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政策调整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4 20:34:16 265 人看过

公民之间发生的宅基地纠纷,应当先通过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二、行政解决三、司法解决,对于侵犯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被侵权人可以不经行政机关的处理,而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首先你要证明这块土地你有使用权,而证明的办法只有一个,那就是土地权属证明。因为土地是不动产,其权属证明在我国是登记制,当事人必须持有土地权属证明才能证明你对这块土地有权利。颁发土地权属证明是政府的权力,没有取得这个证明前,是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此外,宅基地纠纷还可以通过人民调解来解决。

宅基地纠纷如何解决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宅基地纠纷的解决办法,主要有三种:

(四)协商解决《土地管理法》第16条第1款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据此规定,公民之间发生的宅基地纠纷,应当先通过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

(二)行政解决《土地管理法》第16条第2款规定: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该法还规定,侵犯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争议,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犯、赔偿损失。

(三)司法解决《土地管理法》第16条第3款规定: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这表明公民之间就土地的使用权和所有权发生的纠纷,只与按照《土地管理法》第16条和第53条的规定,先经过有关行政机关的处理,对于处理决定不服,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否则,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对于侵犯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被侵权人可以不经行政机关的处理,而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此外,宅基地纠纷还可以通过人民调解来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下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依据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编制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建设用地总量不得超过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控制指标,耕地保有量不得低于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控制指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编制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确保本行政区域内耕地总量不减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0日 08:4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宅基地纠纷相关文章
  • 政府如何处理宅基地用途调整问题
    村民有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义务,不得擅自改变宅基地用途。未经依法批准,村民擅自改变宅基地用途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权按照《土地管理法》第65条第1款第(二)项的规定,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收回村民使用的宅基地。如果因法定的事由,村民需要改变宅基地用途的,在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须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即有关当事人须持批准文件,向土地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变更登记。宅基地使用证的用途是什么宅基地使用证是农村村民合法拥有房屋和用地的权利凭证,可以在集体内部成员之间转让,但是不能向非集体组织成员转让,我们一般称宅基地使用证称之为宅基证。农村的宅基地是允许建房的,但是在这之前还需要提出申请,批准以后才能凭宅基地走和准建证去申请办理房产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
    2023-07-07
    260人看过
  •  墓地赔偿政策的调整
    本文介绍了墓地破坏所带来的经济损失可以通过经济赔偿标准进行赔偿。对于坟墓损害程度较高或完全损毁的损失,可以按照交通事故丧葬费标准进行赔偿。不同地方对购买墓地的政策要求不同,亲人遗体火化后,其亲属或中国人向殡仪馆获取资料,去公墓办理相关购墓手续,并提供逝者清晰的照片、碑文刻字内容等。最后,文章还介绍了公墓建设成为了城市发展的必然,而墓地的选址和环境改造也至关重要。墓地的破坏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赔偿:以经济赔偿标准来衡量损失。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如果对坟墓的损害程度较低,能够确定因修复被毁坏坟墓所支出的合理费用,照此赔偿,对坟墓的损害程度较高,或者是完全损毁,需要重新安葬的,可以按照交通事故案件中的丧葬费标准赔偿。其次是精神损害的赔偿标准。不同的地方对购买墓地的政策要求不同,一般都会有以下要求,亲人遗体火化后,其亲属或中国人向殡仪馆
    2023-11-12
    262人看过
  •  土地出让金政策调整
    根据我国法规,以出让等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需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土地有偿使用费以及其他相关费用后,方可合法使用土地。自本法施行之日起,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百分之三十上缴中央财政,百分之七十留给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具体使用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报国务院批准。根据我国的相关法规,以出让等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在国务院规定的标准与办法下,需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土地有偿使用费以及其他相关费用后,方可合法使用土地。自本法施行之日起,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百分之三十上缴中央财政,百分之七十留给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具体使用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报国务院批准。 土 地 出 让 金 管 理 办 法 改 革根据《土地出让金管理办法改革》的规定,土地出让金是指国家对土地使用者出让土地使用权所收取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该办法的改革旨在优
