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法规定的缓刑制度是指对判处一定刑罚的罪犯,暂缓执行原判刑罚,规定一定的考验期限,在考验期内,如果没有发生撤销缓刑的法定事由,则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但其有罪宣告仍然存在的制度。缓刑并不是一项独立的刑罚,它是以附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的方法达到适用刑罚目的一种制度。新刑法第72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第74条规定:“对于累犯,不适用缓刑。”可见适用缓刑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
1、必须是被宣告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缓刑犯要放到社会上去改造,为确保社会安定,其适用的对象只能是罪行较轻、社会危害性较小的人。被判处3年以上徒刑的罪犯,一般罪行较重、社会危害性较大,不符合缓刑的立法本意。在此,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指的是宣告刑而不是法定刑。所犯之罪的法定刑虽高于3年,但因具有减轻处罚情节,宣告刑是3年以下的,仍可适用缓刑。
2、必须是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这是适用缓刑最根本的条件。如何认定犯罪分子“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新刑法没有规定具体的衡量标准,在审判实践中应根据犯罪的性质、情节、悔改表现及其他因素进行综合分析判断。(1)犯罪的性质。缓刑一般适用于犯罪性质较轻的犯罪,如交通肇事、重大责任事故、重婚、轻伤害、销赃等。这类犯罪一般来说危害性较小,特别是交通肇事、重大责任事故等过失犯罪,行为人主观上没有犯罪的故意,再犯的可能性较小,比较适于宣告缓刑;对于一般的经济犯罪,如果给国家、集体造成的损失较小,又尽力挽回了损失,在法定情形内也可酌情适用缓刑;至于强奸、抢劫、爆炸等严重刑事犯罪,因其主观恶性较深、社会危害性较大,一般不宜适用缓刑。但特殊案件,具备法定的从轻或减轻情节,宣告刑又在3年以下,悔罪表现明显,在做好工作的情况下,也可适用缓刑,但须严格掌握。(2)犯罪情节。我国刑法中一般将犯罪情节分为“情节显著轻微、情节较轻、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几个层次。新刑法第13条对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第37条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以其他非刑罚方式处罚。显然,这两种情形不存在适用缓刑的问题。对于“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的”,其量刑起点一般在3年以上,且社会危害性大,不符合缓刑的条件。只有“情节较轻的”量刑幅度较低,对社会危害性较小的犯罪分子,才比较适于宣告缓刑。(3)悔罪表现。悔罪就是认罪服法、真诚认错、接受审判、重新做人。如果犯罪分子能主动投案自首,坦白交待罪行,认罪态度好;积极退赃,尽量减少损失;揭发检举他人违法犯罪等,又符合缓刑的法定条件,可以对他们判处缓刑,使他们感悟法律的宽大,有利于他们的改造。(4)其他情节。如犯罪的前因、犯罪分子平时的表现、犯罪时的环境条件等,从这些方面也可分析出犯罪分子再犯的可能性。如有些故意伤害案件,往往被害人也有一定过错,被告人致伤被害人有时是因激愤,有时是互殴时互相伤害,一方构成犯罪,一方未达到犯罪的程度,象这样的案件如果双方能互相谅解,适用缓刑有利于缓解矛盾,促进社会稳定。但在审判实践中应注意,不要把身患重病、怀孕、家庭生活困难或工作需要等因素作为适用缓刑的条件考虑,只有犯罪符合缓刑的条件时,才能考虑上述因素。
3、犯罪分子必须不是累犯。缓刑是针对犯罪性质和情节较轻、主观恶性较小、社会危害较小的犯罪而设立的,为的是给某些轻刑犯一个宽大自新的机会。而累犯是因犯罪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应当判处一定刑罚之罪的罪犯。此类犯罪主观恶性较深,社会危害性较大,不宜适用缓刑。
(二)对犯有数罪的犯罪分子可否适用缓刑
对于犯有数罪的犯罪分子,按照数罪并罚原则被决定执行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否适用缓刑问题,在实践中颇有争议。一种观点认为缓刑是适用于情节较轻,悔罪表现好,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人。而一人犯数罪,说明其社会危害性大,不能轻信其不再危害社会,不应适用缓刑。另一种观点认为数罪并罚可以适用缓刑,既然数罪并罚决定执行的刑罚在3年以下,又具备其他适用缓刑的条件,当然可以适用缓刑。笔者认为,鉴于刑法中未作出数罪并罚不能适用缓刑的规定,那么,立法的原意并不排斥数罪并罚适用缓刑,缓刑当然可以适用于犯数罪但符合缓刑条件的犯罪分子。只是在适用缓刑时应该考虑数罪的总和刑期为多少。如果数罪的总和刑期在3年以下,又有悔罪表现等条件,可以适用缓刑。但如果数罪的总和刑期在3年以上,而决定执行的刑期在3年以下,那么在适用缓刑上就应从严掌握。
(三)审判实践中应注意的问题
-
正确适用缓刑的条件
78人看过
-
特种车辆应如何正确使用
107人看过
-
如何正确发挥公允价值在会计准则中的作用
278人看过
-
缓刑的适用和效果之浅议
229人看过
-
缓刑的适用对象包括什么,缓刑应该如何适用
394人看过
-
如何正确的使用正当防卫
396人看过
缓刑是一种刑罚执行方式,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 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 更多>
-
如何正确发挥普通合伙执行事务的作用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6-12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表决办法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办法。
-
正确适用缓刑的条件都有什么呢?山东在线咨询 2022-07-28适用缓刑的条件如下所列:(一)适用缓刑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二)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即法院认为不关押也不致于再危害社会。以上两条缺一不可。 (三)刑法规定,对累犯,不论其刑期长短,一律不能适用缓刑。
-
公平原则又应如何正确使用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14公平原则是平等原则的对立物,民法以追求形式平等为原则,以追求实质平等为例外;当遵循平等原则会产生严重的是指不公平时,在法定的例外情形,适用公平原则予以纠偏,合理确定民事主体的权利义务,以免造成对实质公平的过度违反,公平原则只能适用于法定的例外情形。 《民法典》第六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
如何正确适用刑法中的从重处罚?云南在线咨询 2022-08-31我国刑法总则规定的从重处罚情节如: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以及等;分则规定的从重处罚情节如:盗伐、滥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奸淫不满14周岁的幼女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他人的;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缉毒人员或者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掩护、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等等。总之,从重处罚的情节是法律明确规定的。所谓从轻处罚
-
信用卡该如何正确使用的广东在线咨询 2023-06-161、全额还款,避免循环利息 虽然说银行在普及信用卡时,都有强调它的免息期,但大部分人对免息期的规则了解的不是很清楚,从而多花了不少冤枉钱。 2、临时提高信用额度避免刷爆信用卡 其实每一张信用卡都有一个隐藏的超限额度,当刷爆信用卡时,就很容易动用超限额度,而一旦使用超限额度,那就意味着要支付高额的超限费。持卡人在购物的过程中并不能够把握好,经常出现刷爆信用卡的情况。可以提前向银行申请提高临时额度,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