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杀人罪会见笔录要点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8 20:10:40 444 人看过

一、故意杀人罪会见笔录要点有哪些?

1、表明身份;出示委托书;告知犯罪嫌疑人受何亲友委托为其提供法律帮助;询问其是否同意聘请本律师,若同意,应在委托书上签名确认。

2、告知犯罪嫌疑人应如实陈述,如作伪证或隐匿罪证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了解犯罪嫌疑人的自然情况。包括:曾用名、出生日期、民族、党派、文化程度、婚姻家庭、有无受过刑事处分、被刑事处分的罪名、期限等。

4、是否参与以及怎样参与所涉嫌的案件。

5、如果承认有罪,陈述涉及定罪量刑的主要事实和情节。主要事实包括:犯罪的时间、地点、方法、手段、目的、动机、结果等。

6、陈述是否存在证明犯罪嫌疑人罪轻或者从轻、减轻、免除刑事责任的情形。包括:年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预备犯、未遂犯、从犯、胁迫犯、自首、重大立功表现、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中止犯、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等。

7、如果认为无罪,陈述无罪的辩解,是否有证明无罪的证据,包括:被指控的犯罪行为不是其所为;其行为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依法不构成犯罪;行为虽然在客观上造成了损害后果,但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属于正当防卫、紧急避险、行使职权以及意外事故;无刑事责任能力或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等。

8、被采取强制措施的法律手续是否完备,程序是否合法。包括采取强制措施的时间、地点,是否收到相关法律文书等。

9、采取强制措施后其人身权利、诉讼权利是否受到侵犯。如:侦查机关是否有刑讯逼供等非法获取口供的行为;如果有,其供述是否属实;是否有诱供情形;对讯问笔录是否核对、补充;是否看到或收到作为证据使用的鉴定结论;是否申请过重新鉴定但却被驳回或置之不理等。

10、关于此次调查了解的陈述是否同对侦查机关的供述一致。

11、解答法律咨询,告知相关权利、义务。

12、有无需要代为申诉、控告的事宜。

13、其他需要了解的情况,如:身体状况、生活需要等。

14、让其核对本次会见笔录,确认无误后签署意见并逐页签名确认。

15、会见时若侦查机关派员在场,应在笔录中注明。

二、会见笔录包括哪几部分?

会见笔录是律师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过程中,依法同他们会见,对他们的陈述所作的记录。笔录内容一般分为三部分:

1、首部。居中写明“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笔录”,主要内容是时间、地点、会见人、被会见人、案由和记录人。

