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行政诉讼起诉的期限怎么样撤销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13 18:26:02 367 人看过

一、对行政诉讼起诉的期限怎么样撤销

对行政诉讼起诉的期限是无法撤销的。诉讼期限是对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二、行政诉讼起诉地点是怎么样去确定的

确立行政诉讼立案管辖就要通过法院的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来确定。

1、级别管辖是不同审级的人民法院之间审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权限划分。我国人民法院的设置分为基层、中级、高级和最高人民法院四个审级,级别管辖的一般标准是:一般案件由基层法院管辖,特殊案件分别由中、高、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对于级别管辖,着重所应把握的是分别归中级、高级以及最高法院管辖的特殊案件。除此之外的行政案件均归基层法院管辖。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三类特殊行政案件:

(1)确认发明专利权案件和海关处理的案件;

(2)对国务院各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

(3)本辖区内的重大、复杂案件。高级、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也是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2、地域管辖

地域管辖是在级别管辖的基础上解决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权限分工,行政诉讼的地域管辖可以分为一般地域管辖和特殊地域管辖

一般地域管辖是指适用于一般行政案件、按照一般标准确定的管辖。

行政诉讼中的特殊地域管辖具体包括以下三种:

(1)经复议的选择管辖,可以按一般标准由原行为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根据原告的选择来确定。

(2)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3)对限制人身自由行政强制措施不服而提起诉讼的,由被告所在地或原告所在地管辖。原告所在地包括原告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和被限制人身自由地。

3、裁定管辖

是指根据人民法院作出裁定或决定来确定行政案件的管辖。主要有以下三种:

(1)移送管辖,指某一个人民法院受理原告起诉后,发现自己对该行政案件没有管辖权时,将案件移送到有管辖权的法院。

(2)指定管辖,指上级人民法院在一定情形下指定由某一个下级人民法院管辖。

(3)管辖权的转移,指经上级人民法院决定或同意,将行政案件由下级人民法院转移给上级人民法院,或者由上级人民法院移交给下级人民法院。

《行政诉讼法》第十八条

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审判工作的实际情况,确定若干人民法院跨行政区域管辖行政案件。

三、提起行政诉讼的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行政诉讼期限有以下几种规定:

第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复议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书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决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申请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情况耽误法定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的十日内,可以申请延长期限,由人民法院决定。

