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长诉讼时效有哪些特点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25 11:11:17 327 人看过

(一)它既适用于一般诉讼时效所规定的一般民事法律关系,适用于特殊诉讼时效所规定的特殊民事法律关系;

(二)其起算点是权利被侵害之日;

(三)最长诉讼时效实质上是一般诉讼时效和特殊诉讼时效的截止期限。因为一般诉讼时效和特殊诉讼时效是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一、债务债权关系中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

1、提起诉讼。

2、申请仲裁。

3、申请支付令。

4、申请破产、申报破产债权。

5、为主张权利而申请宣告义务人失踪或死亡。

6、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诉前临时禁令等诉前措施。

7、申请强制执行。

8、申请追加当事人或者被通知参加诉讼。

9、在诉讼中主张抵销。

10、其他与提起诉讼具有同等诉讼时效中断效力的事项。

11、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对方当事人送交主张权利文书,对方当事人在文书上签字、盖章或者虽未签字、盖章但能够以其他方式证明该文书到达对方当事人的;对方当事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签收人可以是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负责收发信件的部门或者被授权主体;对方当事人为自然人的,签收人可以是自然人本人、同住的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亲属或者被授权主体。

12、当事人一方以发送信件或者数据电文方式主张权利,信件或者数据电文到达或者应当到达对方当事人的。

13、当事人一方为金融机构,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从对方当事人账户中扣收欠款本息的。

14、当事人一方下落不明,对方当事人在国家级或者下落不明的当事人一方住所地的省级有影响的媒体上刊登具有主张权利内容的公告的,但法律和司法解释另有特别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15、权利人向人民调解委员会以及其他依法有权解决相关民事纠纷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社会组织提出保护相应民事权利的请求,诉讼时效从提出请求之日起中断。

16、

权利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请求保护其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从其报案或者控告之日起中断。前述机关决定不立案、撤销案件、不起诉的,诉讼时效期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不立案、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之日起重新计算;刑事案件进入审理阶段,诉讼时效期间从刑事裁判文书生效之日起重新计算。

