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在行使撤销权时需要注意哪些限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6 21:04:26 264 人看过

1、债权人行使撤销权需以债权为限;

2、债权人需在除斥期间内行使撤销权

3、撤销权的行使,以债权人自己的名义为之,而不是以债务人的名义进行;

4、撤销权的行使,只能由人民法院依法进行诉讼解决,仲裁机关及各级调解组织不得受理撤销权纠纷的案件;

5、撤销权行使的效力直接及于债务人之外的第三人。撤销权的行使应由债权人对债务人不当处分的受益人直接主张,经诉讼人民法院确定其撤销权成立后,债务人的处分财产行为对债务人及受让人自始无效。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产生的法律效力有哪些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产生的法律效力如下:

1、对债务人有效,一旦债务人的行为被撤销,该行为自始无效,债务人已与他人达成买卖合同但尚未交付财产的,合同将因撤销而自始失效;

2、对受让人的影响,债务人不当处分财产被撤销后,财产已被受让人占有或者受益的,应当将财产和收益返还撤销权人,原物不能返还的,应当折价赔偿;

3、对债权人有效,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后,直接受让人履行的,受让人的财产利益不能专门清偿债权,也不能抵销与债务人的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一条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2日 23:3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撤销权相关文章
  • 债权人撤销权有没有时间限制
    一、债权人撤销权有没有时间限制有时间限制。(一)《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一条,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二)撤销权的时效历有除斥期间和诉讼时效两说。除斥期间是法律为形成权设定的行使期间。所谓形成权,是指因单方民事行为即能引起民事关系发生、变更、终止的权利。除斥期间届满,形成权消灭。(三)主张撤销权是除斥期间的观点认为,债务人、第三人有诈害行为的,债权人应当及时行使撤销权,因此撤销权时效,属除斥期间。本条规定撤销权的期间为一年和五年。债权人知道撤销原因的,自知道之日起,为一年。债权人不知道撤销原因的,自诈害行为发生之日起,为五年。二、债权人撤销权成立条件有哪些(一)债权人撤销权的成立要件可分为客观要件与主观要件,并且依债务人所为的行为是否有偿而有所不同。(二)撤销权成立的客观要件为债务人实施了危害债权的
    2023-05-03
    432人看过
  • 债务人赠房债权人撤销权行使需满足哪些条件
    根据法律规定,债权人对债务人为基础所享有的合法且有效性的债权,无疑是构成债权人在行使撤销权中的基本前提要素。另一方面来看,若债务人实施了无私或者明显显失其公平性的低价处分财产的行为,那么债权人在此情况下便有充足的理由来运用撤销权。此外,债权人的财产处分行为必须对债权的实现造成实质上的损害。最后值得注意的是,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时必须审慎,不得超越其自身持有的债权数额范围。《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2024-08-16
    87人看过
  • 债权人撤销权需要注意的情况以及债权人撤销权行驶的条件是什么
    一、债权人撤销权需要注意的情况债权人撤销权需要注意的情况有以下几种:1.债权人对债务人必须存在有效的债权。2.债务人的行为必须有害于债权。3.债务人与第三人进行有偿转让行为必须都具有恶意。4.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应以其债权为限。5.债权人的撤销权应再法定的期间内行使,否则撤销权消灭。二、债权人撤销权行驶的条件是什么债权人撤销权行驶的条件是:1.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合法有效的债权;2.债务人实施了一定处分财产的行为。债务人处分财产行为是撤销权产生的主要条件,没有此条件也就没有行使撤销权的必要。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具体包括以下三类:(1)放弃到期债权;(2)无偿转让财产;(3)以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财产。3.债务人的行为须为使其财产减少的财产行为。4.债权人撤销权成立的主观要件,是债务人与第三人主观上有恶意。三、债权人撤销权受到怎样的限制债权人撤销权受到的限制主要是:撤销权的行使,以债权人自己的名义为
    2023-06-26
    182人看过
  • 行使撤销权需要债权人满足何种要件
    一、行使撤销权需要债权人满足何种要件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须具备以下要件:1.须有债务人减少其财产或增加其财产负担的行为;2.须债务人的行为危害债权实现,也就是债务人减少其财产或增加其财产负担的行为所导致的财产减少将会使债权得不到清偿;3.债务人的行为须发生在债权成立之后。此外,债权人行使撤销权一般要求债务人在实施危害债权的行为时其主观上具有恶意,即债务人知道自己的行为会危害债权而故意为之。当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而危害债权时,必须要求受让人有恶意即受让人知道转让财产的价格明显不合理,且该低价转让的目的是为了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债权人才可行使撤销权。二、债权人撤销权怎么确定诉讼主体债权人撤销权诉讼主体的确定是包括债权人和债务人,还有可能包括受益人或受让人。其中债权人是原告,债务人以及受益人或者受让人则是被告。在撤销权之诉兼有给付之诉时,才会以受益人或受让人为被告。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三
    2023-08-16
    402人看过
  • 撤销债权人的行为应注意哪些问题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应注意:要通过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来行使;要以债权人所享有的合法的到期债权为限;以及要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的一年内行使。一、行使撤销权的期限是多长时间?撤销权,是指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或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就会消灭。二、担保人将财产转移给直系亲属,还会被执行吗担保人如果想逃避担保的责任,以明显低于财产价值的价格转让给直系亲属,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撤销担保的转移的行为,撤销后法院就可以执行财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九条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
    2023-03-15
    485人看过
  •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权利的时候需要具备什么要件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权利的时候应具备以下要件:1、债务人实施了一定的处分其财产或者权利的行为。表现为放弃到期债权、无偿转让产以及以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等。2、债务人实施的处分行为须发生于债成立之时或之后。认为若债务人实施的处分行为发生于债成立之前,则债务人损害债权人债权的实现的恶意无从谈起。3、债务人的处分行为已发生法律效力。4、债务人的处分行为会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即有害债权。5、债务人和受让人主观上有恶意或过错。将处分行为分为无偿处分行为和有偿处分行为。对无偿处分行为,采取过错推定的原则。对于有偿处分行为,只有当债务人和第三人双方在实施行为时都具主观上的恶意或过失,债权人才得行使撤销权。而当第三人为善意时,认为撤销权的行使不利于保护该善意第三人的利益,有违保护善意第三人利益的法律原则;当债务人为善意,第三人为恶意或过失时,属于第三人侵权,故也不发生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问题。
    2023-06-13
    226人看过
  • 债权人该满足哪些要件才可行使撤销权
    一、债权人该满足哪些要件才可行使撤销权债权人可行使撤销权的条件包括: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前存在有效的债权债务关系;2.债务人对其财产或者财产权益进行了不合理的处分;3.债务人的行为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能够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二、如何区分债权人与债务人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区分如下:1.定义不同。债权人指的是银行或金融机构借贷人和供应商;他们或者给予了公司贷款,或为公司提供了存货物资和设备;而债权人则是指债之关系中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2.权利不同。债权人的权利有代位权、转让权和撤销诉权;而债务人的权利有同时履行抗辩权、后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以及债权无效抗辩权。3.行使的义务不相同。三、债权人是
