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纠纷能否约定异地仲裁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7 21:40:48 397 人看过

一、建筑工程纠纷能否约定异地仲裁

不能在异地仲裁,只能在工程所在地法院仲裁。

因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划分到不动产专属管辖的范畴,所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当事人,只能约定由不动产所在地即建设工程所在地法院管辖案件,不能约定其他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解释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

二、解决建筑工程纠纷的常见途径

建筑工程纠纷,主要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方式解决。

1、协商

按照法律和商业惯例,一旦出现商业纠纷,双方应首先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友好协商,寻求解决的可能性。双方既有商业联系,对纠纷产生的原因应是心中有数,如果双方从合作的愿望出发并持客观公正的态度,通过坦诚、细致的磋商,纠纷是不难解决的。

2、调解

经过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双方可申请业务主管部门(如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等)出面进行调解。业务主管部门是依法负有对日常商业活动的指导、管理、监督之责,他们比较熟悉本行业的业务,比较全面的掌握情况,由其出面调解,既容易做纠纷双方的思想工作,又能正确运用法规,提出合理和中肯的解决方案。

3、仲裁

如果纠纷双方不愿通过协商和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就只能在仲裁和诉讼两种方式中作一选择。仲裁作为解决商业纠纷的重要方式,具有与法院诉讼同等的法律地位和强制执行效力。

