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与分公司签订是否存在问题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9 15:12:10 255 人看过

一,劳动合同与分公司签订是否存在问题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分公司或者分支机构是否能作为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主要标准在于是否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分公司虽然没有独立的主体资格,但是其实际领取了营业执照,并且从事相关的经营活动,对于普通劳动者而言,可能并不能辨认其主体资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0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48条规定的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包括:(5)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从上述法律的规定来看,分支机构单独从事的法律行为原则上是有效的,除非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只是其责任最终由总公司承担。《〈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4条规定:“《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二、分公司有哪些特点

分公司是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

分公司的特征具体表现为:

①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其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

②分公司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③分公司不是公司,它的设立不须依照公司设立程序,只要在履行简单地登记和营业手续后即可成立。

④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章程,没有董事会等形式的公司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关。

⑤分公司名称,只要在总公司名称后加上分公司字样即可。

分公司在市场运营中是主要的部分,所以在问题的处理上,自己不需要过度的纠结,只要自己的问题在有关程序上的操作没有太多的疏漏,自己的权益维护就不会有太多的阻力,但是因为劳动合同不仅对于自己的工资确定有着重要的意义,同样对于自己的福利有着保障。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3日 17:3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分公司相关文章
  •  劳动合同签订问题与赔偿权利
    在雇佣关系中,如果雇主没有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的赔偿。如果雇主在员工入职满一个月但不满一年时故意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那么雇主每月需要向员工支付两倍的工资。而如果雇主在员工入职满一年后仍然故意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就视为员工与雇主之间已经形成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雇主需要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每月向员工支付两倍的工资。如果在雇佣关系中,雇主没有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的赔偿。如果雇主在员工入职满一个月但不满一年时故意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那么雇主每月需要向员工支付两倍的工资。而如果雇主在员工入职满一年后仍然故意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就视为员工与雇主之间已经形成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雇主需要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每月向员工支付两倍的工资。9 . 无 固 定 期 限 劳 动 合 同
    2023-09-10
    343人看过
  • 关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不给劳动合同的问题
    1劳动者被公司辞退是否有赔偿需要具体分析。2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3《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
    2023-03-01
    289人看过
  • 总公司与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如何处理工资和社保问题?
    这种情况是不行的,和总公司签订合同,就应该总公司缴纳社保。社会保险在总公司缴纳,劳动合同与总公司签订为宜。而且分公司并没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即使分公司依法有资格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由此所产生的责任也应当由总公司承担。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分公司和总公司同属于一个法人主体,所以与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有分公司缴纳本地社保,工资由总公司发是可以的。而且只要用人单位按时发放工资和缴纳社保,是不违反法律的。因此,应该起诉总公司。分公司签署劳动合同可行吗分公司如果可以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没有取得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的分公司在获得公司的授权委托后,也可以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四条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
    2023-07-08
    160人看过
  • 没有订立劳动合同存在劳动争议问题吗
    一、没有订立劳动合同存在劳动争议问题吗1、没有订立劳动合同的,存在劳动争议的问题。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能就确认劳动关系而发生争议,或者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事项而发生争议,上述争议都属于劳动争议。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因工作时间、休息休、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二、劳动争议纠纷和劳动合同纠纷主要区别是什么劳动争议纠纷和劳动合同纠纷两者包括的范围不同。劳动争议是指劳动关系的当事人之间因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和履
    2023-06-11
    125人看过
  •  劳动合同签订问题:公司长期未解决
    在与单位协商签订劳动合同时,可以提出尽快签订的要求。如果入职时间已超过一个月,单位应支付双倍工资。若不能协商一致,可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裁决结果不服,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在与单位协商签订劳动合同时,您可以提出尽快签订的要求。如果您的入职时间已经超过了一个月,单位应当支付您双倍工资。若是不能协商一致,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裁决结果不服的话,还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 合 同 公 司 不 签 劳 动 合 同 , 如 何 维 权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果合同公司不签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此外,劳动者还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要求确认劳动合同关系,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诉讼过程中,患者可以提供相关证据,如工资支付记录、实
    2023-09-09
    228人看过
  • 与劳务公司签合同的问题
    我是与劳务公司签合同的,后来才知道很多人的合同是直接跟用人单位签订的,而我的却不是,我不知道跟劳务公司签合同会怎样?律师解答:与劳务公司签合同的其实也就是劳务派遣工。你可以看看下面的规定:在劳动合同法中有规定使用劳务派遣工的单位应该履行的义务: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四)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五)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签合同的相关知识:第六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
    2023-04-22
    88人看过
  • 与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发生劳动争议
