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款结算纠纷应该怎么处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2 22:10:36 112 人看过

工程款结算纠纷处理方式如下:双方可以先冷静下来,进行协商;协商不一致的话,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工程价款结算应按合同约定办理,合同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发、承包双方可以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协商处理。

一、合法讨要工程款的方法是什么

承包商可以采取以下措施维护其合法权益:

1、工程竣工后,承包商应收集汇总所有涉案工程的资料,特别是影响工程价格的书面材料,如质量和价格清单、签证变更等,绘制竣工图纸,编制结算书,并按合同及时向甲方提交竣工结算报告;

2、甲方收到结算报告后,既不提出异议,也不支付工程款的,承包商可以书面致函或委托律师出具律师函,督促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工程款。甲方逾期不支付的,承包商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依法拍卖工程,建设工程价款优先支付工程折价或者拍卖价款。

但需要注意的是,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的行使期限从建设工程竣工之日起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六个月,承包商享有的优先受偿权消除。

二、常见的建筑工程纠纷有哪些

工程款纠纷是指建设工程的工程价款纠纷,包括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也包括房屋装修工程。常见的建筑工程纠纷有:

1.发包方拖欠工程款违约纠纷。主要表现为的发包方无力支付工程款;发包方有支付能力无故拖欠工程款。

2.关于违法分包问题引起的工程款纠纷。主要表现为承包方分包在程序上存在违法性或者名为分包实为转包,发包方事后不予承认分包合同的合法性,从而引起的纠纷。

3.竣工结算报告争议引发的拖欠工程款纠纷。根据《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规定或合同约定期限内,对结算报告及资料没有提出意见,则视同认可。应依法支付工程款。

4.建筑材料品质之争引起的拖欠工程款纠纷。

5.拖欠质保金纠纷。

6.合同无效引发的拖欠工程款纠纷。

7.因延误工期发生的工程款拖欠纠纷。

8.因建筑工程质量不合格发生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三、工程款可以受托吗?

受托支付是贷款资金的一种支付方式,指贷款人(依法设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和支付委托,将贷款资金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象,目的是为了减小贷款被挪用的风险。受托支付目前适用的情况是:贷款资金单笔金额超过项目总投资5%或超过500万元人民币。工程款支付方式有以下几种:1、按月结算。即实行旬末预支或月中预支,月终按工程师确认的当月完成的有效工程量进行结算,竣工后办理竣工结算。2、分段结算。即双方约定按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进行结算。3、竣工后一次结算。建设项目较小,工期较短(如在12月以内)的工程,可以实行在施工过程中分几次预支,竣工后一次结算的方法。4、双方约定的其他结算方式。发包人和承包人可以结合具体工程的建设规模、工期长短,合同价款多少,选择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方式和相应的结算时间。综上,工程款可以受托支付,但是必须符合受托支付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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