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公司公司法的内容都有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2 08:37:38 249 人看过

我们大家都知道我们身边的公司一般都是股份制有限公司,对于股份制有限公司发生的一切问题也是可以按照我们国家的公司法来进行处理的。公司法对股份公司的规定一般都是在设立组织上面。那么公司法当中具体的内容是什么呢。

股份公司法是规定股份公司的组织及其活动的法律。其主要内容包括:股份公司的设立、组织、经营、解散以及调整公司对内外的法律关系等。通过制定股份公司法,可以保障股份公司的合法权益。

股份公司法的编制分为两种形式:一种形式是单独制定公司法,如英国、美国、法国等国家都采用这种形式;另一种形式是把有关公司的事项规定在商法或民法中,成为商法或民法的一个组成部份,如日本、意大利等国家都采用这种形式。

设立条件

1、发起人符合法定的资格,达到法定的人数。

发起人的资格是指发起人依法取得的创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格。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但发起人中须有过半数的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达到法定的人数,应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的发起人。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少于5人,但应当采取募集设立方式。规定发起人的最低限额,是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国际惯例。如果发起人的最低限额没有规定,一则发起人太少难以履行发起人的义务,二则防止少数发起人损害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发起人的最高限额则无规定的必要。

2、发起人认缴和向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的最低限额。

股份有限公司须具备基本的责任能力,为保护债权人的利益,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要达到法定资本额。我国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最低限额不得低于500万元人民币。对有特定要求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需要高于上述最低限额的,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

发起人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发起人以货币出资时,应当缴付现金。发起人以货币以外的其他财产权出资时,必须进行评估作价,核实财产,并折合为股份,且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将财产权同发起人转归公司所有。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是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所必须遵循的原则。

股份的发行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在设立时为了筹集公司资本,出售和募集股份的法律行为。这里讲的股份的发行是设立发行,是设立公司的过程中,为了组建股份有限公司,筹集组建公司所需资本而发行股份的行为。设立阶段的发行分为发起设立发行和募集设立发行两种。发起设立发行即所有股份均由发起人认购,不得向社会公开招募。招募设立发行即发起人只认购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招募。

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划分为股份,每一股的金额相等。公司的股份采限股票的形式。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且必须同股同权、同股同利。同次发行的股份、每股的发行条件、发行价格应当相同。

以发起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以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及发行的股份后,应即缴纳全部股款。

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五,其余份应当向社会公开募集。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时,必须依法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并公告招股说明书,制作认股书,由依法批准设立的证券经营机构承销,签订承销协议,同银行签订代收股款协议,由银行代收和保存股款,向认股人出具收款单据。

招股说明书应载明下列事项:

(1)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

(2)每股的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3)无记名股票的发行总数;

(4)认股人的权利、义务;

(5)本次募股的起止期限及逾期募足时认股人可以撤回所认股份的说明。

4、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并经创立大会通过。

股份有限公司的章程,是股份有限公司重要的文件,其中规定了公司最重要的事项,它不仅是设立公司的基础,也是公司及其股东的行为准则。因此,公司章程虽然由发起人制订,但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必须召开由认股人组成的创立大会,并经创立大会决议通过。

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名称是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法人必须具备的条件。公司名称必须符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名称还应标明“股份有限公司”字样。

