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成患者对医院满意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5 09:12:35 450 人看过

扬州网讯(记者丁云)日前,市卫生局对全市19家二、三级医院出院病人进行了抽样问卷调查,结果显示出院病人对医院的综合平均满意度为92.27%。

调查显示,市妇幼保健院等11家医院综合满意度超过平均值,占被调查医院的57.89%。出院病人对医院行风状况的总体评价较好,反映“好”和“较好”的占98.87%,有16家医院病人对医院行风满意度达100%,其余3家也都超过90%,没有1人反映工作人员收受红包问题。出院病人对医院工作人员的服务给予了充分肯定,对医生、护士等各类医技人员服务和技术满意度均超过95%;但对医患沟通、医疗收费和医院伙食满意度较低,需进一步加以改进。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4日 06:3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医院外请医生患者可对费用说"不"
    中国法院网讯在有些医院看来,外请医生的费用由患者负担这是天经地义的。然而,1月26日江西省定南县人民法院对一起类似的案件作出判决,判决医院返还强行收取的外地医生诊疗费1020元。2006年8月25日上午,出生5个月的患儿由其父母抱至定南县某医院诊治,医生初诊为喘息型肺炎。入院治疗后,该患儿病情迅速加重,并出现病危的症状。病人家属对该医院的医疗技术水平表示出了怀疑,并几次向医院提出转至上级医院治疗,但都未得到该医院的准许。医院的理由是,病情没有得到控制,转院容易发生意外。该医院请来了外地医生对医院的诊疗方案进行会诊。后在患者家属的一再要求下,医院在治疗的第8天,将患者送到上级医院继续治疗。此后,患者父母以医院未经同意外请医生会诊,并在患者不知情的情况下,以医疗费的形式,强行收取外地医生诊疗费1020元表示不满,并诉请法院要求定南县某医院退还此项费用。法院认为,患者与医院建立的是一种医疗服务合
    2023-06-08
    74人看过
  • 患者住院变身亡医院担责五成
    核心提示:医院对当事人的医疗行为存有过失,其过失与其死亡有一定的因果关系,被告的医疗过失行为与患方自身因素,对患者的死亡各承担相同责任。具体分析如下文。因为医院没有及时对病房进行巡视,并未尽到护理职责,结果导致病人在住院期间发生病变后没有得到及时救治死亡日前,日照市东港法院审结了这样一起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法院判决医院赔偿患者家属二十二万余元。据了解,前不久家住日照的李某因病到当地一家医院进行治疗,经诊断为风湿性心脏病、肺部感染等疾病,随即在医院住院治疗,但在治疗过程中死亡。患者家属认为被告医院在诊疗过程中存在严重失误,医院的过错直接导致患者的死亡,依法应承担全部责任。应当事人申请,法院依法委托鉴定机构作出鉴定意见书,认为医方在李某入院后给其口服补达秀、二甲双胍缓释片,存在用药和未尽谨慎注意义务的过失;没有证据证实医方按照一级护理的要求对李某及时巡视,及时发现李某死亡前的异常情况,及时进
    2023-06-24
    291人看过
  • 医院和患者怎么写医患协议书?
    一、医院和患者怎么写医患协议书?医患协议书甲方:_____医院地址:_____联系电话:_____邮政编码:_____乙方:_____性别:_____年龄: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住址:_____联系电话:_____邮政编码:_____与患者关系:□患者本人、□法定监护人、□委托代理人、□其他直系亲属(若非患者本人,必须附授权文件、身份关系证明材料,并出具相关身份证明材料或委托授权文件。)甲、乙双方就患者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因诊治_____在甲方住院/门诊治疗(住院/门诊病案号__________)期间发生的医疗争议,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1、(简述治疗经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患者的
    2023-06-01
    302人看过
  • 患者疑第四中心医院多收费医院失误患者埋单?
    内容提要:读者李女士近日向本报反映,她母亲于2009年2月住天津市第四中心医院脑外科治疗,出院后核算医药费时发现,医院给出的清单比实际用药多收2600余元,之后,她多次找医院核算清单,但医院至今没给出明确答复。读者李女士近日向本报反映,她母亲于2009年2月住天津市第四中心医院脑外科治疗,出院后核算医药费时发现,医院给出的清单比实际用药多收2600余元,之后,她多次找医院核算清单,但医院至今没给出明确答复。李女士说:“我母亲80多岁了,于2009年2月7日至2009年2月14日因脑栓塞入住第四中心医院脑外神经科后转脑内科。出院后,发现每日住院医药费用清单上结算金额与病人每日实际用药量不符,于是我与脑外科有关人员进行交涉,并于2009年5月7日、13日先后去该科询问主治医生、护士长,二人均称药费结算清单无问题。2009年6月11日,我拿着根据该科手写医嘱单计算出的病人日实际用药量清单,第3次
    2023-06-24
    403人看过
  • 医院是否对患者家属过失负责?
