法院如不中止诉讼,则应以专利权有效为前提作出判决。这样的规定对专利权人极为有利,尤其是在法院判决之后专利行
    2023-05-05
    343人看过
  • 如何确定专利申请日?什么情况能更改专利申请日?
    依专利法规定,申请人把申请文件直接递交到专利局受理处或者代办处的,经当场审查,凡符合受理条件的,其提交日就确定为申请日。申请人邮寄的申请文件,凡符合受理条件的,以邮件寄出日为申请日。寄出邮件的邮戳日期不清楚的,以邮件寄到专利局的邮戳日为申请日。邮件的邮戳都不清楚的,以专利局收到日为申请日。申请日确定后,不能随便更改。只有在下述两种情况下允许更改申请日:①由于邮戳不清,专利局以收到日为申请日,或者申请人认为专利局确定的申请日有误时,申请人可以提供寄出申请文件的挂号收据或其它证据,要求专利局予以改正。专利局经查证核实后,可以更改申请日。②对于已经提交的专利申请,申请人自己或经专利局审查发现,说明书中写有附图的说明,但实际未交或少交、漏交附图的,申请人可以主动补交或者在接到专利局的补正通知后,在指定期限内补交附图。按规定补交附图的,以附图的最后提交日确定为该申请的申请日。凡更改申请日的,专利局应
    2023-04-23
    247人看过
  • 怎样确定实用新型专利被侵权
    (一)侵权判定的比较1、进行侵权判定,应当以专利权利要求中记载的技术方案的全部必要技术特征与被控侵权物(产品或方法)的全部技术特征逐一进行对应比较。2、进行侵权判定,一般不以专利产品与侵权物品直接进行侵权对比。专利产品可以用于帮助理解有关技术特征与技术方案。3、当原被告双方当事人均有专利权时一般不能用双方专利产品或者双方专利的权利要求进行侵权对比。4、对产品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进行专利侵权判定比较,一般不考虑侵权物与专利技术是否为相同应用领域。(二)全面覆盖原则的适用1、全面覆盖,是指被控侵权物(产品或方法)将专利权利要求中记载的技术方案的必要技术特征全部再现被控侵权物(产品或方法)与专利独立权利要求中记载的全部必要技术特征一一对应并且相同。2、全面覆盖原则即全部技术特征覆盖原则或字面侵权原则。即如果被控侵权物(产品或方法)的技术特征包含了专利权利要求中记载的全部必要技术特征则落入专利权的保护
    2023-03-02
    162人看过
换一批
#专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专利权
    词条

    专利权,是指国家根据发明人或设计人的申请,以向社会公开发明创造的内容,以及发明创造对社会具有符合法律规定的利益为前提,根据法定程序在一定期限内授予发明人或设计人的一种排他性权利。... 更多>

    #专利权
    相关咨询
    • 专利优先权日确定专利权起始申请日优先权日是怎么认定的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6-30
      专利实施细则,第十一条:除专利法第二十八条和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外,专利发所称申请日,有优先权的,指优先权日。其中专利法第四十二条,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 怎么确定专利的收费日期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9-14
      1、向专利局或专利局代办处面交专利费用的,缴费当日即为缴费日。以邮局汇付方式缴纳费用的,以邮局汇出的邮戳日为缴费日。 2、以银行汇付方式缴纳费用的,以银行实际汇出日为缴费日。直接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缴纳费用的,以缴纳当日为缴费日。 3、以邮局汇付方式缴纳费用的,以邮局汇出的邮戳日为缴费日。 4、以银行汇付方式缴纳费用的,以银行实际汇出日为缴费日;但是,自汇出日至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日超过15日的
    • 专利授权日期为发明专利有效期吗?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1-12
      一、发明专利有授权日期。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决定,发给发明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发明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 专利权保护期限包括当天吗?专利权期限届满日当天有效还是无效?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8-09
      1、专利权具有如下特征:无形性;公开性;法定性;时间性;地域性。 2、根据我国《专利法》第42条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3、专利权终止分为正常终止和非正常终止。 4、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能够引起专利权终止的原因有: (1)专利权因期限届满而终止; (2)专利权因未缴纳专利证书费而终止;、 (3)专利权因专利权人没有按规
    • 递交了专利的申请书了之后,专利申请日优先权日是怎样确定的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8-01
      专利申请的优先权分为涉外专利申请的外国优先权和国内专利申请的本国优先权,前者是指同一专利申请人就同样的发明创造先后向不同的国家申请专利时,可以将其在第一个申请国的专利申请日为优先权日,请求以后各个申请国在一定的期限内将其优先权日作为在该申请国的专利申请日。 “一定的期限”也常被称为“优先权期”。《专利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或者自外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