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次总算,一次总付。指当事人将合同价款一次算清并全部一次性支付。这种方式下,交易风险全部由受让方承担,对转让方较为有利;但对于价格较低的技术合同,这种支付方式简捷便利,能及时结清。
(2)一次总算,分期支付。
(3)提成支付方式。指受让方将技术实施后产生的经济效益按一定比例与期限支付给对方,作为支付给转让方的价金。提成支付的方式旨在使双方当事人公平合理地分担交易风险,在那些技术比较成熟、市场前景稳定、技术价格较高的技术交易项目中经常采用。
(4)提成支付附加预付“入门费”方式,指受让方首先在一定期限内向转让方支付一部分固定的价款,称为“入门费”,其余的价款则采用提成方式分期支付。这种方式既可以公平分担交易风险,又可以给已为技术投入了大量成本的转让方一些固定的补偿,适合于履行期长、技术价格高、技术水平高的技术合同。
《民法典》第八百四十六条
技术合同价款、报酬或者使用费的支付方式由当事人约定,可以采取一次总算、一次总付或者一次总算、分期支付,也可以采取提成支付或者提成支付附加预付入门费的方式。
约定提成支付的,可以按照产品价格、实施专利和使用技术秘密后新增的产值、利润或者产品销售额的一定比例提成,也可以按照约定的其他方式计算。提成支付的比例可以采取固定比例、逐年递增比例或者逐年递减比例。
约定提成支付的,当事人可以约定查阅有关会计账目的办法。
一、技术合同的项目有哪些?
《民法典》第八百四十五条
技术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项目的名称,标的的内容、范围和要求,履行的计划、地点和方式,技术信息和资料的保密,技术成果的归属和收益的分配办法,验收标准和方法,名词和术语的解释等条款。
与履行合同有关的技术背景资料、可行性论证和技术评价报告、项目任务书和计划书、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以及其他技术文档,按照当事人的约定可以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技术合同涉及专利的,应当注明发明创造的名称、专利申请人和专利权人、申请日期、申请号、专利号以及专利权的有效期限。
-
国际技术许可合同常用的计价与支付方式
121人看过
-
支付保管费用的方式有哪些?
338人看过
-
太阳能热水器工程技术合同中的费用支付方式是怎样的
316人看过
-
技术合同付款方式怎么写
100人看过
-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的支持方式
242人看过
-
合同的主要支付方式有哪些,可以说明几种支付方式
420人看过
专利,从字面上是指专有的权利和利益。“专利”一词来源于拉丁语Litterae patentes,意为公开的信件或公共文献,是中世纪的君主用来颁布某种特权的证明,后来指英国国王亲自签署的独占权利证书。 专利在现代一般是由政府机关或者代表若干国... 更多>
-
技术开发合同与技术进口企业之间存在技术合同关系的解决方式有哪些辽宁在线咨询 2022-05-06你应当与他本人签订一份技术开发合同,在合同中约定你们拟开发的技术名称、用途、范围、双方的权利义务、技术开发的资金来源和支配、技术的权利归属、违约责任等内容。 你作为技术开发的主要负责人,要特别注意在条款中规定对你的保护措施、尤其是技术的权利归属。 此项合同非常重要,靠一份范本提供给你并不能解决所有问题,也不能针对具体情况进行明确的规定,特别是不能为你提供良好的权利保障。 如果你不愿委托律师处理此事
-
合同中有哪些常见的支付方式山东在线咨询 2022-06-10合同款支付方式有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以及其他方式。一次性付款是指预定买受人在约定的时间一次履行付款义务;分期付款是指将款分若干次付清;其他方式,比如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购房人为支付购房款而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贷款,并在约定期限内分期、分批偿还贷款本息。
-
技术成果出资的作价方式有哪些,技术成果出资入股的作价方式有哪些湖北在线咨询 2022-02-05技术成果作为非货币形式的出资,最重要的在于价值的确定,科学、合理、真实、公平地确定技术的价值,有利于技术成为企业的真实资本和合理股份。在实践中,技术成果出资入股的作价方式主要有三种:评估作价、协商作价以及两种作价方式的结合。技术评估作价是指专业的评估机构对出资人的技术成果的价值进行确定的作价方式,即将技术价值进行量化的过程。协商作价方式是出资人不经评估,自行商定入股技术的作价金额的一种方法,这种作
-
支付的方式有哪些,要支付多少抚养费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26一、支付抚养费的方式有哪些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应向直接抚养子女一方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给付方式一般有两种:按月给付和一次性给付。按月给付是考虑到父母的收入一般是按月结算的,所以按月给付抚养费比较方便,而且按照生活周期给付有利于保障子女正常的生活。一次性给付是在非抚养方的收入不稳定或居住地不固定,可能长期拖欠抚养费的情况下使用的一种支付方法。离婚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协商决定抚养费给付方法,可以
-
技术转让合同的履行方式浙江在线咨询 2022-06-01技术转让合同的履行地为当事人约定的地点,合同当事人没有约定履行地点的,以履行技术转让义务的一方所在地为履行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