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代位追偿必须遵守哪些前提要求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9 20:46:10 366 人看过

一、车险代位追偿必须遵守哪些前提要求

车险代位追偿的前提条件如下:

1.事故属于保险责任的范围;

2.投保了车损险;

3.事故责任明确,有第三责任方,且被保险人未放弃索赔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条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前款规定的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已经从第三者取得损害赔偿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时,可以相应扣减被保险人从第三者已取得的赔偿金额。保险人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不影响被保险人就未取得赔偿的部分向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二、车险代位追偿权纠纷的诉讼流程是怎样的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三、车险代位追偿算出险吗

车险代位追偿算出险。车险代位追偿的意思是指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导致发生保险事故,则保险公司可以先按照相关规定,先行赔付给被保险人理赔金,再由被保险人将追偿权转让给保险公司,并协助保险公司向责任方追偿。因此,若申请了车险无责代为追偿,则不算做出险,也不会影响下一年的车险保费,毕竟车主本身无责,是可以不需要出险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修正):第二章 保险合同 第三节 财产保险合同  第六十二条 除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或者其组成人员故意造成本法第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保险事故外,保险人不得对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或者其组成人员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4月01日 11:5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行政处罚适用简易程序必须遵守哪些要求
    一、行政处罚适用简易程序必须遵守哪些要求行政处罚适用简易程序必须遵守以下要求:1.违法事实确凿。就是说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表明有违法事实存在,且确实为当事人所为。2.对该违法行为处以行政处罚有明确、具体的法定依据。3.处罚较为轻微,即对个人处以50元以下罚款或警告,对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又称为当场处罚程序,指行政处罚主体对于事实清楚、情节简单、后果轻微的行政违法行为,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程序。简易程序是指根据《行政处罚法》或《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由法定的行政机关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处罚事项当场进行处罚所应遵循的程序。二、行政处罚的种类行政处罚包括以下六种。具体如下:1.警告、通报批评;2.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3.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4.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5.行政拘留;6.法律、行政法规
    2023-06-13
    66人看过
  • 公安机关出庭要求必须遵守吗?
    如果是对证人的传唤,证人如果有特殊情况无法及时到场,可以向经侦大队说明情况。如果是对犯罪嫌疑人的传唤,受传唤人应按传唤要求准时到案。无正当理由而拒绝到案的,要承担法律责任。经依法传唤而拒绝到案的,司法机关可根据需要,依法采取拘传的强制措施,强制犯罪嫌疑人到案。需要对犯罪嫌疑人拘留或逮捕的,也可以在拘传后变更强制措施,执行拘留或进行逮捕。同时,拒绝接受传唤,也可作为对构成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嫌疑人认罪态度的一个表现,在量刑时予以考虑。公安机关传唤当事人时,应当出示工作证及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2023-08-04
    496人看过
  • 各单位办理银行结算必须遵守的基本要求
    各单位办理银行结算,必须了解并遵守下列基本要求;各单位办理银行结算,必须了解并遵守下列基本要求;第一,各单位办理结算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银行结算办去的各项规定。第二,各项经济往来,除了按照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可以使用现金以外,都必须办理转账结算。第三,在银行开立账户的单位办理转账结算,账户内须有足够的资金保证支付。第四,各单位办理结算必须使用银行统一规定的票据和结算凭证,并按照规定正确填写。第五,银行、单位办理结算应遵守“恪守信用,履约付款,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银行不垫款”的结算原则。第六,银行按照结算办法的规定审查票据和结算凭证。收付双方发生的经济纠纷应由其自行处理,或向仲裁机关、人民法院申请司解或裁决。第七,银行依法为单位、个人的存款保密,维护其资金的自主支配权。除了国家法律规定和国务院授权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的监督项目以外,其他部门和地方委托监督的事项,各银行均不受理,不代任何单
