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性猥亵与强奸的区别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18 16:24:49 154 人看过

1.强奸罪侵害的是妇女拒绝性交的自由决定权。强制猥亵罪侵害的是性交以外的性权利的自愿选择。

2.强奸罪的犯罪对象仅限于女性,包括十四周岁以上的妇女和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男性不能成为强奸罪的对象,这与我国传统法律文化有关。强制猥亵罪不限性别,男性和女性均可以成为本罪的犯罪对象。

3.强奸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行为。行为人使用暴力、胁迫等方式,使妇女陷于不敢、不能、不知反抗的状态,对妇女实施奸淫。而强制猥亵罪是指性交以外的其他侵犯他人性自由的行为,但并没有性交动作。

强奸罪与其他罪名有什么区别

强奸罪与其他罪名的区别:

1、强奸罪的主体是年满十四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男子。

2、强奸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具有奸淫的目的。

3、强奸罪侵犯的客体是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

4、强奸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胁迫或其他使妇女不能抗拒、不敢抗拒的手段,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第二百四十一条第二款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五十九条第二款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的妻子,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三百条第三款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奸淫妇女、诈骗财物的,分别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3日 00:5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刑事责任能力相关文章
  • 怎么区别猥亵和强奸
    刑事责任年龄
    猥亵和强奸的区别在于:1、猥亵侵犯的是他人的性羞耻心,即行使猥亵行为时,受害人由于被猥亵,产生羞耻的心理。而强奸是严重侵犯性权利的行为;2、猥亵的行为对象包括男性和女性,但是我国法律规定,强奸罪的对象只能妇女;3、猥亵相对与强奸罪,属于轻罪;4、强奸罪中包含暴力行为,猥亵行为不包含暴力手段。猥亵罪与强奸罪的区别有:1、犯罪主体不同。强奸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只有年满14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男子方可构成其罪;猥亵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不论男女均可构成其罪。年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自然人虽然能构成强奸罪,但不能构成猥亵罪。2、有无奸淫的目的不同。这是两者区别的关键所在。强奸罪必须具有奸淫的目的,即其行为的意图是与之发生性关系,并在此目的的支配下实施了有关行为。未实行的行为有的是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构成未遂;有的则因为同情受害人而自动放弃奸淫行为,从而
    2023-03-14
    207人看过
  • 如何区分猥亵与强奸
    法律综合知识
    强奸指的是在对方不愿意的情况下,通过暴力或者胁迫强行发生性关系行为;而猥亵的程度较强奸要轻一些,没有发生实际的性关系,但是可能在对方不愿意的情况有所动作,但强奸和猥亵都是强行侵犯他人人身权利的行为,都是通过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等手段方法,具体的区别有以下:1、猥亵一般指的是行为人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使用性交以外的方法所实施的淫秽行为手段,或者对未成熟青少年进行的性骚扰,即使在对象不清楚意图和没有违抗导致顺从行为人的情况下,也可视为猥亵。2、强奸,又叫性暴力、性侵犯或强制性交,是一种行为人违背被害人的主动意愿,通过暴力、威胁、胁迫或伤害等手段,强迫被害人与自己进行肉体上的性行为的一种行为。《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
    2024-04-14
    132人看过
  • 福建2民警酒后强奸妇女,强奸罪与强制猥亵妇女罪的区别
    5月27日消息,关于媒体报道的福建省长汀县俩民警酒后违背妇女意愿涉嫌强奸案,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央第八督导组、福建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办成立联合调查组进行调查,督促有关部门严肃问责,并要求严格依法律程序办理。邹某盛(长汀县公安局濯田派出所原副所长)因犯强奸罪(未遂)、强制猥亵妇女罪,于2021年5月27日被长汀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9年。谢某成(长汀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文职人员)2021年2月8日涉嫌犯强奸罪,目前福州铁路运输法院正在审理中。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有关规定,纪检监察机关对队伍监督管理不力、负有领导责任的长汀县公安局党委进行通报问责,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并切实整改;对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长汀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张某,长汀县公安局濯田派出所党支部书记、所长曾某,长汀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党支部书记、大队长赖某林3人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023-02-21
    460人看过
  • 强奸与强制猥亵哪个更恶劣?
