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列为犯罪嫌疑人的影响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12-19 12:03:03 487 人看过

一、被列为犯罪嫌疑人的影响是什么

被派出所列为嫌疑人会暂时失去人身自由,犯罪嫌疑人和罪犯不同,依无罪推定的原则,除非经审判证明有罪确定,犯罪嫌疑人是无罪的。涉案嫌疑人可能会被公安司法机关调查,自己的人身自由也会受到限制。

法院在审理刑事案件中对没有到案的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是不能缺席宣判的,只能待其归案后,经侦查、审查起诉后,再审理宣判。

二、犯罪嫌疑人哪些情况下不能取保候审

以下情形不能取保候审:

1.严重危害社会治安或其他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犯罪嫌疑人。

2.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

3.自伤、自残方法逃避侦查的。

4.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三、犯罪嫌疑人拘留最长时间是多久

刑事拘留最长期限为37天。一般情况为14天,如果情节比较严重的,存在流窜作案或者结伙作案或者行为人多次作案等的,那么拘留期限可以达到37天,其中包括公安机关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七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n(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n(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n(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n(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n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1日 11:2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结案后犯罪嫌疑人会有什么影响
    结案的意思是本案已经实际执行完毕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作结案处理的情况。包括以下情形:1、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完毕的;2、法院通过强制措施执行完毕的;3、申请人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的;4、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财产,法院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5、被执行人无履行能力,法院中止执行的;6、申请执行人表示可以暂时不执行的;7、被执行人无履行能力,未来也没有履行能力,法院终结执行的。一般案底是说你在犯罪后被抓获的证据证明,现在使用省厅指纹比对系统后,全部录入作为以后比对使用.但是一般是刑事案件,一般治安处罚案件(你那个性质,嫖娼属于行政处罚)是不会的,他们说是留案底,其实是在他所处罚的案件中,并且上报市公安局的.所以不会被查到,你要区分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的区别.而且刑事案件的指纹采集是要分成单指和全掌采集的.行政处罚并不进入档案,只有刑事处罚才进入档案。当然,这种情况产生的主要原因是行政处罚属于一般违法行为,生
    2023-04-21
    336人看过
  • 犯罪嫌疑人被监视居住的影响有哪些?
    以下情形会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监视居住:1、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2、怀孕或哺乳婴儿的妇女;3、是唯一一个不能自理的人的扶养人;4、由于案件的特殊情况或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合适;5、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人民检察院决定不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需要继续侦查,符合监视居住条件的,可以监视居住。哪些情形监视居住应当抵折刑期1、被监视居住人有固定住所,却为其指定居所。在司法实践中,有些办案单位明知被监视居住人有固定住所,但为了图方便或者出于某种需要,却另行指定居所。这种做法实际是变相地剥夺了被监视居住人的人身自由,这种情形下的监视居住的期间应当折抵刑期。2、在法定的羁押场所执行监视居住,包括看守所、治安拘留所、监狱(含少年管教所)、劳动教养所和收容教育所等。从对被监视居住人限制人身自由的严厉程度上看,这样与拘留、逮捕没有实质性的差别。因此,在法定羁押
    2023-07-02
    380人看过
  • 犯罪嫌疑人被判处缓刑影响工作吗
    一、犯罪嫌疑人被判处缓刑影响工作吗?被判处缓刑对工作是有影响的,单位可辞退,但不是必须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二、缓刑期间注意哪些问题?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2)按照规定定期向执行缓刑的机关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3)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2023-06-04
    165人看过
  •  刑事拘留对犯罪嫌疑人的影响
    本文介绍了刑事拘留的目的和适用情况。刑事拘留是为了确保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是一种预防性措施,而不是一种惩罚性措施。拘留适用于紧急性、短期性情况,但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核程序。在行使拘留权时,应严格规范,避免错拘和乱拘,以保护公民的人身自由和国家公权力的尖锐冲突。刑事拘留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因此拘留是一种预防性措施,而不是一种惩罚性措施。2、拘留适用的紧急性、短期性。3、拘留适用要经过严格的审核程序。4、侵益性。拘留的行使,涉及到公民人身自由权和国家公权力的尖锐冲突,应由法律严格规范,避免错拘,乱拘。 拘留的适用范围及审核程序是怎样的?拘留是一种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适用于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法律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的规定,拘留的适用范围及审核程序如下:1. 适用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
    2023-08-27
    238人看过
  •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翻供如何定案,会有什么影响
