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师《理论与法规》讲义:建设工程监理的概念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7 15:40:58 488 人看过

第一节建设工程监理的基本概念

一、建设工程监理制产生的背景

分为三阶段理解:

第一阶段:从新中国成立直至20世纪80年代,我国固定资产投资基本上是由国家统一安排计划(包括具体的项目计划),由国家统一财政拨款。采用两种方式:一般建设工程,由建设单位自己组成筹建机构,自行管理;重大建设工程,从相关单位抽调人员组成工程建设指挥部,由其进行管理。

第二阶段:80年代我国进入了改革开放的新时期,国务院决定在基本建设和建筑业领域采取一些重大的改革措施,例如,投资有偿使用(即拨改贷)、投资包干责任制、投资主体多元化、工程招标投标制等。在这种情况下,改革传统的建设工程管理形式,已经势在必行。否则,难以适应我国经济发展和改革开放新形势的要求。

第三阶段:建设部于1988年发布了关于开展建设监理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要建立建设监理制度。建设监理制作为工程建设领域的一项改革举措,旨在改变陈旧的工程管理模式,建立专业化、会化的建设监理机构,协助建设单位做好项目管理工作,以提高建设水平和投资效益。建设工程监理制于1988年开始试点,5年后逐步推开,199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下简称《建筑法》)以法律制度的形式作出规定,国家推行建设工程监理制度,从而使建设工程监理在全国范围内进入全面推行阶段。

二、建设工程监理的概念

(一)定义

所谓建设工程监理,是指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企业,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承担其项目管理工作,并代表建设单位对承建单位的建设行为进行监督管理的专业化服务活动。

建设单位也称为业主、项目法人,拥有确定建设工程规模、标准、功能以及选择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等重大问题的决定权。

工程监理企业是指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监理资质证书的依法从事建设工程监理业务活动的经济组织。

(二)监理概念要点

1.建设工程监理的行为主体

《建筑法》明确规定,实施监理的建设工程,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工程监理企业实施监理。建设工程监理的行为主体是工程监理企业,这是我监理制度的一项重要规定。

建设工程监理不同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后者的行为主体是政府部门,它具有明显的强制性,是行政性的监督管理,它的任务、职责、内容不同于建设工程监理。同样,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监督管理也不能视为建设工程监理。

2.建设工程监理实施的前提

《建筑法》明确规定,建设工程监理的实施需要建设单位的委托和授权。工程监理企业应根据委托监理合同和有关建设工程合同的规定实施监理。

建设工程监理只有在建设单位委托的情况下才能进行。只有与建设单位订立书面委托监理合同,明确了监理的范围、内容、权利、义务、责任等,工程监理企业才能在规定的范围内行使管理权,合法地开展建设工程监理。工程监理企业在委托监理的工程中拥有一定的管理权限,能够开展管理活动,是建设单位授权的结果。

承建单位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它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有关建设工程合同的规定接受工程监理企业对其建设行为进行的监督管理,接受并配合监理是其履行合同的一种行为。

