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结算的注意事项包括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4 16:33:20 465 人看过

一、工程结算的注意事项包括

工程结算的注意事项如下:

1.工程价款以当事人约定标准和方法结算,而不以审计结论为依据,特殊约定除外。

2.未明确授权,监理方与施工方的结算对发包人无约束力。

3.设计变更或标准变化,相应价款约定不明时,参照当地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方法和标准结算。

4.合同无效情形,发包人应该按照约定与承包人结算工程价款。但价款中的利润部分属于违法所得,由行政部门予以没收。

5.违法转包、分包、挂靠情形下,实际施工人约定以承包人与发包人之间结算价款为结算依据,除非结果明显损害实际施工人合法权益,否则不能依实际施工人申请进行签定,而应尊重当事人约定。

6.合同无效但工程验收,承包人仍负责质量瑕疵担保义务,发包人仍可参照合同扣留质量保证金。

7.未完工程价款,首先按合同约定单价结算,同时将临时建筑费用分摊。亦可参照所完工程占总工程量比例*固定总价计算。违约责任和损失另行计算。

8.工程变更不能协商确定,按照同期定额取费标准,以鉴定确定。

9.鉴定机构按定额价和市场价作出的结论,一般依市场价确定。劳保基金和税费一般包含在鉴定的工程造价中。

二、工程结算所需材料有哪些

工程结算所需材料有:

1.施工合同及其附件;

2.补充协议;

3.施工图以及竣工图;

4.施工企业的收费标准及能够安全施工的证明;

5.招标文件及招标过程中涉及的数据文件;

6.隐蔽资料;

7.设计变更资料;

8.相关联系单;

9.现场材料签证单及材料审批单价;

10.其他会影响工程结算的文件;