    2023-09-03
    375人看过
  • 撤销权债权人可以随时行使么
    一、撤销权债权人可以随时行使么债权人不能随时行使撤销权,撤销权应当在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是指当债务人通过放弃债权等行为无偿处分自己的财产导致债权人的债权无法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债务人的该行为。撤销权的行使条件如下:1、债务人减少自身责任财产的行为必须发生在债权债务成立之后,即在债权债务成立前所为减少财产行为与债权人撤销权无关,没有追溯力;2、债务人的行为导致其责任财产减少、或者不能清偿债务损害了债权人债权。根据《公司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3、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
    2024-01-27
    289人看过
  • 有权申请撤销婚姻的人应当在哪些期限内行使撤销权
    一、有权申请撤销婚姻的人应当在哪些期限内行使撤销权有权申请撤销婚姻的人应当在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撤销婚姻。受胁迫一方的婚姻关系当事人本人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一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或延长的规定。《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二、《民法典》对可撤销婚姻中撤销权的行使,有时间限定吗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第二、三款规定,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因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根据《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第十九条规定,民法典第一
    2023-12-31
    230人看过
  • 行使赠与合同任意撤销权受的限制有哪些
    赠与合同行使任意撤销权受到的限制有:1、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后不能撤销;2、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能撤销;3、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能撤销。行使赠与合同任意撤销权受的限制有哪些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第六百五十九条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第六百六十条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依据前款规定应当交付的赠与财产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一章 赠与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
    2022-06-30
    268人看过
  • 债权人的撤销权是否存在时限
    一、债权人的撤销权是否存在时限债权人的撤销权存在时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期限是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或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且前述的撤销事由一般为债务人存在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或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等行为。二、债权人撤销权需满足的成立条件是什么1.债权人对债务人必须存在有效的债权;2.债务人实施了一定的处分财产的行为,且发生法律效力;3.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必须有害于债权;4.债务人与第三人进行有偿民事法律行为时,必须有恶意。三、债权人撤销权的举证责任怎么规定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时,举证责任一般由债权人承担。撤销权之诉主要目的是撤销债务人滥用财产处分权的行为,因此撤销权成立的要件应该由债权人举证。但债务人也可以举证证明其有足够的资产担保债权人债权的实现。《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九条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
    2023-10-01
    402人看过
  •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过程中有什么注意事项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需要注意的有:需要向法院申请,需要具备对方恶意转让财产的证据等,如果债权人通过放弃债权,无偿转让等方式无偿处分自己的财产导致债权人的债权无法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债务人的该行为。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条件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债务人实施的是处分财产的法律行为债务人实施的必须是法律行为。法律行为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的合法行为。只有债务人实施的行为是民事法律行为,并且该行为成立于债权人的债权成立之后,才有可能产生债权人的撤销权。同时,债务人实施的必须是处分财产的法律行为。如赠与、出卖、债务免除、债权让与等,包括债务人为他人提供担保,因最终可能使财产减少,也会发生债权人的撤销权。(二)债务人的行为危害债权当债务人的行为使其一般财产减少到不能清偿一般债权人的全部债权时,就处于危害债权的状态。如果债务人的行为并没有影响到其清偿
    2023-08-13
    111人看过
  • 赠与人行使任意撤销权有何法律限制?
    赠与人行使任意撤销权的法律限制如下:1.赠与财产的权利已转移的,赠与人不得任意撤销赠与。2.赠与合同订立后经公证证明的,赠与人不得任意撤销。3.具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论当事人以何种形式订立,不论是否经过公证,也不论赠与的财产是否已转移其权利,赠与人均不得任意撤销。一、赠与合同的终止也得基于哪些事由?赠与合同的终止得基于以下几种事由:第一,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是指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由赠与人依其意思任意撤销赠与合同。但在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和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中,赠与人不得任意撤销赠与合同。第二,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赠与合同中,赠与地产的权利转移之后,赠与人即丧失了任意撤销赠与合同的权利,但在以下条件具备时,赠与人仍可享有撤销赠与合同的法定权利:1、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的;2、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2023-06-24
    360人看过
  • 债权人申请撤销权应当在什么期限内行使
    债权人撤销权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如果在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则该撤销权消灭,债权人的撤销权是指,债务人以赠与、无偿转让等方式无偿处分自己的财产,导致债权人的债权无法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债务人的行为。一、除斥期间的适用范围除斥期间适用于形成权,如撤销权、解除权等。《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撤销权、解除权等权利的存续期间,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产生之日起计算,不适用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和延长的规定。存续期间届满,撤销权、解除权等权利消灭。第五百四十一条规定,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二、撤销权的主体是谁借款合同中的撤销权的主体为因债务人的行为而使债权受到损害的债权人。如果债权人为多数人,可
    2023-03-08
    399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履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撤销权
    词条