    不是。每当发生了医疗事故后,都会有医疗事故责任程度划分的问题存在,那么就需要医疗事故鉴定机构,医疗事故鉴定的任务是综合分析医疗过失导致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状况等因素,判定医疗过失行为的责任程度。医疗事故中的责任具体分为了完全责任、主要责任、次要责任以及轻微责任,在不同的事故责任下,当事人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不同。医院漏诊构成医疗过失承担25%赔偿责任中国法院网讯病人就医时医院漏诊延误了医疗损害赔偿纠纷进行了判决,由医院承担25%的赔偿责任。2006年12月,王强因右下肢疼痛麻木一年、腰痛二月至无锡某医院住院治疗,诊断为腰椎间盘突出症、右足丹毒、右足癣,2007年2月,王强因右足疼痛伴皮肤潮红、发凉三月再次至该医院治疗,诊断为右下肢闭塞性脉管炎、右第五趾部分坏死,予以抗感染治疗、止痛等处理。半月后,王强主动出院前往上海某医院,诊断为下肢血栓闭塞性脉管炎,随后分别行右足小趾截肢术
    2023-08-13
    465人看过
  • 对医生治疗不满患者打伤医生被判赔
    中国法院网讯因对医生的治疗不满,患者王女士打伤了张医生。日前,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判决王女士赔偿张医生医疗费400余元并向张医生赔礼道歉。张医生是北京市某医院妇产科医生。2010年10月31日,张医生正在工作,王女士因张医生对其进行妇科检查产生不适与张医生发生争执,动手打了张医生。张医生经医院诊断为脑外伤后神经反应。庭审中,原告张医生诉称:王女士在张医生不备的情况下,攻击其头部,造成张医生晕厥头痛,恶心反胃,心慌乏力。张医生要求王女士赔偿医疗费、交通费、精神损失费等6000余元,并要求其赔礼道歉。被告王女士辩称:张医生在对自己检查时造成了故意伤害,导致身体现在还不能康复。当时确实打了张医生两个嘴巴,但当时自己肚子特别疼,不可能把张医生打出别的毛病。故不同意张医生的诉讼请求。据悉,王女士已经向法院提起了医疗事故损害赔偿请求。昌平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因原告对其进行的妇科检查造成身体不适与原告
    2023-06-07
    103人看过
  • 医院未收到患者费用便提前出院,这对患者有什么影响吗?
    医院可能会起诉你,还会有其他限制措施,建议不要拖欠医药费。住院实在没钱交医药费,需要借钱缴纳。医院收不到钱,会停止对患者的治疗。因为医院是有规章制度的,当没钱的时候,现在都是电脑系统,不可能开出药来。欠费的情况下,药物就会取不出来,停止治疗了。有困难的情况下可以想办法,方法一:补齐费用后及时补交费用。请求给予宽限期。作为当事人给医院下软话,目的就是为了能使医院同意你延迟给付所欠的费用,也就是为了给自己争取一个宽限期,让自己能有时间去筹钱给齐所欠的医药费。方法二:跟医院交涉暂时欠款,先办出院。转诊后出院再住院需要再开转诊吗?出院了能不能开转诊证明需要视情况而定,不同地区情况有差异。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一般都是因为治疗期间需要转院开转院。二,出院后再开转院是针对医保情形。三,到原住院地办理转诊证明。四,拿转诊证明去办理转院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人民法院采取本
    2023-07-13
    77人看过
  • 医院患者自杀医院有责任么?
    一般病人,即没有精神病或其他需要特别看护和护理的病人,并且在治疗期间具有辨认和控制的能力;能够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所产生的后果,如果医院按照规定行使了护理或看护义务的,病人系自杀死亡的,应当认为医院不应承担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2024-05-01
    439人看过
  • 医院给患者造成医疗事故怎么办
    医院对受害者进行赔偿。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一、交通事故中的受害方如何索赔1、交通事故受害的一方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一般是先由对方的保险公司进行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对方机动车驾驶人承担。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二、打人致人轻伤怎么赔偿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
    2023-06-23
    410人看过
  • 医院涂改伪造病历患者如何应对
    及时复印和封存病历。必要时寻求卫生局的帮助。《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条第一款患者有权复印或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第十六条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病历资料可以是复印件,由医疗机构保管。第五十六条医疗机构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二)没有正当理由,拒绝为患者提供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服务的。
    2023-04-26
    157人看过
  • 住院治疗期间,患者能否随意更换医院?
