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再审案件庭审程序规定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1 09:32:04 429 人看过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七条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

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

第二百二十八条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时候,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第二百二十九条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五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

第二百三十条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第二百三十一条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三日以内将上诉状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同时将上诉状副本送交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对方当事人。

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三日以内将上诉状交原审人民法院送交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对方当事人。

第二百三十二条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的抗诉,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书,并且将抗诉书抄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将抗诉书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并且将抗诉书副本送交当事人。

上级人民检察院如果认为抗诉不当,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撤回抗诉,并且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

第二百三十三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就第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全面审查,不受上诉或者抗诉范围的限制。

共同犯罪的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上诉的,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一并处理。

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于下列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

(一)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第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上诉案件;

(二)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上诉案件;

(三)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

(四)其他应当开庭审理的案件。

第二审人民法院决定不开庭审理的,应当讯问被告人,听取其他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

第二审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上诉、抗诉案件,可以到案件发生地或者原审人民法院所在地进行。

第二百三十五条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或者第二审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公诉案件,同级人民检察院都应当派员出席法庭。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决定开庭审理后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查阅案卷。人民检察院应当在一个月以内查阅完毕。人民检察院查阅案卷的时间不计入审理期限。

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

(二)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

(三)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原审人民法院对于依照前款第三项规定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作出判决后,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或者裁定,不得再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第二百三十七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除有新的犯罪事实,人民检察院补充起诉的以外,原审人民法院也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第二百三十八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发现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审理有下列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一)违反本法有关公开审判的规定的;

(二)违反回避制度的;

(三)剥夺或者限制了当事人的法定诉讼权利,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四)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的;

