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权合同的法律效力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8-18 20:00:34 124 人看过

如果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则相对人是善意的,则订立的合同是有效的;如果相对人是恶意的,即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则订立的合同无效

如果是普通的自然人越权订立的合同,则合同如果经过了相对人的追认的,则合同有效;如果没有经过相对人追认的,则合同无效。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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