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期间公司股东可以撤诉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7 14:16:16 157 人看过

一、法院判决期间公司股东可以撤诉吗

人民法院在审判期间,在作出宣判前,原告可以申请撤诉,如果股东是原告,可以申请撤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五条申请撤诉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二、申请撤诉的条件

(1)撤诉的主体只能是原告。起诉和撤诉的主体具有同一性,申请撤诉和起诉只能是同一方当事人,通常是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由于向人民法院提出了独立的诉讼请求,其诉讼地位相当于原告,可以撤回自己的起诉,但其撤诉不影响原被告之间的诉讼照常进行。在反诉的情况下,反诉的原告即本诉的被告可以撤回反诉。

(2)要有申请撤诉的具体行为,即必须向人民法院明确提出撤诉的请求。通常是要递交撤诉申请书,在申请书中有撤诉的明确意思表示。

(3)申请撤诉必须是原告的自愿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包括审判人员不得强迫原告申请撤诉。

(4)申请撤诉的目的必须正当、合法。原告对自己诉讼权利的处分要符合法律的规定,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否则,会受到国家的干预。

(5)原告的撤诉申请必须在受诉人民法院宣判前提出。

原告提出撤诉申请后,受诉人民法院应当及时进行审查。经审查,认为原告的撤诉申请符合条件的,裁定准予撤回起诉;反之,裁定不准许撤回起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5日 20:3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传唤相关文章
  • 原告在法院公告期间可撤诉吗
    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法院决定,法院经审查后,认为原告撤诉不损害他人、国家或者集体合法权益的,会予以准许。申请撤诉,是指当事人在人民法院对案件作出实体判决以前,以积极明确的意思表示,向人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的诉讼行为。申请撤诉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申请撤诉必须有合格的主体。在第一审普通程序中,申请撤诉的主体包括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和提出反诉的被告,法定诉讼代理人以及经当事人特别授权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在必要的共同诉讼中,必须取得全体共同诉讼人(共同原告或共同被告)一致同意才能达到撤诉的效果。此外,最高人民法院《民诉意见》明确规定,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后,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依法准许原告撤诉后,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作为另案原告,原案原告、被告作为另案被告,诉讼另行进行。2.申请撤诉必须是当事人自愿。申请撤诉是当事人对自己诉讼权利的处分,除非当事人提出明确、真实的撤诉要求,其
    2023-04-21
    496人看过
  • 控股股东虚构公司决议法院判决不成立
    XX公司成立于2008年,注册资本为200万元,发起人为张X、李Y、朱Z,其中张X出资198万元,李Y、朱Z分别出资各1万元。2013年6月,朱Z因故查询工商登记发现XX公司的股东、法定代表人均已于2010年4月发生变更,其与李Y都已不再是公司股东,两人股权均已转让给吴A,公司法定代表人亦由张X变更为吴A。XX公司做出上述变更的依据是2010年4月5日召开的股东会决议,但朱Z作为公司股东并未接到参加股东会议通知,从未见过该会议决议,也未转让自有股权。后经查,发现该次股东会决议以及股权转让协议中签名均非朱Z本人所签。因此,朱Z诉至法院,请求确认2010年4月5日的股东会决议以及其本人与吴A之间的股权转让协议无效。庭审中,被告XX公司辩称,2010年4月5日股东会决议内容并无违法之处,且公司原股东李Y、朱Z均早已知晓该次股东会决议内容及股权转让事宜,因此该决议及股权变更应合法有效;即便原告朱Z
    2023-06-09
    276人看过
  • 公示催告期间法院可以做出判决吗
    必须公示催告期满才能作出判决,公示催告期间,没有申报权利的,表明票据上的权利为申请人所有,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作出判决,宣告票据无效。示催告程序是对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或者其他事项的权利人,在出现被盗、遗失、灭失情形时予以相应救济的程序,其核心在于通过公示催告,催促不特定的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如果无人申报或者申报被驳回,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作出除权判决。公示催告程序的发生不是基于当事人的起诉,而是基于当事人的申请。公示催告案件一般是票据的最后持票人向法院提出公示催告申请,希望通过人民法院宣告该票据无效,以实现自己票据上的权利,而不是因票据上的权利与他人发生争议。所以公示催告案件没有确定的对方当事人,具有非讼性。适用公示催告程序审理的案件,无须开庭审理,只要发出公示催告,即可根据公告期内的情况作出相应的处理。人民法院对公示催告案件,无论是用判决的方式结案还是用裁定的方式结案,当事人均不得上
    2023-06-13
    205人看过
  • 股东可以申请法院撤销监事吗
    不可以通过法院起诉撤销监事股东,股东监事的人选由股东会决定,股东会可以作出决议罢免监事。罢免决议的表决由被除名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即可。一、股东大会多少人出席才有效股东会到场人数要超过三分之二以上,才算有效。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二、股东有表决权吗?股东有表决权。表决权是股东参与公司重要事务决议的一种权利,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法定比例的股东表决通过。三、大股东不参加股东会公司该如何处理当股东拒绝参加
    2023-04-10
    81人看过
  • 合伙公司股东可以全部撤资吗
    合伙公司股东如果选择全部撤销,合伙公司就会面临解散风险,如果需要解散的,应当由清算人对合伙财产进行清算。《合伙企业法》第八十五条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五)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六)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合伙企业法》第八十六条合伙企业解散,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十五日内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合伙公司如何预防合伙人撤资在签订合伙协议时,可以在其中约定撤资的后
    2023-08-16
    284人看过
  • 个人独资公司股东撤资可以吗?
    公司法明确规定股东是不能随意撤资的,因为股东一旦对公司履行完出资义务,就成了公司的注册资本,公司的注册资本是不能随意抽回的,如果股东抽逃出资的话会构成抽逃出资罪的。但股东可以通过正常渠道转出:一为股权转让;二为减少注册资本注销股份;前者如对外转让需要其他股东同意,并享有优先购买权,同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相关的股权转让手续,并备案;后者需召开股东大会,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股东通过。一、公司减资的基本流程包括:1.股东会决议。有限责任公司减资应由股东会依法作出特别决议。国有独资公司减资由国有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作出决定。2.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目的是摸清家底。3、通知或公告债权人。4、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
    2023-04-04
    302人看过
  • 法院的的股东可以起诉要求撤销监事吗