    撤销权是撤销权人依其单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效力溯及既往的消灭的权利。因撤销原因不同,撤销权人也不同。 在重大误解中,误解人是撤销权人;显失公平中,遭受明显不公的人是撤销权人;欺诈、胁迫中,受欺诈、受胁迫的人是撤销权人。撤销权是诉权,只能通过法... 更多>

    #撤销权
    相关咨询
    • 债权人撤销权有哪些限制?债权人撤销权行使的顺序有哪些?
      江苏在线咨询 2021-11-23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有以下限制: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范围以其债权为限;债权人需要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债务人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未行使的,撤销权消灭。
    • 行使撤销权需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行使撤销权的注意事项主要有哪些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3-15
      行使撤销权需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法释(1999)19号《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行使债权人撤销权应注意如下5个问题: 1、债权人应以债务人为被告,并可以将受益人或受让人列为第三人。 2、应该向被告人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3、行使债权人撤销权的请求额不得超过债权人的债权。 4、行使撤销权的费用由债务人承担。有过错的受益人或受让人应当分担。 5、债权人的撤销权必须在知道或应
    • 行使撤销权的条件,行使撤销权要注意什么?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1-01
      一、行使撤销权的条件1、从主观方面,债务人在实施危害债权人债权的行为时主观上具有恶意。当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无偿转让财产或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的行为而危及债权人利益,即构成债务人的恶意;这里特别指出的是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受让的第三人主观上具有恶意。如果第三人在受让时不具有恶意,则债权人就没有必要对债务人与第三人的行为予以撤销。2、从客观方面,债务人实施了一定的有害于债权的行为,也就是说债务人
    • 想了解一下,对于债权人撤销权行使限制有哪些
      北京在线咨询 2024-09-18
      我国《民法典》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权人撤销权行使有下列限制: 1、撤销权的行使,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 2、撤销权的行使,以债权人自己的名义为之,而不是以债务人的名义进行。 3、撤销权的行使,
    • 债务人财产撤销权行驶过程需要注意哪些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9-14
      一、债权人通过诉讼主张撤销权以谁为被告的问题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必须由享有撤销权的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但撤销之诉的被告究竟是债务人还是与债务人发生交易行为的第三人以及转得人,这个问题尚无法律规定,有实践中的具体应用,大致有三种观点: 1、如果债务人实施的是单方行为,如单方免除债务,则应以债务人为被告; 2、债务人与相对人通过合同行为转移财产,则应以债务人和相对人为被告; 3、如果债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