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著作权中的人身权强制执行合理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4 15:16:00 222 人看过

是合理的。为了是诉讼程序顺利进行相关机构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羁押或逮捕等行为就叫做强制措施。强制措施的执行者是必须经过相关的申请才能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否则属于非法执行强制措施。著作权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创作者对其创作完成的作品所享有的权利。著作权可分为人身权和财产权两部分。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财产权是指著作权人对作品的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其中,使用权指以各种方式使用作品的权利,是著作权人的一项主要财产权利,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和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等,获得报酬权指转让使用权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而获得报酬的权利。著作权中的人身权和著作权人有密切关系,具有人身属性,只能专属于著作权人,不得让与,也不得出质,只有著作权中的财产权才可以作为权利质权的标的。

一、著作权保护起止时间怎么计算

不同的权利,著作权保护期限起止时间是不一样的:

(1)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2)自然人的作品,其发表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3)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创作完成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法律上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

(4)视听作品,其发表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创作完成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法律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法律不再保护。著作人身权是可以强制执行的,著作权人取得著作权之后就受法律保护,公民拥有著作权的,保护期限是公民的一生及其死后的50年,法人及影视作品获得著作权的,保护期限是50年,50年后不再受法律的保护,在保护期间,未经权利人许可,不能随意使用他人作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4日 15:4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著作权相关文章
  • 《著作权法》中公民的著作权属于身份权吗
    《著作权法》中公民的著作权属于身份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著作权是指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人身权和财产权。法律依据:《著作权法》第十条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五)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六)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著作权人可以许可他人行使前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著作权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让本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一、著作权和专利权有何区
    2023-03-03
    363人看过
  • 对著作权人的权利进行整合
    一、对著作权人的权利进行整合依据规定,著作权人可以与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签订协议,让该组织对著作权进行管理。权利人可以与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以书面形式订立著作权集体管理合同,授权该组织对其依法享有的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进行管理。权利人符合章程规定加入条件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应当与其订立著作权集体管理合同,不得拒绝。权利人与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订立著作权集体管理合同并按照章程规定履行相应手续后,即成为该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会员。权利人与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订立著作权集体管理合同后,不得在合同约定期限内自己行使或者许可他人行使合同约定的由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行使的权利。权利人可以依照章程规定的程序,退出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终止著作权集体管理合同。但是,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已经与他人订立许可使用合同的,该合同在期限届满前继续有效;该合同有效期内,权利人有权获得相应的使用费并可以查阅有关业务材料。二
    2024-01-22
    203人看过
  • 人身权对著作权期限的影响
    著作人身权中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可以获得永久性保护。但著作人身权中的发表权的保护有时间限制。如发表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著作权中的人身权可以转让吗著作人身权,又称著作精神权利,指作者对其作品所享有的各种与人身相联系或者密不可分而又无直接财产内容的权利,是作者通过创作表现个人风格的作品而依法享有获得名誉、声望和维护作品完整性的权利。那么著作权中的人身权可以转让吗?承认著作人身权的国家一般认为著作人身权具有不可转让性、永久性的特点。主张二元说的学者认为,著作财产权是可以转让的,而著作人身权则不可转让。如法国《著作权法》第6条规定:“作者有权使其姓名、资格和作品得到尊重。上述权利是人身权利。人身权利是终生的、不可转让的、不可剥夺的权利。”这是二元
    2023-07-04
    125人看过
  • 作品著作权中的人身权能约定归属吗?
    一、作品著作权中的人身权能约定归属吗?著作权中的人身权归属规定是归属于作者。著作权当中的人身权利主要指的就是作品的发表权利以及作品的署名权和修改权,保护作品的完整权,这些权利的话是属于终身所拥有的,不能够转让。著作权中的人身权归属规定是归属于作者。著作权中的人身权归属规定是归属于著作权人。著作权人的人身权。著作权人的人身权,是从作者创作出作品后才产生的,由作者终身享有,不可转让和剥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人享有以下人身权:(一)作品的发表权。作者创作了作品,该作品是否发表,公诸于世,其决定权由作者-----著作权人决定。发表权是著作权人的一项重要权利,它是著作权人实现著作权的财产权基础,同时作品的发表,往往是出版、复制、摄制等著作权人行使发表权的结果。(二)作者的署名权。作者的署名权是著作权人在发表的自己创作或参与创作的作品时表明自己身份的权利,在作品上署名除表明是该
    2023-04-18
    129人看过
  • 执行强制措施过程中对被执行人人权的保障
    随着人类文明和社会法制的发展,对人的尊严的尊重和对基本人权保障,已成为司法制度发展的必然要求,民事强制执行制度亦无例外。我国强制执行法律也体现了人权保障的理念,但仍显不足,强制执行法的发展,应全面保障被执行人基本人权。首先,民事强制执行中不能采取拘传措施强制被执行人到案,但实践中有些法院却在执行时违法适用拘传措施,侵害被执行人的人权。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的规定,只有在庭审阶段符合法定拘传条件时才能拘传,而执行中适用拘传于法无据,属于严重侵犯人权的行为,法院应对此类违法执行行为的行为人严厉查处,杜绝非法拘传,保障被执行人人权。其次,执行中有些法院把加大执行力度片面理解为加大强制措施的力度,以拘留作为强迫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办法,甚至采取以非法拘禁被执行人追索债务的办法执行案件;还有些法院实施异地拘留时,未取得被拘留人所在地法院的协助,搞异地关押;也有些法院对构成拒不履行法律裁判罪的犯罪嫌疑人,
    2023-06-06
    187人看过
  • 著作权登记强制吗
    著作权登记
    (一)针对著作权登记强制吗的规定,简单地说,享有著作权是不需要登记的,著作权是从作品创作完成以后就产生的。作品自动产生,给权利人行使权利和明确权利带来了方便,不用再进行审批、注册,只要创作一完成就享有权利,这是方便的地方。但是,因为没有第三方提供的证明性东西,证明权利特别是权利发生质疑的或者权利被侵害的时候,还是需要第三方提供带有证明作用的一类证明东西。(二)登记虽然不是著作权产生的条件,或者不是受法律保护的前提,但它确实又是一个初步的证据,所谓初步的证据是什么呢?诉讼当中就是这样,对方没有对著作权权属提出异议之前,法律可以凭借登记的证明认定你享有权利,证据力挺强的。(三)登记的种类,作品登记,各类作品都可以登记,现在等级分两类:一类是作品登记,还有一类是计算机软件登记,多数情况下,游戏引擎部分没有作为文化作品登记,还是作为软件登记的。作品登记和软件登记是分别做的,另外,作品登记是中国版权