    2023-05-08
    257人看过
  • 监护人必须要遵守哪些责任原则
    一、监护人必须要遵守哪些责任原则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在作出与被监护人利益有关的决定时,应当根据被监护人的年龄和智力状况,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应当最大程度地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保障并协助被监护人实施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监护人有能力独立处理的事务,监护人不得干涉。二、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的标准有哪些1.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2.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3.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在作出与被监护人利益有关的决定时,应当根据被监护人的年龄和智力状况,尊重被监护人的真
    2023-07-28
    329人看过
  • 提交休假申请前必须遵守的注意事项
    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中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只能在正常工作日内安排休假,不能在国家法定休假日如元旦、春节等国家规定的假期来安排休假。如果用人单位是在法定节假日安排休假就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可以理直气壮的拒绝。如果用人单位不安排休年假或者不按规定支付年休假工资,可以向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所在单位支付经济补偿。休假申请书格式怎么写尊敬的领导:根据国家和单位关于带薪年休假的有关规定,我拟于xx年xx日休假x天。休假期间,我的工作已经安排好了,请给于批准!特此申请申请人:申请日期:xx年x月x日二、带薪休假时间1、《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2、《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四条规定: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
    2023-07-01
    201人看过
  • 行车规范机动车载人必须遵守哪些规定
    机动车载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公路载客汽车不得超过核定的载客人数,但按照规定免票的儿童除外,在载客人数已满的情况下,按照规定免票的儿童不得超过核定载客人数的10%;(二)载货汽车车厢不得载客。在城市道路上,货运机动车在留有安全位置的情况下,车厢内可以附载临时作业人员1人至5人;载物高度超过车厢栏板时,货物上不得载人;(三)摩托车后座不得乘坐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轻便摩托车不得载人。一、轿车超载的详细规定小轿车超载规定:在公路上小轿车不能超过核定的载客人数,在载客人数已满的情况下,按照规定儿童不得超过核定载客人数的百分之十。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对人数的百分之二十以上的,罚款一百,记六分。二、货车超载如何处罚货车超载的处罚是,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500元以上2000以下罚款。运输单位的车辆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
    2023-04-11
    163人看过
  • 证人有哪些必须遵守的义务?
    证人的义务如下:1、证人必须了解案件,了解案件是证人的基本特征,也是成为证人的必要条件,证人对案件事实的理解是在案件事实发生过程中或者之后形成的,在诉讼中,证人通过语言再现之前形成的记忆,成为证人的证言;2、证人作证的义务,出庭作证是证人的义务,证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证言,除非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3、强制性,作证时,证人应当如实提供证言,伪证或者隐匿罪证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取保候审人保证人应当履行的义务是什么依据刑事诉讼法规定,保证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1、对被保证人遵守法律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包括监督被保证人未经公安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如果被保证人需要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的,要监督、督促被保证人向执行的公安机关提出申请,请求批准;监督被保证人在司法机关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监督被保证人不得以任
    2023-07-03
    379人看过
  • 关于禁止提前复工的规定,用人单位是否必须遵守
