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在劳动安全卫生方面的责任有哪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1 09:10:16 164 人看过

有下列义务: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3.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6.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一、应急预案管理实行原则

1,是企业自救的原则根据《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第五款关于生产经营单位要“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预案”的规定,我们要求各个企业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特点,制定切实可靠的预案,并要定期演练。重点企业每年演练两次,一般企业每年演练一次。也可以结合消防演练和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演练。2,是部门或行业互救的原则做到一个部门或行业所属企业救护能力相互补救,技术力量相互支持,变分散力量为集中力量。这就对及时救援起到了保证作用。3,是社会联动原则既然是应急预案,就要做到防止事故的扩大。为此我们在应急救援预案中规定,遇到突发事件,社会有关方面要全部启动,市政府全面指挥,公安、安监、交通、卫生等部门各司其职、联合行动,必要时动用武警部队有效地控制事故。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什么依据

工会依法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生产经营单位的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生产经营单位制定或者修改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应当听取工会的意见。

三、安全监护人职责有哪些

1、监护人的职责是保证作业人员在工作中的安全,是本次作业的安全负责人和责任人。正确使用和佩戴劳动防护用品。2、在作业过程中必须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不得违章作业。3、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要的安全生产知识。4、监护人应认真学习施工方案及安全措施,如有问题需及时联系方案编写人员,必要时应根据现场情况增加安全措施。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及时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主要负责人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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