股份有限公司必须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对公司实行内部管理和对外代表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是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股东大会作出决议;董事会是执行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机构;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依法对董事、经理和公司的活动实行监督;经理是由董事会聘任,主持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6、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对于股份公司我们国家公司法最主要的就是说明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和组织方面的问题,一般都是需要向当地的部门提出申请,然后合法的进行办理相关的证件,确保所需材料齐全,这样肯定就可以成功的办理到股份公司了,对于股份方面的问题也是需要我们进行了解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6日 19:2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股份相关文章
  • 股份公司监事会基本内容
    监事会,也称公司监察委员会,是股份公司法定的必备监督机关,是在股东大会领导下,与董事会并列设置,对董事会和总经理行政管理系统行使监督的内部组织。(1)监事会的设立目的。由于公司股东分散,专业知识和能力差别很大,为了防止董事会、经理滥用职权,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就需要在股东大会上选出这种专门监督机关,代表股东大会行使监督职能。(2)监事会的组成。监事会由全体监事组成。监事的资格基本上与董事资格相同,并必须经股东大会选出。监事可以是股东、公司职工,也可以是非公司专业人员。其专业组成类别应由公司法规定和公司章程具体规定。但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总经理、经理不得兼任监事会成员。监事会设主任、副主任、委员等职。(3)监事会的职权范围如下:第一,可随时调查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审阅帐簿、报表和文件,并请求董事会提出报告;第二,必要时,可根据法规和公司章程,召集股东大会;第三,列席董事会会议,
    2023-06-05
    203人看过
  • 公司股东股份证明模板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一、公司股东股份证明模板的主要内容有哪些?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公司发行普通股.公司股权证所代表的股份没有按《证券法》登记或取得资格。购买本股权目的仅为投资,而不能交易。如未按法律规定登记或取得资格,或法律顾问未使公司相信不必取得此种登记或资格,此股权证便不得用作买卖、转让或抵押。兹证明×××是上述公司×××缴清股款和不加缴股份的所有人,股权转让只能由该股东亲自或由其合法授权代理人办理,出示正式背书的股权证,然后更改公司登记。本股权证经公司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的印鉴,特此为证。请保留此标(公司总经理签字)(财务总管签字)年月日股东出资证明书格式公司名称:公司成立日期:公司注册资本:股东的姓名/名称:股东出资额:股东出资方式:出资日期:公司盖章:核发日期:年月日股东出资证明书编号:一、公司名称:二、公司登记日期:三、公司注册资本:四、股东姓名:五、股东出资额
    2023-06-02
    146人看过
  • 股份制公司改制方案的内容有哪些
    一、基本概况1、自然状况。XX单位成立于XX年,为自收自支(或全额、差额拨款)全民(或集体)事业单位,隶属于XX,历史演变情况;主要从事XX,资质或特许经营权情况;注册资本(或开办费用)XX万元,法定代表人XX,有无企业法人登记。2、资产负债情况。经XX事务所审计、XX事务所评估,截止XX年XX月XX日,该改制单位资产总额XX万元,其中固定资产XX万元,流动资产XX万元;负债总额XX万元,其中银行贷款XX万元,拖欠社会保险费用XX万元,拖欠职工工资、医药费、集资等XX万元;净资产XX万元。该改制单位经XX文件批准共核销不良资产XX万元,其中呆帐坏帐XX万元。有无或有负债、法律纠纷,或有负债、法律纠纷的基本情况。3、土地房屋状况。经XX事务所评估,截止XX年XX月XX日,该改制单位共有国有划拨土地XX平方米,价值XX万元,出让土地XX平方米,价值XX万元;拥有自有房屋XX栋(间)XX平方米,
    2023-04-29
    267人看过
  • 股份是股份公司的什么
    法律综合知识
    股份一般有以下三层含义:1、股份是股份有限公司资本的构成成分;2、股份代表了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权利与义务;3、股份可以通过股票价格的形式表现其价值。《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股份及其形式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划分为股份,每一股的金额相等。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
    2024-04-27
    379人看过
  • 股份有限公司创立大会召开的内容
    股份有限公司的创立大会是指在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之前,由全体认股人参加、决定是否设立公司并决定公司设立过程中以及公司成立之后的重大事项的会议。创立大会有以下特征:1、创立大会由全体认股人参加。所以认购公司发行的股份并缴足了股款的人,都有权参加创立大会,任何人都不得以任何其他的理由拒绝认股人参加创立大会。2、创立大会只在股款缴足之后、公司成立之前存在。创立大会只在公司设立的后期存在,即在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才能召开,同时,创立大会在公司成立之后也不存在。在公司成立之后,股东大会即代替了创立大会。3、创立大会的性质与股东大会相当。创立大会是在公司成立前的决议机关,行使与股东大会类似的职权,即对一些重大事项进行决议。《公司法》对召开股份有限公司的程序规定如下:1、由发起人在创立大会召开15日前将会议的日期通知各个认股人。对于认股人较多或者认股人地址不详,不便于通知的,也可以在创立大会召开10日前将会
    2023-06-09
    303人看过
  • 成立股份分公司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一、成立股份分公司合同的内容有哪些?设立分公司协议书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分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为增强公司实力,扩大公司知名度,本着自愿的原则,就乙方在开设有限公司分公司事宜,特签订以下协议:(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甲方提供办理分支公司所须的一切手续;2、甲方有义务向分公司提供经营范围内的经营项目,并给予分公司一定的经济及其他优惠政策;3、甲方负责分公司经营项目的操作、经营及指导和统筹管理,以及员工培训等;4、甲方负责监督分公司各项税务事宜,并进行统一管理(税费由分公司所经营的项目承担);5、甲方有权监督分公司的各项经营行为,以及财务状况;6、甲方对乙方的一切经营活动及员工聘用有监督权、知情权和管理权;7、在乙方正常的合法经营中,甲方不得无故撤消乙方对甲方品牌的使用权和分公司经营权;8、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的任意一项,甲方有权撤消其乙方对甲方品牌使用权和分公司经营权
    2023-05-02
    452人看过
  • 公司并购后股份怎么算,有哪些内容
    公司并购后股份怎么算上市的公司按照总资产,根据评估机构的相关证明和路演的结果实行定价和发行相应的股份数,再在二级市场上融资.然后根据现有的股份数额,计算原来的股份。上市公司收购的收购方式:(一)要约收购1、定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30%”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依法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不是部分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2、公告:收购人在报送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之日起15日后,公告其收购要约。3、期限:不得少于30日,并不得超过60日(30≤x≤60)4、撤销:收购要约确定的承诺期限内,收购人不得撤销其收购要约。5、变更:收购要约届满15日内,收购人不得更改收购要约条件。(经批准,可变更)6、适用:(1)收购要约提出的各项收购条件,适用于被收购上市公司的所有股东。(2)采取要约收购