    国家规定的法律政策,企业应当遵循。否则会面临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一、偷渡是不是犯罪偷渡罪是属于犯罪的,偷渡罪指的是违反国境管理规定,偷越国境,情节严重,依法构成犯罪,根据法律的规定可以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国家边防检查机关对于偷越国境行为是严厉打击的,公民出入境必须走正规程序,一定不能偷越国境,否则就要承担法律责任。对于偷渡行为,按照情节严重,有行政处罚,也可能承担刑事责任。二、行政处罚中最根本最重要的中心环节是行政处罚中最根本最重要的中心环节是行政处罚的实施。根据规定,行政处罚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对行政违法案件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若发现相应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行政机关必须依法及时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违法行为经人民法院依法审判认定构成犯罪判处拘役或有期
    2023-03-30
    304人看过
  • 扣押物证必须遵守哪些程序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侦查人员扣押物证、书证必须遵守以下规定:1、在勘验、搜查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物品和文件,应当扣押;与案件无关的物品、文件,不得扣押。在扣押时,应当注意全面、客观地分析物品、文件与案件有无关系、有什么关系,既要扣押能够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罪重的物证、书证,也要扣押能够证明犯罪嫌疑人无罪、罪轻的物证、书证。2、只有侦查人员才能行使对物证、书证的扣押权。扣押物证、书证是侦查机关行使侦查权力,通常情况下,往往是与勘验、搜查一起进行的,因此,只有公安、检察等依法行使侦查权的侦查人员才能扣押物证、书证,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进行。而且,侦查人员在执行侦查任务时应当持有并出示有关证件,不是在侦查案件的时候,也不得扣押有关物品、文件。3、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执行扣押。关于扣押物证、书证的具体程序,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扣押的物品和文件,应当会同在
    2023-04-17
    199人看过
  • 开标必须遵守哪些法定程序
    一、什么是招标招标是一项针对性很强,有计划、有准备的重要活动,国际上普遍运用的、有组织的市场交易行为,是贸易中的一种工程、货物、服务的买卖方式,相对于投标,称之为招标。招标是指招标人(买方)发出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说明招标的工程、货物、服务的范围、标段(标包)划分、数量、投标人(卖方)的资格要求等,邀请特定或不特定的投标人(卖方)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投标的行为。二、招标的流程1、前期工作需要对所投项目前期调查,包括工程内容、工期、资金到位情况等,对照调查了解情况结合自身实际,看是否适合投标。2、报名阶段对照招标公告,认真准备报名资料,如果是资格预审,需要带全所要证书证件(注意是否需要复印件);如果资格候审,则要按资格候审的要求办理;注意投标保证金和工本费的缴纳要求。3、投标准备报名完成取得招标文件后,需要对招标文件认真研究、熟悉招标文件内容及相关要求,要注意招标文件时间安
    2023-04-14
    127人看过
  • 期货套利必须遵守哪些原则
    当套利区间被确立,而当前的状态又显示出套利机会时,就可以进行套利操作了,一般而言,要遵循下述基本原则:1、买卖方向对应的原则:即在建立买仓同时建立卖仓,而不能只建买仓,或是只建立卖仓。2、买卖数量相等原则:在建立一定数量的买仓同时要建立同等数量的卖仓,否则,多空数量的不相配就会使头寸裸露(即出现净多头或净空头的现象)而临较大的风险。3、同时建仓的原则:一般来说,多空头寸的建立,要在同一时间。鉴于期货价格波动的,交易机会稍纵即逝,如不能在某一时刻同时建仓,其价差有可能变得不利于套利,从而失去套利机会。4、同时对冲原则:套利头寸经过一段时间的波动之后达到了一定的所期望的利润目标时,需要通过对冲来结算利润,对冲操作也要同时进行。因为如果对冲不及时,很可能使长时间取得价差利润在顷刻之间消失。5、合约相关性原则:套利一般要在两个相关性较强的合约间进行,而不是所有的品种(或合约)之间都可以套利。这是因
    2023-05-01
    243人看过
  • 公证遗嘱必须遵守哪些条件
    一、公证遗嘱必须遵守哪些条件1.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遗嘱人所立的遗嘱必须是其真实意思表示。意思表示不真实具体体现在如下几种情况中:(1)胁迫遗嘱人所立的遗嘱;(2)欺骗遗嘱人所立的遗嘱;(3)被非遗嘱人假造的遗嘱;(4)被篡改的遗嘱;(5)遗嘱人在神志不清的状态下所立的遗嘱。3.遗嘱人对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有处分权的。4.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5.遗嘱的形式必须合法。即可采用公证、自书、代书、录音、口头等形式。二、公证遗嘱具有最高效力吗?遗嘱人订立遗嘱的方式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等,其中以公证遗嘱的证明力最高。公证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订立并经公证机关公证的遗嘱。遗嘱人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作出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这种处分行为就是遗嘱。三、公证遗嘱和非公证遗嘱的区别在哪1.是公证遗嘱是经国家公证机关证明的
    2023-12-03
    460人看过
  • 破产清算必须遵守哪些程序
