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范有冲突时候如何适用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19 15:10:32 146 人看过

1:首先宪法最大,所有法律与宪法冲突均无效。

2:其次是全国人大通过的法律(在我国法律一般指全国人大的法律)。

3:再其次是国务院的行政法规。

4:最低的就是部门规章(即国务院各部出台的规章)和地方性法规(即地方人大出台的法规)和政府规章(省市人民政府的规章)。

5:同级的地方性法规大于政府规章,例如省人大法规大于省政府规章。上级的都高于下级的,不管是人大还是政府。

6:部门规章和省人民政府规章如果冲突由国务院决定。(因为国务院的部和省级别一样,地方政府和国务院的部门的最高上级都是国务院,所有由国务院定夺)

7:部门规章和省级人大法规冲突,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省级人大法规就适用省级人大法规,如果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就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定夺。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第八十七条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第八十八条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

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规章。

第八十九条地方性法规的效力高于本级和下级地方政府规章。

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的效力高于本行政区域内的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

一、法律规范之间冲突怎么处理

1.不同效力等级的法律规范之间发生冲突时,下一等级的法律规范自然无效,而无须zhi有权机关作出明确宣布,即“上位法优于下位法”。

2.同一机关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属于特别法与一般法、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特别条款与一般条款关系,而两者之间规定不一致的,适用特别法、特别规定、特别条款的规定,即“特别法优于一般法”;

如果同属于特别法、特别规定、特别条款或者一般法、一般规定,一般条款,新的规定与旧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新的规定,即“新法优于旧法”或者“后法优于前法”。

3.法律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行政法规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裁决;同一机关制定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时,由制定机关裁决。

4.不同机关制定的效力相同的法律规范之间的规定不一致的解决机制。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8日 02:5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国务院相关文章
  • 涉外离婚法律适用有冲突怎么办?
    一、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对于不在我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夫妻财产关系,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国籍国法律或者主要财产所在地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四、父母子女人身、财产关系,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中有利于保护弱者权益的法律。涉外离婚管辖权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条、第23条第1款规定,我国法院在受理涉外离婚案件时,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只要被告在我国有住所或有居所,我国法院就有管辖权。同时,对于被告不在我国境内居住的离婚案件,如原告在我国
    2023-03-19
    479人看过
  • 法律规范之间冲突怎么处理
    1.不同效力等级的法律规范之间发生冲突时,下一等级的法律规范自然无效,而无须zhi有权机关作出明确宣布,即“上位法优于下位法”。2.同一机关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属于特别法与一般法、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特别条款与一般条款关系,而两者之间规定不一致的,适用特别法、特别规定、特别条款的规定,即“特别法优于一般法”;如果同属于特别法、特别规定、特别条款或者一般法、一般规定,一般条款,新的规定与旧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新的规定,即“新法优于旧法”或者“后法优于前法”。3.法律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行政法规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裁决;同一机关制定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时,由制定机关裁决。4.不同机关制定的效力相同的法律规范之间的
    2023-04-03
    449人看过
  • 不当得利与法律规范的冲突
    不当得利是债的一种形式,不当得利人原则上应当返还不当得利,但是有以下例外:一是债的提前清偿,二是道德义务下的给付,三是明知无义务的给付;还有一种例外就是不当得利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自己是不当得利,并且所获利益已经不存在,可以不用返还。如果不当得利已经被转让给了第三人,第三人也要在一定范围内返还。《民法典》关于不当得利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一)善意得利人,返还义务以现存利益为限《民法典》第986条:得利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取得的利益已经不存在的,不承担返还该利益的义务。根据上述规定,善意得利人的返还义务的范围以现存利益为限,现存利益的确定时期为得利人受利益返还请求之时,于此时非现有的利益,免负返还义务。(二)恶意得利人,无论利益是否存在均承担返还义务《民法典》第987条: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
    2023-06-30
    382人看过
  • 行政诉讼法律冲突适用的规则内容有哪些
    在出现行政诉讼法律冲突的情况下,其适用规则就显得尤为重要。行政诉讼法律冲突适用规则,是指人民法院在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时,为解决法律适用冲突所采取的方法和所遵循的规则,由此决定选择适用相应的行政法律文件或具体行政法律规范条款。行政诉讼法律冲突适用的规则主要有以下几种:⒈特别冲突适用规则。即特别法的规定与普通法的规定出现不一致的情形时,一般应当优先适用特别法的规定。⒉不同等级冲突的适用规则。在各种不同效力等级的行政法律规范发生相互冲突时,应该选择适用效力等级较高的行政法律规范,即高层级的法律规范优于低层级的法律规范。⒊同级冲突适用规则。在制定机关不同而效力层级上相同的行政法律规范之间出现冲突的情况下,应由最高人民法院送请国务院作出解释或者裁决。⒋新旧法冲突适用规则。新的行政法律规范与旧的行政法律规范的规定不一致时,应适用的规则是新法优于旧法和法律不溯及既往这两个原则。⒌人际冲突适用规则。
    2023-03-03
    296人看过
  • 适用法律错误与上诉不加刑原则相冲突时——如
    被告人李某于2003年2月某日晚,伙同他人携带自来水管、木棍等械具聚众斗殴,在其他同案人归案并供述犯罪事实后,其于2003年10月1日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但未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同年10月10日安机关以被告人李某及其同案犯构成聚众斗殴罪,被告人李某具有投案自首情节向该市基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经公开审理后认为?已构成聚众斗殴罪,其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依法可予减轻处罚,遂以聚众斗殴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二年。宣判后,因同案犯不服提起上诉,该案进入二审程序。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的行为构成聚众斗殴罪,但其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时,未如实供述自己持械斗殴的犯罪事实,其在被采取取保候审以后才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其行为不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投案自首的构成条件,不构成投案自首。原审判决认为被告人李某的行为构成投案
    2023-06-11
    298人看过
  • 法律规范冲突处理原则是什么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法律规范之间冲突的处理原则:1.不同效力等级的法律规范之间发生冲突时,下一等级的法律规范自然无效,而无须有权机关作出明确宣布,即“上位法优于下位法”。2.同一机关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属于特别法与一般法、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特别条款与一般条款关系,而两者之间规定不一致的,适用特别法、特别规定、特别条款的规定,即“特别法优于一般法”;如果同属于特别法、特别规定、特别条款或者一般法、一般规定,一般条款,新的规定与旧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新的规定,即“新法优于旧法”或者“后法优于前法”。3.法律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行政法规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裁决;同一机关制定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时,由制定机关裁决。4.不同机关制定的效
    2023-06-18
    337人看过
换一批
#国家机关组织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国务院
    词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组成。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 国务院秘书长在总理的领导下,负责处理国务院的日常工作。国务... 更多>