    通过法院起诉可以撤销监事股东,公司想撤销监事股东的,只要按照相应的程序,通过合法合理的途径,是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来撤销监事股东的。撤销了监事股东后会发生股权变动,发生股权变动的需要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一、有限公司股份转让的要求有哪些股份公司的股权转让也受到法律的限制,主要包括以下情形:1、股份转让场所的限制。根据法律规定,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或者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2、记名股与无记名股的转让规则不同。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以背书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住所记录在股东名册中。对于无记名股票的转让,股东将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具有法律效力;3、发起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股份的特殊限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5%;公司股份自上市之
    2023-06-19
    161人看过
  • 法院可以判决解散公司
    创业者怀着满腔热情走到一起共同创业的故事,我们已经听过很多。不少成功的创业企业都是发端于一个充满激情的、团结的、富有创造力的创业团队,然而也有一些创业团队没有走到他们期望的终点,更有一些反目成仇,不欢而散。其实,能够散在某种意义上也是种解脱,有些创业者连这样的解脱也只能向往。好在新公司法提供了这样的解脱通道。赵钱孙李四位先生在2004年初经过一番策划,决定设立一间环保建材有限公司,四人各出资25万元,各拥有公司股份的25%,开始了他们的创业之路。然而,由于他们的技术应用能力和对市场的理解等诸多方面的问题,公司没有获得他们期望的成功,反而陷入一种骑虎难下的局面。四位股东也渐渐由团结走向对立,由于采用了普通的公司章程,并没有关于公司僵局的规定,董事会不能召开,股东会也无法召开,公司不再能够正常运转。赵先生和李先生提出解散公司,但没有得到钱先生和孙先生的响应。2006年1月,赵先生向法院提起诉讼
    2023-06-09
    136人看过
  • 公司的股东能以借款为由撤销法人股东吗
    不可以。以股东身份在《投资协议》上签字,只是未到工商部门办理股东登记。在约定出资份额后以汇款形式实现了实际出资到位,享有一定比例的公司股份,如果这名股东持有公司财务出具的借条以及《还款计划书》是不能要求公司返还出资额的。一、为什么会有诉讼时效股东资格1.股东未足额缴纳认缴资本金,而认为其应当享有全部股东权利,公司或其他股东不赞同的2.名义出资人与实际出资人产生纠纷,工商登记公示效力存质疑的。3.股权转让后,转让人未及时协助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影响股权受让人享受股东权益的。4.本人不知情,身份被冒用登记为某公司股东,后知后觉的。5.因合伙、合作、继承等与他人共同享有股权,又不能明确划分各自比例的。二、实际出资人的权利在外部,实际出资人通常不在工商登记名册内,不能对抗外部第三人;而在公司内部,股东之间的协议具有约束力,实际出资人享有股东的具体全部权利,包括:公司章程规定的权利、临时股东会的提
    2023-03-19
    431人看过
  • 公司不收股东对面股东可以起诉吗
    公司若不对侵害行为人进行起诉的情况下,股东是可以进行起诉的,此即被称为股东代表诉讼。《公司法》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怎么判定公司法监事人数公司监事会人数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我国《公司法》第124条规定股份有限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章第四节的规定,监事会是由股东(大)会选举的监事以及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的监事组成的,对公司的业务活动进行监督和检查的法定必设和常设机构。监事会,也称公司监察委员会,是法定的必备监督机关,是在股东(大)会领导下,与董事会并列设置,对董事和总经理行政管理系统行使监督的内部组织。二、股东代表诉讼条件主要有哪些股东代表诉讼条件主要有:
    2023-03-22
    217人看过
  • 公司两股东长期不和怎么办法院判决解散
    一家公司有两个股东,如果这两个股东长期不和该怎么办?那就让这家公司解散!前天下午,平湖市人民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个案子,并作出了解散的判决。据了解,该案适用的法律是今年5月19日才开始施行的,这也是该院首个判决解散公司的案件。据悉,这是一家生产儿童用品的公司,由刘某与杨某共同投资设立,投资比例各占50%。杨某担任执行董事,是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某担任监事。本来是志同道合的好朋友,但想不到的是,在随后的经营过程中,刘某与杨某之间经常产生矛盾,摩擦不断。去年5月,杨某将公司的营业执照正副本、企业代码证、商标证带回了家中,不到公司上班了,并起诉要求解散公司,后因故撤诉。同年7月,刘某以监事身份要求召开股东会临时会议,但没有开成。到了8月,公司终于召开了股东会临时会议,刘某和杨某参加了会议,两人就公司解散及经营中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讨论,但未达成一致意见。后来,杨某对公司的存折、印章予以挂失,并补办了新存
    2023-06-09
    386人看过
  • 公司股东撤资,债权人可以向公司要债吗
    一、公司股东撤资,债权人能不能向公司要债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股东是不能抽逃出资的,如果公司股东抽逃出资的,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的责任,债权人除了可以向公司要债,还可以向股东要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第三十五条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第二百条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如何退股1、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退股(一)有限公
    2023-06-01
    238人看过
  • 公司拖欠工程款法院判决:股东不赔
    工程完工后,承包商迟迟不支付建筑款,结果被告上法庭。建筑商将承包商唯一股东的另一公司也一并告上法庭,要求承担连带责任。昨日记者获悉,高新区法院一审认为,两个公司是独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公司不承担连带责任,判令承包商支付工程款15万元。2006年12月,四川省鑫盛消防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盛公司)与成都世纪皇庭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纪皇庭公司)签订《建筑消防工程承包合同书》,约定鑫盛公司承建成都世纪皇庭酒楼一、二层的消防工程,合同包干价30万元。2007年8月,四川安科消防检测有限公司出具《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报告》及《电气防火安全检测报告》,检测结果为基本符合,主要存在3项隐患,待整改后基本符合使用条件。世纪皇庭公司支付15万元工程款后,以消防工程没有提交验收合格意见书为由,拒绝支付剩余的15万元。2008年12月,鑫盛公司将世纪皇庭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其支付剩余工程款15万元。同时被
    2023-06-07
    412人看过
  • 解散公司法院可以缺席判决吗
    一、缺席判决民事诉讼中的缺席判决,即法院在一方当事人缺席时所为的判决。通常情况下,当事人为了避免遭受不利于自己的诉讼后果,都会于言词辩论之日到庭并进行辩论。但由于民事诉讼具有私法的性质,当事人对自己的权利具有处分权,而且,实践中经常存在一些阻碍当事人到庭的因素,所以当事人不能到庭的情形实属难免。在一方当事人不能到庭的情况下,应对有关的争议法律关系作出怎样的处理!为解决这些问题,在西方国家,形成了缺席判决主义与单方辩论主义两种代表性的缺席判决制度模式。缺席判决是指开庭审理案件时,只有一方当事人到庭,人民法院依法对案件进行审理之后所作出的判决。缺席判决是相对于对席判决而言的。开庭审理时,只有一方当事人到庭,人民法院仅就到庭的一方当事人进行询问、核对证据、听取意见,在审查核实未到庭一方当事人提出的起诉状或答辩状和证据后,依法作出的判决,就是缺席判决。我国《民事诉讼法》(2012年修正)第一百四十
    2023-03-26
    407人看过
换一批
#强制措施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传唤
    词条