    2023-09-11
    171人看过
  • 厦门调整征地拆迁政策
    提要:厦门市政府日前出台关于调整征地拆迁有关政策的意见,制定了一系列提高货币补偿的规定,以适应经济的发展,促进各项目征地拆迁工作的顺利推进。被拆迁人选择评估补偿的,不论评估结果高低,一律按评估补偿结果补偿;被拆迁人不选择评估补偿的,按280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装修包干补偿。新华网厦门4月3日专电(记者沈汝发)厦门市政府日前出台关于调整征地拆迁有关政策的意见,制定了一系列提高货币补偿的规定,以适应经济的发展,促进各项目征地拆迁工作的顺利推进。根据规定,在征收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时,允许被拆迁户自由选择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如果选择货币补偿,被拆迁房屋补偿单价为拆迁项目的安置房市场评估均价,评估时点为房屋拆迁许可证颁布之日。对选择货币补偿且在拆迁通告规定期限内签订协议并按期搬迁的,按不高于两年过渡安置补助费及区位房屋补偿价的10%作为搬迁奖励。厦门市还调整了城市房屋拆迁货币补偿补贴金额计算办法,
    2023-04-23
    193人看过
  • 怎么看当地宅基地政策
    一、怎么看当地宅基地政策新政策主要分为三种,第一种是对于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政策,第二种是对于转让买卖的政策。第三种是国家的一些优惠政策。第一,在新政策里面,农民可以退出三权。1.在农村最重要的三个权利分别是房屋的所有权,宅基地的使用权和土地承包的经营权,这三个权利分别对应着农民对于自己房屋的居住权,还有整个宅基地上建造房屋的权利和利用土地来进行生产经营的权利,所以这些权利都是非常重要的,但是在现在社会不断的发展变化,很多农民不需要在农村居住,或者是在农村从事经营活动。2.此时因为这个权利也是没有什么用的,所以国家规定了,如果这个权力可以交给政府,也就是说自己主动让出这个权利的话,那么是可以获得一定的补偿金,可以用于自己的养老或者是其他的生产经营都可以。第二,在新政策里面,农民的宅基地可以自由买卖。1.在我国农村的宅基地是可以自由买卖的,但是在买卖的过程当中,必须要符合国家的法律规定才可以,否
    2023-03-11
    398人看过
  • 政策变化:农村宅基地
    农村宅基地政策:1.农村宅基地实行了一户一宅的政策,规定了农村的村民一户人口只能拥有一个宅基地,必须按照批准规定建设。2.闲置的农村宅基地可以出租给他人发展农家乐、民宿等新兴经营方式,但租赁期限不可以超过二十年。3.农村宅基地也可以将使用权转让、出卖给投资者,投资者享有同样的权益。农村宅基地2023年政策农村宅基地政策如下:1、完善土地征收制度,缩小土地征收范围,探索制定征收目录,严格界定公共利益用地范围,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2、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赋予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权能,明确入市范围途径;3、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探索进城落户农民自愿有偿退出或转让宅基地,改革宅基地审批制度。一、农村申请宅基地流程如下:1、向所在的村委会提出申请;2、上报至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3、提交身份证明、登记原因证明等材料;4、现场勘测;5、
    2023-07-06
    483人看过
  •  宅基地政策法规概述
    宅基地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须经集体会议讨论并审批后进行分配。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一处以外的宅基地法律不予保护,但因继承房屋得到多处宅基地的可以按照规定登记发证。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关于宅基地的规定是,宅基地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须经集体会议讨论并审批后进行分配。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一处以外的宅基地法律不予保护,但因继承房屋得到多处宅基地的可以按照规定登记发证。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宅 基 地 法 律 保 护 范 围 有 哪 些 ?宅基地买卖协议是否受法律保护应区分以下三种情况:1. 有关法律法规禁止将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转让给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外的人。2. 因此,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宅基地销售行为,应当认定销售协议有效。3. 对于城镇居民购买宅基地的销售协议,其销售行为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2023-10-08
    251人看过
  • 宅基地有哪些特征,宅基地报建新政策
    一、宅基地有哪些特征宅基地有如下特征:1.实行一户一宅制。即每户农村村民只能在一个地方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村村民的宅基地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2.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建设住宅只能使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村庄、集镇建设用地区的土地。3.农村村民建住宅,由县级人民政府审批。但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二、宅基地报建新政策宅基地报建新政策主要有以下内容:1.遵守一户一房。对于个别情况有必要事先申报和批准。2.对于建筑面积有规定。不同地区有不同的面积要求,必须根据当地的宅基地政策检查并批准特定要求。3.符合建筑标准。农村房屋每层建筑高度不得超过3.3米。4.保证农村户口。这项政策出来后,对于买卖的宅基地,非农村户口的人将不被允许。5.禁止在7个地区建房。即永久性基本农田保护区、有安全隐患的区域、生态保护红
    2023-05-30
    401人看过
  • 农村集体有权调整宅基地吗
    《土地管理法》第65条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是用土地的。依照前款第1项规定收回的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与适当补偿。《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九条因房屋拆除、改建或自然坍塌等原因,已经变更了实际土地使用者的,经依法审核批准,可将土地使用权确定给实际土地使用者;空地及房屋坍塌或拆除两年以上任未恢复使用的土地,由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第五十二条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2年以上未恢复是用的宅基地,不确定土地使用权。已经确定使用权的,由集体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注销土地登记,土地由集体收回。一、集体所有权特点集体组织所有权的主体是各个集体组织。各个集体组织的财产,都分别属于各该集体组织
    2023-02-26
    197人看过
  • 两会关注:土地政策的调整
    1、土地管理制度与土地分类(按用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我国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2、建设占用农用地根据《土地管理法》,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