4、诉讼

毫无疑问,诉讼是解决商业纠纷最严厉的手段,同时也是最终的手段,在万不得已之下才予以采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4日 18:1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建筑工程纠纷相关文章
  • 建设工程纠纷案件能否通过约定仲裁管辖方式快速解决?
    建设工程纠纷案件一般是可以约定仲裁管辖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通常会被划分到不动产专属管辖的范围之内。所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双方当事人,一般只可以约定让不动产所在地,也就是建设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来管辖该案件。双方当事人是不可以约定其他的人民法院来进行管辖的。建设工程纠纷案件由谁管辖的建设工程纠纷案件属于专属管辖,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即由建设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第三十三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八条: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不动产纠纷是指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
    2023-07-02
    442人看过
  • 建筑工程合同纠纷解决仲裁和诉讼的区别
    一、建筑工程合同纠纷解决仲裁和诉讼的区别建筑工程合同纠纷解决仲裁和诉讼的区别如下:1.启动的前提不同要启动仲裁程序,必须要双方达成将纠纷提交仲裁的一致的意思表示,双方还必须一致选定具体的仲裁机构。对诉讼而言,只要一方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即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没有仲裁协议的情况下,只能诉讼或者调解解决纠纷。2.受案范围不同仲裁机构一般只受理民商、经济类案件。而诉讼受理各类案件。3.管辖的规定不同仲裁机构之间不存在上下级之间的隶属关系,仲裁不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人民法院分为四级,无管辖权的法院不得随意受理案件,当事人也不得随意选择。二、民法典建筑工程合同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民法典建筑工程合同纠纷诉讼时效是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
    2023-01-09
    169人看过
  • 建设工程纠纷管辖地的约定
    一、建设工程纠纷管辖地的约定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般由合同约定的履行法院管辖,但合同没有约定时,由发包人接受图纸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民法典规定: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给付一方的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的所在地履行。民法典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
    2023-04-23
    112人看过
  • 建筑施工合同纠纷仲裁条款的效力可以仲裁吗
    一、建筑施工合同纠纷仲裁条款的效力可以仲裁吗建设施工合同纠纷可以约定仲裁。《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三条下列纠纷不能仲裁:(一)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第四条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二、仲裁协议如何写以及无效情形《仲裁法》第十六条仲裁协议包括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和以其他书面方式在纠纷发生前或者纠纷发生后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仲裁协议应当具有下列内容:(一)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二)仲裁事项;(三)选定的仲裁委员会。第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仲裁协议无效:(一)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的;(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三)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仲裁协议的。由于仲裁有着方便、快捷的特点,所以实务中仲裁解决纠纷的占
    2023-07-28
    290人看过
  • 建筑工程合同纠纷应该选择哪里的仲裁机构
    建设工程所在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属于不动产专属管辖的范围,约定的仲裁地应当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所在地。只有在合同中约定了有效的仲裁,才能适用仲裁条款。有效的仲裁应当包括当事人都有仲裁的意愿,对仲裁的事项进行了约定和选定了仲裁委员会。但是建设工程合同又属于专属管辖的案件,约定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在建设工程所在地。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诉讼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诉讼举证材料:(1)合同及有关修改合同的设计变更文件、洽商记录、会议纪要及资料、图表;(2)提供建筑许可证、资质证书等证明其合法主体资格的有关证据;(3)工程预算、决算书;(4)拨付、收取工程款凭证;(5)施工图纸;(6)施工记录;(7)发包方供应材料和设备的证明;(8)承包方采购材料和设备的证明;(9)工程竣工验收手续;(10)有关部门的鉴定结论;(11)国家机关的有关文件;(12)其他证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十六条仲裁协议包括合同中订立的仲裁
    2023-07-02
    495人看过
  • 拖欠建筑金属工程款能仲裁吗
    可以仲裁,拖欠工程款纠纷的解决方式共有四种: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但是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第四条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2024-05-16
    179人看过
  • 仲裁是否可行解决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双方当事人有约定仲裁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可以申请仲裁。双方当事人因建设工程合同发生纠纷,然后想要去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必须要有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的,不可以申请仲裁,发生纠纷的,只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总的来说,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建设工程合同时,有约定仲裁的,发生纠纷后,可以申请仲裁,没有仲裁协议的,不能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常见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有哪些?1、施工合同的效力问题;2、合同无效是否进行结算;3、备案合同和补充协议,即黑白合同不一致,在结算时应采纳哪一份合同作为结算的依据;4、对建设部推荐施工合同版本通用条款中涉及的发包方逾越不结算是否认可送审价的问题;5、工程结算采取何种的标准问题,等等。《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十一条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有仲裁协议;(二)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三)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
    2023-07-02
    470人看过
  • 建筑工程结算中的工程合同纠纷能否上诉
    存在有效仲裁协议的发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能仲裁。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有仲裁协议;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一、仲裁适用范围仲裁的纠纷解决方式所适用的范围为: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法律规定,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二、合同仲裁开庭后多长时间出结果需要1-3个月。仲裁程序有:1、申请和受理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向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协议、仲裁申请书及副本。2、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3、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将仲裁规则和仲裁员名册送达申
    2023-04-10
    380人看过
  • 合同乡约定仲裁能否起诉解决纠纷
    合同约定仲裁一般不能起诉,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当事人达成有效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仲裁协议无效的情形有:1、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的;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3、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仲裁协议的。一、合同上被骗怎么办签合同被骗了可以申请撤销合同。如果对方承认在签订合同中存在欺诈情形的,可以协商解除合同。协商不成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如果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在法院判决之后,当事人应当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仲裁裁决、调解书。二、劳动仲裁中劳动争议的无效方式有哪些1、以口头方式订立的仲裁协议无效。我国仲裁法第16条规定了仲裁协议的形式要件,即仲裁协议必须以书面方
    2023-03-13
    254人看过
  • 建筑纠纷地能起诉吗
    一、建筑纠纷地能起诉吗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般由合同约定的履行法院管辖,但合同没有约定时,由发包人接受图纸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补救措施】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第五百一十一条【合同约定不明确时的履行】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依照规定履行。(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
    2023-04-23
    193人看过
  • 合同纠纷地约定仲裁或诉讼是否有效
    合同中一般是不可以同时约定诉讼和仲裁解决争议的,法律特别规定。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争议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协议无效。但一方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另一方未在相关法律规定期间内提出异议的除外。一、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重叠怎么办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重叠根据土地管理规定进行判断,解决不了的可以向法院申请诉讼。具体解决方式有:1.和解。和解是由争议各方根据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和各方实际情况,自行协商而不需通过司法程序解决纠纷的方式。和解是纠纷常见的解决方式。但由于和解协议缺乏的法律约束力,有些人可能会出尔反尔,使和解结果成为一纸空文,延误了纠纷的有效解决。2.调解。调解是由争议各方选择信任的第三方居中,就合同争议进行调解处理。调解通常是以各方互谅互让为原则进行。此方法解决纠纷的可能性较和解大一些,但由于调解协议与和解协议一样不具有强制性效力,也使得纠纷的解决难尽人意。3.仲裁。
    2023-03-08
    95人看过
  • 建筑工程争端:是否可规定仲裁方式解决?
    可以约定仲裁。建设工程发生的合同纠纷属于平等主体之间的合同纠纷或其他财产权益的纠纷,当事人之间可以在约定仲裁条款。当事人约定的仲裁条款具有法律效力的,则约定的仲裁条款有效。当事人就约定的内容发生纠纷时,可以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虽然建设施工合同属于专属管辖的范围,但不排斥当事人在合同发生财产纠纷约定的仲裁适用。合同约定仲裁,不同意仲裁结果能否诉讼合同约定仲裁不同意仲裁结果能诉讼。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四百七十四条仲裁协议包括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和以其他书面方式在纠纷发生前或者纠纷发生后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仲裁协议应当具有下列内容:(一)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二)仲裁事项;(三)选定的仲裁委员会。
    2023-07-02
    358人看过
  • 建筑工程的纠纷多吗
    有纠纷。建设工程纠纷的主要种类1.建设工程民事纠纷民事纠纷的特点:(1)民事纠纷主体之间的法律地位平等;(2)民事纠纷的内容是对民事权利义务的争议;(3)民事纠纷的可处分性。这主要是针对有关财产关系的民事纠纷,而有关人身关系的民事纠纷多具有不可处分性。在建设工程领域,较为普遍和重要的民事纠纷主要是合同纠纷、侵权纠纷。发包人和承包人就有关工期、质量、造价等产生的建设工程合同争议,是建设工程领域最常见的民事纠纷。2.建设工程行政纠纷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具有以下特征:(1)行政行为是执行法律的行为。任何行政行为均须有法律根据,具有从属法律性,没有法律的明确规定或授权,行政主体不得作出任何行政行为。(2)行政行为具有一定的裁量性。这是由立法技术本身的局限性和行政管理的广泛性、变动性、应变性所决定的。(3)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行为时具有单方意志性,不必与行政相对方协商或征得其同意,便可依法自主做出。(4
    2023-02-10
    345人看过
  • 劳动纠纷能否约定仲裁法院,劳动纠纷怎么处理
    一、劳动纠纷能否约定仲裁法院劳动纠纷不能约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也不能约定管辖的人民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劳动争议案件是法定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二、劳动纠纷怎么处理1、双方可以自行协商,达成一致的纠纷解决方案;2、可以向有关的劳动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是必经程序;3、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第四,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劳动纠纷中,如果想要起诉,要先申请仲裁。《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
    2023-04-19
    405人看过
换一批
#工程纠纷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建筑工程纠纷是指在进行建筑工程项目时,各方当事人之间因各种原因产生的争议和纠纷。这些纠纷可能涉及到合同、设计、施工、验收、款项支付等方面。 解决建筑工程纠纷的方法包括: 1、协商:各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纠纷,达成和解协议。 2、调解:当... 更多>

