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能否作为解决劳动争议的依据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7 15:24:11 393 人看过

1997年3月,吴某受聘为某银行支行行长助理,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支行有权根据业务需要调动吴某的职务,吴某有权反映自己的意见,但必须服从调动。1997年底,吴从银行的小金库借了1万元钱,理由是购买了私人住房,但还没有归还。次年,该行上级撤销其行长助理职务,并书面通知其到所属业务部门工作。吴表示反对。在银行里和他谈了两次之后,他没有在自己的岗位上工作。此后,超市前总裁吴中伟帮助他从账户中提取现金,并被开除。1999年5月,吴因涉嫌职业而被捕。2000年6月,在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的书面决定后,吴被释放。2000年12月19日,本行根据本行《员工奖惩办法》的规定,决定因吴某违纪解除劳动合同。吴申请仲裁,但没有得到支持。然后他向法院提出上诉,法院判决不支持其请求

广东省劳动厅发布的《广东省用人单位劳动规章制度审查备案办法》中提到的劳动规章制度是指《劳动管理和劳动规章制度》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权利和义务。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劳动合同管理、工资管理、社会保险福利、工作时间和节假日、,奖惩和其他劳动管理规定制定劳动规章制度应遵循以下程序:

(一)用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应向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提出草案(2)以供审议讨论和修改(3)由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审议通过(4)报劳动行政部门审查备案。但是,在实践中,许多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混乱、不合理,甚至损害了劳动者的权益,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因此,为雇主制定的规章制度能否作为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依据?这个问题取决于具体情况,不能一概而论。根据最高法院司法解释,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第四条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的规章制度,已经向劳动者公开,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因此,企业规章制度在解决劳资纠纷中的运用必须具备法律条件和制定程序

