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监执行应遵循的法律规范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7 08:52:02 90 人看过

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罪犯。必须是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作出判决的罪犯。判决的刑罚必须是实刑。3、管制、缓刑(除死缓外)、监外执行、劳动教养、收容教育、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不属于收监的范畴。在缓刑考验期内,被判缓刑的罪犯必须遵守一定的条件,否则,将宣布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即监禁)。缓刑撤销有三种情况:1。缓刑期间再犯新罪。与已判之罪相比,这里的新罪不仅包括故意犯罪,还包括过失犯罪,包括同一犯罪和异一犯罪。缓刑犯在缓刑考验期间再犯新罪的,应当依法撤销缓刑,对新罪和原判之罪实行数罪并罚。二是缓刑期间发现漏罪。发现判决宣告前还有其他罪行没有判决,说明犯罪分子隐瞒了部分罪行,没有认罪伏法和真诚悔罪,应当依法撤销缓刑,对漏罪和原判实行数罪并罚。3、缓刑期间严重违法。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还应当依法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原判刑罚。

监外执行后收监执行的情形有哪些

(一)发现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有关暂予监外执行监督管理规定的;

(三)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

由此可见,被保外就医的犯罪分子,其人身自由并不是完全不受限制,事实上,保外就医是监外执行的一种表现形式,犯罪分子申请保外就医的,必须要到指定的医院开证明材料,一般病情严重到一定程度的才会同意对犯罪分子保外就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收监:(一)发现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二)严重违反有关暂予监外执行监督管理规定的;(三)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对于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应当予以收监的,由人民法院作出决定,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通过贿赂等非法手段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在监外执行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脱逃的,脱逃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死亡的,执行机关应当及时通知监狱或者看守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第十八条将刑法第八十六条第三款修改为:“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未执行的刑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7日 04:2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管制相关文章
  • 适用刑法应遵循哪些规定
    刑法的溯及力是指刑法生效以后,怎样适用发生在刑法生效以前的行为。发生在刑法生效以前的行为,适用刑法应遵循以下规定:一、发生在一九四九年九月三十日以后至一九九七年十月一日以前的行为,生效的刑法认为是犯罪而生效前的法律不认为是犯罪的,适用当时的法律,生效的刑法对该行为不具有溯及力,即不能对该行为定罪量刑;二、发生在一九四九年九月三十日以后至一九九七年十月一日以前的行为,当时的法律认为是犯罪,而生效的刑法也依法认定应当予以追诉的,按照当时的法律规定定罪量刑,不能按照生效的刑法规定定罪量刑;三、发生在一九四九年九月三十日以后至一九九七年十月一日以前的行为,当时的法律认为是犯罪,而生效后的刑法认为不是犯罪,或者虽然认为是犯罪,但是处刑较轻,依生效后的刑法定罪量刑,即生效的刑法对该行为具有溯及力;四、刑法生效以前,人民法院按照当时的法律已作出生效判决,不适用生效刑法,即生效刑法对刑法生效以前的判决不具
    2023-03-12
    268人看过
  • 执行“唯一住房”应遵循哪些原则?
    一、执行唯一住房应遵循哪些原则为均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与被执行人的居住权,执行唯一住房时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穷尽其他执行措施原则。一般情况下,若有证据证明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的,不宜对其唯一住房采取处分性执行措施。(二)申请人申请在先原则。执行被执行人的唯一住房应以申请执行人的申请为前置条件,人民法院不得依职权主动对被执行人的唯一住房采取处分性执行措施。(三)解决临时住房在先原则。对于确实无处居住的被执行人,在对其唯一住房采取处分性执行措施前,宜事先解决好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临时住房,由申请执行人提供临时性住房或先行垫付租房费用。(四)有益执行原则。执行唯一住房时,应当综合考量处置该房产时可能产生的评估、公告、执行、生活保障等费用,若除去上述各项费用后并无余值或余值不大,则原则上不宜对该唯一住房采取处分性执行措施。二、执行唯一住房补贴标准首先对于被执行人在负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
    2022-06-07
    185人看过
  • 实施会计监督应当遵循哪些规定?
    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记帐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二)重大对外投资、资产处置、资金调度和其他重要经济业务事项的决策和执行的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程序应当明确;(三)财产清查的范围、期限和组织程序应当明确;(四)对会计资料定期进行内部审计的办法和程序应当明确。会计准则制定导向与会计职业判断的关系由于历史的原因,在我国,会计职业判断还是一个新名词。目前,无论是在会计理论界还是实务界,都未给予会计职业判断以应有的重视,会计职业判断的总体水平较低。对其认识往往局限于会计人员在日常业务处理中对会计要素所进行的会计确认和计量方面的选择,即会计人员依据《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来确定会计事项的入账时间及入账金额,并且决定其应该采用的会计政策和处理方法。这已经成为我国会计人员所面临的一项艰巨任务,因为