    一、破产清算必须遵守哪些程序破产清算是指宣告公司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清算组由人民法院依据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士组成。破产清算的一般程序为:1.企业作为债务人自行申请或债权人申请企业破产;2.符合破产受理条件的,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3.人民法院确定破产管理人;4.发布破产公告;5.债权人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6.召开债权人会议,确定破产财产及破产债务;7.经债权人会议协商确定进行重整或和解;8.重整或和解失败的,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9.组成破产清算组,将破产财产以法律规定的清偿顺序进行破产债务的清偿;10.企业无财产可供分配或最终分配终结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管理人向破产企业的原登记机关办理企业注销登记。二、破产费用应当包括哪六类和解与直接破产尽管都是处理债务清偿不能关系的法律制度,但二者仍然有很大区别。直接
    2023-05-29
    185人看过
  • 驾驶非机动车必须遵守哪些交通规定
    (1)自行车、电动车、三轮车应到车辆管理机关注册、办证和砸钢印。(2)自行车、电动车、三轮车的车闸、车铃,必须保持有效;自行车、电动车、三轮车不准安装机械动力装置。(3)须遵守交通信号、交通标志和交通标线的各种规定。(4)车辆、行人须各行其道,自行车、电动车、三轮车要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当需要借机动车道或人行道通行时,应当让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辆或人行道内行走的行人优先通行。在没有划分中心线和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机动车在中间行驶,自行车、电动车、三轮车则要靠右边行驶,但不能紧靠右边的行人。(5)醉酒的人不准驾驶自行车、电动车、三轮车。(6)未满12岁的儿童,不准在道路上骑自行车、电动车、三轮车和推、拉人力车。(7)转弯前须减速慢行,向后瞭望,伸手示意,不准突然猛拐。(8)超越前车时,不准妨碍被超车辆的行驶。(9)通过陡坡、横穿四条以上机动车道或途中车闸失效时,须下车推行。下车
    2023-02-16
    490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哪些行为必须遵守《》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19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下列活动,应当遵守本法:(一)食品生产和加工(以下称食品生产),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以下称食品经营);(二)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三)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以下称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四)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五)对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安全管理。
    • 过继子女必须遵守什么前提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8-30
      1、子女过继,被人条件。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1)丧失父母的孤儿;(2)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3)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的子女。2、子女过继,收养人应具备的条件。(1)无子女;(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4)年满30周岁。收养人只能收养1名子女,但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弃童,可以不受
    • 乘车人须遵守哪些规定以及乘车人必须遵守的规定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3-22
      乘车人须遵守下列规定:(一)不准在机动车道上等候车辆;(二)在车行道上不得从机动车左侧上下车,开关车门时,不准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三)明知驾驶机动车的人员无驾驶证或饮酒的,不准乘坐;(四)车辆在行驶中不准与驾驶员闲谈或妨碍驾驶员操作;(五)不准向车外投掷物品;(六)乘坐二轮摩托车只准坐在驾驶员身后的座位上,不准侧坐或倒坐;(七)乘坐公交车辆、交通班车,依次在站点候车,待车停稳后,方可按顺序上
    • 车险代位求偿的要求有什么,车险代位求偿有哪些要求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6-17
      代位追偿指当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由第三者责任造成的损失,保险人向被保险人履行损失赔偿责任后,有权在其已经赔付金额的限度内取得被保险人在该项损失中向第三人责任方要求赔偿的权利。那么车险代位求偿的要求有什么,车险代位求偿有哪些要求?
    • 保险代位求偿前提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8-31
      保险事故的发生是由于第三者的过错所引起的,如果保险事故的发生并非是第三者的责任,就不存在代位行使权利的问题。被保险人是保险事故的直接受害者,应该掌握有关第三者责任的证据。如果因被保险人的疏忽大意,造成证据遗失,保险人就难以代位行使请求第三者赔偿的权利。由于这是被保险人的过错所致,被保险人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保险人可以扣减应该支付给被保险人的保险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