(五)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9日 02:4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刑事再审相关文章
  • 再审案件是按什么程序进行审理
    如果原来是第一审案件,应当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抗诉;如果原来是第二审案件,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案件,应当依照第二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由原审人民法院审理的,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如果原来是第一审案件,应当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抗诉;如果原来是第二审案件,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案件,应当依照第二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再审案件,同级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一、被告现租房居住外地原告应怎么起诉被告现租房居住外地,原告应向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一般地域管辖遵从“原告就被告”的原则。被告为公民的,由被告的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
    2023-06-21
    322人看过
  • 再审案件遵循什么程序
    法律综合知识
    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分别适用第一审程序和第二审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原由第一审法院审理的,依照第一审程序审理。当事人对判决、裁定不服的,可以上诉。决定再审的案件原由第二审法院审理的,依照第二审程序再审,所作判决、裁定具有法律效力;双方不得再次上诉。上级人民法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审判的案件,依照第二审程序再审。所作判决、裁定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不得再次上诉,以避免纠正错误判决、裁定的困难,《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应当组成新的合议庭审理再审案件。
    2023-05-07
    180人看过
  • 刑事案件审理庭审规范
    开庭是法庭审理的开始,其任务是为完成实体审理做好程序上的准备。二,法庭调查法庭调查是法庭审判的核心阶段。在这一阶段,合议庭要在公诉人、当事人、辩护人、代理人等的参加下,通过提出证据和对证据进行质证,当庭调查证据,全面查明案件事实,为法庭作出正确的裁判提供事实根据。三,法庭辩论法庭辩论是指控辩双方在审判长的主持下,依据法庭调查中已经调查的证据和有关法律规定,对证据有何种证明力和被告人是否有罪、所犯何罪、罪责轻重、应否处刑和如何处罚等问题,提出自己的意见和理由,在法庭上当面进行论证和反驳的诉讼活动。法庭辩论活动,既是控方揭露犯罪,证实犯罪的活动,也是辩方据理反驳控诉,维护被告人合法权益的活动。辩论越深入越有利于法庭全面分析判断案情,旁听群众也容易深入了解案件真相和来龙去脉。四,被告人最后陈述被告人最后陈述是指被告人在法庭审理结束之际,就自己被指控的罪行进行最后辩护和最后陈述的活动。这是法律赋予
    2023-03-14
    322人看过
  • 在我国的刑事案件一审、二审和再审程序有什么不同
    一、提起的主体及条件不同(一)刑事一审程序提起的主体及条件:1、自诉案件,指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直接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并由司法机关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2、公诉案件,亦即刑事公诉案件,是指由各级检察机关依照法律相关规定,代表国家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提起诉讼的案件。(二)刑事二审程序提起的主体及条件:1、当事人对法院的判决或者裁定不服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的上诉。2、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的判决或者裁定确有错误,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三)再审程序提起的主体及条件:1、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2、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法
    2023-02-20
    106人看过
  • 刑事再审案件审理程序中的几个问题
    一,。刑事再审案件大多比较复杂。再审证据的认定是刑事再审案件审理的关键,尤其是新证据的认定是再审和修改的法律条件之一。虽然《刑事再审案件审理(审理)具体规定》第19条、第21条和第23条规定了刑事再审证据的质证和认证,但地方法院具体认证的程序和方法不同。此外,中国目前没有证据法,也没有在司法实践中形成一套统一的证明标准。在法庭实践中,法官一般根据一些理论解释或自己的办案经验来确定证明标准,在掌握法庭质证质量的方法上存在差异。不同的法官对同一证据、同一案件做出不同的证明结果是很常见的。在司法实践中,办案法官为了谨慎起见,往往将再审新证据的鉴定阶段置于审判结束后的合议庭评审阶段。然而,这种认证过程容易引起合理怀疑,违反了程序公开、公平的原则,不利于保证认证质量,提高认证效率。因此,笔者认为,关于刑事再审案件审理(审)的具体规定应从客观性、相关性、可操作性、可操作性、可操作性等方面进一步统一和规
    2023-05-07
    105人看过
  • 再审刑事案件申请规定
    刑事案件再审的条件:1、案件当事人、法定代理人或者其近亲属提供新的证据证明法院作出的原判决、裁定认定的案件事实有错误的;2、法院依据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真实、不充分;3、当事人有证据证明案件的审判人员在审理案件时,有贪污、徇私的行为。刑事案件再审应当开庭审理的情形有哪些刑事案件再审应当开庭审理的情形如下:1、依照第一审程序审理的;2、依照第二审程序需要对事实或者证据进行审理的;3、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的;4、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加重刑罚的;5、有其他应当开庭审理的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三)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
    2023-07-05
    309人看过
  • 民事二审程序中的案件再审情况是什么
    1、民事发回重审制度是民事诉讼法确立的一项重要制度。发回重审是指二审法院审理一审上诉案件后,认为一审法院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一审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或者一审判决遗漏当事人、请求权等四项理由的;第二审法院应当裁定撤销第一审判决,并将案件发回第一审法院再审。(一)原判决事实错误,或者原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撤销原判决,发回原人民法院再审。(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再审。(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审人民法院对第一审当事人提出的诉讼请求不予审理或者判决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最高人民法院若干意见第一百八十二条)必须参加诉讼的一方当事人不参加第一审诉讼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最高人民法院
    2023-05-07
    399人看过
  • 刑事案件再审的条件、程序及审理法院
    1、刑事案件中,出现哪些情况时可以申请再审?1)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2)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3)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4)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5)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2、对于再审案件,如何确定具体审理的程序以及具体审理的法院?再审程序的确定:1)如果原来是第一审案件,应当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抗诉;2)如果原来是第二审案件,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案件,应当依照第二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再审法院的确定:1)原审法院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2)最高人民法院有权提审各级人民法院已生效的判决、裁定案件;上级人民法院有权提审下级人民法院已生
    2023-06-11
    345人看过
  • 刑事案件一审期限,刑事案件一审程序
    一、刑事案件一审期限刑事案件一审期限一般为二个月,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二、刑事案件一审程序刑事案件一审程序是:1.对公诉案件进行审查;2.决定开庭审判;3.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4.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5.开庭审理;6.法庭辩论和最后陈述;7.宣告判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条规定,开庭的时候,审判长查明当事人是否到庭,宣布案由;宣布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
    2023-06-27
    338人看过
  •  国家赔偿案件再审程序的具体规定是什么?
    根据本法规定,赔偿委员会作出的赔偿决定生效后,若发现赔偿决定违反法律规定的,经本院院长决定或上级人民法院指令,赔偿委员会应在两个月内重新审查并依法作出决定。同时,上一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也有权直接审查并作出决定。根据本法规定,赔偿委员会作出的赔偿决定生效后,若发现赔偿决定违反法律规定的,经本院院长决定或上级人民法院指令,赔偿委员会应在两个月内重新审查并依法作出决定。同时,上一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也有权直接审查并作出决定。 国 家 赔 偿 再 审 程 序 : 如 何 进 行 ?根据《规定》,赔偿委员会决定生效后,赔偿请求人死亡或者其主体资格终止的,其权利义务承继者可以依法提出申诉。申诉符合条件,法院应在收到申诉材料之日起七日内立案。而根据《国家赔偿法》第30条规定,对赔偿委员会决定有三种法定的监督途径,包括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申诉、法院内部监督和检察院监督。因此,国家赔偿申诉的审查应当
    2023-10-10
    260人看过
  • 行政再审案件开庭规定
    行政诉讼再审
    一、行政再审案件开庭规定再审案件的审理程序和裁判效力主要依据案件的原审来确定。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二审人民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根据法律规定,凡原审人民法院审理再审案件,必须另行组成合议庭。二、对再审案件的处理1、人民法院经过对再审案件的审理,认为原生效判决、裁定确有错误,在撤销原生效判决或者裁定的同时,有两种处理办法:一是对原生效判决、裁定的内容作出相应裁判;二是以裁定撤销生效判决或者裁定,发回作出原生效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重新审判。2、人民法院经过对再审案件的审理,发现生效裁判有下列情形
    2023-06-06
    398人看过
  • 刑事案件案外人再审程序怎样启动
    刑事案件的案外人再审程序可以直接向作出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刑事案件再审程序是怎样的立案部门对再审案件形式审查符合要求后,一般情况下,会将案件材料分到合议庭,对再审材料进行实质性审查。再审案件审查阶段属于再审案件最难的阶段,多数再审申请人体会深刻。根据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再审案件的审查一般包括四种方式。一是对再审申请书等材料的审查,如果再审事由成立的,应当经行裁定再审。二是仅审查再审材料难以作出裁定的,要调阅原审卷宗进行审查,也就是向调阅一审、二审的案件材料,进行全面审查。该阶段一般耗时比较长。三是对于再审申请人以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和裁定申请再审的,要询问案件的当事人。询问一般在法庭进行,案件
    2023-08-01
    448人看过
  • 什么是刑事案件中第二审程序,上诉审程序是指什么
    第二审程序又称上诉审程序,是指第二审人民法院根据上诉人的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的抗诉,对第一审人民法院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进行审判所应遵循的程序。第二审程序并不是审理刑事案件的必经程序。案件是否经过第二审程序,关键在于上诉权人或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同级人民检察院是否依法提起了上诉或抗诉。提起上诉或抗诉的,该案就应由第一审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依第二审程序进行审理,否则即不产生第二审程序。不能机械地理解第二审程序就是对同一案件进行第二次审理的程序。因为对同一案件的第二次审理,既可能是第二审程序,也可能是第一审程序,还可能是审判监督程序。如上一级法院认为下级法院审理、裁判了应由自己作为第一审法院审理的案件,有权依法撤销裁判、变更管辖,将案件管辖权收归自己,作为第一审案件重新审理。变更管辖后的审理,从审理次数说是第二次,但从审判程序上说仍是第一审程序。再如,一审判决、裁定因没有提起上诉、抗诉等
    2023-02-11
    205人看过
  • 故意伤害刑事案件庭审程序
    庭审准备阶段1、查明当事人身份:姓名;曾用名;出生年月;民族;籍贯;文化程度;职业;户口所在地;家庭住址;是否受到过刑事处分或行政处罚;何时被羁押;何时被取保候审;何时收到检察院起诉书副本;法庭核对被告人年龄、身份、有无前科劣迹等情况有误,可能影响案件审理结果的,律师应认真记录,在法庭调查时予以澄清。2、宣布被告人涉嫌罪名;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及其他诉讼参加人(公诉人,辩护人)的名单;告知并询问是否申请回避;3、告知当事人和辩护人享有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92条的规定,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有权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勘验。公诉人、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法庭通知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就鉴定人作出的鉴定意见提出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85条、第193条的规定,被告人除享有上述权利外,还有自行辩护的权利和最后陈述的权
    2023-02-14
    381人看过
换一批
#审判阶段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再审程序,指的是对发现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在事实认定或法律适用方面出现错误时的专门纠错制度。 不同的启动再审的部门也反映了当事人有不同的申诉救济途径,当事人不仅仅可以到中级人民法院反映诉求,也可以到省高院、检察院进行申诉。... 更多>