    2023-08-16
    403人看过
  • 民间借贷利率监管遵循哪些法律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1、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2、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3、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报价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民间借贷利息多少是合法的关于利息(1)未约定,则不支持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2)约定不明,则自然人间的不支持、非自然人间的法院自由裁量a、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
    2023-07-20
    230人看过
  • 行政处罚的管辖权规定遵循哪些法律法规
    一、行政处罚的管辖权规定遵循哪些法律法规行政处罚的管辖规定有《行政处罚法》,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多方行政机关对同一案件的管辖权发生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条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二十一条对管辖发生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指定管辖。二、行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内容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内容包括: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等基本情况;2.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事实和证据;3.行政处罚的内容和依据;4.采纳当事人陈述、申辩的情况及理由;5.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6.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7.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加盖作
    2023-09-16
    427人看过
  • 商业银行收取手续费应遵循哪些规定
    1中国工商银行:办卡费5元,年费10元/年,低于300元收小额账户管理费3元/季度,同城本行借记卡取现免手续费,同城跨行取款4元/笔;信用卡异地存款免手续费,取现收取金额的1%,最低人民币1元/笔,最高50元/笔2中国农业银行:办卡费5元,年费10元/年,低于300元收小额账户管理费3元/季度,同城跨行取款2元/笔(广东省4元);信用卡取现收取金额的1%,最低人民币1元/笔,它行加2元跨行费3中国建设银行:办卡费5元,年费10元/年,低于400元收小额账户管理费3元/季度,同城跨行取款4元/笔+取款额的1%4中国银行:办卡费5元,年费10元/年,不收小额账户管理费,同城跨行取款4元/笔5交通银行:办卡费5元,年费10元/年,低于500元收小额账户管理费3元/季度,同城跨行取款2元/笔6邮政储蓄:办卡费5元,同城跨行取款4或12元/笔,绝大多数省市没有收取年费、小额账户管理费7中国民生银行:
    2023-05-04
    410人看过
  • 代履行应当遵循什么法律规定
    代履行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代履行前送达决定书,代履行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代履行的理由和依据、方式和时间、标的、费用预算及代履行人;(二)代履行三日前,催告当事人履行,当事人履行的,停止代履行;(三)代履行时,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派员到场监督;(四)代履行完毕,公安机关到场监督人员、代履行人和当事人或者见证人应当在执行文书上签名或者盖章。代履行是指义务人逾期不履行行政法义务,由他人代为履行可以达到相同目的的,行政机关可以自己代为履行或者委托第三人代为履行,向义务人征收代履行费用的强制执行制度。代履行主要适用于该行政法义务属于可以由他人代替履行的作为义务,例如排除障碍、恢复原状、强制拆除等。对于不能够由他人替代的义务和不作为义务,特别是与人身有关的义务,不能适用代履行。代履行是指行政强制执行机关或者第三人代替义务人履行法定义务,并向义务人征收必要费用的强制执行措施。
    2023-05-06
    383人看过
  • 动物饲养应该遵循哪些伦理规范?
    动物饲养人的行为规范有:1、遛狗者必须自觉清除自己的狗粪;2、规定的时间可以在室外散步,其他时间只能在室内圈养;3、禁止居民在小区内饲养大型犬、烈性犬;4、小观赏犬在允许出户时间内,必须束缚犬链,并由成人牵头。严格控制大狗、烈性狗必须圈养,不得出户;5、在没有主人牵引的情况下,不允许狗独自出门;6、宠物主人照顾好自己的宠物,不允许吠叫影响他人正常休息,不允许狗追逐乱叫扰乱公共秩序,不允许进入公共绿地践踏草坪;7、不得侵犯他人的正常生活;8、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在派出所登记备案,定期给宠物打疫苗。动物饲养人侵权责任我国饲养动物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是无过错责任原则,即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如果受害人故意,则免除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的责任。如果是重大过失,则减轻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一条饲养动物应当遵守法律法规,
    2023-07-07
    196人看过
  • 在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应遵循哪些规则
    法律咨询:在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应遵循哪些主要规则律师的回答:1。外部表征2。合伙事务执行合伙人与其他合伙人之间的关系3。投票方式4。异议的处理5。撤销委托6。重要事项特别规定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有关内容的规定第八十七条清算人在清算期间应当履行下列事务:(一)清理合伙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2)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决事务(3)清偿所欠税款(4)清算债权债务(5)(六)代表合伙企业参加诉讼或者仲裁活动第八十八条清算人应当自确定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合伙企业解散,并在60天内在报纸上发布公告。债权人在申报债权时,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清算人申报债权,未收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人申报债权,债权人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人应当登记债权清算期间,合伙企业存续,但不得从事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第八十九条合伙企业在支付清算费