2、正文。主要内容即为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的谈话记录。

3、尾部。被会见人签名、日期。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3日 00:0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笔录相关文章
  • 询问笔录的特点有哪些?
    一、询问笔录的特点有哪些?1、询问笔录要如实地、完整地记载证人、被害人的陈述。询问笔录的处理办法同讯问被告人笔录的处理办法一样。要交给证人、被害人核对,并允许其改正其中的错误。证人、被害人要求自己亲笔书写证词的,要允许书写,必要时,也可以让证人、被害人亲笔书写证词。询问笔录的顺序应该符合实际的询问顺序。证人或被害人以及询问人员都应该在询问笔录上签名。2、询问笔录作为记载证人所提供的证言,具有法律的严肃性。在询问开始时,询问人应向被询问人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并在笔录上作出如下记载:“询问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告知被询问人应当如实提供证书、证言,如有意作伪证或隐匿罪证要负的法律责任。”被询问人应当在签名后盖章或捺指纹,笔录各页之间也应盖上骑缝章(或捺指纹)。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24条“询问证人应当个别进行”的规定,询问证人的笔录
    2023-01-14
    52人看过
  • 刑事地点辨认笔录有哪些要求?
    公诉人员出具的辨认笔录能否作为定案根据需要满足以下三点:一是取证主体的合法性,即只能由侦查人员组织辨认;二是取证程序的正当性,即辨认前不得使辨认人见到辨认对象,多名辨认人对同一辨认对象进行辨认时应个别进行,应当进行混杂辨认并使辨认对象具有类似特征和一定数量;三是强调取证方法的合法性,禁止以暗示或诱导的方式形成辨认笔录。在实践中,通常都是由辨认人对照片进行辨认,由此需要注意侦查人员安排辨认对象的特征是否类似,比如仅有一名辨认对象衣着套头衫、戴着墨镜或存在其他个人特征又或者照片明显存在底色等等,则显然存在问题。一、辨认笔录签字的相关规定是什么辨认笔录由辨认人、见证人、侦查人员签名。依据辨认标准的不同,辨认可以分为不同的种类。1、根据辨认对象的不同,可以分为人身辨认、照片辨认、物品辨认、场所辨认以及尸体辨认。2、根据辨认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一对一”辨认和混杂辨认。其中混杂辨认中又包括了对照片、
    2023-06-28
    437人看过
  • 会见笔录是什么
    见笔录是律师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过程中,依法同他们会见,对他们的陈述所作的记录。笔录内容一般分为三部分:1.首部。居中写明“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笔录”,主要内容是时间、地点、会见人、被会见人、案由和记录人。2.正文。主要内容即为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的谈话记录。3.尾部。被会见人签名、日期。故意杀人罪会见笔录要点有哪些1、表明身份;出示委托书;告知犯罪嫌疑人受何亲友委托为其提供法律帮助;询问其是否同意聘请本律师,若同意,应在委托书上签名确认。2、告知犯罪嫌疑人应如实陈述,如作伪证或隐匿罪证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了解犯罪嫌疑人的自然情况。包括:曾用名、出生日期、民族、党派、文化程度、婚姻家庭、有无受过刑事处分、被刑事处分的罪名、期限等。4、是否参与以及怎样参与所涉嫌的案件。5、如果承认有罪,陈述涉及定罪量刑的主要事实和情节。主要事实包括:犯罪的时间、地点、方法、手段、
    2023-07-22
    307人看过
  • 故意杀人罪审查起诉辩护意见的内容有哪些?
    一、故意杀人罪审查起诉辩护意见的内容有哪些?故意杀人罪审查起诉辩护意见的内容有犯罪嫌疑人的基本信息、辩护人信息、辩护意见、法律依据、提交的相关证据情况等等。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第一次询问的时候,犯罪嫌疑人就可以委托律师进行辩护,而律师需要对案情有所了解才能开展辩护工作。二、范文尊敬的公诉人:xxx律师事务所接受犯罪嫌疑人娄XX父亲娄XX的委托,指派我为犯罪嫌疑人娄XX故意伤害罪一案审查起诉阶段的辩护人。辩护人经依法查阅本案有关卷宗材料,并与犯罪涉嫌人进行了会见,对本案案情有了一定的了解。根据事实和法律,辩护人对本案提出如下辩护意见供公诉人斟酌:一、起诉意见书认定娄XX涉嫌故意伤害罪,基本事实清楚,定性正确。辩护人对此案罪名的定性没有异议。二、娄XX在本案中具有正当防卫情节,侦查机关在起诉意见书中没有予以认定是错误的。1.根据辩护人会见娄XX时其陈述的案情经过及娄X
    2023-06-03
    450人看过
  • 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笔录范例
