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索抚养费管辖法院有什么要求?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6 21:42:56 245 人看过

1、追索抚养费一般去被告住所地法院。这是由于我国的离婚案件的管辖一般采取“原告就被告”原则,也就是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户口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的法院就是离婚管辖的法院。

2、但是如果被告住所地(户口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离开户口所在地到起诉时已经连续住了一年以上的地方)不一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3、《民事诉讼法》第22条第3款规定“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管辖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一、离婚必须要给抚养费吗?

“抚养费”,顾名思义,是对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所必须的费用,它包含日常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内容。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父母双方也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但是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

抚养费是基于夫妻离婚后,子女无论随父方还是随母方生活,仍然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子女的关系不因夫妻离婚而改变。因此,一般情况下,离婚后未跟子女直接生活在一起的一方仍然要给未成年子女给付抚养费。

二、不给抚养费犯法吗?

不给抚养费一般不犯法。会涉嫌违法,但若其行为涉嫌遗弃罪等刑事犯罪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属于法定的义务,如果父母不给抚养费,则是违反了法律规定,孩子可以找父母要抚养费。如果不给抚养费造成严重后果的,那么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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