    2023-05-07
    180人看过
  • 遵循行政处罚规范
    行政处罚行为
    行政处罚的原则是:1、处罚法定原则;2、处罚公正原则;3、处罚公开原则;4、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行政处罚因遵循的原则有哪些1、法定原则,处罚法定原则是行政合法性原则在行政处罚行为中的集中体现。2、三公原则:公开、公正、公平原则。3、一事不再罚原则一行为不再罚原则应在四个层面上运作。(1)一行为不再理。(2)一行为不再罚。(3)一行为不再同种罚。(4)一行为不得两次以上罚款。4、结合教育原则行政处罚是法律制裁的一种形式,但又不仅仅是一种制裁,它兼有惩戒与教育的双重功能。处罚不是目的,而是手段,通过处罚达到教育的目的。行政机关在行政处罚的适用中应当始终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行政机关的执法人员和普通公民相比
    2023-07-07
    144人看过
  • 破产清算要遵循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一、破产清算要遵循的法律规定有哪些破产清算要遵循的法律规定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具体流程如下:1.成立清算组。人民法院应当在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应当由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士组成;2.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3.分配破产财产,由清算组提出分配方案,在债权人会上讨论通过;4.破产财产清算分配完毕,申请人民法院裁定破产终结,未得到清偿的债权,不再进行清偿;5.企业法人依法终止其民事行为能力,清算组向破产公司的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原公司登记。二、申请破产清算公司需要准备哪些材料1.股东会破产决议;(律师制作、股东签字)2.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3.公司法定代表人与主要负责人名单。4.公司职工情况(包括姓名、姓别、年龄、工作年限、工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缴纳等)和安置预案。5.公司亏损情况的书面说明(律师制作、盖公司章),并附会计报告。6.公司至破产申请日的资
    2023-05-25
    459人看过
  • 执行罚款应遵循的原则
    行政处罚执行需要遵循的原则有:1.处罚法定原则;2.公正公开的原则;3.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4.保障当事人陈述权利原则;5.一事不再罚原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一、行政不予处罚可以开无犯罪记录证明吗对于行政机关不予处罚的当事人,即为没有违法且没有构成犯罪,一般是可以开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的。《行政处罚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二、行政处罚对象如何确认《行政处罚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因此,行政处罚的对象是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
    2023-06-24
    100人看过
  • 死刑流程及执行方法:遵循法律规定
    1.执行人员将与注射泵相连的针头扎进死刑犯的静脉血管,与平时的静脉注射完全相同。这一过程中,执行人员需要经过专门的培训。2.执行人员对注射泵进行适当调节,执行号令发出后,执行人员按一下注射泵上的注射键,药物开始注入死刑犯体内。很快,电脑显示屏上的脑电波从有规律的波动变成几条平行的直线,脑电波的前后变化被清晰地印在纸上。这将作为死刑报告的主要内容。3.将由法医根据心跳、呼吸等来确认罪犯死亡。注射死刑什么药物根据我国刑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注射死刑的注射药品主要有以下几种:1、巴比妥酸盐;2、肌肉松弛剂;3、氯化物。巴比妥酸盐可以使死刑犯丧失意识,肌肉松弛剂可以使死刑犯肌肉麻痹和呼吸衰竭,氯化物可以使死刑犯心跳停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二十三条第一审人民法院在执行死刑前,应当告知罪犯有权会见其近亲属。罪犯申请会见并提供具体联系方式的,人民法院应当
    2023-07-22
    373人看过
  • 申请执行海事仲裁裁决应当遵循哪些法律程序
    海事仲裁裁决的执行,是指人民法院根据海事仲裁案件当事人的申请,执行海事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的司法活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执行海事仲裁裁决的法律实践,执行海事仲裁裁决可能会出现以下法律风险:(一)申请执行的法院是否具有管辖权(2)当事人或利害关系方是否对执行提出异议的法律风险(3)提出执行异议的当事人或利害关系方是否提交书面申请的法律风险(4)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是否申请复议法院裁决的法律风险(V)被执行人是否提供担保的法律风险(6)被执行人提供的担保是否得到申请人的批准的法律风险(7)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法律风险(八)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海事仲裁裁决执行的法律实践,仲裁裁决是否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的法律风险[法律后果],海事仲裁裁决的执行可能产生下列法律后果:(一)申请执行的法院没有管辖权,可以承担被人民法院驳回的法律后果;(二)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对执行提出异议的,提出异议的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
    2023-05-07
    492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管制
    词条

