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权占有的情形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3 08:02:12 185 人看过

一、无权占有的情形

无权占有,指欠缺本权的占有。遗失物拾得人的占有(构成无因管理的除外)、小偷对脏物的占有、无效买卖合同中买受人的占有、租赁期届满后承租人对租赁物的占有均为无权占有。无权占有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第一,占有必须是公开进行的;

第二,占有必须是排他的和实际占有的;

第三,占有必须对土地的实际所有人是恶意的。

二、无权占有人有返还请求权吗

《民法典》的规定,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侵占的,占有人有权请求返还原物;对妨害占有的行为,占有人有权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因侵占或者妨害造成损害的,占有人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占有人返还原物的请求权,自侵占发生之日起一年内未行使的.该请求权消灭。

根据法律条文,占有返还请求权的构成要件有四条:

第一,请求人为占有人;

第二占有人的占有被侵夺;

第三,被请求人为侵夺人及其继受人;

第四,须在占有被侵夺一年内行使。

根据这四条构成要件,不管侵夺人是善意的还是恶意的,所有权人都可以行使占有返还请求权。

三、不当得利与无权占有的区别

不当得利,指无法律上的原因,使他人受损而自己获益的事实,要求他人致损和自己获益是有因果关系的。

无权占有又称无权源的占有、无本权的占有,是指没有法律上的根据或者原因的占有,如对赃物、遗失物的占有。

无权占有,是指无本权的占有,例如偷盗别人物品而产生的占有即为无权占有。无权占有人不能对抗权利人返还原物的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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