    分公司虽然具有用工主体资格,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分公司的法律地位同样也受公司法调整,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分公司虽然可以独立的对外签订劳动合同,但分公司没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不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而是由总公司承担。一、总公司可以和分公司签合同吗法律上没有禁止总公司与分公司签署合同,分公司虽然没有独立的财产和法人资格,但只要分公司经过工商部门的登记,领取了营业执照,分公司即可以作为《民事诉讼法》上的其他组织成为民事诉讼当事人。从根本属性上来讲,其属于总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总公司与分公司可以签署合同,但不能够对抗外部第三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
    2023-03-01
    409人看过
  • 劳动者与分公司签订合同是需要总公司重新签订吗
    一、劳动者与分公司签订合同是需要总公司重新签订吗与你直接的雇佣方签订劳动合同即可,不需要与总公司重新签订。雇佣方如果是分公司,分公司有独立的法人主体(有单独的营业执照),则可以直接和分公司签,没有则要和总公司签。分公司的负责人可以作为总公司的委托代理人来代表总公司和分公司员工签合同,但合同上盖的章还是总公司的。签订劳动合同的准则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四条“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规定,已取得营业执照的分公司是具有签订劳动合同的主体资格的。二、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根据这个协议,劳动者加
    2023-04-18
    451人看过
  • 公司不签订劳动合同存在哪些风险
    1、公司不签订劳动合同对公司没有好处,只要劳动者能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公司一样需要履行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义务,同时还要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实践中,员工要找到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还是比较容易的。2、劳动法律法规偏向于维护劳动者的权益,签订劳动合同,可以约定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但又对用人单位有利的条款,所以签订劳动合同也是公司的自我保护行为。例如:根据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对商业秘密的保护,也可以约定竞业限制的保护。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只要存在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就要为劳动者办理相关手续,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没有劳动合同,劳动者只要向有关部门举报,经查实后,用人单位仍然要补缴社会保险费,且公司还可能会受到行政处罚。一、不签订劳动合同可能存在的问题1、未签的合同并不能免除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义务。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只要发生了用工行为,与员工形成
    2023-03-27
    484人看过
  • 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在公司工作是否有任何报酬
    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仍在公司工作是否有报酬有报酬1。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并支付一年一个月的工资;如果雇员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4条的规定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雇主拒绝续签合同,这是违法的,并应支付雇员赔偿金和一年工作两个月的工资。如果员工不续签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通过协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或者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还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2)用人单位首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时调整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自法定退休年龄起未满十年的;(3)劳动者连续签订两份定期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录用之日起一年内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2023-05-07
    412人看过
  • 问题:见习期是否需要签订劳动合同?
    需要。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企业可以对新进员工设定试用期,但是许多企业为了使自己占据主动,防止被“套牢”,往往同试用期内的员工不签订任何形式的劳动合同或只签订一纸“试用期合同”,实际上这种做法适得其反。因为即使企业同员工未签订劳动合同,但只要双方存在劳动关系,那么这种情况作为事实劳动关系就仍受法律保护。而企业要想终止这种事实劳动关系,就必须提前30天通知员工并应依法补偿。聘书能视为签订劳动合同吗?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的条款包括:劳动报酬、劳动合同期限、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等九项条款。如果聘书的内容不具备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就不能视为签订了劳动合同。但是如果聘书内容具备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且双方按照聘书的内容履行彼此的权利义务,就具有了劳动合同的性质,可视为已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为了节约社保缴费的缴费基数,发工资的时候会和实际的合同签署的工资不同,现实中这种情况也是
    2023-07-03
    230人看过
  • 劳动者签订合同和总公司还是分公司签订?
    一、劳动者签订合同和总公司还是分公司签订?雇佣方如果是分公司,分公司有独立的法人主体(有单独的营业执照),则可以直接和分公司签,没有则要和总公司签。分公司的负责人可以作为总公司的委托代理人来代表总公司和分公司员工签合同,但合同上盖的章还是总公司的。分公司不是法人,所以分公司不能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只有总公司才能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当然,是总公司名下的子公司,那么是独立法人,可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已取得营业执照的分公司是具有签订劳动合同的主体资格的。二、签订劳动合同注意什么事项?1、劳动合同签订的时间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即可。否则用人单位须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年未与劳
    2023-06-02
    103人看过
  • 公司签订合同,是否存在赔偿责任?
    是否赔偿要看具体情况。原来的合同的甲方和重新签合同的甲方是否为不同的法人,或者是否是变更后的法人。如果是不同法人,合同不到期,要重新签订的话,正常应当先解除原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金然后再重新签订新合同。如果签订新合同的时候未同时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话,你此前的工作年限应该是连续计算的。如果是变更后的法人,你愿意签订合同的话,可以视为合同的变更。拒绝签订的话,原合同继续履行,如果客观上无法继续履行,单位已经撤销了,那单位应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公司变更合同更换公司公司变更合同如果是经过了双方协商,并且协商一致进行更改的,那么合同有效,如果合同变更是公司未经另一方当事人同意单方进行变更的,则变更内容无效,公司如果根据私自变更的内容要求另一方当事人履行义务,另一方可以收集证据起诉维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
    2023-07-06
    180人看过
  • 分公司劳动合同怎么签订劳动合同
    一、分公司劳动合同怎么签订劳动合同分公司没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分公司是由母公司分立出去的公司,因此不具有完全意义上的公司,没有独立的法律地位,也没有独立的财产,所以不具备劳动用工权,并且分公司要在属地为劳动者缴纳社保的话,需要总公司写授权委托书,方可签订劳动合同进行缴纳。未签定劳动合同,出现工伤事故索赔:发生劳动争议后,当事人不能直接到法院起诉。必须先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才可进入诉讼程序。解决的关键在于取证问题。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劳动者向劳动相应证据。只有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并且造成劳动者受伤的事故确属工伤事故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才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由于双方没有签定劳动合同,且用人单位又极力否认存在着事实上的劳动关系,相应的举证便较难实现。比较可行的办法是求助于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请求他们调查此事,取得当事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同时进行工伤鉴定,取得
    2023-04-29
    362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类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分公司
    词条