11.结算资料及承诺书。

三、工程结算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的

工程结算纠纷诉讼时效是3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诉讼时效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n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2日 03:2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工程承包所需注意事项详解
    一、仔细阅读使用的合同文本,掌握有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律、法规规定;二、严格审查发包人签约主体资格、资质等级及履约信用;三、使用准确术语来表述工期、质量、造价等施工合同重要条款的约定;四、对工程进度拨款和竣工结算程序做出详细规定,避免使用含糊不清易产生误解或歧义的表述。工程承包的类型工程承包主要有三种类型:1、基础设施和土木工程。如水利、水坝、运河工程;公路和铁路建设;地下建筑工程(管道、导井和地下道);桥梁、港口和岸上建筑(码头、栈桥、疏浚防波堤);飞机场、导弹工程;供水排水工程;动力工程;仿历史或名胜古典建筑工程等。2、以资源为基础的工程。如石油开发、炼油厂、矿山、炼钢厂、化工厂、化肥厂等。3、制造业工程。如造纸厂、纺织厂、机器厂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五条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应当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不
    2023-07-05
    285人看过
  • 工程承包范围应写明的注意事项
    1.写明发包方与承包方信息;2.总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城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如下协议;3.具体内容:工程概况,工程内容,承包范围,合同工期等。一、工程承包范围怎么写工程承包范围应根据招标文件或施工图纸确定的承包范围填写。如可以填写土建工程,或者填写土建、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及装饰装修工程。也可以更具体一些,填写是否包括采暖卫生与煤气、电气、通风与空调、电梯、通讯、消防等专业工程的安装以及室外线路、管道、道路、围墙、绿化等工程。二、工程承包范围有哪些xx项目主包工程,地下室按照招标图纸工程量、总价包干,地上部分综合单价包干、工程量暂定,开办项目费用总价包干;具体施工内容为合同文件、合同图纸及施工过程中出具的图纸变更及补充设计等所包含的全部内容的施工以及为完成上述内容而有必要采取的隐含的所有
    2023-04-06
    420人看过
  • 买车险包括哪些注意事项
    1、买车险时车辆不要脱保。脱保就是车辆保险保障时间已过,没有续买保险。脱保再买车险就要由保险公司的人检查你的车辆了,很麻烦的,因此不要脱保。2、保险要注意购买时间车险一般在新车拿了合格证后就可以买了,如果续保车辆买车险,在上一年的车险到期一个月内可以购买车险的。3、保险项目选择合适的新车买保险尽量全一些,特别是新手,车损、三者、盗抢、单独油漆、单独玻璃等都要买,当然也要根据个人经济情况,选择多少万的三者险。如果车辆年限比较长,驾驶人驾龄较高,可以少买一些项目了,一般商业险只买车损险和10万的第三者责任险就行。4、选择好一些的保险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五)
    2023-06-18
    397人看过
  • 死刑辩护的注意事项包括什么
    死刑辩护,是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根据事实和刑法规定,可能被判处死刑的案件的辩护。死刑辩护主要是量刑辩护,在一审中主要是辩护犯罪达不到必须适用死刑的程度,找出各种有利的量刑情节,建议法庭采纳不适用死刑。二审的死刑辩护,一般都是一审已经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案件,上诉主要为了“免死”,故二审的辩护主要是针对死刑立即执行的辩护,找出有利的,一审没被法院采纳或被法院故意忽略的量刑情节,证明案件严重程度,依法应当被判处死刑,但却不必被判立即执行,建议法院改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达到保命的目的。法律依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一)律师;(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被开除公
    2023-06-18
    248人看过
  • 电算化结账工作需注意哪些事项
    (1)专人负责。由于某月结完账后将不能再输入和修改该月的凭证,所以使用会计软件时,结账工作应由专人负责管理,以防止其他人员的误操作。(2)结账前应检查该月的所有凭证是否均已记账、结账日期是否正确、其他相关模块的数据是否传递完毕,以及其他结账条件是否完备。若结账条件不能满足,则应退出结账模块,检查当月输入的会计凭证是否全部登记入账。只有在本期输入的会计凭证全部登记入账后才允许结账。(3)结账必须逐月进行,上月未结账不允许结本月的账。若结账成功,则应做月结标志,之后不能再输入该月的凭证和记该月的账;若结账不成功,则恢复到结账前的状态,同时给出提示信息,要求用户做相应的调整。(4)年底结账时,系统自动产生下年度的空白数据文件(即数据结构文件,包括凭证临时文件、凭证库文件、科目余额发生额文件),并结转年度余额,同时自动对“固定资产”等会计文件做跨年度连续使用的处理。(5)跨年度时因年终会计工作的需
    2023-06-12
    295人看过
  • 工程竣工结算程序和工程结算注意环节
    1、工程竣工结算程序(一)有关程序规定,工程竣工验收后,承包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合同价款、合同价款调整内容和索赔要求进行工程竣工结算。工程竣工结算分为单位工程竣工结算、单项工程竣工结算和建设工程竣工汇总。承包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发包人提交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结算资料。承包商通常根据以下信息编制竣工结算:1。施工合同;
    2023-05-07
    461人看过
  • 集体流转土地工业的注意事项包括什么?