    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分析。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强奸未遂也构成犯罪,只是比照既遂从轻处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强奸未遂判几年强奸罪,一般法定刑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未遂的,可从轻、减轻处罚。具体量刑要结合实际案情。《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2023-07-15
    169人看过
  • 区分性侵与强制猥亵的关键点
    猥亵指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实施的淫秽行为。强奸(又叫性暴力、性侵犯或强制性交),是一种违背被害人的意愿,使用暴力、威胁或伤害等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的一种行为。猥亵可能构成强制猥亵、侮辱罪,强奸构成强奸罪。猥强奸有什么区别在我国刑法中,至少有两个与性侵犯有关的犯罪,一是强奸罪,二是强制猥亵罪。前罪的对象是女性,其基本刑是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有加重情节的,如强奸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如导致女性自杀)可以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
    2023-07-19
    266人看过
  • 性侵行为:猥亵与强奸的分别是什么?
    一、定义不同1、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2、猥亵罪指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违背妇意志,强制侮辱妇女的行为。二、处罚不同1、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如果出于杀人故意而采用暴力将其杀死后再进行奸尸的,应以故意杀人罪和侮辱尸体罪数罪并罚)。2、猥亵罪: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犯罪的客体(原告)是未成年人的,或者犯罪主体(被告)是主观直接故意的,再者是在聚众或公共场所当众犯本罪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
    2023-07-19
    169人看过
  • 强奸和猥亵:定义和区别
    (1)犯罪主体不同。强奸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只有年满14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男子方可构成其罪后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不论男女均可构成其罪。年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自然人虽然能构成强奸罪,但不能构成后罪。(2)有无奸淫的目的不同。这是两者区别的关键所在。强奸罪必须具有奸淫的目的,即其行为的意图是与之发生性关系,并在此目的的支配下实施了有关行为。未实行性交的行为有的是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构成未遂的则因为同情受害人而自动放弃奸淫行为,从而成立中止后罪则无奸淫的目的,其是通过除性交以外的有关下流、淫秽的行为以兴奋、满足自己的畸形变态的性欲,或者通过侮辱妇女来寻找刺激,填补精神空虚。即使没有意志以外的原因阻碍,其也不会也不想与被猥亵者发生性关系。猥亵儿童与强奸幼女有何区别1、二者涉嫌的罪名不同:猥亵儿童涉嫌的是猥亵儿童罪;与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
    2023-07-03
    379人看过
  • 强奸未遂与猥亵
    犯罪目的
    依据刑法的规定,强奸未遂是属于犯罪未遂,可以按强奸罪从轻处罚,两者最主要的区别是犯罪目的不同,强奸未遂的目的是与女性发生性行为,猥亵罪是对女性进行侮辱,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一、猥亵罪一般怎么量刑我国刑法与猥亵有关的罪名是强制猥亵、侮辱罪与猥亵儿童罪。前者一般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但是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罪,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后者一般也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但具有刑法明文规定的四种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应当注意的是,刑法修正案九生效后,性骚扰男性情节严重的,也可能构成犯罪。所谓猥亵,是指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实施的淫秽行为。猥亵罪指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违背男性、女性或者儿童的意志,强制猥亵或侮辱男性、女性或者儿童,并且情节严重的犯罪行为。二、猥亵该怎么判刑成立猥亵罪的按照刑法的规定,应被判处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役。首先是
    2023-06-23
    105人看过
  • 猥亵和强奸区分
    刑事责任年龄
    猥亵一般表现为抠摸、舌舔、吸吮、亲吻、搂抱、手淫、鸡奸等性交以外的猥琐行为,而强奸一般指的是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与妇女发生性行为。一、猥亵儿童罪是怎样构成的猥亵儿童罪的构成特征具体如下: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儿童的身心健康和人格尊严。本罪侵犯的对象是儿童,即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包括男孩和女孩。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方法对儿童实施的淫秽行为。猥亵的手段如抠摸、舌舔、吸吮、亲吻、搂抱、手淫、鸡奸等行为。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间接故意和过失不构成本罪。二、强制猥亵行为指什么强制猥亵,是指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实施的淫秽行为。猥亵既可以发生在男女之间,也可以发也于同性之间,但是只有猥亵妇女、猥亵儿童的,才