    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分公司的财务、资产、人事、业务等方面受总公司全面管理,分公司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分公司在法律上、经济上均不独立,不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其财产也由总公司财务同意管理,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独立的名称,其名称大... 更多>

    #分公司
    相关咨询
    • 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与集团公司签订的合同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1-21
      1、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是用人单位,因此如果你和集团公司签订的事劳务派遣合同,由于该集团公司没有劳务派遣的资质,因此双方实际存在劳动关系; 2、如果你是和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合同,那么集团公司属于用工单位,关于工资的支付、社会的交纳是由派遣单位来承担的,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另有约定的除外; 3、单位只给你交纳农保的话,你可以要求单位转为缴纳社保,如期间治疗花去了医疗费用,还可以向派遣
    • 个人已签订劳动合同公司未签劳动合同是否存在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3-14
      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依法所确立的劳动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用人单位,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劳动者,是指达到法定年龄,具有劳动能力,以从事某种社会劳动获得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依据法律或合同的规定,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从事劳动并获取劳动报酬的自然人(中外自然人)。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 工作是与分公司签合同还是与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06
      与你直接的雇佣方签订合同。雇佣方如果是分公司,分公司有独立的法人主体(有单独的营业执照),则可以直接和分公司签,没有则要和总公司签。分公司的负责人可以作为总公司的委托代理人来代表总公司和分公司员工签合同,但合同上盖的章还是总公司的。签订劳动合同的准则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四条“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
    • 法定代表人未签劳动合同与公司是否存在劳动关系,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2-07
      1,如果仅担任法定代表人,并未在公司履行实际工作职责,与公司不存在劳动关系,无需签订劳动合同。2,如果担任法定代表人,并在公司履行相应工作职责,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应当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但聘任、解聘、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要受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约束。如果在法定代表人入职一个月后一年内公司未其与签订劳动合同,第二个月起一年内公司需要支付双倍工资,超过一年视为与公司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3,《劳动合同法》
    • 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签订保密协议存在法律问题吗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4-11
      员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并不影响签订保密协议,只要员工和单位存在实际的劳动关系,那么单位是可以和员工签订保密协议的。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部分时间是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的,但是并不影响签订保密协议。 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