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驰名商标保护的民事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驰名商标在诉讼中的举证责任进行了规定,主要内容集中在第六、第七、第八条。
第六条原告以被诉商标的使用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为由提起民事诉讼,被告以原告的注册商标复制、摹仿或者翻译其在先未注册驰名商标为由提出抗辩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对其在先未注册商标驰名的事实负举证责任。
第七条被诉侵犯商标权或者不正当竞争行为发生前,曾被人民法院或者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认定驰名的商标,被告对该商标驰名的事实不持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认定。被告提出异议的,原告仍应当对该商标驰名的事实负举证责任。
除本解释另有规定外,人民法院对于商标驰名的事实,不适用民事诉讼证据的自认规则。
第八条对于在中国境内为社会公众广为知晓的商标,原告已提供其商标驰名的基本证据,或者被告不持异议的,人民法院对该商标驰名的事实予以认定。
从这些条款可知,驰名商标是被诉侵犯商标权或者不正当竞争行为是否成立的法律要件事实,司法实践中一般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原告对其主张的商标驰名事实应负举证责任。
但有一些特殊规则应值得注意:
1、认定驰名商标的举证一般较为复杂,对于曾被认定过的驰名商标等特殊情形,从有利于保护权利人的权利出发,司法解释第六条、第七条针对实践中反映的突出问题,作出了减轻举证责任等特殊规定,依法加强驰名商标保护。
2、第七条第二款对于自认做出了特殊规定,即除本解释另有规定外,人民法院对于商标驰名的事实,不适用民事诉讼证据的自认规则。这是为防止当事人在驰名商标认定中“串通”造假。在对方当事人对于驰名商标的认可时,仍不免除原告的举证责任。
-
司法认定商标驰名的要点
383人看过
-
如何申请驰名商标,驰名商标的司法认定标准是什么
95人看过
-
侵权打出驰名商标佛山司法认定驰名商标第一案
415人看过
-
司法认定驰名商标的法律依据
491人看过
-
商标驰名认定司法依据有哪些?
142人看过
-
驰名商标注册价格驰名商标认定价格
149人看过
驰名商标,是一个专有的法律概念,指在市场上享有较高声誉,为相关公众所熟知,并且有较强竞争力的商标。 驰名商标是只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 驰名商标由商标局或法院来认定。 驰名商标如果商标本身独创性强的,在45个类别中... 更多>
-
著名商标和驰名商标都是认定的,驰名商标和驰名商标申请还是认定的广东在线咨询 2022-02-28著名商标和驰名商标都是认定的,并不是申请下来的。举例说明:“广东省著名商标”与“中国驰名商标”有相通之处,也有区别。“中国驰名商标”由国家工商总局认定或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它可能是注册商标,也可能是非注册商标;而“广东省著名商标”由商标持有人向广东省工商局申请,它必须是注册商标,且申请和撤回必须由申请人自愿提出。目前“广东省著名商标”每年认定一次,有效期为三年。认定为“广东省著名商标”后,
-
驰名商标行政认定与司法认定的程序是一样的吗,驰名商标的认定方式北京在线咨询 2022-03-22驰名商标行政认定与司法认定的程是不一样的,行政认定主要分为以下三种形式: 1、通过商标异议案件由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认定。商标权人认为他人经商标局初步审定并公告的商标侵权的,可直接向商标局异议处提出异议并申请认定为驰名商标。 2、通过商标争议案件通过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认定。商标权人认为他人已注册的商标侵犯自己权益的,可直接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争议裁定并申请认定为驰名商标。 3、工
-
什么是著名商标、驰名商标、驰名商标认定中的驰名商标如何理解香港在线咨询 2022-05-09著名商标是指通过省市著名商标认定部门(通常是以省市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认定,并被授予“著名商标”称号的商标,该商标在获认定的地域范围内可受到更大程度的法律保护。 驰名商标:是法律概念,法律意义是使商标享受在非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的扩大保护。主要看三个方面:该商标的独创性;该商标的驰名程度;欲享受扩大保护的商品与驰名商标指定商标的关联程度。 驰名商标不是一种荣誉,不存在含金量或者权威的问题。原则是“个案
-
驰名商标怎样认定,驰名商标侵权如何认定重庆在线咨询 2023-03-06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一)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二)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三)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四)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 (五)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认定为侵犯商标权: (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 (2)销售侵犯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
-
侵犯驰名商标权的法律责任新疆在线咨询 2022-05-231、行政责任。 对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依据《商标法》第五十三条、《商标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给以处罚。 (1)责令停止侵权。具体措施如下: ①责令立即停止销售; ②没收、销毁侵权商品; ③没收、销毁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 (2)处以罚款。 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但尚未构成犯罪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根据情节处以非法经营额50%以下或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