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股合并是否涵盖出资设立公司这一行为?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3 17:31:30 256 人看过

控股合并是一家企业购进或取得了另一家企业有投票表决权的股份或出资证明书,且已达到控制后者经营和财务方针的持股比例的企业合并方式。控股公司按控股方式,分为纯粹控股公司和混合控股公司。纯粹控股公司不直接从事生产经营业务,只是凭借持有其他公司的股份,进行资本营运。混合控股公司除通过控股进行资本营运外,也从事一些生产经营业务。

同一控股合并和非同一控股合并有什么区别

同一控股合并和非同一控股合并有的区别在于两家公司是否是同一个母公司。同一控股合并是两家合并的公司是同一个母公司,非同一控股合并是两家合并公司不是没有同一个母公司。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依照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共同组成一个公司的法律行为。公司合并的,可以采取新设合并和吸收合并两种方式。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第一百七十三条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5日 08:0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债权人相关文章
  • 公司设立的资金来源:股东出资是否必须?
    股东设立公司可以用货币出资或者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股东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但股东不得用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等出资。设立公司公司设立注册资金要求对于设立公司的注册资金要求,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只要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并且有股东、公司章程、公司名称、组织机构、住所,就可以申请公司的设立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五)有公司住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
    2023-07-03
    473人看过
  • 遗产是否涵盖死亡赔偿金这一项?
    死亡赔偿金是不属于遗产范围的,一般是死者的个人合法财产,而死亡赔偿金是给予死者家属的,并不属于死者的个人合法财产。死亡赔偿金,也称死亡补偿费,是指受害人因各种非正常事故或死亡的,由相关责任人按照一定的标准给予死者家属的一定数量的赔偿。既包括死者丧葬费用也包括其亲属的精神抚恤金等各种赔偿。死亡赔偿金是否是死者遗产因为当事人死后的死亡赔偿金是不属于死者遗产。遗产是指由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继受主体可以为近亲属以为的人。而死亡赔偿金是指用于赔偿当事人死亡导致死者近亲属丧失的经济利益损失,受偿主体不得为近亲属以为的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2023-07-02
    228人看过
  • 设立股份公司股东是实缴出资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新的公司法实施后,公司股东出资从实缴出资变成认缴制,设立公司时股东不需要实缴,只需要在规定的期限认缴即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三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五)有公司住所。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一、股东瑕疵出资的现实表现股东出资瑕疵主要表现为股东根本未出资、未足额出资、未适当出资和抽逃出资等违反公司法的表现。公司诉讼案件的司法实践表
    2023-06-21
    302人看过
  • 母公司是上市其控股子公司也一并视为上市公司吗
    控股子公司不得取得该上市公司发行的股份。相关子公司不得行使所持股份对应的表决权。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得取得该上市公司发行的股份。确因特殊原因持有股份的,应当在一年内依法消除该情形。前述情形消除前,相关子公司不得行使所持股份对应的表决权。上市公司应当在公司章程中规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等程序,制定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并列入公司章程或者作为章程附件。股东大会应当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现场会议时间、地点的选择应当便于股东参加。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不得变更。确需变更的,召集人应当在现场会议召开日前至少2个交易日公告并说明原因。上市公司应当提供网络投票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一、控股公司是上市公司吗控股公司是指通过持有某一公司50%以上的股权,或通过其他方式控制某公司股东会、董事会表决权,而对该公司进行
    2023-03-17
    61人看过
  • 在公司设立中虚假出资是犯罪行为
    王某与朋友想出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按照法律规定注册资本应为50万元人民币,但王某和朋友一时无法筹集到足够的资金,于是王某找到一家会计师事务所为其出具了一份虚假的出资证明,公司成立后被人举报,最后王某因犯虚报注册资本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被处以罚金。【构成犯罪理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58条规定,申请公司登记使用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虚报注册资本,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取得公司登记,虚报注册资本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报注册资本金额1%以上5%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点评】设立公司过程中虚报注册资本在当前具有普遍性,很多人没有意识到这是一种犯罪行为或者认为法不责众,但在实践中上海的周某某、沈阳的杨某都被法院认定犯有虚报注
    2023-06-09
    467人看过
  •  制定外商投资控股公司设立政策
    外国投资者设立投资性公司需要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具备良好的资信记录,二是举办投资性公司所需的经济实力。如果以合资方式设立投资性公司,中国投资者需要满足两个条件:一是资信良好,二是申请前一年该投资者的资产总额不低于一亿元人民币。外国投资者设立投资性公司,需满足以下条件:具备良好的资信记录以及举办投资性公司所需的经济实力。(二)以合资方式设立投资性公司的,中国投资者应为资信良好,申请前一年该投资者的资产总额不低于一亿元人民币。 外商投资公司设立审批标题:外商投资公司设立审批根据我国《公司法》和《外商投资法》的规定,外商投资公司设立审批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 申请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应向我国国家外汇管理局申请设立,提交相关文件和申请材料;2. 审批:国家外汇管理局对申请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进行审批,包括是否符合我国法律法规、外汇政策等;3. 核准:如果申请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符合审批条件,国家外
    2023-08-27
    396人看过
  • 能否将分公司设立为股份公司?
    不可以。分公司不是独立的企业法人,它只是总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分公司在法律上连公司都不是,更不存在能否股份制的问题。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公司成立分公司算分立吗公司成立分公司不算分立,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而公司分立是指分立成两个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分公司与子公司】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第一百七十五条【公司的分立】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第一百七十六条【公司分立前的债务承担】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
    2023-07-03
    399人看过
  • 分公司能否作为股东设立公司
    分公司是可以单独作为被告的,这是由明确法律依据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及第五十二条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的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包括:(一)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人独资企业;(二)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合伙企业;(三)依法登记领取我国营业执照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四)依法成立的社会团体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五)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法人的分支机构;(六)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分支机构;(七)经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乡镇企业、街道企业;(八)其他符合本条规定条件的组织。可见,凡依法设立,有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是可以作为被告或原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公民、法人
    2023-03-17
    124人看过
  • 企业成立时,其出资是否为公司股东
    企业成立时,出资是否为公司股东?根据我国《公司法》,股东不一定是出资后的公司股东。履行出资后,还需要有出资证明书,然后在股东名册上记载为公司股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公司名称;二、公司成立日期;三、公司注册资本;四、股东姓名、出资额和出资日期>(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签发日期。投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第三十二条有限责任公司应当设立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二、股东的出资额;三、出资证明书的编号。股东名册记载的股东可以根据股东名册要求行使股东权利。
    2023-05-07
    152人看过
  • 认缴出资设立公司是否需要出资
    1、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股东在以认缴出资方式设立公司时仍需出资的,缴足《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出资后,方可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股东应当按时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出资额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开立的银行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财产权转让手续。股东不依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向公司足额缴纳出资外,还应当依法缴纳出资额,对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第二十九条股东认缴本章程规定的出资后,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提交公司登记申请,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的公司章程等文件公司法规定的认缴出资与实缴出资有何区别认缴资本是指各股东向公司承诺缴纳的出资额,认缴的出资额之和为公司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后的注册资本。认缴的出资额应当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记载,实缴出资额为各股东在2014年3月1日前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实际缴纳的出资额,公司不仅
    2023-05-07
    426人看过
  • 未注销的公司是否可进行合并和设立?
    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公司就要进行清算,清算期间不能从事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所以公司不能新设合并。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公司因下
    2023-12-23
    226人看过
  • 渎职行为是否涵盖超期羁押?
    超期羁押算渎职。超期羁押是指依法被刑事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阶段的羁押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羁押时限的一种违法行为。超期羁押不仅严重侵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而且违背法制理念,亵读法律尊严,严重损害了公安司法机关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为维护法律的尊严,保障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对超期羁押现象予以坚决的纠正和根除。按照我国《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的规定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二)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
    2023-07-02
    480人看过
  • 公司设立公司,要用股东出资吗
    股东设立公司可以用货币出资或者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股东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但股东不得用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等出资。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出资形式有什么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出资形式有:1、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进行出资;2、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财产出资。未依法评估的,投资者以非货币性财产出资,未依法评估定价。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要求认定投资者未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委托具有合法资格的评估机构对财产进行评估定价。二、公司股东可以用哪些出资方式出资公司股东依法可以用下列方式出资: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以及其他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如股权等。股东不得以劳务
    2023-04-06
    168人看过
  • 经济犯罪是否涵盖围标行为?
    算。围标也称为串通投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串通投标罪,指投标者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或者投标者与招标者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权益,情节严重的行为。网贷逾期是否算经济犯罪1、网贷逾期不还不一定算经济犯罪,可能构成财产犯罪。财产犯罪指侵犯财产罪是指故意非法占用、挪用、毁灭公私财产应受刑事处罚的行为,损害的是公家或者私人的财产性利益,而经济犯罪破坏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两者侵害对象不同,所以网贷逾期不还不一定算经济犯罪。2、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023-07-05
    402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人
    词条