    2023-06-01
    379人看过
  • 股份公司大股东的权利是什么,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都有哪些义务
    股份公司大股东权利包括知情权、资产收益权、参与决策权、选择管理者权、监督管理者权、优先受让权、先认购新股权等权利。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义务包括股东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一、股份公司大股东的权利是什么股份公司大股东权利有知情权、资产收益权、参与决策权、选择管理者权、监督管理者权、优先受让权、优先认购新股权、退股权、诉讼权和代位诉讼权、决议撤销权等权利。《公司法》第四条规定,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第三十三条规定,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
    2023-06-05
    140人看过
  • 公司法对股东出资的规定有什么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对出资有下列规定:1、第27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第28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3、第30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4、第93条,
    2023-06-28
    235人看过
  • 公司股权公司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有股权吗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有股权,分公司就没有股权。享有股东资格的人会被记载于股东名册。股东名册的内容有股东的出资额、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以及出资证明书编号等。一、股东如何转让股权股东内部转让只需要签订股份转让协议,依法到工商登记部门办理工商登记变更即可;股东股份对外转让的,需要经过原股东同意,原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的,需要由双方订立股权转让协议,同时向公司作出说明,由公司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二、入股需要签劳动合同么入股是不需要签劳动合同的,但需要签订股权协议。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二条,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2023-03-25
    202人看过
  • 拥有公司股份公司法人风险是什么
    一、拥有公司股份公司法人风险是什么作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承担公司的风险仅限于出资范围内,也就是说出资10万元的股东,在出资以后,即使公司负债累累倒闭,也就是承担10万出资无法收回本金及收益的风险,其他经营风险是不承担的如果公司涉及刑事犯罪,只要股东没有参与刑事犯罪就不会受牵连。(参与刑事犯罪的情况包括开会讨论进行犯罪活动、具体办理涉及犯罪活动的业务、作为负责人签字认可涉及犯罪活动的文件等等)以上关于股份公司法人风险就为大家介绍到此。二、公司法公司法是指规定公司设立程序、组织机构、活动原则及其对内对外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从狭义上讲,公司法是指1993年12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并于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次修订,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1993年12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2023-06-18
    297人看过
  • 公司委托书都有什么内容
    公司委托书标准格式一__________单位:我单位因业务需要,现委托__________作为我公司合法委托收款人,授权其代表我单位进行代收款工作。代理人的一切行为均代表本公司,与本公司的行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公司将承担该代理人行为的全部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特此委托。代理人名称: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委托人:__________日期:X年X月X日公司委托书标准格式二______________(受理单位名称):兹有我司需办理(办理的事项)等事务,现授权委托我司员工:_______性别: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前往贵处(司)办理,望贵处(司)给予接洽受理为盼!法人代表(签字):(单位名称)(盖章)X年X月X日公司委托书标准格式三致:_________________公司我单位现委托(姓名)作
    2023-05-30
    476人看过
  •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协议内容有哪些
    一、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协议的内容有哪些?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书是指组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就改组后公司的宗旨、经营范围及应承担的责任等有关方面经认真协商讨论后所达成的协议书。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书所包括的主要内容应有:1、发起人的名称、住所、法定代理人;2、拟设公司的宗旨和经营范围;3、拟设公司的股权证发行范围、对象和办法;4、拟设公司发行股份总额、每股金额;5、发起人认购股份金额和期限;6、拟设公司发起人应承担的责任;7、审批登记手续;8、发起人签名盖章;9、协议签订日期。二、股份公司成立的条件有哪些?1、发起人符合法定的资格,达到法定的人数。发起人的资格是指发起人依法取得的创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格。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但发起人中须有过半数的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2、发起人认缴和向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的最低限额。股份有限公司须具备基本的责任能力,为保护债权
    2023-02-27
    307人看过
  • 公司法新设立的股份公司股份转让限制是什么
    公司法新设立的股份公司股份转让限制是: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一、股份转让的限制规定(一)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三)国家股的转让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四)除法定情形外,公司不得为本公司股份的受让人,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抵押权的标的。(五)股东在法定的“停止过户期”的时限内不得转让股份。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但是,法律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有规
    2023-03-26
    387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上市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股份
    词条

