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医嘱的执行原则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9 06:40:22 77 人看过

一、口头医嘱必须是在急危重症患者实施紧急抢救情况下或手术中方可使用,一般情况下不得执行口头医嘱。二、在危重患者抢救过程中,医生下达口头医嘱时必须清晰说出药物名称、剂量(不使用容量单位表示)、用药途径,护士执行时须大声复述一遍,双方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并暂保留用过的空安瓿。三、病区抢救车内,建立抢救用药记录本,记录抢救时执行口头医嘱的时间、药物名称、剂量、用法及各项紧急处置的内容,保留抢救用品,事后医护双方进行确认核查并签字。四、抢救结束后医生依据抢救用药记录及保留的空安瓿及时补开医嘱。五、在执行有双重检查要求(尤其是超常规用药)医嘱时,医护双方采取主、被动复述方式,双方核查无误后方可执行并记录于抢救记录本。

紧急情况下口头医嘱执行制度

1、在非抢救情况下,护士不执行抢救医嘱及电话通知的医嘱,口头医嘱只有在抢救或手术中可以执行。

2、危重抢救过程中,医生下达口头医嘱后,护士需复诵一遍,得到医生确认后方可执行。

3、在执行口头医嘱给药时,需请下达医嘱者再次核对药物名称,剂量及给药途径,以确保用药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8日 00:5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医疗机构相关文章
  • 执行遗嘱信托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1、要严格区分执行遗嘱信托与管理遗产信托两种业务的界限。2、遵守遗嘱的意志,执行遗嘱信托契约的规定。3、信托机构作为遗嘱执行人,不得受让与遗嘱执行任务有关的遗产。4、信托机构被指定为遗嘱执行人时不能借故推托。5、信托机构执行遗嘱时以遗嘱中指定的任务量为依据。6、遗嘱执行过程中继承人不能处分与遗嘱有关的遗产。知识延伸:什么是遗嘱信托?遗嘱信托,简单来说,就是立遗嘱人在遗嘱内指定受益人,并载明将全部(或部份)遗产,于继承开始后,为受益人的利益,而交付信托之意。信托依照生效日期,分为生前信托与遗嘱信托,如果立遗嘱人生前将部份财产已经先行交付信托,就不是属于遗嘱信托。遗嘱信托最大前提是一份有效的遗嘱,另外,也提醒遗嘱信托还必需许多要件,比如说立遗嘱人须于遗嘱内载明信托意旨、指定受益人、指定遗嘱执行人,遗嘱内需详列财产项目,因为遗嘱信托的信托财产必需确定,如果遗嘱中就财产(遗产)的项目没有详细记载,
    2023-04-23
    186人看过
  • 口头遗嘱的执行流程
    口头遗嘱的执行流程有:一.确定立遗嘱人死亡1.自然死亡:律师应当取得医院的死亡证明或者其他职权单位的死亡证明。2.意外事件或者涉及犯罪的死亡:有医院证明的,以医院证明为准;没有医院证明的,需要取得尸体处理单位的尸体确认证明;没有尸体确认证明的,需要取得职权机关的死亡证明。二.确定遗嘱的真实性1.遗嘱由律师保存的,但是不属于密封遗嘱的,律师应当在取出遗嘱时,邀请一至二位继承人、见证人到场,并做好提取遗嘱现场笔录,由提取人、继承人、见证人分别签字或盖章。2.遗嘱虽密封,但是,保险箱里存在其他不密封文件或者物品,也应当依照前款执行。3.遗嘱涉及财产特别复杂,继承人、受遗赠人、信托受益人较多的,应当邀请公证员作提取遗嘱公证。三、确定继承人1.继承开始后,继承人、受遗赠人、信托受益人都落实的,应当核对他们的身份。2.律师作为遗嘱执行人或者受托人,应当谨慎、适当处理当事人的身份,核对身份。四.召集继承
    2023-04-02
    437人看过
  • 口头遗嘱的执行流程
    口头遗嘱的执行流程有哪些?一.确定立遗嘱人死亡1.自然死亡:律师应当取得医院的死亡证明或者其他职权单位的死亡证明;2.意外事件或者涉及犯罪的死亡:有医院证明的,以医院证明为准;没有医院证明的,需要取得尸体处理单位的尸体确认证明;没有尸体确认证明的,需要取得职权机关的死亡证明。(相关不明确的参考保险公司)二.确定遗嘱的真实性1.遗嘱由律师保存的,但是不属于密封遗嘱的,律师应当在取出遗嘱时,邀请一至二位继承人、见证人到场,并做好提取遗嘱现场笔录,由提取人、继承人、见证人分别签字或盖章。2.遗嘱虽密封,但是,保险箱里存在其他不密封文件或者物品,也应当依照前款执行。3.遗嘱涉及财产特别复杂,继承人、受遗赠人、信托受益人较多的,应当邀请公证员作提取遗嘱公证。三、确定继承人1.继承开始后,继承人、受遗赠人、信托受益人都落实的,应当核对他们的身份。2.律师作为遗嘱执行人或者受托人,应当谨慎、适当处理当事
    2023-06-03
    384人看过
  • 口头遗嘱执行流程
    一.确定立遗嘱人死亡1.自然死亡:律师应当取得医院的死亡证明或者其他职权单位的死亡证明;2.意外事件或者涉及犯罪的死亡:有医院证明的,以医院证明为准;没有医院证明的,需要取得尸体处理单位的尸体确认证明;没有尸体确认证明的,需要取得职权机关的死亡证明。(相关不明确的参考保险公司)二.确定遗嘱的真实性1.遗嘱由律师保存的,但是不属于密封遗嘱的,律师应当在取出遗嘱时,邀请一至二位继承人、见证人到场,并做好提取遗嘱现场笔录,由提取人、继承人、见证人分别签字或盖章。2.遗嘱虽密封,但是,保险箱里存在其他不密封文件或者物品,也应当依照前款执行。3.遗嘱涉及财产特别复杂,继承人、受遗赠人、信托受益人较多的,应当邀请公证员作提取遗嘱公证。三、确定继承人1.继承开始后,继承人、受遗赠人、信托受益人都落实的,应当核对他们的身份。2.律师作为遗嘱执行人或者受托人,应当谨慎、适当处理当事人的身份,核对身份根据以下
    2023-06-03
    484人看过
  • 口头遗嘱执行制度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二)继承人、受遗赠人;(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一、民法典房产遗嘱公证有效吗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房产遗嘱不公证也有效,公证遗嘱只是遗嘱的一种形式,遗嘱还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和口头遗嘱形式。只要房产遗嘱符合上述遗嘱的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即为有效。一、形式要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2023-06-26
    103人看过
  • 紧急情况下口头医嘱执行制度
    1、在非抢救情况下,护士不执行抢救医嘱及电话通知的医嘱,口头医嘱只有在抢救或手术中可以执行。2、危重抢救过程中,医生下达口头医嘱后,护士需复诵一遍,得到医生确认后方可执行。3、在执行口头医嘱给药时,需请下达医嘱者再次核对药物名称,剂量及给药途径,以确保用药安全。一、护士的义务护士的责任一、护士执业,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技术规范的规定。二、护士在执业活动中,发现患者病情危急,应当立即通知医师;在紧急情况下应以抢救垂危患者生命为先,应当先行实施必要而有效的紧急医疗救护操作。护士发现医嘱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者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应当及时向开具医嘱的医师提出;必要时,应当向该医师所在科室的负责人护士或者医疗卫生机构负责医疗服务管理的人员报告。三、护士应当尊重、关心、爱护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四、护士有义务参与公共卫生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发生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严重威胁公众生命健康的
    2023-06-26
    291人看过
换一批
#医疗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医疗机构,是指依法定程序设立的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卫生机构的总称。 医疗机构免责的条件主要有患者在诊疗活动中,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限于当时的... 更多>