    2023-02-16
    51人看过
  • 侵犯著作权中的人身权的后果
    侵害他人著作人身权,侵权人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包括:(一)停止损害。如果侵害著作人身权的行为仍然在延续,则应承担停止损害的责任。例如,把合作作品当成自己的独创作品发表的侵权人.应停止以独创作品名义继续发表的行为。(二)消除影响,恢复名誉。侵权人侵害他人著作人身权,造成不良影响,导致受害人名誉降低的,应承担消除不良影响,为受害人恢复名誉的民事责任。例如,非法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侵权人,应负责销毁那些经过篡改后的作品,并要通过适当的方式为受害人恢复名誉。(三)赔礼道歉。侵权人侵害他人著作人身权.往往给受害人带来精神上的不快甚至痛苦。侵权人向受害人赔礼道歉,有利于受害人恢复愉快的精神。同时通过教育侵权人.使其认识错误而向受害人赔礼道歉,还有利于侵权人和受害人恢复和睦的关系。(四)赔偿损失。害他人著作人身权,使他人拍神遭受痛苦的,侵权人还可能要承担适神责任。如果侵害行为还给受害人造成了其它间接的财产损
    2023-02-16
    191人看过
  • 如何行使著作权人身权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人身权包括署名权、发表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作者可以通过著作权登记、作品出版等方式行使著作权人身权有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1)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开的权利;(2)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和在作品上签名的权利;(3)修改权,即,修改或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4)保护作品完整性的权利,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和篡改的权利(5)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制、拓印、录音、录像、复制等方式复制一份或多份作品的权利,翻拍等(6)发行权,即以出售或捐赠的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复印件的权利(7)租赁权,即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或以类似电影制作方式创作的作品或计算机软件的权利,但计算机软件不是租赁的主要标的物的除外(8)展览权,即公开展示艺术作品或摄影作品的原件或副本的权利(9)表演权,即,(十)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公开复
    2023-05-07
    400人看过
  • 人身权能否可以强制执行
    人身权可以强制执行。为了是诉讼程序顺利进行相关机关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羁押或逮捕等行为就叫做强制措施。强制措施的执行者是必须经过相关的申请才能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否则属于非法执行强制措施。著作人身权是否可以转让与许可著作权法第10条、第25条,明确规定著作权的财产权可以转让,没有规定人身权可以转让,但是法律也没有禁止人身权转让。认为人身权不能转让的依据在于中国的民法立法精神。虽然理论届不断有学者提出,应允许著作权的人身权进行转让。但在司法实践中,不论是著作权转让双方,还是司法界,均认为著作权人身权不能转让。著作权法第10条、第24条,规定著作权的财产权可以许可他人使用,没有规定人身权可以许可,但是也没有禁止人身权许可。事实上,根据著作权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人身权中的部分内容,是可以通过授权他人来行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执行完毕后,据以执行的判决、裁定和
    2023-08-13
    309人看过
  • 人身权包括著作权吗
    一、人身权包括著作权吗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五)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六)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七)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八)展览权;(九)表演权;(十)放映权;(十一)广播权;(十二)信息网络传播权;(十三)摄制权;(十四)改编权;(十五)翻译权;(十六)汇编权;(十七)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著作权人可以许可他人行使前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
    2023-06-05
    115人看过
  • 著作权中的人身权与民法中人身权的区别包括什么?
    一、著作权中的人身权与民法中人身权的区别包括什么?著作权中的人身权与民法中人身权的区别在于:(1)从权利产生的基础来看,民法的人身权的产生是基于人的出生,人一旦出生便具有了生命,也就具有了人身权。而著作权中的人身权则是基于作品的创作而产生,亦即以作品的诞生为条件。(2)民法上的人身权是人生而有之,人人具有,著作权所称的人身权只限于作者,即创作作品的人才有资格享有。(3)民法上的人身权只限于自然人,而著作权法上所称的人身权利根据著作权法规定,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4)民法上的人身权就大部分权利而言是伴随着人的生命的死亡而消亡(有的人身权其权利人死后也不可侵犯,如肖像权)。著作权法上的人身权即使主体死亡,也可单独存在,如署名权。(5)民法上的人身权不能继承和转让,著作权法上的人身权中的部分权利可以转让和继承。(6)民法上侵犯人身权大多是直接侵犯主体本身,而侵犯著作权中的人身权则表现为对
    2024-01-27
    238人看过
  • 谈对被执行人到期债权的强制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第300条规定,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但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的,人民法院可依申请执行人的申请,通知该第三人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该第三人对债务没有异议但又在通知指定的期限内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这一规定,为跟踪执行被执行人的债权提供了法律依据,为解决部分案件执行难开辟了新的途径,对推进执行工作的开展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为了做到严肃执法,有必要对适用此规定可能遇到的问题作些讨论。一、不能把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中的不能清偿理解为破产还债程序中的不能清偿。这里的不能清偿债务,应当是指在执行程序中,被执行人不能全部偿付债务或者虽有偿付能力但因某种原因而没有全部偿付债务的情形,而不是指破产还债程序中的不能清偿债务。在执行工作中,一些被执行人未到资不抵债的程度,也未进入破产还债程序,只是由于资金紧缺,包括到期债权不
    2023-06-04
    75人看过
  • 著作权法对著作权人的规定
    《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中包括了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第三条第六项)。《著作权法》第十条第十项规定,著作权人对其作品享有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著作权法》第十五条规定: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由制片者享有。音乐电视、音乐录影和卡拉OK曲目是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应受到我国著作权法相应的保护。而唱片公司(或者音像公司)作为这些作品的权利人,对其享有放映权等著作权的各项权利,未经许可,他人不得使用,否则即构成对著作权人合法权利的侵害。
    2023-06-08
    271人看过
  • 著作权中的人身权利的是受到保护的吗?
    著作权中的人身权利也是受到法律的保护的。版权是对计算机程序、文学著作、音乐作品、照片、游戏,电影等的复制权利的合法所有权。除非转让给另一方,版权通常被认为是属于作者的。大多数计算机程序不仅受到版权的保护,还受软件许可证的保护。版权只保护思想的表达形式,而不保护思想本身。算法、数学方法、技术或机器的设计均不在版权的保护之列。一、哪些行为需要承担著作权的侵权责任?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五)剽窃他人作品的;(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023-04-10
    110人看过
换一批
#著作权法
北京
律师推荐
    #著作权法 知识导航
    展开
    #著作权
    词条