    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上午______时______分至______时______分地点:______市郊看守所第___会见室会见人:A,B(______律师事务所)被会见人:犯罪嫌疑人C涉嫌罪名:盗窃记录人:B笔录内容:问:你叫C?答:是。问:我们是______市______律师事务所律师,受你父亲______的委托,律师事务所指派我们为你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我们将根据事实和法律,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对于你父亲的委托,你同意我们律师事务所指派我们为你提供法律服务吗?答:同意。问:你是哪年出生的,籍贯何处,因何到______市?答:我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出生,籍贯______,在来______市前在______中专学______专业,到______市是为了给自己找个工作。问:______市公安机关认为你涉嫌犯有盗窃罪,
    2023-06-11
    221人看过
  • 犯有故意杀人罪会面临哪些刑罚?
    犯故意杀人罪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故意杀人罪不是一定会判处死刑的,对于情节较轻的故意杀人罪,最高量刑是10年有期徒刑。只有当情节严重甚至特别严重时,才有可能被判处死刑。哪些罪会判处死刑,死刑如何执行我国现行刑法对死刑的罪名共有68种,在目前的情况下,我国还不能取消死刑,主要的原因是我国的国情所决定的,人口众多,整体国民素质较低,对犯罪的仇视、对死刑的认可(这可能是最主要的)、杀人偿命等原始法律观念根深蒂固,以前法院宣判死刑布告中常出现不杀不足以平民愤是中国特色吧。而取消死刑是人类文明进步的要求,死刑在我国最终也肯定会取消,事实上,我国在近来的司法实践中已减少对非暴力犯罪的死刑(尽管最高人民法院并没有公开承认这一事实)。死刑,是严格控制的,他只适用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所谓罪行极其严重,是指对国家和人民的危害极其严重和情节特别恶
    2023-07-16
    270人看过
  • 律师会见笔录需要犯罪嫌疑人签字吗
    一、律师会见笔录需要犯罪嫌疑人签字吗需要。会见时,辩护律师可以对会见过程制作会见笔录。制作会见笔录的,必要时应当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签字确认。会见时,经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意,辩护律师可以对会见过程进行录音、录像、拍照。辩护律师进行录音、录像、拍照的,看守所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阻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
    2024-01-12
    339人看过
  • 故意杀人罪公诉意见案例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53条、第160条、第165条、第169条之规定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15条有关规定,我们受本院检察长的指派,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依法出庭,对本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李某涉嫌故意杀人罪一案,支持公诉,并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在刚才的法庭调查中,公诉人讯问了被告人李某,向法庭提供了证人证言、书证、物证、被告人供诉、鉴定结论等证据,这些证据充分证实了本院起诉书对被告人李某犯有故意杀人罪的指控。为了更好的履行公诉人职责,现就本案发表如下意见,请合议庭评议时予以充分考虑并采纳:第一、李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罪是指行为人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该罪的构成要件有四个,一是犯罪主体是已满14周岁,具有辨认和控制能力的自然人。二是行为人主观方面须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致人死亡的危害后果
    2023-12-19
    453人看过
  • 间接故意杀人罪怎么判刑,间接故意杀人罪有哪些
    一、间接故意杀人罪怎么判刑由于间接故意属于故意杀人的一种情形,故量刑应按照故意杀人罪进行: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二、间接故意杀人罪有哪些情况(一)间接故意有哪些情况间接故意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所谓放任,是指行为人对于危害结果的发生,虽然没有希望、积极地追求,但也没有阻止、反对,而是放任自流,听之任之,任凭、同意它的发生。间接故意包括三种情况:(1)为了追求一个合法的目的而放任一个危害社会的结果发生;(2)为了追求一个非法的目的而放任另一个危害社会的结果的发生;(3)在突发性案件中不计后果,动辄捅刀子的情形。(二)间接故意与过于自信过失的区别间接故意与过于自信的过失两者
    2023-06-17
    415人看过
  • 刑事会见笔录范文