    股份代表对公司的部分拥有权,分为普通股、优先股、未完全兑付的股权。股份一般有以下三层含义,一是股份是股份有限公司资本的构成成分;二是股份代表了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权利与义务;三是股份可以通过股票价格的形式表现其价值。... 更多>

    #股份
    相关咨询
    • 公司法股份公司的股权转让有哪些内容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2-28
      我国《公司法》对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转让做了必要的限制,即必须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进行。其中,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并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而不记名股票的转让,则由股东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将该股票权利交付给受让人即发生转让的效力。
    • 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都要写什么内容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3-08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公司资本为股份所组成的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根据《公司法》第八十六条规定,招股说明书应载明下列事项: (1)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 (2)每股的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3)无记名股票的发行总数; (4)认股人的权利、义务; (5)本次募股的起止期限及逾期募足时认股人可以撤回所认股份的说明。 (6)资金用途。
    • 股份公司商务备案有什么内容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3-27
      第一条为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推进外商投资管理体制改革,完善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决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变更,不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负责统筹和指导全国
    • 有限公司持股股份公司,或股份公司持股有限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6-27
      (1)两种公司在成立条件和募集资金方面有所不同。 有限责任公司的成立条件比较宽松一点,股份有限公司的成立条件比较严格有限责任公司只能由发起人集资,不能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有最高和最低的要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只有最低要求,没有最高要求。 (2)两种公司的股份转让难易程度不同。 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转让自己的出资有严格的要求,受到的限
    • 股份有限公司法人都是谁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9-09
      股份有限公司的法人即依法设立该公司本身。法人不是个人,而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股份有限公司法人应当依法设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