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撤销权的分类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26 10:11:14 117 人看过

合同撤销权的分类有: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

2、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

3、合同一方当事人因重大误解、显失公平,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订立的合同;

4、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实施或无偿、低价转让、处分其财产的行为。

合同撤销权的撤销情形有哪些

合同撤销权的行使,德国民法典规定采取依撤销权人向对方当事人为撤销的意思表示的方式,但中国现行法要求撤销权人通过诉讼的方式,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变更或者撤销。关于撤销权行使的除斥期间,中国《民法典》规定为一年。

关于撤销权的消灭,中国《民法典》规定了有以下两种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以自己行为放弃撤销权的,即时消灭。大陆法国家也有相类似的规定。英美衡平法则以法官自由裁量权确定的合理期间为合同撤销权存续期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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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8月13日 0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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