17、义务人作出分期履行、部分履行、提供担保、请求延期履行、制定清偿债务计划等承诺或者行为的。

18、债权转让的,从债权转让通知到达债务人之日起中断。

二、诉讼时效中断可以超过20年吗

诉讼时效中断的时间不能超过20年,《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第二款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9日 22:4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诉讼时效相关文章
  • 民事权利具有哪些特点以及诉讼时效有多久
    一、民事权利具有哪些特点民事权利具有三个基本特点:1.平等性。每个公民不分年龄、性别、民族、宗教信仰、职业、地位等,都享有平等的民事权利;2.连续性。公民的民事权利从其出生至其死亡,法人的民事权利从其成立至其消灭,自始至终都享有法定的民事权利;3.真实性。由于我国社会主义强大的物质基础,使民事主体所享有的民事权利得以保障。民事权利依不同的标准可分为财产权和人身权,绝对权和相对权,请求权、支配权、形成权和抗辩权,主权利和从权利等等。二、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有多久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1.一般诉讼时效。《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2.特殊诉讼时效。《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四条: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四年。3.最长诉讼时效。《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第二款规定:诉讼
    2023-06-17
    182人看过
  • 诉讼时效的法律特征有哪些?
    (一)诉讼时效完成仅消灭实体请求权诉讼时效是以权利人不行使请求法院保护其民事权利的事实状态为前提的,这与消灭时效以权利人不行使权利的事实状态的前提相一致。同时,诉讼时效完成后,权利人丧失的并不是向法院起诉的权利,权利人仍有权向法院起诉,只不过权利人丧失了通过诉讼获得救济的权利,法院不再保护其权利。因此,诉讼时效完成后权利人的实体请求权消灭,而不是程序上的请求权消灭。因实体上的请求权,是权利人取得胜诉的根据,所以又称为胜诉权。(二)诉讼时效具有强行性法律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属于强行性规定,当事人既不能协议排除对诉讼时效的适用,也不得以协议变更诉讼时效期间。(三)诉讼时效具有普遍性诉讼时效规范为普遍性规范,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诉讼时效适用于各种民事法律关系。总的来说,诉讼时效届满后债权人还是可以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的,比如尽可能的通过协商,要求债务人履行还债义务。而对于债务人来讲,如果债务清偿期到期
    2023-04-12
    410人看过
  • 保证期间和诉讼时效不同的具体表现,诉讼时效的法律特点有哪些?
    一、保证期间和诉讼时效不同的具体表现保证期间和诉讼时效不同的具体表现有:1.结果不同,权利人超过保证期间诉请权利的,法律对于权利人的实体权利不予保护。而权利人如果在诉讼时效期间怠于行使权力的,权利人的诉讼利益将无法获得法律保护。2.保证期间具有约定性和法定性,诉讼时效是法定的不可以约定。3.保证期限是不变期间,诉讼时效是可变期间。保证期间为除斥期间,根据除斥期间理论,除斥期间为不变期间,权利人超过除斥期间怠于行使权力将使权利义务归于消灭,设立除斥期间的目的是为了督促权利人及时行使权利,使权利义务的不特定性归于确定,同时保障法律关系的稳定。二、诉讼时效的法律特点有哪些诉讼时效的法律特点有:1.须有请求权的存在。诉讼时效是对请求权的限制,没有请求权,也就无从适用诉讼时效。2.须有怠于行使权利的事实。诉讼时效是对权利人的督促,实际上也是对义务人的保护,如果权利人怠于行使权利经过一定的期间,又没有
    2023-04-25
    190人看过
  • 物权确认请求权的特点有哪些以及诉讼时效
    一、物权确认请求权的特点有哪些物权确认请求权的特点有:1.行使物权确认请求权是物权保护的前提。通常物权请求权的行使都是以物权人享有物权为基础的,也就是说,在物权人享有物权的情况下,才能行使该请求权。2.物权的确认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对物权归属的确认,二是对物的确认。3.行使物权确认请求权必须向有关机关或人民法院提出请求。在物权的归属有争议的情况下,可以在登记机构要求办理更正登记。更正登记虽然是对先前登记的纠正,但实际上也是对登记权利的重新确认,因此更正登记本身具有重新确认的功能。当事人除了可以要求更正登记之外,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出确权之诉,请求确认物权的归属和内容。二、诉讼时效的规定有关于物权请求权的吗?物权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这是因为,物权是一种对世权,有要求他人不得加以侵害的权利。如你列举的:“有权请求侵害人返还原物、恢复原状、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排除妨害”。这是物权本身所具有的
    2023-05-03
    473人看过
  • 诉讼时效的类型有哪些,诉讼时效有哪些
    1、一般诉讼时效。《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百八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2、特殊诉讼时效。《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四条: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四年。3、最长诉讼时效。《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第二款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有哪些诉讼时效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进行期间,因发生法定事由阻碍权利人行使请求权,诉讼依法暂时停止进行,并在法定事由消失之日起继续进行的情况,又称为时效的暂停。我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194条予以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
    2023-08-05
    54人看过
  • 诉讼诈骗罪的特点有哪些
    一、诉讼诈骗罪的特点有哪些诉讼欺诈在民事诉讼实践中多有发生,与民事欺诈、诈骗罪和滥用诉权相比,诉讼欺诈具有下列特点:1、诉讼欺诈限于通谋欺诈。诉讼欺诈是在诉讼中诉讼参加人恶意串通,旨在谋害第三方利益的联合行为。而民事欺诈、诈骗罪和滥用诉权一般都是单方行为,双方通谋侵害第三人权益的情况属于个别例外。2、诉讼欺诈侵犯的对象具有非同一性。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是法院与原告、法院与被告两个方面的关系,原告与被告之间不会发生权利义务关系,他们的陈述和辩论都是针对法院而为的。欺诈者虚拟法律关系、捏造法律事实,目的在于使法院陷于错误,做出错误的判决;诉讼欺诈者实施“诉讼行为”所要诈害的对象是第三方利益,包括第三人、被代理人的合法权益。因此,诉讼欺诈既侵犯了他人、集体或国家的利益,又侵犯了国家审判机关的审判权。而民事欺诈或刑事诈骗在大多数情况下,欺骗与诈害的对象是同一的,受欺骗者也是受害者。3、诉讼欺诈在形式上
    2024-01-20
    443人看过
  • 最长诉讼时效和普通诉讼时效的不同
    普通诉讼时效和最长诉讼时效区别是:时效不同;起算时间不同;是否可以中断不同。普通诉讼时效,是指由《民法典》统一规定的,适用于法律没有作特殊诉讼时效规定的各种民事法律关系的时效。最长诉讼时效是指对于各类民事权利予以保护的最长时效期间。担保期间和诉讼时效的区别担保时效: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诉讼时效: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
