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释是否由公安机关执行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1 10:36:04 307 人看过

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内,由该犯罪分子户口所在地或者常年居住地的公安机关进行监督执行。

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间再犯新罪的,不构成累犯。假释在我国刑法中是一项重要的刑罚执行制度,正确地适用假释,把那些经过一定服刑期间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必要继续关押改造的罪犯放到社会上进行改造,可以有效地鼓励犯罪分子服从教育和改造,使之早日复归社会、有利于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八十一条【适用条件】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

第八十四条【假释犯应遵守的规定】被宣告假释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监督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监督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监督机关批准。

假释考验期多久

假释的考验期与犯罪分子没有执行完毕的剩下的刑期相同。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内,由该犯罪分子户口所在地或者常年居住地的公安机关进行监督执行。

在假释考验期内,如果犯罪分子再犯新罪的,应当撤销假释,将犯罪分子收监执行,将原来没有执行的刑罚与对新罪所处的刑罚,按照数罪并罚的规定,重新确定应当执行的刑罚;如果犯罪分子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但还没有构成新的犯罪的,公安机关可以向原判人民法院提出撤销假释的建议,人民法院裁定撤销假释的,由公安机关将犯罪分子送到原来执行的监狱收监。如果没有发生上述情形,假释考验期满,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由公安机关向犯罪分子和当地群众、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公开宣告假释期满。

假释和减刑有什么不同

1.假释作为一种刑事奖励,同样可以激励罪犯改造。对犯罪人来说,假释减轻了刑罚强度,可以实现提前释放的目的,因此它同样可以达到激励罪犯自觉改造的效果。假释制度之所以能成为一项国际性的刑事司法制度,且历经百余年而仍然保持着强大的生命力,与其自身所具有的激励功能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实践证明,假释对于无期徒刑和中长期有期徒刑的罪犯有着更大的激励作用。

2.假释可起到过渡、缓冲作用,有利于预防犯罪。罪犯经过减刑释放回归社会后就是完全自由的公民了,国家机关不能对其采取任何强制性的约束措施。假释的罪犯被释放后将被纳入社区矫正范围,在执行机关的监督管理下,在社会上服刑并自我改造。假释可使罪犯从完全监禁的不自由状态,到假释考验期内的半自由状态,再到刑满后的完全自由状态。这样可以避免罪犯被减刑后直接释放到社会,缺乏逐步适应社会的过渡、缓冲期间,导致罪犯缺乏约束,而重新违法犯罪。

