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起人无疑份有限公司来说,发起人无疑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公司的筹备工作。因此,为了增强发起人的责任感,防止发起人在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过程中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特别限制了发起人持有的公司股份的转让。《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发起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本条规定是对发起人转让所持股份的限制性规定,属于强制性规范。违反本条规定,合同原则上无效。因此,发起人违反《公司法》上述规定与第三人订立股份转让合同的,合同无效。
公司如何持有本公司股份
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0%,有个数量上的限制。
原则上公司是不能持有本公司股份的,但是有些时候比如为了激励员工而回购的股份在还没有进行分配或者没有完全分配到个人头上的时候,就会出现公司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对于这部分的持有,不得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0%,有个数量上的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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