在本案中,根据《被告银行员工奖惩办法》,对违反银行和金融业相关规定的员工,造成严重错误和事故的,或者虽不严重但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报告并隐瞒的,以违纪、解除劳动合同论处。本规定不违反中国劳动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应当有效,可以直接适用于本案。单位在决定终止劳动合同时没有过错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0日 10:5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申请仲裁相关文章
  • 用人单位可否作为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可作为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是用人单位制定的组织劳动过程和进行劳动管理的规则和制度的总和。规章制度内容广泛,包括了用人单位经营管理的各个方面。一、劳动合同与用人单位制定规章制度有何冲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制定的内部规章制度与集体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不一致,劳动者请求优先适用合同约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也就是说,当劳动合同与规章制度发生冲突时,法律赋予了劳动者优先选择的权利。如果劳动者选择适用对其更为有利的劳动合同,则按照《司法解释二》的规定应优先适用劳动合同,反之亦然。这主要是用人单位内部规章制度是用人单位利用其用工管理权所制定的单方规定,而集体合同、劳动合同则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共同达成的合意,为了防止用人单位借其强势地位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尊重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真实意思
    2023-03-30
    357人看过
  • 企业劳动争议大多由内部规章制度解决
    案例1:该员工因外出销售“未经批准”而被解雇王女士是一家IT公司的销售人员,与该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由于需要外出销售,王女士经常在外面工作,无法在公司登记考勤。突然有一天,王女士收到了单位的通知:“由于《员工手册》规定“外出工作、办事必须经部门领导批准签字,否则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且王女士外出销售从未得到单位领导批准,因此,王女士严重违反了单位的规章制度,公司决定终止她的劳动合同。“王女士认为,她外出时也在履行工作职责,单位不应因此解雇她。因此,她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要求公司支付她因非法终止劳动合同而获得的经济补偿案例2是基于“10小时工作制”的Soga轮班费小兰前年加入了一家服装加工企业。公司发布的《员工手册》规定:“员工每天工作10小时,从早上8点到12点,从下午12:30到18:30。”今年合同到期后,小兰离开了公司,要求:“公司支付我近两年的加班工资,共计近2万元
    2023-05-07
    374人看过
  • 劳动争议中用人单位关于规章制度的的举证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第四条之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第四款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规章制度公示方法很多,根据实践经验,实践中公示方法有如下几种:(1)公司网站公布:在公司网站或内部局域网发布进行公示;(2)电子邮件通知:向员工发送电子邮件,通知员工阅读规章制度并回复确认;(3)公告栏张贴:在公司内部设置的公告栏、白板上张贴供员工阅读;(4)员工手册发放:将公司规章制度编印成册,每个员工均发放一本;(5)规章制度培训: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组织公司全体员工进行公司规章制度的培训,集中学习;(6)规章制度考试:公司以规章制度内容作为考试
    2023-03-19
    444人看过
  • 工会劳动争议调解制度规定
    一、劳动争议调解小组属于本公司内部机构,组成人员由公司领导、公司工会组织代表、职工代表出任。二、出任劳动争议调解小组成员的职工代表由职工代表大会直接选举产生,或者由公司行政会议推荐、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同意。三、公司女职工较多,劳动争议调解小组成员中应有一名以上的女职工代表出任。四、劳动争议调解小组组长由公司党支部书记或工会主席担任。五、劳动争议调解小组接受上级工会组织的调解工作指导,接受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业务指导。六、劳动争议调解应严格遵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规定:“调解委员会调解劳动争议,应当自当事人申请调解之日起30日内结束”。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小组应严格遵守这一规定,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不得延误当事人向上一级组织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时间。七、劳动争议调解的程序是:1、接受某一方当事人的劳动争议调解申请。2、向当事人发出书面受理通知。3、进
    2023-04-15
    66人看过
  • 事业单位的规章制度制定问题
    法律咨询:1、我所属全民所有制科研事业单位(国家部属研究所),有关职工奖惩和工伤处理等按照或参照针对政府机关的相应办法执行。但在实际工作中我们感觉相关规定内容陈旧,太原则,不好操作,不像针对企业的法规那么健全。请问:如何有效地解决这一问题?可以参照企业的相关规定执行吗?2、我所职工除1983年以后招收的劳动合同制工人外,都是固定制。2002年年底,根据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制定了本所《全员岗位聘用制实施细则》,并经职代会讨论通过,但聘用合同一直未签。请问:在对违纪职工处理时,《实施细则》是否适用?如果上述(1)中对固定制职工的有关国家规定和《实施细则》有不一致的地方,应适用哪一个?劳动法律师解答:《劳动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最高人民法院于2003年6月17日颁发的法释〔2003〕13号《最高人民
    2023-03-02
    316人看过
  • 劳动争议调解制度
    劳动争议调解
    一、劳动争议调解小组属于本公司内部机构,组成人员由公司领导、公司工会组织代表、职工代表出任。二、出任劳动争议调解小组成员的职工代表由职工代表大会直接选举产生,或者由公司行政会议推荐、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同意。三、我公司女职工较多,劳动争议调解小组成员中应有一名以上的女职工代表出任。四、劳动争议调解小组组长由公司党支部书记或工会主席担任。五、劳动争议调解小组接受上级工会组织的调解工作指导,接受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业务指导。六、劳动争议调解应严格遵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规定:“调解委员会调解劳动争议,应当自当事人申请调解之日起30日内结束”。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小组应严格遵守这一规定,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不得延误当事人向上一级组织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时间。七、劳动争议调解的程序是:1、接受某一方当事人的劳动争议调解申请。2、向当事人发出书面受理通知。3、
    2023-02-12
    88人看过
换一批
#仲裁程序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申请仲裁是指由双方当事人协议将争议提交(具有公认地位的)第三者,由该第三者对争议的是非曲直进行评判并作出裁决的一种解决争议的方法。仲裁异于诉讼和审判,仲裁需要双方自愿。... 更多>

    #申请仲裁
    相关咨询
    • 单位的规章制度能否作为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3-20
      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第四条之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什么是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需要企业事先作出规定,即首先用人单位必须要有明确的、合法的规章制度存在;其次,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中必须对何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作出明确的界定。
    •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可否作为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20
      根据《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解释》第19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第四条之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
    •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可否作为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7-16
      根据《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解释》第19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条之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
    • 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发生争议,能否以其与相关规章制度的效力为依据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2-14
      根据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劳动争议受理范围的复函》(劳办发[1994]126号),因为《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规定“企业享有工资、奖金分配权”。企业可以据此制定相关的内部晋级、工资、奖金等方面的规章制度,所以因执行这些内容的规章制度发生的工资争议,仲裁委员会应予受理。其次,仲裁委员会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确认企业有关工资、奖金等方面的内部规章是否合法,只要其不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就可以
    • 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能否作为用人单位用工管理的依据?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2-03
      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前制定的规章制度,虽未经过《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第二款规定的民主程序,但内容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或告知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用工管理的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后,用人单位制定、修改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重大事项时,未经过《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第二款规定的民主程序的,原则上不能作为用人单位用工管理的依据。但规章制度或重大事项的内容未违反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