    2023-06-28
    380人看过
  •  强制性猥亵女生是否等同于强奸?
    强制猥亵和强奸是两种不同的性侵行为,前者是指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采用非性交方式实施的淫秽行为;后者是指违背被害人的意愿,使用暴力、威胁或伤害等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的一种行为。猥亵可能构成强制猥亵、侮辱罪,而强奸构成强奸罪。强制猥亵行为不同于强奸,它是指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采用非性交方式实施的淫秽行为。强奸(又叫性暴力、性侵犯或强制性交),是一种违背被害人的意愿,使用暴力、威胁或伤害等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的一种行为。猥亵可能构成强制猥亵、侮辱罪,强奸构成强奸罪。 强 奸 与 强 制 猥 亵 的 界 限 在 哪 里 ?强奸与强制猥亵虽然都是侵犯他人身体和尊严的行为,但它们在程度和构成上存在明显的区别。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和第三百一十四条的规定,强奸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性交或者与未满十四周岁的幼女性交的行为;而强制猥亵则是指违背他
    2023-09-04
    162人看过
  • 性骚扰、猥亵、强奸如何区分
    性骚扰通常是骚扰者向被骚扰者做出不受欢迎的与性有关的语言或举动,包括身体接触、言语、图文展示、眼神及姿势等,猥亵一般指的是行为人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使用性交以外的方法所实施的淫秽行为手段,或者对未成熟青少年进行的性骚扰,即使在对象不清楚意图和没有违抗导致顺从行为人的情况下,也可视为猥亵强奸,又叫性暴力、性侵犯或强制性交,是一种行为人违背被害人的主动意愿,通过暴力、威胁、胁迫或伤害等手段,强迫被害人与自己进行肉体上的性行为的一种行为。一、现在有人说强制猥亵罪是什么意思强制猥亵罪是指以暴力、胁迫、药剂、催眠术或其他方法对男女进行猥亵的犯罪行为。台湾刑法妨害风化罪中猥亵罪的一种。构成要件如下:行为人不分男女、老幼、已婚或未婚等,均可能成为本罪的行为主体或行为客体。行为人必须有强制猥亵的行为,即以暴力、胁迫、药剂、催眠术或其他手段,迫使被害人不能抗拒而进行猥亵的行为。“猥亵”指奸淫行为以外一切
    2023-03-21
    421人看过
  • 强奸罪与猥亵罪的区别(刑事诉讼法)
    (1)犯罪主体不同。强奸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只有年满14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男子方可构成其罪;而后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不论男女均可构成其罪。年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自然人虽然能构成强奸罪,但不能构成后罪。(2)有无奸淫的目的不同。这是两者区别的关键所在。强奸罪必须具有奸淫的目的,即其行为的意图是与之发生性关系,并在此目的的支配下实施了有关行为。未实行性交的行为有的是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构成未遂;有的则因为同情受害人而自动放弃奸淫行为,从而成立中止;后罪则无奸淫的目的,其是通过除性交以外的有关下流、淫秽的行为以兴奋、满足自己的畸形变态的性欲,或者通过侮辱妇女来寻找刺激,填补精神空虚。即使没有意志以外的原因阻碍,其也不会也不想与被猥亵者发生性关系。(3)行为方式不同。强奸罪的行为方式表现为采取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性交,或者奸淫幼女的行为
    2023-07-21
    131人看过
  • 量刑标准:强制猥亵与强奸案件
    1、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法定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2、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法定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强制猥亵女生算是强奸吗强制猥亵不是强奸,猥亵指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实施的淫秽行为。强奸(又叫性暴力、性侵犯或强制性交),是一种违背被害人的意愿,使用暴力、威胁或伤害等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的一种行为。猥亵可能构成强制猥亵、侮辱罪,强奸构成强奸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
    2023-07-16
    245人看过
  • 强制猥亵治安的猥亵区别是什么
    一、强制猥亵治安的猥亵区别是什么猥亵与强制猥亵两者间差异显著之处在于其施行手法的强制性质与否。猥亵仅属于治安法令规范的范畴之内,其行为严重性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对较为轻微;然而,若涉及到以暴力手段、强迫威胁限制他人言行的强制猥亵行为,便已超出了治安范围,步入刑事犯罪之列。通常情况下的猥亵活动并未体现出强制行为,故并不构成违法犯罪。强制猥亵则意味着行为人通过使用暴力、威逼或是其它强制形式来侵犯他人使他人无法抗拒。在判定是否为强制猥亵时需考虑以下因素:首先,行为人实施猥亵或侮辱女性的行为必须是在女性心甘情愿的意图之上,违背她们的意愿。即被侵犯者并未真正同意施加者的行为。若行为人的行为得到了受害者的默许,那么此种情况显然不能被视为强制猥亵。此外,即使妇女对行为人所进行的各种淫秽下流的举动表示同意,但只要这种行为不涉及侮辱女性的行为,就谈不上是侮辱女性的行径。其次,行为人的确确实实采用了暴力、胁迫亦或
    2024-07-20
    134人看过
换一批
#刑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责任能力是指行为人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辨认能力是指一个人对自己行为的性质、意义和后果的认识能力。控制能力是指一个人按照自己的意志支配自己行为的能力。 对于一般公民来说,只要达到一定的年龄,生理和智力发育正常,就具有了相应的辨认和控... 更多>

