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滥用职权的四个特征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07 10:01:22 494 人看过

一、派出所滥用职权的四个特征

(一)、违背法定宗旨。违背法定宗旨是指行政主体因受不当动机和目的支配致使行政行为背离法定目的和利益。它有两个构成要件:主观上,行政主体有不正当的动机和目的,或虽无恶意,但因疏忽、过于自信等导致行为目的与法定目的不一致;客观上,造成了背离法定目的和利益的结果。

(二)、不一致的解释和反复无常。不一致的解释是指行政主体对不确定法律概念的解释不符合该项立法的精神和价值目的,不符合社会公认的基本准则。

(三)、行政不作为。行政不作为是指行政主体不履行公共义务或拖延履行公共义务。如果法律没有明文规定行政行为期限,或规定了一定的行为幅度,致使行政主体享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而在这种自由裁量范围内,行政主体有不正当的迟延或不作为,这便属于行政滥用职权。

(四)、不正当的程序。行政主体违反法定程序的行政行为属违法行为,只有在程序领域享有自由裁量权的情况,才会发生不正当的程序。

二、公安人员滥用职权,捏造事实,该怎么办

1、首先要整理书面材料,尽最大可能收集滥用职权的证据,把收集的证据以及书面材料一起向派出所的主管分局、上级公安局的督察科、纪检部门投诉;如果没有得到解决,可以向检察院的侦查监督部门(控告申诉科)反映。

2、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超越职权,违法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轻伤3人以上,或者轻伤5人以上的;

2.导致10人以上严重中毒的;

3.造成个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1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

4.造成公共财产或者法人、其他组织财产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2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

5.虽未达到3、4两项数额标准,但3、4两项合计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或者合计直接经济损失不满20万元,但合计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

6.造成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业、停产6个月以上,或者破产的;

7.弄虚作假,不报、缓报、谎报或者授意、指使、强令他人不报、缓报、谎报情况,导致重特大事故危害结果继续、扩大,或者致使抢救、调查、处理工作延误的;