    2023-07-03
    128人看过
  • 广州公积金基数调整最新政策
    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调整工作,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单位和职工个人相关信息,并在新的缴存年度按时、足额、足员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在新缴存年度内保持不变的单位也须办理年度缴存调整手续,按要求申报相关缴存数据,以免影响连续缴存。社保缴费基数是怎么调整的一、社保缴费基数是怎么调整的1、社保缴费基数是每年调整一次。调整缴费基数,是根据上年社会平均工资确定的,因此,要等到统筹地区公布上年社会平均工资之后,才能进行调整。由于各地的公布时间不一致,没有具体规定什么时候调整,但是,起始时间都是每年的一月份。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上下限的规定,最低不能低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私营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雇工和非本市城镇户口职工不得低于50%。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
    2023-07-14
    123人看过
  • 农村基础养老金2023年政策调整
    一、农村基础养老金的最新规定1、农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上调预测农村老人的基础养老金之前已经有过调整,预计明年还会再次上调15元左右,具体的上调幅度要结合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最低生活标准而定,部分地区已经调整至180元每月。2、农村老人养老保险缴费档次调整养老保险的缴费档次进行调整,调整为12个,养老保险实行多缴多得的原则,养老保险档次从100元到2000元不等,总而言之就是农民缴纳的越多,60周岁后领到的养老金就越多,农民朋友可根据自身的经济情况决定缴纳金额。值得提醒的是,农村养老保险要求最低累计缴纳15年,所以按照时间推算,越早缴纳越好,必须在45周岁以前进行缴纳。3、农民一次性缴纳养老金政策继续之前有小道消息声称养老保险一次性缴纳政策将会结束,但是政策导向农民一次性缴纳养老金的政策将会继续,只是此项政策个别地方还尚未实行,具体要向当地咨询。一次性缴纳政策也是多缴多拿的原则,以农民的个人
    2023-05-08
    75人看过
  • 多地调整公积金存贷政策
    每到年中,是各地住房公积金集中调整政策的时期。今年,在楼市前景并不明朗的背景下,多个城市选择提高公积金的缴存额度、抬高还款标准,甚至限定贷款门槛。这一政策导向引发人们对房地产市场调控及公积金钱荒等方面的担心。专家表示,此轮调整实为定期性动作,并非意在楼市调控。各地公积金集中调整存贷政策从7月1日起,北京将二套房贷认定标准上调至31.31平方米。而2010年北京出台规定,二套房的公积金贷款仅限于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城镇居民人均面积的缴存职工家庭,并将城镇居民人均面积标准确定为28平方米。这意味着,今后,首套房为90平方米的三口之家,将可以利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二套房。同时,北京还调整了公积金贷款还款标准。武汉也从7月1日起上调公积金月缴存额度。除此之外,泉州、济南、扬州等热点二三线城市也纷纷出台新政,对缴存额度、贷款限制等政策进行调整。济南从7月1日开始,2014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最高和最低分别
    2023-06-07
    115人看过
  • 退休政策调整:新政策解析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问题越来越严重,我国即将实行延迟退休的新政策。新的退休政策即:劳动者渐进式延迟退休,每年延长几个月退休,直到达到新的法定退休年龄。延迟标准为女性每三年延迟一年,男性为每六年延迟一年。以此类推,直到在2045年同时达到六十五岁。同时养老保险的领取年龄也进行相应的延迟。南京退休政策从2019年开始,1965年出生的女性职工和居民应当推迟1年领取养老金,1966年出生的推迟2年,以此类推,到2030年实现女性65岁领取养老金。人社部所长建议中国从2019年实行延长退休年龄的政策,并每两年延长1岁退休年龄,到2045年不论男女退休年龄均为65岁。有专家表示,提高退休年龄的目的为缓解劳动力总量减少的速度。《国务院关于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我国将实施渐进式延迟退休,争取今年完成方案制定,后年正式推出,方案推出至少五年后。根据人社部方案将实行渐进式延迟退休:每年延长几个月退休年龄,直到
    2023-07-01
    446人看过
换一批
#宅基地使用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宅基地纠纷的解决办法,主要有三种: (一)协商解决。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二)行政解决。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侵犯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争议,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 更多>

    #宅基地纠纷
    相关咨询
    • 宅基地调整后能收回吗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8-01
      宅基地经过法定程序统一规划调整或个别调整后,以调整后确定的使用权为准,公民原有的宅基地已被依法另行分配的,不得再要求收回。 我国《宪法》和《土地管理法》都明确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所有权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都属于集体所有,个人只享有使用权。但个人对农村土地的使用权同样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非法侵占。
    • 征地补偿政策有调整吗?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9-09
      征地补偿政策确实有比较大的调整。调整的具体内容主要是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等。
    • 地主土改宅基地的政策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7-29
      不予批准情形编辑 农村村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使用宅基地: 1、年龄未满十八周岁的; 2、原有宅基地的面积已经达到规定标准或者能够解决分户需要的; 3、出卖或者出租村内住房的。 由于各省的规定有些出入,具体还要到当地的土地部门进行咨询后才能确定,总的程序和步骤就是上面所述,如有其他问题,请补充提问。
    • 新的宅基地征地的政策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4-27
      1、宅基地实行一户一宅制度。 2、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 3、宅基地可以流转。 4、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可由城镇户籍子女继承。 5.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
    • 2020年金调整政策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27
      请您工作时间拨打:12333咨询工作人员历年涨工资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