    1、要有明确流转范围关于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内涵,目前主要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应包括首次流转和再次流转;另一种观点认为应仅指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在土地使用者之间的转移。两种观点的矛盾是流转的集体建设用地是否包括初次流转的集体建设用地,是存量与增量的问题。所谓集体建设用地“首次流转”,实质上是土地使用权与土地所有权的初次分离。目前这种分离在“土地财政”以及片面追求政绩观的影响下,其结果通常是建设用地供给总量的增加,而不是现有存量建设用地利用率的提高。这种新增建设用地增加迅猛而存量建设用地使用效率挖潜不明显的结果显然不是我们的目标诉求。而“再次流转”则仅限于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是对存量建设用地使用权的重新分配,其结果是使目前利用效率较低的土地资源得到更加充分、合理的利用,并不会增加新的建设用地。也就是说,“首次流转”极易造成土地供给失控和耕地的减少,而“再次流转”则明显比较
    2023-03-30
    182人看过
  • 劳动合同解除的注意事项,包括工伤情况?
    工伤解除劳动的合同的流程是这样的,员工可以和用人单位签订工伤补偿协议,在协议中可以规定经济补偿金。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经济补偿金是按照你的工作年数和你每一年应得的经济补偿的乘积。你的工作年数是从你向该公司提供劳动的那日开始计算的。工伤是什么意思工伤亦称“公伤”、“因工负伤”。职工在生产劳动或工作中负伤。根据国家规定,执行日常工作及企业行政方面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从事紧急情况下虽未经企业行政指定但与企业有利的工作,以及从事发明或技术改进工作而负伤者,均为工伤。《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
    2023-07-13
    381人看过
  • 工程结算应注意的问题
    1、工程结算的前提是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每项合同所对应的工程施工完成后,包括总包、所有分包、材料设备等,都要进行四方验收。2、四方验收时除签发合格证书外,还应制作表格对应合同进行验收,明确乙方完成的工程量增减情况,并经乙方、监理、甲方工程人员、预算人员签认。3、每项工程验收合格后,按合同约定及时进行工程结算,乙方汇总整理所有结算资料,上报监理及甲方。4、监理负责审核结算资料的完整性,资料必须完整齐备符合竣工资料的验收要求,审核结果反馈给甲方乙方。5、甲方的预算,原则上应该自己审核,如果招标时的工程量清单由咨询公司编制,则可以由该公司负责审核,甲方的预算及工程人员配合完成结算工作。6、甲方初步审核后,与乙方进行核对谈判,重大分歧汇总上报各方主管领导解决。7、双方核对达成一致后,甲方写出书面材料汇报结算情况及最终结果,经同意后在结算书上签发书面意见。8、结算完成后,由乙方提出结算付款申请,甲方预
    2023-03-26
    383人看过
  • 清算程序的特别注意事项
    应注意:1、自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申请注销的公司需要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2、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3、合法安置劳动者。注销公司不属于合同约定的或法律规定的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如果需要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及我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对劳动者进行经济补偿。公司清算程序有哪些步骤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程序步骤如下:1、成立清算组,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2、清算组接管公司。3、清算组清理公司财产,包括公司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公司享有的债权;公司解散时享有的股权;公司享有的其他财产权利。4、接管公司债务,包括银行借款、应付货款、应付工资、未缴纳税金、专项应付款、其他合同义务。接管公司的债务分为债务的确认和登记造册。5、设立清算帐户,应当在清算组接管公司的同时设立。6、通知或者公告债权
    2023-07-04
    239人看过
  • 凭资质证书承包工程应注意的事项
    【法律咨询】借用资质证书的施工企业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有效性咨询,借用乙方资质证书参加投标。由于a公司出价最低,因此获得了该项目的建设权。在投标活动中,施工方对甲方的加盟行为有所了解,但未表示异议。工程竣工后,因质量问题造成的事故造成巨大损失的,建设方应当按照《建筑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赔偿损失,建设工程承包人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经营范围内承揽工程。建筑施工企业不得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经营范围,不得以任何形式以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建筑施工企业不得允许其他单位和个人以任何形式利用本单位的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六条建筑施工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企业名义承揽工程的,责令改正,不得收取违法所得,处以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因承包工程不符合规
    2023-05-07
    337人看过
  • 工程项目交接注意事项