8.严重损害国家声誉,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9.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派出所人员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你到检察院举报,因为他们的行为已涉嫌犯罪。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0日 17:2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行政主体相关文章
  •  滥用管理公司罪:证券职权罪和职权行为特征
    出现工商管理部门或金融证券管理机构工作人员设立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司、注册申请或股票发行、上市申请、违法许可、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或金融秩序的情况时,应予立案。以下情况之一出现时,应予立案:1、工商管理部门工作人员设立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司。注册申请、违法许可、注册、严重扰乱市场秩序2、金融证券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股票、债券发行、上市申请、违法许可、严重损害公众利益、严重扰乱金融秩序3、工商管理部门、金融证券管理机构工作人员设立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司、注册申请或股票发行、上市申请、违法许可、严重扰乱金融秩序3、工商管理部门、金融证券管理机构工作人员设立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司、公司金融监管与公司设立金融监管与公司设立是两个重要的议题,涉及到公司法和金融法的相关规定。在金融监管方面,公司设立需要满足监管要求,如注册成立公司、制定公司章程、招募股东等。同时,公司也需要遵守金
    2023-12-28
    62人看过
  • 滥用职权罪的特别严重情节
    行为人利用职权侵吞和骗取公共财产,本质上也具有滥用职权的性质。因贪污造成其他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重大损失的,同时触犯滥用职权罪和贪污罪,属于想象竞合,应当选择重罪后者。犯滥用职权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如何理解“违反所得数额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属于“违法所得数额较大”;以下情况属于有“其他严重情节”:(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的;(二)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复制品数量合计在五千张(份)以上的;(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情形。
    2023-08-08
    446人看过
  • 户籍所在的派出所指的是哪个派出所
    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一般是指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其实也就是自己本身的身份证上、户口本上管理户籍的当地派出所。而在户口本上通常都会有一定的记载。自己可以直接去查看户口本进行一定的了解。而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就是指自己本身的户口薄登记的地方,时常会跟着自己上学和去工作的地方有一定的改变。如果自己本身并没有进行户口的迁移,则户口所在地是不会有任何变化的。一、居民怎样能把户口迁回原籍户口迁出原籍可以再落回去;办理流程:1)去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口迁移证;户口迁出原籍后还可以再落回去。(1)入户申请书;(2)入户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3)入户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4)被投靠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5)迁入人的户口迁移证、准予迁入证明和居民身份证;(6)市局、分(县)局开具的入户证明;各个地方的政策不同.我国户口登记制度实行在常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公民常住地发生变化以后,应将户
    2023-03-08
    467人看过
  •  镇派出所的职能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
    该机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治安管理法规和上级公安机关规定,与犯罪分子斗争,预防和控制各类事故发生,管理社会治安,维护公共秩序,保护人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保卫国家安全。派出所在国家治安管理法规和上级公安机关规定的基础上,主要职责包括:坚决贯彻执行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与犯罪分子进行斗争;预防和控制各类事故的发生,管理社会治安,维护公共秩序;保护人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保卫国家安全。任务范围标题:关于互联网广告管理的法律法规分析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广告已经成为人们获取信息和服务的重要途径。然而,互联网广告的滥用问题日益突出,给广大用户带来了困扰。针对这一问题,我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来加以规范和管理。本文将对互联网广告管理的法律法规进行简要分析。首先, 《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是我国互联网广告管理的第一部行政法规,于2016年1月1日正式实施。该法明确了互联网广告的管理主体、程序
    2023-11-09
    378人看过
  • 滥用职权罪---滥用职权罪常识
    一、概念及其构成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或者不版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由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致使国家机关的某项具体工作遭到破坏,给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造成严重损害,从而危害了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本罪侵犯的对象可以是公共财产或者公民的人身及其财产。(二)客观要件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滥用职权,是指不法行使职务上的权限的行为,即就形式上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一般职务权限的事项,以不当目的或者以不法方法,实施违反职务行为宗旨的活动。首先,滥用职权应是滥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一般职务权限,如果行为人实施的行为与其一般的职务权限没有任何关系,则不展于滥用职权。其次,行为人或者是以不当目的实施职务行为或者是以不法方法实施职务行为;在出于不
