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农村房屋确权有争议如何办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05 16:39:46 140 人看过

对农村房屋确权有争议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对处理结果有异议的。

可以向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在我国法律中规定了被拆迁房屋已经被拆迁,房屋不复存在的,不可以再进行确认产权,确认之诉通常是请求法院确认某种法律关系或权利的存在。

法院对房屋确权之诉作出判决,确认某个民事主体享有房屋所有权,具体的规定如上。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二章 房地产开发用地 第一节 土地使用权出让  第十四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由国务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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