    1、会见时间。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的时间,由现行刑诉法的“第一次讯问后”提前至“第一次讯问之日起”,并且新刑诉还删除了现行《刑事诉讼法》中涉及国家秘密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须经侦查机关批准的限制。完全吸收了律师法的规定。2、会见手续。新刑诉吸收了律师法第三十三条,“律师凭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三证)即可会见的规定。3、会见程序。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被监听的规定,取消了现行刑诉法侦查阶段的会见侦查机关根据情况可以派员在场的规定。对一般案件,律师会见直接向看守所提出,看守所必须最迟在四十八小时内予以安排,这一规定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实践中侦查阶段律师会见必须经办案机关安排的问题,但是看守所“四十八小时”的宽限,在实践中可能会带来新的问题。而且“四十八小时”一旦成为常态,会直接影响侦查、审查起诉、审判三个阶段的整体会见效果。刑事会见笔录审查起诉规定
    2023-08-01
    400人看过
  • 辨认笔录见证人要求几人?
    需要有二人见证人进行见证;《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167条规定:勘验时应有2名与案件无关的见证人在场,勘验笔录应由参加勘验的人和见证人签名或盖章。对见证的必须性和见证人的人数作了限定。而且此处仅是检察机关办理贪污贿赂等自侦案件的程序性规定。公安部《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现场勘查规则》第4条第3项规定:现场勘察必须邀请两名与案件无关、为人公正的公民作见证人,公安司法人员不能充当见证人”。第8条第2项规定:“现场勘查笔录应详细记载:见证人的姓名、职业和住址;现场指挥人员、勘查人员、笔录制作人员以及见证人签名”。该规定比较详细,但涉及范围仅限于现场勘验见证人。一、辨认的程序:1、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各自管辖案件的侦查过程中,需要辨认犯罪嫌疑人的,应当分别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或者检察长批准。2、辨认应当在侦查人员的主持下进行。3、多个辨认人对同一辨认对象进行辨认时,应当由每位辨认人单独进行辨认。必要时
    2023-04-11
    202人看过
  • 盗窃罪审查起诉会见笔录是否需要记录
    盗窃罪审查起诉会见笔录是需要记录,毕竟这样的一种会面的话,它是有一定的目的所在的,通常情况下是对于自己所做出的一些推测,然后向犯罪嫌疑人来做出一定的推理和证明,并且为他找到辩护理由。盗窃审查起诉阶段会见笔录的目的:在审查起诉阶段,律师在会见之前往往已经通过在侦查阶段对犯罪嫌疑人的会见以及审查起诉阶段对案卷材料的查阅,已经对案件事实有了初步的了解。这个时候对犯罪嫌疑人的会见,其主要目的在于通过与犯罪嫌疑人的谈话寻找到为其辩护的理由和证据(或证据线索)。一、盗窃数额大小的标准是什么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
    2023-02-20
    272人看过
  • 故意杀人法律意见书
    XX市人民检察院:山东LDHQ律师事务所受陈XX、刘XX故意杀人案中犯罪嫌疑人陈XX女儿陈XY的委托,指派我为犯罪嫌疑人陈XX的辩护人。我接受指派,依法会见并听取了犯罪嫌疑人陈XX对本案的供述与辩解,并依法到贵院查阅了本案卷宗,为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陈XX的合法权益、确保法律的正确实施,现根据本案事实和相关法律,提出以下几点法律意见,供贵院参考:1、本案中受害人杨XX有重大过错,受害人曾多次侵犯犯罪嫌疑人陈XX的权益且本案发生时受害人正在对犯罪嫌疑人家中门锁实施破坏行为。2、犯罪嫌疑人陈XX并无置受害人杨XX于死地的意图,对受害人死亡结果的心理态度是消极的,而不是积极追求,但受害人在本案发生的整个过程中,一直未曾停止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侵害,直至被犯罪嫌疑人制服,由此而言,犯罪嫌疑人是迫不得已的。3、受害人杨XX与犯罪嫌疑人陈XX发生争执时,是受害人先使用自己的铁棍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殴打,而犯罪嫌
    2023-06-03
    345人看过
  • 工伤笔录必须注意的要点
    工伤做笔录要注意尊重事情发生时候的事实,不要加入虚假或者猜测的主观意识。要实事求是地回答提出的问题,讲述遭受事故所发生的时间、地点、原由以及受到的伤害等基本情况。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会对其进行调查核实的,并且相关单位和个人应该从旁协助。用人单位、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该负责安排相关人员配合工作,据实提供情况和证明材料。职工做工伤认定还要做笔录吗是否需要做笔录,要社保局结合实际情况而定。工伤认定中劳动局调查,要不要见证人的笔录,要看具体情况的,如果劳动部门觉得有必要,是可以通知证人过去做笔录的。工伤认定中劳动局调查,要不要见证人的笔录,要看具体情况的,如果劳动部门觉得有必要,是可以通知证人过去做笔录的。工伤职工对人社局作出的工伤不予认定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人社局《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作出认定的人社局所属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社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向人
    2023-07-01
    467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笔录
    词条

