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离婚是可以要求丈夫支付孩子抚养费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更而消除。即父母对于子女仍的抚养义务,只要存在抚养关系,就会一直存在。不直接抚养的一方,应当按照相应要求支付抚养费。
孩子抚养费支付方式有几种
孩子抚养费的支付方式有以下三种:1、一般情况的抚养费可以定期给付;2、经济条件允许的可一次性给付;3、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抵折子女抚育费。多数情况下,抚养费的支付方式是按月支付,按月打入抚养费的专用账户或在探视孩子时支付。实践中,很多当事人都要求对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因为这样可以省去要钱的麻烦。但是,是否采用一次性的支付方式,法院要看对方的实际支付能力,以及对方当事人的态度。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同意一次性支付的,法院不会判令其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包括三项,即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所以,在离婚时,除生活费外,要充分考虑教育费和医疗费,在法律和对方支付能力允许的范围内争取较高的比例。一般情况下,父母抚养子女的义务截止到子女十八周岁或具有独立生活能力为止。超出十八周岁的,父母没有法定抚养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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