    一、翻供的法律后果既然造成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翻供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那么,侦查、司法人员就不能采用简单机械的对策来处理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翻供,而应视不同的情况,采取不同的策略。(一)对司法机关的影响最首要的对策是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要除口供以外的其它证据充分、确凿,即使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翻供也不能影响侦查、司法机关定案。如果经审查发现,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原有的口供与侦查、司法机关所收集的其它证据能够相互印证,而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翻供却无法取证来印证或与原已收集的其它证据相互印证,则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翻供为无效翻供,司法机关仍可依据为口供以外的其它充分、确实的证据所印证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原有的供述定案。(二)对被告人的影响针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无理翻供,侦查、司法人员应在摸准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侥幸抵赖心理的基础上,运用党的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政策,帮助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
    2023-06-06
    181人看过
  • 在我国被列为嫌疑人是立案吗?
    一、在我国被列为嫌疑人是立案吗?在我国被列为嫌疑人是会立案的。顺序为先立案、调查、确定嫌疑人、符合条件的刑拘。二、确认犯罪嫌疑人的证明标准刑事诉讼中的证明标准,是指法律规定的运用证据证明待证事实所要达到程度的要求。可以这样说,在刑事诉讼中,司法工作人员以及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所从事的活动都是紧紧围绕着证明标准而展开的。到达不同的诉讼阶段,必须达到该阶段所要求的证明标准,即不同的诉讼阶段有不同的证明要求。通常情况下,证明标准具有层次性,如其他法系国家,其证明标准依证明所需的确定性程度划分,由高到低共有九个层次:第一等是绝对的确定性,任何法律目的均不作此要求;第二等是排除合理怀疑,刑事案件中为有罪认定所必需;第三等是明晰且有说服力的证明,适用于某些民事案件以及某些管辖法院对死刑案件中保释请求的驳回;第四等是优势证明,适用于多数民事案件以及刑事诉讼中被告人的肯定性抗辩;第五等是可成立的理由
    2022-10-05
    420人看过
  • 自首对犯罪嫌疑人有何影响?
    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犯罪后在现场等候的,不能认定为自首,但被逮捕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的,可视为自首。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是自首。自首是指犯罪或者犯罪嫌疑人没有被司法机关发现,主动直接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或者是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讯问,就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的也属于自首。帮助犯自首属于共犯吗?帮助犯未遂是否是共犯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确定。对于帮助犯,应按其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如果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就以从犯论处;如果被胁迫实施帮助行为,并在共同犯罪中起您定端较小作用,则应以胁从犯论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自动投案,是指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者虽被发觉,但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讯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时,
    2023-07-01
    185人看过
  • 嫌疑人认不认罪有什么影响
    一、嫌疑人认不认罪有什么影响不认罪或者没有悔罪表现的,不能减少基准刑,可以理解为不能从宽处罚,但不能加重处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2014)1、对于当庭自愿认罪的,根据犯罪的性质、罪行的轻重、认罪程度以及悔罪表现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0%以下。依法认定自首、坦白的除外。2、对于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偿能力以及认罪、悔罪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积极赔偿但没有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尽管没有赔偿,但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其中抢劫、强奸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的应从严掌握。二、当庭自愿认罪的规定是怎么样的1、认罪须在当庭;2、认罪的程度只要求犯罪人承认被指控的基本犯罪事实;3、认罪的内容:A、只要求犯罪人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B、不要求承认指控的罪名。4、当庭认罪,但没有适用普通
    2023-04-20
    328人看过
  • 犯罪嫌疑人的表现是否影响缓刑决定?
    缓刑有立功表现不可以不起诉。犯罪分子被宣告缓刑的,此时案件已经在审判阶段,而起诉是在立案阶段。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期间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哪些情形下是可以不缓刑吗1、数罪并罚的(指故意犯罪)。一人犯数罪,一般犯罪人的犯罪主观恶性较大。1996年最高人民法院在有关经济犯罪司法解释曾明确规定对经济犯罪的被告人数罪并罚时不适用缓刑。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一人犯数罪不宜适用缓刑。上述法律和解释虽规定不尽明确,但其精神实质是明确的,即数罪并罚的一般不宜适用缓刑。3、共同犯罪中的主犯,没有法定的从轻或减轻处罚情节的。所谓主犯是在共同犯罪中起组织、领导作用或者是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可见其犯罪情节较重,一般也不宜适用缓刑。4、法定
    2023-07-03
    50人看过
  • 拘留后是否会被列入犯罪嫌疑人名单?
    刑事拘留后是不会有案底的。刑事拘留不属于刑事处罚,只是侦查过程中的一种强制措施,因此不存在案底的,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只有刑事处罚或者行政处罚才会留下案底。刑事拘留后会变成累犯吗不会。累犯的认定条件之一是前罪是被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而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的是不会构成累犯的。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四)犯罪后企
    2023-07-08
    259人看过
  • 前科犯罪是否会影响犯罪嫌疑人的缓刑申请?