    传唤是指为了方便案件的审理,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实施的一种措施。传唤犯罪嫌疑人应出示工作证明和传唤证,并且传唤时间一般不得超过12小时。 刑事传唤是不能异地进行的,应在犯罪嫌疑人所在的市县进行,这里指的是常住地或者是户籍所在地。... 更多>

    #传唤
    相关咨询
    • 开公司,股东恶意撤股怎样解决?可以起诉吗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6-02
      没有特别情况股东不可以撤股,只能转让他人或者要求公司回购,没有股东恶意撤股一说
    • 一审判决上,法院可以撤销监事股东的股东资格吗
      上海在线咨询 2021-10-24
      有限公司或股份公司可以通过合法合理的方法通过起诉取消监事股东。公司的股东或者监事股东想要退股,与其他股东协商之后,再制定股权的转让方案。然后召开股东大会,在公司半数以上的股东同意之后就可以退出了。
    • 法院可以诉求股东解散公司吗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9-06
      股东可以请求法院解散公司。出现下列情形时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法院解散公司: 1、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2、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 民法股东可以撤销法人公司吗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5-19
      股东是可以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但是有一定的限制,即必须是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才有权提起解散公司诉讼。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法定理由为“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
    • 法院可以让我去判定公司股东吗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7-28
      起诉股东需要在被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公司股东被法院起诉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