《行政诉讼法》

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三章 管 辖  第十八条 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n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审判工作的实际情况,确定若干人民法院跨行政区域管辖行政案件。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4月07日 02:3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对撤销公证不满提起行政起诉是否有时间期限
    法律咨询:对撤销公证不满提起行政起诉有时间期限吗?如题,谢谢!期限是知道撤销公证后的1年?还是几个月?律师回答: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应当在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复议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书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决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三,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情况耽误法定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的十日内,可以申请延长期限,由人民法院决定。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
    2023-12-10
    89人看过
  •  撤销行政诉讼决定
    当事人自愿申请撤诉且申请是其真实意愿的体现,且申请时间在行政诉讼期间且经法院裁定准许,才能撤回起诉。若受到威胁、恐吓或贿赂而申请撤诉的,将不被认可。以下条件满足时,才能撤回起诉:(1)原告自愿申请撤诉,且该申请是其真实意愿的体现,任何原告因受到威胁、恐吓或贿赂而申请撤诉的,都不被认可;(2)原告申请撤诉的时间必须在行政诉讼期间,即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之后,作出判决之前;(3)原告申请撤诉必须经过人民法院裁定准许,人民法院在审查后,对于不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及他人和原告自身合法权益的撤诉申请,应予准许,否则,将不允许撤诉,继续审理并作出判决。行政诉讼撤诉攻略行政诉讼撤诉攻略在行政诉讼过程中,原告或被告有可能会提出撤诉申请。撤诉通常是指原告或被告在诉讼过程中主动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或反诉。那么,如何进行行政诉讼撤诉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宣告判决或
    2023-11-14
    315人看过
  • 行政诉讼的起诉人能否撤诉
    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宣告判决或者裁定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或者被告改变其所作的行政行为,原告同意并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一、行政诉讼是否可以异地起诉行政诉讼是否可以异地起诉,要看具体的案件情况。行政诉讼的管辖一般是由最开始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的法院管辖,经过复议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对限制人身自由不服的案件,可以由被告或者原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进行管辖;对涉及不动产提起的诉讼,案件由不动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进行管辖。行政诉讼中的撤诉分为,自愿撤诉和视为撤诉,自愿撤诉是指原告申请撤诉或者被告,改变其所作的行政行为,原告同意并申请撤诉的行为。视为撤诉有以下三种情形:1、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2、原告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3、原告未按照规定的期限预交案件受理费,又不提出缓交、减交、免交的申请,或者提出申请未获批准。二、行政诉讼可以撤诉吗行政诉讼是可以撤
    2023-02-21
    164人看过
  • 行政诉讼的管辖以及起诉期限
    行政诉讼是一种诉讼程序法,是资产阶级革命取得胜利并建立资产阶级国家以后的产物。主要是确定诉讼参加人的法律地位和相互关系的法律规范。从学理上说,行政诉讼法有狭义和广义两种理解:狭义上的行政诉讼法也称形式意义上的行政诉讼法,特指由国家立法机关依据立法程序所制定的,通常被称为民告官。行政诉讼-管辖1、确认发明专利权、海关处理的案件;对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以及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应向该机关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起诉。2、对除上列案件外,一般行政案件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1)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2)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3)对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不服,由原告所在地或者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4)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
    2023-06-06
    385人看过
  • 经过复议的行政诉讼起诉期限
    行政复议起诉期限是收到复议决定起或复议期满起十五日。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工伤死亡赔偿后多长时间内可以上诉如果当事人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死亡赔偿有异议的,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大家行政诉讼一般要在多长时间以内提出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2、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
    2023-03-13
    418人看过
  • 提供证据超期限行政行为被撤销诉讼法
    举证时限制度是一项新的证据制度,一些人对法院是否敢于在审判实践中运用感到怀疑。日前,河南省鹤壁市山城区人民法院就果断运用这一制度审结了一起行政诉讼案件。杨某因不服中国人民银行鹤壁市中心支行对其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受理后,依法向被告送达了起诉书副本,同时也告知其举证期限及相应的法律后果。但被告对此并未放在心上,超过十日的举证期限后才向法院提供了作出行政处罚的证据。法院审查后认为,被告在法定期限内未提供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的证据,逾期提供又无正当理由,应当认定被告对原告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没有证据,遂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判决撤销了被告对原告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这一判决有力地维护了司法权威,被告方接到判决书后后悔不迭。提供证据超期限行政行为被撤销
    2023-06-06
    248人看过
  • 撤销行政行为的诉讼时效
    行政行为自撤销之日起失去法律效力,撤销的效力可一直追溯到行政行为作出之日。一、胁迫写的欠条是否有法律效力因胁迫写的欠条的法律效力不确定,即效力待定。根据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一方或者第三人有权要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违反真实意思的民事法律行为。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九十日内未行使撤销权;(二)当事人受到胁迫,自胁迫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未行使撤销权;(三)当事人知道撤销原因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示放弃撤销权。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未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二、如何撤销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已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被处罚人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复议事项成立的,撤销行政处罚决定。申请人
    2023-06-23
    222人看过
  • 行政诉讼中撤销处理是否会限制再次起诉的权利?
    提起行政诉讼后,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准许撤诉后,当事人以同一事实和理由重新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立案。如果原告是因为未按规定的期限预交案件受理费,又不提出缓交、减交、免交申请,或者提出申请未获批准的,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原告可以再起诉,但要解决诉讼费预交问题。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或者申请行政复议。如果提起行政诉讼的,需要提供起诉书等材料。行政诉讼中撤诉后能否再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六十条:人民法院裁定准许原告撤诉后,原告以同一事实和理由重新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立案。准予撤诉的裁定确有错误,原告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应当通过审判监督程序撤销原准予撤诉的裁定,重新对案件进行审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六条当事人申请延长举证期限,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