    2023-07-06
    230人看过
  • 普通诉讼时效和最长诉讼时效的适用
    普通诉讼时效和最长诉讼时效区别是:时效不同;起算时间不同;是否可以中断不同。普通诉讼时效,是指由《民法典》统一规定的,适用于法律没有作特殊诉讼时效规定的各种民事法律关系的时效。最长诉讼时效是指对于各类民事权利予以保护的最长时效期间。一、关于财产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有什么规定1、一般诉讼时效为三年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2、特殊诉讼时效的计算理论上讲,侵害身体权和侵害生命权的侵权行为,应当按照一般诉讼时效的规定执行。3、精神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适用目前没有对侵害精神性人格权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因此只能适用一般诉讼时效的规定。4、侵权普通法与侵权特别诉讼时效适用不同对于特别法应当一律按特别法的规定,如《国家赔偿法》诉讼时效规定为2年(第32条第1款);《产品质量法》诉讼时效规定一律为2年(第
    2023-03-10
    485人看过
  • 什么是最长诉讼时效
    最长诉讼时效是20年。最长诉讼时效是指对于各类民事权利予以保护的最长时效期间,它不同于其他各种诉讼时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一、什么的诉讼时效20年最长诉讼时效是20年。最长诉讼时效是指对于各类民事权利予以保护的最长时效期间,它不同于其他各种诉讼时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
    2023-06-28
    280人看过
  • 诉讼时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诉讼时效的特征
    一、关于诉讼时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关于诉讼时效需要注意的问题有:1.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护。2.值得注意的是,诉讼时效届满后,义务人虽可拒绝履行其义务,权利人请求权的行使仅发生障碍,权利本身及请求权并不消灭。3.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后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理后,如另一方当事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且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如果另一方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则视为其自动放弃该权利,法院不得依照职权主动适用诉讼时效,应当受理支持其诉讼请求。二、诉讼时效的特征诉讼时效的特征有:1.诉讼时效不受当事人的意志控制并能发生权利消灭属于法律事实中的事件。2.诉讼时效具有强行性由法律规定的不得当事人自行约定或规定。3.诉讼时效的效果是期间与事实的结
    2023-07-03
    82人看过
  • 诉讼时效的特殊规定有哪些内容
    一、诉讼时效的特殊规定有哪些内容诉讼时效的特殊规定的内容有:1.第一种是短期的诉讼时效,一般都是因为受到伤害;2.第二种是长期的诉讼时效,一般是进出口的合同和技术的问题;3.第三种是最长诉讼时效,时间是二十年,诉讼时间虽然很长,但是逾期,一样作废。民法典规定,一般的诉讼时效为三年,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开始计算,但有以下特殊的情形不适用诉讼时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二、诉讼时效的中止和中断的区别诉讼时效的中止和中断的区别如下1.发生的时间不同,诉讼时效中止发生的时间是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而时效中断则是在时效开始之后任意一个时间段都可以发
    2023-08-10
    212人看过
  • 《民法典》特殊诉讼时效规定有哪些?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第一百八十九条【分期履行债务的诉讼时效】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第一百九十条【对法定代理人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该法定代理终止之日起计算。第一百九十一条【受性侵未成年人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计算。第一百九十二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法律效果】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2023-08-17
    474人看过
  • 诉讼时效中断的定义及特点
    (1)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军事行动等;(2)其他障碍: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具体的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有哪些诉讼时效的目的是促使权利人行使请求权,消除权利义务关系的不稳定状态,从而诉讼时效进行的条件是权利人不行使权利,如果当事人通过实施这些行为,使权利义务关系重新明确,则诉讼时效已无继续计算的意义,当然应予以中断。1.起诉。即权利人依诉讼程序主张权利,请求人民法院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起诉行为是权利人通过人民法院向义务人行使权利的方式。故诉讼时效因此而中断,并从人民法院裁判生效之时重新起算。2.请求。这里指权利人直接向义务人作出请求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这一行为是权利人在诉讼程序外向义务人行使请求权。改变了不行
    2023-07-03
    491人看过
  • 必要共同诉讼的特点有哪些
    1、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两人以上;2、诉讼标的的同一性;3、共同诉讼人必须共同参加诉讼;4、共同诉讼人行为具有一致性;5、法院必须合并审理、合一判决。是指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在两人以上,具有同一诉讼标的,法院必须合并审理并在裁判中对诉讼标的合一确定的共同诉讼。必要共同诉讼制度是民事诉讼中一项极为重要的制度。但在中国民诉立法之初,由于对其缺乏深入的研究,加之司法实践的不断发展,该制度所存在的问题也日益突出。应将必要共同诉讼区分为固有的必要共同诉讼和类似的必要共同诉讼,提升必要共同诉讼制度立法的科学性,扩大必要共同诉讼制度排解纠纷的机能。分类共同诉讼分为必要的共同诉讼和非必要的共同诉讼。必要的共同诉讼必要的共同诉讼是指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两人以上,参加诉讼的同一方当事人之间的诉讼标的是共同的,人民法院必须合并审理的诉讼。必要的共同诉讼诉讼标的必需是同一法律关系,各诉之间具有不可分割的联系。人民法院不能
    2023-04-29
    418人看过
换一批
#民法典总则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诉讼时效,是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化的法律事实,又称消灭时效,是指权利人在一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在某种程度上丧失请求利益的时效制度。设立诉讼时效制度的主要目的,是促进法律关系安定,及时结束权利义务关系的不确定状态,稳定法律秩序,降低交... 更多>