    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债权人
    相关咨询
    • 出资设立公司算控股合并吗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5-26
      控股合并是一家企业购进或取得了另一家企业有投票表决权的股份或出资证明书,且已达到控制后者经营和财务方针的持股比例的企业合并方式。 控股公司按控股方式,分为纯粹控股公司和混合控股公司。纯粹控股公司不直接从事生产经营业务,只是凭借持有其他公司的股份,进行资本营运。混合控股公司除通过控股进行资本营运外,也从事一些生产经营业务。 相关法律知识: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 出资设立公司算控股是否合,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8-21
      出资设立公司算控股合并。控股合并是指合并方在公司合并中取得对被合并方的控制权,并确认公司合并形成的对被合并方的投资的合并行为。通过出资取得被合并公司的控制权属于控股合并。
    • 同一控股股东的两家公司兼并这样合法吗?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8-04
      同一股东两家公司参加投标的情况是违法的。因为同一股东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 政府能否作为股东出资设立有限公司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8-10
      个人认为, 1、街道属于区政府的派出机构,属于政府序列,根据中办文件,党政机关一律不得兴办企业,街道不能作为出资人。 2、如登记为国有独资公司,需要设区的市政府的授权街道作为出资人,街道代市政府出资,登记为国有独资公司,出资人为市人民政府。
    • 母公司出资方式是控股还是公司控股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7-13
      一、母公司是指拥有其他公司一定数额的股份或根据协议,能够控制、支配其他公司的人事、财务、业务等事项的公司。母公司最基本的特征,不在于是否持有子公司的股份,而在于是否参与子公司业务经营。 二、具备的条件是:必须有一个或一个以上的子公司,即必须满足合并报表准则所规定的控制的要求,能够决定另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另一个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的权力。母公司可以只控制一个子公司,也可以同时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