    2023-07-07
    55人看过
  • 行政诉讼中原告是否有权撤销对被告的诉讼
    一、行政诉讼中原告是否有权撤销对被告的诉讼行政诉讼中原告可以进行撤诉,但要经过人民法院准许。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行政诉讼中原告申请撤诉的,或者被告改变行政行为,原告同意并申请撤诉的,由人民法院裁定是否准许撤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一条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诉状时对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裁定书应当载明不予立案的理由。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起诉状内容欠缺或者有其他错误的,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内容。不得未经指导和释明即以起诉不符合条件为由不接收起诉状。对于不接收起诉状、接收起诉状后不出具书面凭证,以及不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起诉状内容的,当事人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投诉,上级人民
    2023-11-14
    306人看过
  • 行政处罚完对方再起诉撤销
    而行政诉讼举证,就是当事人向法院提供证据,证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或事实损害行为、损害行为与损害结果的因果关系是否存在、是否合法、应否承担行政赔偿责任、承担何种赔偿责任的诉讼活动。其次,行政诉讼中的补证,也就是在已有证据不足以证明案件的待证真实,当事人依法主动或应人民法院要求补充相关证据,从而证明案件待证事实。一、患者是否需要承担举证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由此,法院审理医疗侵权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实行医疗机构举证责任倒置,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①医疗机构有提交全部病历资料的义务;②医疗机构需要举证证明其医疗行为不存在过错;③医疗机构需要举证证明其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
    2023-03-10
    440人看过
  • 起诉离婚怎么撤销诉讼
    法律综合知识
    一、起诉离婚怎么撤销诉讼起诉离婚撤销诉讼需要离婚诉讼开庭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申请撤诉,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二、离婚诉讼先调解后开庭吗离婚诉讼先调解后开庭,人民法院对离婚诉讼的调解是中国离婚诉讼中的必经程序。由法官在开庭前或者庭审前询问当事人的意见,是否同意调解。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必须双方自愿,不得强迫。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三、诉讼离婚必须双方到场吗诉讼离婚必须双方到场。诉讼离婚虽然双方都可以委托律师,但是离婚诉讼是涉及身份关系的诉讼,即使委托了律师的,开庭时,当事人也必须到庭,除非是特殊情况,比如当事人定居或者常年生活在国外的,做好相关公证认证手续之后,可以委托律师
    2023-06-10
    162人看过
  • 行政诉讼二审撤回起诉
    行政诉讼二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一、申请复议是提起行政诉讼的前置程序不是,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而依法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机关提出申诉,由受理机关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复查、认定、评价并作出决定的一种行政法律活动。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而以该机关为被告依法起诉,由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并作出裁决的司法活动。二、行政诉讼到底能胜诉吗行政诉讼有可能胜诉。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任何人不得干预法院审理。
    2023-02-18
    489人看过
  • 超过提起行政诉讼期限怎么办
    行政诉讼时效是当事人能够向人民法院对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的有效期限,超过了这一期限,则当事人丧失了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一、房屋拆迁中补偿价格太低怎么去处理房屋拆迁中补偿价格太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使国家行政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所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利,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做出裁判,从而解决行政争议的制度。行政复议是与行政行为具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人认为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具有法定权限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由复议机关依法对被申请行政行为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的活动和制度。二、民法典规定超过行政诉讼时效怎么处罚行政诉讼时效是当事人能够向人民法院对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的有效期限,超过了这一
    2023-06-26
    461人看过
  • 如何界定行政诉讼起诉期限
    一、如何界定行政诉讼起诉期限行政诉讼起诉期限:直接起诉的期限为六个月;不服复议的起诉期限为收到复议决定书的十五日内;不动产案件在二十年内提起诉讼;其它案件的起诉期限为五年。行政诉讼起诉期限是以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的内容之日起开始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二、行政诉讼的独特原则有哪些1.选择复议原则;2.审查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原则;3.具体行政行为不因诉讼而停止执行原则;4.不适用调解原则;5.被告负举证责任原则;6.司法变更权有限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一条为保证人民法院公正、及时审理行政案件,解决行政争议,
    2023-12-03
    139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能够对行政诉讼进行撤销吗?
      海南在线咨询 2024-11-18
      在行政诉讼过程中,如果原告选择撤销诉讼,或者被告方对行政行为进行了变更,且原告同意并提交了撤诉申请,那么人民法院将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决定是否准许原告的撤诉申请。另外,如果原告在多次合法传票传唤后仍然以无正当理由拒绝到庭参加诉讼,或者在未经法庭允许的情况下中途离场,此类情况也可以视为原告自动撤回诉讼请求,从而进行相应处理。
    • 针对行政诉讼起诉期限超过的问题
      辽宁在线咨询 2024-11-19
      针对行政案件的起诉,即使已超出法定诉讼时限,相关当事人仍然有权利向法院提起诉讼。不过,诉讼时效期限结束后,权利主体将失去获得法律强制保护的权益,即无法通过法律途径取得胜利的机会。需明确的是,超出诉讼时效并不导致原告的起诉权被剥夺,诉讼当事人仍然具有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合法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
    • 撤销宅基地行政诉讼是怎样的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7-10
      要看宅基地使用证被撤销的原因和理由。如果是部分登记错误,需要更正,权利人也没有异议的话,重新发证即可。如果是否定权利人的权利,而权利人认为撤销决定错误的话,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看具体情况吧。
    • 行政诉讼被撤销怎么办?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5-04
      行政诉讼撤销是简称“撤诉”。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后,在宣告判决或裁定前,原告自动要求撤回或取消自己诉讼请求的行为。是原告放弃或处分自己诉讼权利的行为,也是原告放弃其诉讼请求的一种方式。可分为:(1)原告自动撤诉;(2)推定撤诉,即经人民法院两次合法传唤,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视为申请撤诉;(3)因被告改变具体行政行为而撤诉。[1]
    • 撤销行政拘留行政行为起诉状是怎样的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7-11
      对拘留的处罚不服,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