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持股计划是否具有诉讼主体资格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7 10:41:44 358 人看过

一,。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预备组是否具有诉讼主体资格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预备组不具有独立财产,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因此不具备诉讼主体资格。因公司筹备组的行为引起的民事诉讼,公司依法成立的,以公司为当事人。如果公司未成立,负责成立和组织筹备小组的创始人或发起人应为该方。员工持股人是否具有诉讼主体资格

经批准登记,取得公司法人资格的员工持股人会议具有诉讼主体资格;如果以员工持股计划的名义进行未经登记的筹资活动,则责任机构和发起人应为诉讼标的

3。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变更登记纠纷诉讼当事人如何认定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合同纠纷诉讼当事人,即股权转让合同的签字人,即股权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为原告或被告。涉及办理股权变更登记纠纷的,在股权转让合同生效后,公司可作为第三方上市,因办理股权变更登记发生的争议,以在《股权转让协议》中取得股东资格的股权受让人为原告,有义务办理公司登记变更的公司为被告。如果涉及股权转让,股权转让人可以作为第三方上市。在涉及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诉讼中如何确定被告

涉及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诉讼的案件,包括召开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请求,请求确认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的有效性,请求撤销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代表公司行使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权;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是公司的执行机构。股东会、董事会的召集和决议属于公司法人的行为,公司应为该诉讼的被告

根据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无效决议获得财产权益的各方可被列为共同被告或第三方

5。如何在股东提起的诉讼中确定被告,该股东的签名被他人冒用,导致其股权转让和股东身份丧失

,这类诉讼分为两种情况:

(1)股东以其签名被他人冒用为由,声称股权转让协议无效。股权转让协议中的股权受让人是确认股权转让协议有效性的被告

(2)股东以股东大会对其股权转让的决议无效为由提起诉讼的,公司应被视为被告,以确认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性

在第(1)种情况下,虚假使用他人姓名的责任人可以是共同被告,在第(2)种情况下,可以是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6。股东知情权纠纷诉讼被告如何认定股东行使知情权义务的主体是公司,公司应当是股东知情权纠纷诉讼的被告。如何确定股东因股东或公司管理人员的不当行为而针对公司利益提起的诉讼的当事人

此类诉讼属于股东代表公司利益提起的诉讼。本公司股东可以作为原告,被告是有不当行为的股东或公司经理以及相关交易的对方。公司应作为第三方参与诉讼

8。如何确定公司与股东以外的第三方签订出资协议纠纷提起的诉讼当事人

公司与股东以外的第三方签订出资协议,股东以外的第三人向公司承诺其股东身份,属于公司增资扩股行为。本公司及增资扩股协议的签署人为诉讼当事人

本公司股东对增资扩股协议有异议的,可以作为原告提起诉讼,本公司增资扩股协议的签署人为共同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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