    #建筑工程纠纷
    相关咨询
    • 建筑工程纠纷仲裁适用法律吗?
      辽宁在线咨询 2021-10-27
      发生纠纷时,解决办法如下:第一,协商。当事人根据合同专用条款和通用条款、国家强制标准等协商纠纷,自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法。第二,调停。建筑工程领域有行业协会和专业机构,可以对双方争论进行专业评价,给予双方专业意见,如成本鉴定等。第三,仲裁或诉讼。前述方式对于纠纷的解决均无效果,那我们就选择通过仲裁或诉讼来解决。仲裁需要在仲裁协议上签字,约定明确的仲裁机构,诉讼必须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在仲裁和诉讼程
    • 不满建筑工程仲裁判决结果能否起诉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7-19
      1、原则上是一裁终决,不再走诉讼程序。 2、但有例外规定 《仲裁法》第五十八条: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没有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
    • 建筑合同纠纷仲裁流程是怎样的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8-16
      由当事人先向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申请等有效材料,仲裁机构对仲裁申请进行审查,符合法定条件的,比如有仲裁协议,有建筑合同纠纷的事实和理由等,依法受理仲裁申请,确定开庭时间后进行审理并依法作出仲裁裁决。
    • 公司员工发生劳动纠纷能否异地提起劳动仲裁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8-09
      不能。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是指劳动关系的实际履行地点;用人单位所在地一般是指用人单位的注册地、登记地。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 约定异地仲裁有效吗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1-30
      1,仲裁委员会应当由当事人协议选定,因此约定异地仲裁有效。 2,根据我国《仲裁法》第六条的规定,仲裁委员会应当由当事人协议选定。仲裁不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 由此可见,仲裁委员会可由当事人协议选定,既没有级别管辖的约束,也没地域管辖的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