    #刑事再审
    相关咨询
    • 案件程序刑事审判庭是什么意思??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30
      从你提供的信息可以得出信息是:案件属于刑事案件
    • 刑事诉讼再审程序启动的意义是什么,刑事案件再审程序的启动是什么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3-05
      首先,再审程序的启动意味着原审裁判“可能”存在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审判程序违法等问题,但并非是必然。因此再审程序的启动不等同于原审是错案。其次,引起再审的原因一方面是由于法院和法官的自身原因所致,另一方面也存在当事人恶意诉讼的情形。如在原审中恶意隐瞒重要证据,在申诉审查阶段才将实情托出,企图通过再审程序故意拖延诉讼;再如,一审判决后在法定期限内不行使上诉权,而是向法院递交再审申请,因申诉程
    • 什么是刑事诉讼的再审程序,再审的条件是什么?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29
      一、什么是刑事诉讼的再审程序刑事再审程序,又称刑事审判监督程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发现在认定事实或者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依法提起并对案件进行重新审理的诉讼程序。二、刑事诉讼再审的条件是什么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同时,人民法院、人民检察
    • 民事案件再审程序是怎样的,第二审程序是什么,第一审程序如何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5-08
      二审程序 1、提起理由(1)对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不服;(2)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一审判决;(3)认为一审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如为给予当事人充分的鉴定权利;(4)其他理由。 2、提起时间(1)不服一审判决的,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一审法院或二审法院递交上诉状;(2)不服一审裁定的,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一审法院或二审法院递交上诉状。 3、庭审要点必须以一审认定的事实及判决理由为切入点,以二审
    • 刑事案件出庭审理第二审程序怎么走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3-21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判刑的人如果不服第一审判决、裁定是可以提出上诉,这样的上诉既可以是口头、也可以书面的。至于在什么情况可以提出上诉,法律是没有作出任何限制,而是强调了,对于上诉权是不得以任何借口剥夺的,所以,想上诉的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上诉,那么就可以成立,即便是没有任何理由上诉仍然是成立的。但是这里需要注意上诉的期限:判决是十日,裁定是五日。如果在这个期限内没有上诉,判决或裁定就会自动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