    可以要求转院的,如果对治疗效果不满意。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因事故受伤而需要住院治疗的,对所住的医院在法律上并没有特别的限制性规定,只要是合理的治疗费用,都是可以度要求赔偿的。而在当事人经住院治疗后,如果对治疗医院的治疗效果不满意的,可以要求转其他的医院治疗,但前提是要由原内治疗医院先办理好出院手续,或由原院出具转院证明,就可以转入其他的医院进行住院治疗。交通事故受伤后转院需要通知保险公司吗交通事故受伤转院需要通知保险公司。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机动车驾驶人有哪些违法行为,一次记12分1、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2、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3、驾驶营运客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4、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
    2023-07-16
    352人看过
  • 医疗事故:患者成植物人医院负全责
    重庆市綦江县法院近日宣判首例因医疗事故导致植物人案,判决被告綦江县某医院赔偿原告蔡某某的误工费、陪护费等经济损失共计654557.11元,切实维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2008年4月15日上午9时,原告蔡某某因患痔疮前往被告綦江县某医院住院治疗。当日下午4时,被告对原告行痔疮手术时,被告的麻醉师对原告行骶管麻醉手术后,原告大喊疼痛,被告改用丙泊酚静脉麻醉,继续手术,下午5时45分,原告呼吸、心跳骤停,被告对原告进行抢救,因病情无好转,被告即将原告送往綦江县人民医院住院医治,经过治疗,原告病情仍未好转,现处于植物人状态。经鉴定:该医疗行为属于一级乙等医疗事故,医方承担完全责任;原告蔡某某目前为I级伤残;需要定期更换鼻饲管、成人尿布,同时需要配备防褥床垫;完全护理依赖,护理人数为两人。法院经审理认为,公民的身体健康权受法律保护。因被告在对原告的医疗过程中存在医疗过失,被告的医疗过失行为是导致原告成
    2023-06-05
    283人看过
  • 出院未结账医疗费用会对患者造成困扰吗?
    医院在患者出院以后,如果患者没有进行结算,正常,会把患者的账号进行,封装处理。一般是没有特殊情况,出院后直接办理出院手续。如果是社保住院的在出院以后一周内去医院住院处结算住院费。无法办理出院手续,也就无法办理正常医疗报销,办理住院相关身份信息完整,医院可以追偿相关费用。在此提示:因为现在全民参保,如果是在本地入院,办理出院时可以直接办理医保报销,是否真正欠费才可以确准。出院未结账医保卡能不能在其他医院住院一、转诊证明开具:统筹地区经办人员通过信息系统填写转诊内容。(一)按照附件1《新农合跨省就医联网结报转诊单》要求填写转诊内容;(二)对于参合患者需要异地报销,应填写银行账户等信息,具体内容参见《新农合跨省就医联网结报数据交换技术方案》;(三)对于未办理身份证的婴幼儿,姓名为之子(之女),为已参合的父母(或监护人),身份证和合作医疗证为的证件号码,以保证患者身份的一致性。二、转诊证明一般找主
    2023-07-10
    187人看过
  • 患者与医院协商解决
    发生医疗纠纷后,医患双方进行沟通,双方达成共识后,签订调解协议书,以此种方式解决医疗纠纷,通常称之为“私了”。由于医患双方医疗纠纷本质上是平等的医患主体双方的民事争议,依据民法自治原则,医患双方可以通过协商来解决。需要注意的是,和解必须建立在双方当事人完全自愿的基础之上,任何一方或第三方均不得强迫另一方接受协商解决方式,同时,和解必须坚持合法性原则,即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否则达成的协议将归于无效。据调查显示,85%以上的医患纠纷都是通过此种方式解决的。在医疗纠纷激增的今天,医疗纠纷的协商解决方式仍然为有效,也是便捷地解决医疗纠纷的好方法。一、卫生行政部门调解解决我国卫生行政部门是政府的一级职能部门,其职责主要是贯彻实施政府的卫生方针政策,保障人民的健康,因此卫生行政部门参与处理解决医疗纠纷是由其职责所决定的,当医疗机构和患者单独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可
    2023-03-29
    460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医院对患者摔倒负责吗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4-29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都对此义务做出了具体的规定:医院属于提供医疗服务的非营利性经营机构,对患者负有安全保障的义务。当然,医院所要承担的这种安全保障的附随义务,并非毫无限制,而是应当在“合理限度范围内”承担。“合理限度范围内”指:主观上要有所预见,客观上要做出一定的防范行为。例如,医院候诊大厅的地面比较湿滑,应该能够预见得
    • 医院医生处理不当对患者造成损害有赔偿吗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7-13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的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在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中也有相关的规定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 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
    • 医院给患者开的XX医院应该怎么赔偿患者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1-01
      没有给患者造成实际伤害的,应该双倍返还药费;造成实际伤害的,结合实际情况赔偿。如需法律帮助,可以电话联系。
    • 医院对患者手术失误造成死亡怎么赔偿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1-01
      赔偿金额40-70多万起。赔偿项目:1丧葬费:重庆市社会平均工资×6个月,2死亡赔偿金:重庆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城镇),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农村),3被抚养人生活费4交通费5住宿费6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四、处理途径:1双方协商2尸检、行政处理:卫生局调解,进行尸检、医疗事故鉴定(医方所在地的区或县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初次鉴定或省直辖市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再次鉴定)3诉讼:以人身损害
    • 攀枝花医院如何应对患者要求
      湖南在线咨询 2024-11-06
      医院修建的补偿方式,需要根据征收的是房屋还是土地来决定。对于房屋征收,适用的法律是《土地管理法》以及各地政府依据该法制定的征地拆迁补偿办法。这些补偿标准原则上不得降低原有生活水平,短期生活可以得到改善,长远生活可以得到保证。同时需要考虑房屋的建筑结构、修建年代、地理位置和用途等因素,并结合政府的安置方式进行计算。对于产权置换,应该给予合理面积和装修费补偿、搬迁费补助、过渡费;对于划地重建,应该给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