    在关于有前科的犯罪嫌疑人会怎样判刑这个问题上,可以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看到,有这样明确的规定法律法规条文。有前科是指犯罪分子在此次案件中判刑之前还有犯罪记录,这种情况是会加重第二次判刑的刑罚,犯的是过失罪的除外。具体量刑人民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和情节的严重程度进行判决。签了犯罪嫌疑人告知书会怎样只是一种告知,主要是让犯罪嫌疑人知道自己应有的权利,是刑事诉讼法的要求,不告知,可能会影响证据的效力。犯罪嫌疑人如何聘请律师(1)侦查人员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后或者对其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可以聘请一名至两名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或者为其申请取保候审,并将告知情况记明笔录。(2)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提出聘请律师要求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记明笔录。对于不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如果犯罪嫌疑人提出明确的律师事务所名称或者律师姓名直接委托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犯罪嫌疑人的委托意见及时
    2023-07-02
    206人看过
  • 犯罪嫌疑人变动是否影响原始现场?
    犯罪嫌疑人变动的现场还能称为原始现场。刑事案件的处理流程具体如下:1、报案。刑事案件发生后,如果有被害人、第三人报案,标志着一个刑事案件的程序的开始;2、公安初查。公安机关受理办案后,被害人和律师要配合公安机关展开初查工作,查明关键案件事实后确定本案存在基本犯罪事实,决定是否立案;3、立案,案件进入侦查阶段。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4、采取强制措施。公安机关正式立案后,公安机关可能会查封、冻结相关涉案赃款和赃物,其次,公安机关可能还可能会对相关涉案人员采取强制措施(刑事拘留);5、侦查工作结束,公安机关提交《起诉意见书》,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此时,检察院要通知律师可以阅卷,律师在阅卷和会见当事人的基础上,可以得出更全面的辩护意见提交给检察院;6、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在审查起诉后,可以决定起诉或者不
    2023-07-07
    124人看过
  • 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影响和后果是怎样的?
    犯罪嫌疑人是指可能受到刑事追诉的人,与被告人密切相关。在刑事案件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前,称为犯罪嫌疑人。若案件已被提起公诉,则称谓为被告人。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若刑事案件尚未被提起公诉,则可称呼为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是指因为涉嫌犯罪而可能受到刑事追诉的人,是检察机关向法院提起公诉前才使用的称谓,该称谓与被告人这一称谓密切相关,按照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果刑事案件已经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那么犯罪嫌疑人的称谓则应改为被告人,而如果在案件中只是称呼为犯罪嫌疑人,则说明案件仍未被提起公诉。犯罪嫌疑人虚假报关是什么意思虚假报关的意思就是提供一些虚假的报关材料骗取进出口退税,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骗取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数额较大是指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5万元以上的。2、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骗取税
    2023-06-30
    220人看过
  • 什么是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是坏人吗?
    简单地说,受到刑事指控的人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按照法律规定,他们在不同的阶段有不同的称谓。在刑事侦查阶段和审查起诉阶段,即检察机关向人民法院起诉前,被称为犯罪嫌疑人;在检察机关向人民法院起诉后,被称为刑事被告人。无论是犯罪嫌疑人还是刑事被告人,未经人民法院判决,都不得认定为罪。因此,不得将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称为犯罪,更不能称为坏人。因为很多受到刑事指控的人可能被法院判决无罪。一、中国是有罪推定还是无罪推定中国是无罪推定。无罪推定又可称为无罪类推,简单地说是指任何人在未经依法判决有罪之前,应视其无罪,无罪推定包括被告人不负有证明自己无罪的义务,被告人提供证明有利于自己的证据的行为是行使辩护权的行为,不能因为被告人没有或不能证明自己无罪而认定被告人有罪。无罪推定原则是现代法治国家刑事司法通行的一项重要原则,是国际公约确认和保护的基本人权,也是联合国在刑事司法领域制定和推行的最低限度标准之
    2023-03-11
    127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对被捕的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有什么影响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4-26
      1、取得被害人谅解只是量刑的参考 2、达成和解并取得谅解的,情节不严重的可不作刑事案件处理,所以谅解书影响还是很大的 3、取得谅解后,司法机关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于刑事处罚。究竟如果处理,由司法机关根据案情决定。所以,啥时放人,是否放人还应该由司法机关决定。 所以无论那天提交谅解书,如没有别的特殊审理,30天之内必须放人。如需要延期七天的,一定要通过司法批准。
    • 犯罪嫌疑人被判缓刑影响工作吗
      西藏在线咨询 2021-04-19
      被判处缓刑对工作是有影响的,单位可辞退,但不是必须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
    • 家里有犯罪嫌疑人有影响吗?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07
      犯罪嫌疑人的家属因犯罪被判处刑罚,和犯罪嫌疑人所犯的罪无关,不会对他的量刑造成影响。
    • 判缓刑对犯罪嫌疑人是否会有影响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3-15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综上,根据上述法律规定的第四款,可以得到犯罪嫌疑人所在社区的意见对于判决缓刑是有绝对影响的,因为上
    • 犯罪嫌疑人在什么情况下被认为是自首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0-15
      犯罪嫌疑人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应当视为自动投案: (1)犯罪后主动报案,虽未表明自己是作案人,但没有逃离现场,在司法机关询问时交代自己罪行的; (2)明知他人报案而在现场等待,抓捕时无拒捕行为,供认犯罪事实的; (3)在司法机关未确定犯罪嫌疑人,尚在一般性排查询问时主动交代自己罪行的; (4)因特定违法行为被采取劳动教养、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强制隔离戒毒等行政、司法强制措施期间,主动向执行机关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