    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依法实行社区矫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 管制具有以下特征: 1、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不剥夺其人身自由。 2、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须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其自由受到一定限制。 3、被判管制的罪犯可以自谋生计,在劳... 更多>

    #管制
    相关咨询
    • 投标人应该遵循哪些行为规范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3-13
      一、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二、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三、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也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禁止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等等。
    • 监外执行期间需要遵循哪些规定,法律如何规定
      河南在线咨询 2023-11-06
      监外执行期间需要遵循的规定: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 订立合同应遵循哪些规范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1-28
      一、平等原则。平等原则是指地位平等的合同当事人,在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思表示的前提下订立合同的原则。 这一原则包括三方面内容: ①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②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对等。 ③合同当事人必须就合同条款充分协商,取得一致,合同才能成立。 二、自愿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民事活动除法律强制性的规定外,由当事人自愿约定。 三
    • 遗嘱创作应遵循哪些规范?
      新疆在线咨询 2024-11-07
      遗嘱人:我,男性,年龄岁,住在本县小区号。由于我今年岁,且患有心脏病,身体随时可能发生意外,因此我特立此遗嘱,表明我对所有财产在我去世之后的处理意愿。我和我的后妻目前共同拥有以下财产: 一、原籍省县小区的产权房2套3间2厅,1套1间1厅,共计平方米家具共有件。除了这些财产之外,我还拥有一张县银行定期存款,存有人民币元。 为了确保在我去世后,在财产分割上不发生纠纷,我对后妻各自的财产加以明确,并
    • 法院强制执行案件程序应遵循哪些规定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7-30
      其实打官司并不需要你们有多么清楚法院的执法流程与应该遵循的规则,你们最需要做的就是去找一位可靠又实力强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