    #医疗机构
    相关咨询
    • 如何执行口头医嘱?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30
      口头医嘱执行流程:医生下达口头遗嘱---护士复诵一遍----与医生共同核对药物-----实施治疗护理-----保留空安瓿----记录口头医嘱内容-----医生补开医嘱-----护士签名。
    • 口头遗嘱执行是怎么的,我爷爷的遗嘱是口头执行的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9-08
      口头医嘱开具与执行制度1、在非抢救情况下,护士不执行口头医嘱及电话通知的医嘱。2、危重抢救过程中,医生可下达口头医嘱,护士执行前需重复一遍,得到医生确认后方可执行。开立口头医嘱的医师必须是患者的管床医师或现场急救职称最高、年资最长的医师。3、在执行口头医嘱给药时,需请下达医嘱者再次核对药物名称,剂量及给药途径,以确保用药安全。4、抢救结束应请医生及时书面补记所下达的口头医嘱用药。5、对擅自执行口头
    • 口头遗嘱执行制度是什么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7-04
      首先,法律规定的口头遗嘱只能是在危急情况下的应急措施,以危急情况为其适用要件,不是任何场合都可以使用的立遗嘱的方式。由于遗嘱继承是公民依法处理其私有财产的一种重要方式,是一种要式单方民事法律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遗嘱人因病危濒临死亡时,在病榻上所立的口头遗嘱; (2)因自然灾害致使遗嘱人处于生命危险时,在遇难现场所立的口头遗嘱; (3)在战争中遗嘱人身负重伤,生命垂危时,在战场上所立的
    • 口头遗嘱执行是应该如何的,我爷爷的遗嘱是口头执行的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9-08
      口头医嘱开具与执行制度1、在非抢救情况下,护士不执行口头医嘱及电话通知的医嘱。2、危重抢救过程中,医生可下达口头医嘱,护士执行前需重复一遍,得到医生确认后方可执行。开立口头医嘱的医师必须是患者的管床医师或现场急救职称最高、年资最长的医师。3、在执行口头医嘱给药时,需请下达医嘱者再次核对药物名称,剂量及给药途径,以确保用药安全。4、抢救结束应请医生及时书面补记所下达的口头医嘱用药。5、对擅自执行口头
    • 口头遗嘱执行制度是什么呢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1-25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遗嘱人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