工程监理企业根据有关建设工程合同对建设行为实施监理,仅委托施工阶段监理的工程,只能根据委托监理合同和施工合同对施工行为实行监理;委托全过程监理的工程,可根据委托监理合同以及勘察合同、设计合同、施工合同对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实行监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0日 19:4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程监理相关文章
  • 监理工程师《理论与法规》讲义:组织的基本原理
    组织的基本原理一、组织和组织结构(一)组织:所谓组织,就是为了使系统达到它特定的目标,使全体参加者经分工与协作以及设置不同层次的权力和责任制度而构成的一种人的组合体。它含有三层意思:(1)目标是组织存在的前提;(2)没有分工与协作就不是组织;(3)没有不同层次的权力和责任制度就不能实现组织活动和组织目标。组织不能替代其他要素,也不能被其他要素所替代。但是,组织可以使其他要素合理配合而增值,即可以提高其他要素的使用效益。(二)组织结构:组织内部构成和各部分间所确立的较为稳定的相互关系和联系方式,称为组织结构。以下几种提法反映了组织结构的基本内涵:(1)确定正式关系与职责的形式;(2)向组织各个部门或个人分派任务和各种活动的方式;(3)协调各个分离活动和任务的方式;(4)组织中权力、地位和等级关系。1.组织结构与职权的关系:组织结构与职权形态之间存在着一种直接的相互关系,组织中的职权指的就是组
    2023-06-07
    84人看过
  • 监理工程师《理论与法规》讲义:目标控制的分类
    1.目标控制的分类(1)按照控制措施作用于控制对象的时间分类:事前控制、事中控制、事后控制。(2)按照控制信息的来源分类:前馈控制、反馈控制。(3)按照控制过程是否形成闭合回路分类:开环控制、闭环控制。(4)按照控制措施制定的出发点分类:主动控制、被动控制。2.主动控制与被动控制(1)主动控制:主动控制可以表述为其他不同的控制类型。主动控制是一种事前控制。必须在计划实施之前就采取控制措施,以降低目标偏离的可能性或其后果的严重程度,起到防患于未然的作用。主动控制是一种前馈控制。用以指导拟建工程的实施,起到避免重蹈覆辙的作用。主动控制通常是一种开环控制。主动控制是一种面对未来的控制。可以解决传统控制过程中存在的时滞影响,尽最大可能避免偏差已经成为现实的被动局面,降低偏差发生的概率及其严重程度,从而使目标得到有效控制。(2)被动控制:被动控制可以表述为其他的控制类型。被动控制是一种事中控制和事后
    2023-06-07
    91人看过
  • 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生效条件,建设工程监理的概念
    一、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生效条件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生效条件应当为具备适格的主体并作出真实意思表示,合同内容合法形式合乎要求等。1.主体合格,即订立合同的当事人双方都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资格。2.意思表示真实,在正常的情况下,行为人的意志总是与其外在表现相符的。由于某些主观上或客观上的原因,也可能发生两者不相符的情形。3.内容合法,形式合乎要求。二、建设工程监理的概念建设工程监理的概念是建设项目的发包人为了保证工程质量、控制工程造价和工期,以维护自身利益而采取的措施,因此对建设工程是否实行监理,一般应由发包人自行决定。但是对于使用国家财政资金或者其他公共资金建设的工程项目,为了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监督,保证投资效益,维护国家利益,国家规定了实行强制监理的建设工程范围。属于实行强制监理的工程,发包人必须依法委托工程监理单位实施监理,对于其他建设工程,则由发包人自行决定是否实行工程监理。《民法典》第七百九十
    2023-05-03
    436人看过
  • 监理工程师《理论与法规》讲义:组织机构活动基本原理
    组织的基本原理第二节组织机构活动基本原理(一)要素有用性原理:一个组织机构中的基本要素有人力、物力、财力、信息、时间等。运用要素有用性原理,首先应看到人力、物力、财力等因素在组织活动中的有用性,充分发挥各要素的作用,还要具体分析各要素的特殊性,以便充分发挥每一要素的作用。(二)动态相关性原理:一加一可以等于二,也可以大于二,还可以小于二。整体效应不等于其各局部效应的简单相加,这就是动态相关性原理。组织管理者的重要任务就在于使组织机构活动的整体效应大于其局部效应之和,否则,组织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三)主观能动性原理:人是生产力中最活跃的因素,组织管理者的重要任务就是要把人的主观能动性发挥出来。(四)规律效应性原理:规律与效应的关系非常密切,一个成功的管理者懂得只有努力揭示规律,才有取得效应的可能,而要取得好的效应,就要主动研究规律,坚决按规律办事。例题(04年题):监理机构的组织活动效应并
    2023-06-07
    168人看过
  •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一)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的概念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简称监理合同,是指工程建设单位聘请监理单位代其对工程项目进行管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建设单位称委托人、监理单位称受托人。(二)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的特征1.监理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应当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取得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其他社会组织,个人在法律允许范围内也可以成为合同当事人。作为委托人必须是有国家批准的建设项目,落实投资计划的企事业单位、其他社会组织及个人,作为委托人必须是依法成立具有法人资格的监理单位,并且所承担的工程监理业务应与单位资质相符合。2.监理合同的订立必须符合工程项目建设程序。3、委托监理合同的标的是服务,工程建设实施阶段所签订的其他合同,如勘查设计合同、施工承包合同、物资采购合同、加工承揽合同的标的物是产生新的物质或信息成果,而监理合同的标的是服务,即监理工程师凭据自己的知识、经验、技能受业主委
    2023-06-05
    302人看过
  • 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与监理程序的规定有哪些?
    《工程建设监理规定》第十条项目法人一般通过招标投标方式择优选定监理单位。第十一条监理单位承担监理业务,应当与项目法人签订书面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的主要条款是:监理的范围和内容、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监理费的计取与支付、违约责任、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第十二条监理费从工程概算中列支,并核减建设单位的管理费。第十三条监理单位应根据所承担的监理任务,组建工程建设监理机构。监理机构一般由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和其它监理人员组成。承担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监理机构应进驻施工现场。第十四条工程建设监理一般应按下列程序进行:(一)编制工程建设监理规划;(二)按工程建设进度、分专业编制工程建设监理细则;(三)按照建设监理细则进行建设监理;(四)参与工程竣工预验收,签署建设监理意见;(五)建设监理业务完成后,向项目法人提交工程建设监理档案资料。第十五条实施监理前,项目法人应当将委托的监理单位、监理的
    2023-02-26
    328人看过
换一批
#工程建设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程监理
    相关咨询
    • 建设工程监理的监理规范有哪些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5-19
      为规范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行为,提高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水平,制定本规范。 实施建设工程监理前,建设单位必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单位,并以书面形式与工程监理单位订立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合同中应包括监理工作的范围、内容、服务期限和酬金,以及双方的义务、违约责任等相关条款。 在订立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时,建设单位将勘察、设计、保修阶段等相关服务一并委托的,应在合同中明确相关服务的工作范围、内容、服
    • 委托监理工程的监理合同概念是什么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6-11
      委托监理合同的标的是服务,工程建设实施阶段所签订的其他合同,如勘查设计合同、施工承包合同、物资采购合同、加工承揽合同的标的物是产生新的物质或信息成果,而监理合同的标的是服务,即监理工程师凭据自己的知识、经验、技能受业主委托为其所签订的其他合同的履行实施监督和管理。
    • 委托监理工程监理合同的概念是什么?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1-03
      委托监理合同的标的是服务,工程建设实施阶段所签订的其他合同,如勘查设计合同、施工承包合同、物资采购合同、加工承揽合同的标的物是产生新的物质或信息成果,而监理合同的标的是服务,即监理工程师凭据自己的知识、经验、技能受业主委托为其所签订的其他合同的履行实施监督和管理。
    • 如何委托工程监理单位监察建设工程监理?
      青海在线咨询 2021-10-14
      建设单位应当如下进行委托工程监理: 1、实施工程监理的,在进行工程监理前,发包人应当将委托的监理人的名称、资质等级、监理人员、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书面通知被监理的建设工程的承包人。建设工程监理人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合同,对承包人在工程建设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发包人对工程建设进行监督。 2、工程监理人不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履行监理义务,对应
    • 工程建设管理的概念是什么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13
      工程建筑管理是按照客观经济规律对工程建设的全过程进行有效的计划、组织、控制和协调的系统管理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