    2023-06-11
    87人看过
  • 派出所教导员的职责与权限
    派出所教导员的职责如下:(一)负责全所民警的思想政治工作。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和各项业务工作的顺利完成。(二)及时掌握民警思想动态,定期组织民警政治业务学习,积极开展民警岗位练兵活动,不断提高民警的政治业务素质。协助抓好党支部工作,维护党的核心,营造团结向上的氛围。(三)积极配合所长掌握工作情况,对分管业务工作做到有布置、有检查、有落实。与所长一道,抓好全所民警岗位目标和规范化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考勤考核制度。检查民警警容风纪和遵纪守法情况,及时发现违纪苗头,协助上级部门查处违法案件。(四)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爱护民警,及时表扬好人好事,树立良好风气,随时了解思想状况,帮助解决后顾之忧。(五)自觉维护领导班子团结、勤政务实,清正廉洁。办理机构及其职权范围根据若干规定第83条,裁定变更和追加被执行主体由执行法院的执行机构办理。但这一法律规定,并未能解决实践中层出不穷的问题
    2023-07-04
    139人看过
  • 两个派出所的合议制度与职责
    “两队一室”是推进立岗派出所警务机制运行改革的新模式。“两队”指案件侦办队、社区警务队,而“一室”,指综合信息研判室。在“两队一室”的基本框架下,为了方便其行使职能、明确责任,提升工作效能,各队室之间分工明确,各负其责,同时接受分管领导的统一调配。刑警队和派出所的职责分别是什么刑警队工作职责:1、如实受理报警和报送、立案、审批;负责侦破辖区内发生的权限内的刑事案件。2、及时配合刑侦专业警种刑事案件现场的勘查工作,积极参与刑事案件现场保护、走访、调查、取证等工作。3、积极进行辖区内涉案违法犯罪嫌疑人的调查、取证、打处和组织逃犯的追捕工作;有力打击辖区内带有黑社会性质的流氓恶势力等违法犯罪团伙。4、负责刑侦协查、追捕工作,积极参加严打统一行动和大案、串案的侦破工作。5、开展阵地控制、物建刑事特情、刑嫌调控、犯罪情报资料收集等刑侦基础业务建设。6、实行“三警联动”,信息共享,责任共担。派出所职责
    2023-07-09
    191人看过
  •  滥用职权少征税款罪法律适用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的规定,徇私舞弊少征税款罪既遂的处理方式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犯罪行为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话,犯罪分子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根据国家相关法律的规定,徇私舞弊少征税款罪既遂的处理方式是什么?如果是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少征应征税款,因此导致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一般会被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犯罪行为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话,犯罪分子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徇私舞弊少征税款罪既遂的处理方式有哪些?徇私舞弊少征税款罪既遂的处理方式有哪些?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零四条的规定,徇私舞弊少征税款罪是指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不征或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对于既遂的徇私舞弊少征税款罪,我国《刑法》规定了以下几种处理方式:1. 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依法追缴税款、滞纳金。2. 有非法所得的,予以没收或者收缴。3.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
    2023-08-20
    414人看过
  • 派出所的职责和使命
    1.收集、掌握、报告影响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的情报信息;2.管理辖区内的实有人口;3.管理辖区内的重点行业、公共娱乐场所和枪支、弹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4.指导、监督辖区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5.宣传、发动、组织、指导群众开展安全防范工作;6.办理辖区内发生的因果关系明显、案情简单、一般无需专业侦查手段和跨县、市进行侦查的刑事案件,并协助侦查部门侦破其他案件;7.办理治安案件,调解治安纠纷;8.参与火灾、交通、爆炸、中毒等治安灾害事故的预防工作;9.接受群众报警、求助,为群众提供服务。派出所执行取保候审应当履行哪些职责?对犯罪嫌疑人执行取保候审的派出所,应当履行的职责包括:监督、考察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有关规定;监督保证人履行保证义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应当遵守的规定及保证人未履行保证义务的,及时告知决定机关等。《公安派出所执法执勤工作规范》第一条为
    2023-07-05
    94人看过
  • 滥用职权罪是不是超出职权范围
    滥用职权罪是超出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权范围。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不按或违反法律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遭受重大财产损失等行为。行为人犯此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失职渎职是什么意思失职渎职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括司法机关、权力机关、政府部门工作人员不尽职、违反国家法律规定处理自己无权处理的事项,玩忽职守或者徇私舞弊,私放在押犯人,妨害了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侵吞国家的公共财产,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严重损失的行为。犯滥用职权罪的,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会被判处三年到七年的有期徒刑。二、渎职侵权犯罪有哪几种渎职侵权犯罪有以下几种:1、滥用职权犯罪。滥用职权犯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超越职权、违法决定、处理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给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造