    著作权: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的财产权利和精神权利的总称。在我国,著作权即指版权。广义的著作权还包括邻接权,我国《著作权法》称之为“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 更多>

    #著作权
    相关咨询
    • 著作权人身权的受到强制执行法律规定有哪些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8-15
      对著作人身权来说,可以采取强制手段进行执行,著作人身权是著作权的一种,受法律保护,不能转让,也不能继承,除著作人身权外,著作权还包括著作财产权,这是财产权利,可以转让,可以继承。
    • 著作权侵权可以请求强制执行吗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8-16
      著作权侵权强制执行是可以的,但是此时一定是要在提起著作权侵权的诉讼之后,申请强制执行的。如果当事人的著作权被他人以非法的手段进行了侵害的,实施侵权行为的当事人需要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并赔偿。
    • 被执行人的著作权的人身权保护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8-09
      著作权也称版权,是指作者及其他权利人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的人身权和财产权的总称。著作权的保护主要包括著作权的基本原则、著作权的主体保护、著作权保护的客体、著作权保护的内容、著作权保护的期限以及侵权的相关法律责任。
    • 人身权能实施强制执行吗
      澳门在线咨询 2023-10-01
      人身权可以强制执行。 对人身权的强制执行是指相关单位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羁押或逮捕等行为就叫做强制措施。强制措施的执行者是必须经过相关的申请才能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否则属于非法执行强制措施。
    • 著作权制度中著作权人的种类及著作权的内容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1-11
      著作权人的种类: (一)作者,完成作品的人。 (二)其他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即未参加作品创作而承受著作权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著作权的内容: (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还包括决定以何种形式发表和在何时何地发表的权利。 (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作者有权署名,也有权不署名;有权署真名,也有权署假名(笔名)。作者也有权禁止他人在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