3.假释基本不会破坏我国应然的整体刑罚结构。如果实践中减少减刑的适用,做到假释适用的经常化,生刑过轻的问题就会逐渐改善,刑罚结构会逐渐趋向合理。

4.假释不会损害法院裁判的稳定性和权威性。假释没有改变法院生效刑事裁判宣告的刑期,而只是改变刑罚执行方式,对于罪犯来说,惩罚仍然在延续,因此假释一般不会损害法院生效刑事裁判的稳定性和权威性。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28日 14:5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假释相关文章
  • 管制是由公安机关执行吗?
    管制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量刑种类。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依法实行社区矫正。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执行。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管制期满,执行机关应立即向本人和其所在单位或居住地的群众宣布解除管制,并且发给本人解除管制通知书。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同时宣布恢复政治权利。一、执行期间应当遵守规定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三)按照执行机关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四)遵守执行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五)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执行机关批准。(六)对于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与其他刑罚不同,管制在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可折抵2日刑期。另外,对于经过批准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外出的罪犯,被许可外出的期间,是可以计入执行期的
    2023-03-21
    212人看过
  • 管制是由公安机关执行吗
    管制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量刑种类。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依法实行社区矫正。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执行。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管制期满,执行机关应立即向本人和其所在单位或居住地的群众宣布解除管制,并且发给本人解除管制通知书。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同时宣布恢复政治权利。一、执行期间应当遵守规定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三)按照执行机关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四)遵守执行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五)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执行机关批准。(六)对于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与其他刑罚不同,管制在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可折抵2日刑期。另外,对于经过批准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外出的罪犯,被许可外出的期间,是可以计入执行期的
    2023-03-15
    200人看过
  • 假释的执行机关?
    我国的缓刑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假释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了一定时间的刑罚之后,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司法机关将其附条件地予以提前释放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一、办理假释需要的手续是什么办理假释需要的手续是:1、由执行强制劳动改造的监狱向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假释建议书;2、监狱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收到监狱的假释建议书后审查其材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齐备、程序是否合法;3、人民法院在审查案件材料后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裁定予以假释。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患有严重疾病或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是一种刑罚执行方式。二、看守所怎么假释在看守所只要符合假释的条件就可以假释。假释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犯
    2023-03-15
    466人看过
  • 拘役是不是由公安机关执行
    拘役的执行机关与适用机关不同,其适用机关是指能够适用拘役判决的机关,即人民法院。而执行机关是指判决后要执行拘役的机关,在我国是指公安机关。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值得注意的是,就近执行并非泛泛而谈,它具体指的是由受刑人所在地的县、市或市辖区的公安机关设立的拘役所执行。需要说明的是,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与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同,这是因为这些人享有每个月探亲待遇,每个月可以回家住一到两天,并且如果参与了劳动,可以获得适当的劳动报酬。另外,拘役期限是否可以无限制呢?答案当然是否定的。根据我国《刑法》第42条的规定,拘役的期限是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如果数罪并罚,即有两罪被判处拘役,则两者的总刑期不能超过1年。先前有被羁押的,羁押1日可以折抵刑期1日。一、拘役是如何执行的《刑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2023-03-26
    190人看过
  • 管制由公安机关执行吗
    管制是由公安机关执行。管制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量刑种类。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依法实行社区矫正。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执行。管制期满,执行机关应立即向本人和其所在单位或居住地的群众宣布解除管制,并且发给本人解除管制通知书。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同时宣布恢复政治权利。一、管制的执行方式1、管制的期限。根据刑法的规定,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两年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能超过3年。2、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应当由人民法院交由公安机关执行,即对管制的执行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其他任何机关都没有这个权力。根据公安部的有关规定,执行管制的具体机关应当是县(市)公安局、公安分局及相当于县级的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在对犯罪分子执行管制时,应当注意贯彻群众路线,即充分发挥有关单位或基层组织的作用,依靠群众,监督犯罪分子遵守有关规定。3、管制刑期的计算。刑法规定,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
    2023-03-06
    185人看过
  • 一般拘役是由公安机关执行吗
    是的,拘役的执行机关与适用机关不同,其适用机关是指能够适用拘役判决的机关,即人民法院。而执行机关是指判决后要执行拘役的机关,在我国是指公安机关。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值得注意的是,就近执行并非泛泛而谈,它具体指的是由受刑人所在地的县、市或市辖区的公安机关设立的拘役所执行。需要说明的是,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与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同,这是因为这些人享有每个月探亲待遇,每个月可以回家住一到两天,并且如果参与了劳动,可以获得适当的劳动报酬。另外,拘役期限是否可以无限制,答案当然是否定的。根据我国《刑法》第42条的规定,拘役的期限是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如果数罪并罚,即有两罪被判处拘役,则两者的总刑期不能超过1年。先前有被羁押的,羁押1日可以折抵刑期1日。拘役指的是短期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就近强制实行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在我国《刑法》中,拘
    2023-03-27
    62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假释
    词条

    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 更多>

    #假释
    相关咨询
    • 假释是否由公安机关执行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8-13
      原来全部都是由公安机关派出所来执行的。现在全国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的做法,主要有以下3种: 1、仍旧由公安机关派出所执行。 2、由假释所在地的司法局执行(具体到司法所)。 3、由被假释人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列为社区矫正对象执行。 具体要看你那边是采用哪种方式,你可以直接到被假释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咨询了解~
    • 管制是否由公安机关执行?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11-10
      管制由公安机关执行。 控制是我国刑法规定的量刑类型。控制是对罪犯不予拘留,但限制其自由,依法实施社区矫正。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执行。管制期满后,执行机关应当立即向本人及其所在单位或者居住地的群众宣布解除管制,并向本人发出解除管制的通知。在宣布恢复政治权利的同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 假释由什么机关执行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8-21
      社区矫正机构执行。 新修订的刑法规定: 第八十五条对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的情形(考验期内再犯新罪的),假释考验期满,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并公开予以宣告。
    • 管制是否由公安机关执行呀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1-13
      管制是由公安机关执行。 管制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量刑种类。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依法实行社区矫正。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执行。管制期满,执行机关应立即向本人和其所在单位或居住地的群众宣布解除管制,并且发给本人解除管制通知书。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同时宣布恢复政治权利。
    • 假释犯由什么机关执行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8-22
      因为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监狱执行前,剩余刑期在一年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刑罚。对这部分人员假释的执行由公安机关看守所执行,其余的由监狱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