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组织修订和重新发布市政府及各工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深府办[2001]98号)的要求,我局对原深圳市运输局、深圳市港务局、深圳市公路局注(注:2001年我市机构改革中,撤消原深圳市运输局、深圳市港务局,设立深圳市交通局,加挂深圳市港务局牌子,深圳市公路局为深圳市交通局所属二级局。原规范性文件中所称“市运输局”相应修改为“市交通局”,“各运输分局”修改为“各分局”。)2000年12月31日以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对需要继续执行的规范性文件作了必要的技术性修改。现决定将《关于加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工作管理的通知》等35件规范性文件重新发布。原深圳市运输局、深圳市港务局、深圳市公路局2000年12月31日以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本次未重新发布的,今后不再执行。
深圳市交通局关于加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工作管理的通知
(1996年10月28日深运[1996]231号)
深圳市交通局关于开展我市营业性运输汽车技术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
(1997年5月4日深运[1997]29号)
深圳市交通局关于加强我市港口企业防台抗风工作的通知
(1997年4月15日深港[1997]34号)
深圳市交通局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港口收费规则》有关事项的通知
(1997年7月28日深港[1997]61号)
深圳市公路局公路规费征稽管理办法
(1997年4月29日发布1999年2月修订深公路[1997]62号)
深圳市交通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1997年5月28日深运[1997]126号)
深圳市交通局关于执行《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资质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
(1997年9月10日深运[1997]202号)
深圳市交通局关于要求上报《深圳市港口企业事故月报表》的通知
(1998年1月20日深港[1998]6号)
深圳市公路局关于运管单位受理道路运输证件发放工作的通知
(1998年6月23日深运[1998]171号)
深圳市交通局关于印发《城市公共交通停靠站命名规定》的通知
(1998年10月20日深运[1998]311号)
深圳市交通局关于加强汽车维修业从业人员培训工作的通知
(1998年10月28日深运[1998]318号)
深圳市交通局关于印发《公开招考出租车驾驶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1998年10月13日深运[1998]320号)
深圳市交通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汽车维修业开业技术条件审查办法(试行)》的通知
(1998年12月10日深运[1998]386号)
深圳市交通局关于成立汽车维修业从业人员培训考核领导小组的通知
(1998年12月17日深运[1998]403号)
深圳市交通局关于取消出租小汽车司机承包合同中收取港币条款的通知
(1998年12月23日深运[1998]410号)
深圳市交通局关于加强港口油气库防雷防静电设施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1999年3月25日深港[1999]18号)
深圳市交通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汽车维修业开业技术条件审查制度的通知
(1999年1月28日深运[1999]43号)
深圳市公路局工程建设管理办法
(1999年4月28日深路管[1999]104号)
深圳市公路局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办法
(1999年4月28日深路管[1999]104号)
深圳市公路局公路养护管理办法
(1999年4月30日深路管[1999]106号)
深圳市交通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机动车洗车场开业条件》和《深圳市机动车洗车场开业审批程序》及有关申办表格的通知
(1999年7月15日深运[1999]230号)
深圳市交通局关于实施《深圳市汽车维修业开业技术条件审查办法(试行)》的补充通知
(1999年11月15日深运[1999]362号)
深圳市交通局关于扩大公共中小巴按站停靠样板路段范围的通知
(1999年12月2日深运[1999]378号)
深圳市交通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水运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办法》的通知
(2000年12月19日深港[2000]74号)
深圳市交通局关于对出租车驾驶员实行营运违章超标即时淘汰制的通知
(2000年4月6日深运[2000]88号)
深圳市交通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完善我市出租小汽车行业“两统一”工作的通知
(2000年4月3日深运[2000]89号)
深圳市交通局关于开展汽车维修质量总检员培训工作的通知
(2000年4月11日深运[2000]93号)
深圳市交通局关于清缴出租小汽车营运牌照拍卖款的通知
(2000年4月17日深运[2000]99号)
深圳市交通局关于实施粤渝省际道路客运班车专线运营管理方案的通知
(2000年5月29日深运[2000]150号)
深圳市交通局关于实施驾驶员培训《学员证》制度的通知
(2000年6月2日深运[2000]163号)
深圳市交通局关于开展保险车辆事故维修及汽车特约维修服务市场经营秩序整顿工作的通知
(2000年6月12日深运[2000]174号)
深圳市交通局关于核发汽车维修业厂长(经理)执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2000年9月19日深运[2000]269号)
深圳市交通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广东省汽车摩托车维修行业技术审查合格证》申领程序的通知
(2000年9月27日深运[2000]281号)
深圳市交通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汽车维修质量纠纷调解办法(试行)》的通知
(2000年10月26日深运[2000]301号)
深圳市交通局关于出租车行业业务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
(2000年10月23日深运[2000]349号)
调解纠纷的方式如下:1、调解纠纷前,应当充分了解纠纷产生的缘由,以及纠纷的争议焦点;2、调解纠纷应当做好居中第三方的责任,不能偏袒其中的任何一方,应当做到客观公正;3、调解纠纷要能够提出解决纠纷的方案,使双方当事人都能够接受;4、调解纠纷,...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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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的决定》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6-13经2016年4月7日第7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交通运输部发布了《关于修改〈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的决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35号),自2016年4月11日起施行。本次发布的《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作了修改: 一是将第八条“申请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应当向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修改为“申请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应当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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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关于交通责任认定的文件吗香港在线咨询 2024-12-17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七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在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于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则应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若需要进行检验、鉴定,则应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在发生死亡事故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前,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公开调查以取得证据。然而,若证人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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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危险品运输新规定海南在线咨询 2023-03-07关于危险品运输车辆的规定有: (1)《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不得使用罐式专用车辆或者运输有毒、感染性、腐蚀性危险货物的专用车辆运输普通货物。 其他专用车辆可以从事食品、生活用品、药品、医疗器具以外的普通货物运输,但应当由运输企业对专用车辆进行消除危害处理,确保不对普通货物造成污染、损害。 不得将危险货物与普通货物混装运输。 (2)《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专用车辆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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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管理规定第七条辽宁在线咨询 2022-09-19申请从事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符合要求的专用车辆和设备。 1.专用车辆要求。 (1)专用车辆的技术要求应当符合《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有关规定; (2)车辆为企业自有,且数量为5辆以上; (3)核定载质量在1吨及以下的车辆为厢式或者封闭货车; (4)车辆配备满足在线监控要求,且具有行驶记录仪功能的卫星定位系统。 2.设备要求。(1)配备有效的通讯工具;(2)配备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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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驾驶证管理办法浙江在线咨询 2022-03-23本规定所称危险货物,是指具有爆炸、易燃、毒害、感染、腐蚀等危险特性,在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和处置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毁或者环境污染而需要特别防护的物质和物品。危险货物以列入国家标准《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的为准,未列入《危险货物品名表》的,以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结果为准。本规定所称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是指使用载货汽车通过道路运输危险货物的作业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