    #诉讼时效
    相关咨询
    • 诉讼的特点是哪些呢?都有哪些特点呢?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4-09
      民事诉讼的特点: (一)民事诉讼具有公权性 民事诉讼是以司法方式解决平等主体之间的纠纷,是由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解决民事争议。它既不同于群众自治组织性质~的人民调解委员会以调解方式解决纠纷,也不同于由民间性质的仲裁委员会以仲裁方式解决纠纷。 (二)民事诉讼具有强制性 强制性是公权力的重要属性。民事诉讼的强制性既表现在案件的受理上,又反映在裁判的执行上。调解、仲裁均建立在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只要有
    • 股东代表诉讼的特点有哪些,股东代表诉讼有哪些特点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1-15
      股东代表诉讼提起权,是指公司利益受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人侵害,而公司拒绝或者怠于通过诉讼追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人的法律责任的,符合法定条件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那么股东代表诉讼的特点有哪些,股东代表诉讼有哪些特点?
    • 借条的诉讼时效有多长,诉讼时效最长多久
      陕西在线咨询 2021-11-11
      借据没有诉讼时效,因借款发生纠纷的,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有三年的诉讼时效。 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20年以上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也就是说,自借条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后,应当在三年内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债权诉讼最长多长时间,诉讼时效最长多久
      山东在线咨询 2021-12-20
      债权债务诉讼时效最长为20年。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和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二十年以上的,法院不再受到保护。
    • 特殊诉讼时效期限有多长?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6-16
      一般诉讼时效为2年,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除了一般诉讼时效,还有一些特别的诉讼时效规定 一、下列几种情形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