    #刑事责任能力
    相关咨询
    • 怎么区别强奸罪与强制猥亵侮辱罪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9-02
      1、犯罪主体不同。 强奸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只有年满14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男子方可构成其罪;而后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不论男女均可构成其罪。年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自然人虽然能构成强奸罪,但不能构成后罪。 2、有无奸淫的目的不同。 这是两者区别的关键所在。强奸罪必须具有奸淫的目的,即其行为的意图是与之发生性关系,并在此目的的支配下实施了有关行为。未实行性交
    • 强奸罪与强制猥亵、侮辱罪的界限是什么,强奸罪与强奸罪有什么区别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3-01
      (1)犯罪主体不同。强奸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只有年满14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男子方可构成其罪;而后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不论男女均可构成其罪。年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自然人虽然能构成强奸罪,但不能构成后罪。(2)有无奸淫的目的不同。这是两者区别的关键所在。强奸罪必须具有奸淫的目的,即其行为的意图是与之发生性关系,并在此目的的支配下实施了有关行为。未实行性交的
    • 强制猥亵和一般猥亵的区别?
      香港在线咨询 2021-08-02
      1、要将强制猥亵妇女儿童行为与非强制性猥亵妇女儿童行为区分开来,猥亵罪只针对以强制方法猥亵妇女儿童的行为,对于非强制性的猥亵妇女儿童行为不能视作犯罪。 2、并非任何强制猥亵妇女儿童的行为都构成强制猥亵妇女儿童罪。猥亵罪对强制猥亵妇女儿童罪的构成虽然未规定“情节严重”之要件,但不能将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强制猥亵妇女儿童行为亦视作为犯罪。 3、猥亵行为不构成犯罪时,可以依据《治安处罚法》第四十四条
    • 2022年猥亵和强奸的区别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2-06
      广义上的猥亵行为包括强奸,由于刑法对强奸行为规定了单独的罪名,强制猥亵罪中的实行行为必须是指性交以外的侵犯他人性自由的行为。具体而言,两罪的区别如下: (1)、犯罪客体不同: 虽然两罪侵犯的都是性自由权,但强奸罪侵害的是妇女拒绝性交的自由决定权。强制猥亵罪侵害的是性交以外的性权利的自愿选择。 (2)、犯罪对象不同: 强奸罪的犯罪对象仅限于女性,包括十四周岁以上的妇女和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男性不能成
    • 猥亵罪与强奸罪的区别是什么,猥亵和强奸罪的主要区别体现在哪方面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2-12
      猥亵罪,指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违背他人的意志,强击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儿童,并且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行为。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猥亵与强奸两罪都是强行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行为,客观上都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猥亵他人、侮辱妇女或者强行与妇女发生性行为。具体表现形式上,两罪有极其相似之处。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