    #国务院
    相关咨询
    • 反不正当竞争法适用冲突如何处理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7-29
      很多人持否定观点(又称法定主义)。他们的理由主要有:一是有文献显示《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条中的“违反本法规定”专指违反该法第2章的规定;二是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不确定性要求其类型具有法定性;三是需要防止受执法水平限制的执法部门不恰当地运用自由裁量权。[2]有的法院持此否定观点,例如,在2009年“武威金苹果有限责任公司与北京德农种业有限公司武禾分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中,一审法院认为被告行为不符合
    • 与的规定有冲突时如何解决?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1-01
      《物权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担保法与本法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本法。该问题涉及到的相关文件:《物权法》
    • 合同诉讼时效冲突规范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8-16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 冲突规范种类有哪些
      天津在线咨询 2023-12-19
      冲突规范种类有: 1.单边冲突规范。是直接指明适用某国法律的冲突规范。 2.双边冲突规范。在系属中规定抽象的连结点,并以其为依据去推定适用某一准据法的冲突规范。 3.选择型冲突规范。这类冲突规范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系属,即规定了两种或两种以上可以适用的法律但实际上只能选择其中的一种。 4.重叠型冲突规范。这一类型的冲突规范,其系属指明必须同时适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法律。
    • 涉外亲子关系的法律冲突及法律适用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20
      一、涉外亲子关系的法律冲突亲子关系,也就是父母子女关系,是基于血缘或收养等法律事实而产生的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包括人身和财产关系。二、父母与婚生子女关系的法律适用规则婚生子女是指在婚姻存续期间所生子女以及在婚姻存续期间怀孕而在婚姻解除后所生子女。关于父母与婚生子女关系的法律适用规则主要包括两个部分:(一)确定婚生子女的准据法1、适用生父属人法2、适用父母属人法3、适用子女属人法4、适用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