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位淘汰"违背劳动法或被叫停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9 09:45:27 145 人看过

持续了10多年的末位淘汰和竞争上岗很可能被叫停。媒体昨天获悉,相关部门正在拟定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该规定征求意见稿中明确表示,用人单位不得以末位淘汰或者竞争上岗等理由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据了解,该条款已经得到很多劳动法专家和业内人士的肯定和支持,获得通过的可能性很大。

曾在浦东某企业打工的小王说:刚进去时,人事主管就跟我说,单位实行末位淘汰制度,你要有心理准备。起初的两年,小王幸运逃过,第三年就因为排在末位而被淘汰。人事主管称,企业实行末位淘汰已经七八年,实行该制度,就是为了通过竞争,优胜劣汰,留下更优秀的人才,淘汰不利于企业发展的人。

从事劳动法研究20多年的专家谈某某解释,所谓的末位淘汰,指的是员工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单位通过制定相关打分标准,在每月、每季度、每半年,或一年内进行考核,排名末位或末几位者将被淘汰,即解除劳动合同。竞争上岗指的是单位以优胜劣汰为名,通过制定竞争上岗的相关规定,把单位认为不符合上岗标准的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淘汰出局。

谈某某表示,他每年都要接到10多起涉及末位淘汰和竞争上岗咨询,很多员工为此深感无辜和冤枉。末位淘汰、竞争上岗最大的问题是违背劳动法的基本原则。劳动合同法对于单位解除员工劳动合同有明确规定,除此之外,单位解除员工劳动合同都不符合法律规定。显然,末位淘汰和竞争上岗不属于法律允许解除员工劳动合同的范围。而部分单位认为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不可以,那么就属可以,这是在钻法律空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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