    2023-06-21
    231人看过
  • 绍兴县公安局滨海派出所滥用职权变更户籍登记内容成被告
    2004年3月8日,绍兴县马鞍镇人民政府受绍兴县滨海工业区管委会(注:2006年其才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委托,征收了朱锦荣所在村的429.49亩集体土地。在诉绍兴市公安局行政复议决定的另外一起案件中,朱锦荣方知,自己的原农业户籍已经被绍兴县公安局滨海派出所变更而成为了非农业户籍。朱锦荣认为绍兴县公安局滨海派出所的变更于法无据,应当已经构成滥用职权。为此,10月14日,便依法向绍兴县公安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12月9日,绍兴县公安局作出维持决定。12月10日,以绍兴县公安局滨海派出所为行政诉讼被告,朱锦荣向绍兴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经该院审查,决定立案受理,绍兴县人民法院将择日公开开庭审理。
    2023-06-06
    173人看过
  •  派出所所长的职责与任务
    派出所所长是派出所的负责人,负责所属片区的安全。派出所分为地方公安机关的派出所和出入境管理支队的边防派出所,警察的编制和级别有所不同。地方派出所的级别有高有低,最高的派出所是正处级,所长的最低警衔是二级警督,最高是一级警督或二级警监。边防派出所一般为正营级。一旦升格,派出所所长的级别也会相应升高。派出所所长是派出所的负责人,同时很多派出所所长也担任着党支部书记的职务。具体负责所属片区的安全。派出所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地方公安机关的派出所、警察是公务员,一类是出入境管理支队(也就是武警边防部队)的边防派出所、警察为公务员编制。地方派出所的级别有高有低,一般的县区下属的乡镇派出所只是副科级或者股所级,派出所所长(高配副科),所长的最低警衔是二级警司,最高警衔根据警龄等其他因素来授予,最高是一级警督;级别最高的派出所是正处级(比如天安门派出所,级别相当于地级市的市公安局),所长的最低警衔都是二级警
    2023-08-21
    171人看过
  • 警察滥用职权的主要表征是什么?
    (一)警察滥用职权主要体现在:1、违背法定宗旨。违背法定宗旨是指行政主体因受不当动机和目的支配致使行政行为背离法定目的和利益。它有两个构成要件:主观上,行政主体有不正当的动机和目的,或虽无恶意,但因疏忽、过于自信等导致行为目的与法定目的不一致;客观上,造成了背离法定目的和利益的结果。2、不一致的解释和反复无常。不一致的解释是指行政主体对不确定法律概念的解释不符合该项立法的精神和价值目的,不符合社会公认的基本准则。3、行政不作为。行政不作为是指行政主体不履行公共义务或拖延履行公共义务。依我国行政诉讼法第四条第三项的规定,如果法律没有明文规定行政行为期限,或规定了一定的行为幅度,致使行政主体享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而在这种自由裁量范围内,行政主体有不正当的迟延或不作为,这便属于行政滥用职权。4、不正当的程序。行政主体违反法定程序的行政行为属违法行为,只有在程序领域享有自由裁量权的情况,才会发生不
    2023-07-04
    431人看过
  • 在那个派出所自首就是在那个派出所审吗?
    一、在那个派出所自首就是在那个派出所审吗?家乡立案,但会遣送往作案地调查,指认现场等等。犯罪后逃跑再自首的还是自首吗刑法第六十七条将自首分为一般自首和准自首两种情况,即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从立法本意不难看出,设立自首制度的目的在于:一是鼓励犯罪分子主动归案,争取宽大处理;二是有利于降低司法成本,提高破案效率。这充分体现了我国刑法惩罚与宽大相结合的价值取向原则,给犯罪分子以悔过自新的机会。当然,犯罪后外逃其目的在于逃避法律的制裁,但也不能因此而否定其主动投案的积极行为,否则,无异于在鼓励犯罪分子顽抗到底。这无疑不利于司法机关及时侦结与审理案件,无论是从法律效果还是从社会效果来看,其负面影响都是不容置疑的。因而,从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来看,视外逃后再主动投案为自首,
    2023-03-27
    54人看过
换一批
#行政法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行政主体是指参加行政法律关系,依法拥有行政职权,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职权,并能独立地为自己行使行政职权的行为产生的后果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国家机关或社会组织。在我国,行政主体包括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以及规章授权的组织。... 更多>

    #行政主体
    相关咨询
    • 派出所干警如何控告公民的滥用职权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1-13
      1、要控告特警对公民滥用职权构成犯罪的,可以去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2、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
    • 派出所辅警是不是属于滥用职权的行为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11-27
      公安机关所聘请的辅警是不属于滥用职权罪的主体的,因其并不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刑法》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何为滥用职权?有何特征?
      江苏在线咨询 2023-10-08
      滥用职权的特征有行为主体必须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为结果是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主观方面为故意。
    • 滥用代理权的特征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8-25
      (1)代理人有代理权;(2)代理人实施了行使代理权的行为;(3)代理人的行为违背代理权的设立宗旨和代理的基本行为准则;(4)代理人的行为有损于被代理人的利益。不具备上诉要件则不属于代理权的滥用。如无权代理与越权代理都不属于代理权的滥用。
    • 滥用职权的特征表现在哪些方面
      陕西在线咨询 2023-11-24
      滥用职权的特征如下: 1、犯罪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本罪侵犯的对象可以是公共财产或者公民的人身及其财产。 2、犯罪客观方面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3、犯罪主体本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4、犯罪主观方面本罪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滥用职权的行为会发生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