    笔录指的是公安、司法人员在诉讼过程中,按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以文字或视听记录的形式记录或反映诉讼活动和案件事实。笔录包括: 1、询问简介。 2、询问内容。 3、检查记录记录。 4、相关人员依次签... 更多>

    #笔录
    相关咨询
    • 谁知道故意杀人罪的会见笔录怎么写啊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8-08
      通常故意杀人罪会见笔录的具体内容会包括 笔录内容: 问:你是叫**吗?是否还有曾用名或其他姓名? 答:** 问:我(们)是**律师事务所律师。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并受**的委托,我(们)将为你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取保候审和进行法庭辩护,你同意吗?(若同意,请在委托书上签字确认) 答: 问:你应当实事求是地回答我(们)的提问,不得说假话,也不得因受到他人的干扰而做虚假的陈
    • 律师会见笔录的要点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4-01
      律师会见笔录的要点有如下内容: 1、表明身份;出示委托书;告知犯罪嫌疑人受何亲友委托为其提供法律帮助;询问其是否同意聘请本律师,若同意,应在委托书上签名确认。 2、告知犯罪嫌疑人应如实陈述,如作伪证或隐匿罪证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了解犯罪嫌疑人的自然情况。包括:曾用名、出生日期、民族、党派、文化程度、婚姻家庭、有无受过刑事处分、被刑事处分的罪名、期限等。 4、是否参与以及怎样参与所涉嫌的案件
    • 故意伤害罪会见笔录是什么?详细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7-11
      此属于什么类型犯罪故意伤害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故意伤害严重的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罪是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中最常见的一种犯罪。构成故意伤害罪,某人必须实施了伤害行为,所谓伤害是指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通常表现为破坏人体组织的完整如断手指、挖眼睛等和破坏人体器官的正常机能如使人失去听觉、视觉、神经机能失常等。这些内容就是故意伤害罪会见笔录的相关资料了,望参考。
    • 交通肇事罪会见笔录要注意什么?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7-27
      刑事案件律师会见笔录格式 律师会见笔录 时间:年月日时分至时分 地点:看守所 会见人:,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会见人: 涉嫌罪名:罪 会见阶段:审查起诉阶段 记录人: 笔录内容: 问:你叫? 答: 问:我是律师事务所律师受委托,律师事务所指派我为你提供法律服务。作为你的一审辩护人,帮你辩护。我们将根据法律和事实,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对此,你是否同意? 答: 问:你的姓名,出生年月日,籍贯哪里,现住那里?
    • 交通肇事罪讯问笔录要注意的要点是哪些?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7-29
      刑事案件律师会见笔录格式 律师会见笔录 时间:年月日时分至时分 地点:看守所 会见人:,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会见人: 涉嫌罪名:罪 会见阶段:审查起诉阶段 记录人: 笔录内容: 问:你叫? 答: 问:我是律师事务所律师受委托,律师事务所指派我为你提供法律服务。作为你的一审辩护人,帮你辩护。我们将根据法律和事实,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对此,你是否同意? 答: 问:你的姓名,出生年月日,籍贯哪里,现住那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