    工程交接的注意事项:(一)主要看各种的表格使用的是否完善;(二)技术文件的资料是否齐全和准确;(三)固定资产查看是否有三方的签字。一、工程项目的特点有哪些(一)具有明确的建设目标。工程项目分宏观目标和微观目标,政府注重工程项目的宏观经济效果和社会效果,企业主要注重工程项目的盈利能力等微观财务目标。(二)是在一定约束条件下实现工程项目的建设目标。其主要约束条件有:资源约束、质量约束、时间约束等。(三)是一次性事业。工程项目的建设地点、工程量是一次性固定的,建设后不可能移动,具体表现为设计的单一性,施工的单件性。工程项目与一般商品生产不同,不能批量生产。(四)投资巨大,建设周期长,投资回收期更长;工程项目寿命周期长,其质量优势影响面大,作用时间也长。(五)工程项目的内部结构存在许多结合部,各组成部分之间有明确的组织联系,是一个系统工程。二、工程项目承包系统是什么工程建设项目承包管理系统专门为大
    2023-03-02
    435人看过
  • 计算误工费注意事项
    1、误工费的计算标准,误工费的计算应当以其收入状况乘以误工时间。2、误工时间的确定,误工时间应当根据受害人自接受治疗到康复所需的时间确定,其标准以相应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为依据。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误工时间计算至定残的前一天。3、受害人收入状况的确定,根据受害人有无固定收入的不同情况,有固定收入的,以其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没有固定收入的,以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4、计算公式: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误工时间5、“实际减少的收入的理解:(1)该固定收入须有合法证明。(2)该固定收入必须是受害人实际减少的收入。例如有些受害人在受到损害后,其所在单位并没有扣发或全部扣发其收入;对这部分受害人而言,不存在或不存在全部误工损失。在此情况下,受害人没有实际减少的收入就不能获得赔偿。6、“受
    2023-04-01
    463人看过
  • 电算化结账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电算化结账工作需注意以下事项:(1)专人负责。由于某月结完账后将不能再输入和修改该月的凭证,所以使用会计软件时,结账工作应由专人负责管理,以防止其他人员的误操作。(2)结账前应检查该月的所有凭证是否均已记账、结账日期是否正确、其他相关模块的数据是否传递完毕,以及其他结账条件是否完备。若结账条件不能满足,则应退出结账模块,检查当月输入的会计凭证是否全部登记入账。只有在本期输入的会计凭证全部登记入账后才允许结账。(3)结账必须逐月进行,上月未结账不允许结本月的账。若结账成功,则应做月结标志,之后不能再输入该月的凭证和记该月的账;若结账不成功,则恢复到结账前的状态,同时给出提示信息,要求用户做相应的调整。(4)年底结账时,系统自动产生下年度的空白数据文件(即数据结构文件,包括凭证临时文件、凭证库文件、科目余额发生额文件),并结转年度余额,同时自动对“固定资产”等会计文件做跨年度连续使用的处理。(
    2023-06-12
    408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单位追讨工程款包括什么注意事项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7-01
      单位追讨工程款的注意事项有: 1、收集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2、保存好证明建设工程合同关系成立的证据; 3、保存好证明建设工程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据; 4、提交诉讼请求的计算依据。 根据《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 防水工程结算注意事项是怎么规定的?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7-02
      目前最新防水工程结算注意事项的防护措施有 1、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牌,在易发伤亡事故(或危险)处设置明显的、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安全警示标志牌 2、在施工作业面处设置高空维护,以保证施工人员的安全楼板、屋面、阳台等临边防护,采用密目式安全立网全封闭,作业层另加两边防护栏杆和18cm高的踢脚板 3、通道口防护需设置防护棚,防护棚应为不小于5cm厚的木板或两道相距50cm的竹芭两册应沿栏杆架用密目式安全网封
    • 涉及工程价款结算的约定包括哪些事项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1-03
      发包人、承包人应当在合同条款中对涉及工程价款结算的下列事项进行约定: (一)预付工程款的数额、支付时限及抵扣方式; (二)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方式、数额及时限; (三)工程施工中发生变更时,工程价款的调整方法、索赔方式、时限要求及金额支付方式; (四)发生工程价款纠纷的解决方法; (五)约定承担风险的范围及幅度以及超出约定范围和幅度的调整办法; (六)工程竣工价款的结算与支付方式、数额及时限; (七)
    • 建筑工程款优先受偿权的注意事项包括哪些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9-07
      在行使这个权利时还要注意几个问题:一、行使期限。司法解释明确规定:优先受偿权的使用期限为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6个月。二、由于中国特殊的市场环境,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自有资金率往往极低,故房地产开发企业需要向银行办理贷款,一般通过要求承包人明确放弃优先受偿权,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更应当注意经营风险。三、为了有利于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行使,需要明确下列事项:第一,建筑承发包合同中
    • 建筑工程结算应注意什么事项,有哪些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1-15
      由于建筑工程是一件工期长且复杂的工程,因此在工程的每个阶段都会进行一次结算,建筑工程在结算的是需要注意很多问题的,稍有差错就会造成整个工程结算出现问题,因此工程结算是非常重要的,那么建筑工程结算应注意什么事项,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