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有企业改制中职工内退问题的处理意见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12 15:30:16 438 人看过

一、关于国有企业改制中职工内退问题的处理意见

为保证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省、市有关规定,现就企业改制中职工内退问题,提出如下处理意见:

1、国企改制成为民营或其它非国有的,不能实行内退政策。

2、国企改制后续存企业中有国有股份或资产,能支付内退人员费用,并实施管理的,国企改制时在征得续存企业同意后,可实行内退政策。

3、具备内退条件的企业中,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或工龄满30年的职工,经本人申请,企业批准可办理内退手续。对工龄满30年、距法定退休时间5年以上的,职工本人也可以选择解除劳动关系领取补偿金的办法。

4、续存企业应与内退人员签订保留劳动关系的合同。其内容包括企业为内退人员代缴社会保险费、发放生活费、内退期间的相关待遇、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为其办理退休手续及退休后企业承担的义务等项目。

5、内退人员生活费标准按不超过其当期退休费标准控制。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且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内退人员,其生活费按评聘分开的原则,不增加职称待遇。

6、按照省政府[2001]103号文件规定,享受“保老、扶中”政策的人员,企业改制时,对“保老”人员应继续执行原政策,所需费用在国有资产中抵扣。对于符合“扶中”条件未办理“扶中”审批手续的人员,企业改制或并轨时,应按企业改制或并轨方案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领取补偿金。

二、改制重组的方式:

(一)整体改制

整体改制是指以企业全部资产为基础,通过资产重组,整体改建为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规范的企业。当前,大部分企业采取整体改制的方式,特别适合中、小型企业改制原企业经营业绩存续,其字号、商誉、商标等无形资产得以承继,企业原有的架构得以完整保存,有利于企业的稳定,新股东的加入和机制的转变,又增强了企业的活力,有利于促进企业的发展。

(二)部分改制

部分改制是企业以部分资产进行重组,通过吸收其他股东的投资或转让部分股权设立新的企业,原企业继续保留。部分改制比较适合于大型企业的改制,尤其是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时多采用部分改制的方式。严格来讲,部分改制登记不是变更登记,而是设立登记。

总之,整体改制和部分改制是相对而言的,企业可根据自身情况和改制目的选择改制方式,达到最佳的效果。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9日 19:3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国有企业改制相关文章
  • 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离退休人员费用的处理意见
    北京市海淀区批政局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管理局北京市海淀区劳动局北京市海淀区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海财企资[1998]第141号关于印发《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离退休人员费用的处理意见》的通知区属各国有企业集团、区直属集体企业: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贯彻十五大精神深化企业改革的若干意见》(海发【1998】6号)文件的有关精神,经区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局、劳动局和体改委研究,提出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离退休人员费用的处理意见,请贯彻执行。海淀区财政局海淀区国有资产管理局海淀区劳动局海淀区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一九九八年八月二十五日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离退休人员费用的处理意见第一条本意见中离退休人员指企业改制前经劳动部门批准办理完离退休手续的人员。第二条本意见中由企业负担的离退人员费用指按现行政策规定,在成本费用列支,不由养老保险费与大病统筹开支的费用。第三条对改制企业的离休人员费用采取“多种经费来源、集团统一管
    2023-06-09
    186人看过
  • 国有企业改制时政策问题处理
    文章分析了国有企业改制时政策问题处理:为进一步促进我市国有企业改革,经研究,现就企业改制中的几个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同时文章还提供包括国有企业改制,国有企业改制时政策问题处理,国有企业改制政策问题等相关信息咨询。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为进一步促进我市国有企业改革,经研究,现就企业改制中的几个问题提出以下处理意见:一、企业在改制时国有净资产按规定处置后数额仍然较大,影响企业股本结构合理确定的,经批准,其土地资产中的土地开发费可以暂不进入总股本,由企业向控股公司(资产经营公事)或市国资局有偿借用。改制后企业在两年内向控股公司(资产经营公司)或市国资局购买的,其价格可以享受改制时评估价下浮20%的优惠;在5年内购买的,其价格可以享受改制时评估价下浮10%的优惠。二、企业改制时可从净资产中提留的几个项目企业改制时除按杭政[1999]17号文件规定的提留项目外,下列项目也可
    2023-04-23
    481人看过
  • 国防科工委关于非国有企业军工项目投资管理有关问题的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防科工委(办),国防科工委军工项目审核中心:?近年来,为了保障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的顺利进行和型号配套任务的急需,国防科工委对非国有企业承担军品研制生产任务的投资越来越多,投资力度也不断加强。为了规范政府对非国有企业军工项目投资的管理,确保政府资金安全,国防科工委对非国有企业军工项目投资管理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一、范围?项目范围为国防科工委负责审批的承担军品科研生产任务的非国有企业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非国有企业包括我国境内的私营、个体及非国有控股的混合所有制等企业。不包括具有国有资产管理权的机构的所属股份制等企业。?二、投资条件?国防科工委对非国有企业投资限于以下两种情况:?(一)已承担军队装备部门下达的重要高新技术装备及其重要配套产品研制生产任务,但现有条件难以保障任务完成的;(二)因自身技术、装备优势而承担重要高新技术武器装备特殊配套产品研制生产任务,但现有条件存
    2023-02-08
    258人看过
  • 企业改革转制中若干流转税问题的处理意见
    发布部门: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发布文号:苏国税发[1997]第030号各市、县国税局,苏州工业园区国税局,张家港保税区国税局,省国税局直属分局:现将企业改革转制中涉及有关增值税、消费税管理的问题,根据税收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精神,明确如下。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向省局反映。一、关于税务登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问题。(一)所有改制企业(包括被合并、被兼并、破产企业),均应按照《征管法》的有关规定,向原主管的国家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二)改制后的企业,如符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条件的,应按规定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二、关于企业改制前纳税人的未交税款、留抵进项税额、期初存货已征税款余额的处理问题。(一)改制前纳税人未交的税款(增值税、消费税,下同)由改制后的企业交纳;留抵的进项税额、期初存货已征税款余额,改制后的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报经主管国税机关批准,其
    2023-04-24
    226人看过
  • 国资委下发《关于国有企业改制实施意见》,重点解决三大问题
    首先是关于减值准备的处理和资产的注销。据国资委有关负责人介绍,部分企业改制过程中应收账款减值准备金额较大,对资产评估价值和产权转让价格影响较大。其中相当一部分已计提减值准备或注销资产,重组后的企业已收回。这些资产原属于国有资产,但由参与重组的投资者按其在重组企业中的持股比例享有。针对这一问题,《实施意见》提出,资产减值准备和资产核销损失影响国有产权转让价格或股价的,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和核销的资产损失,必须由改制企业的国有产权控股单位处理。这一规定的目的是防止这一环节国有资产流失第二是关于土地使用权的处分。检查中发现,在改制企业中,部分土地使用权未经评估进入改制企业,即改制企业无偿占用土地使用权;部分土地使用权未进入改制企业,但由改制企业无偿使用。针对这些问题,《实施意见》明确规定,进入企业改制资产范围的土地使用权必须进行评估;未纳入企业改制资产范围的土地使用权,改制后的企业不得无偿使用,并
    2023-05-07
    475人看过
  • 关于处理市属国有企业改制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国有企业改革,各区、县(市)、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人民政府就企业改革中的几个问题研究提出如下建议:。国有净资产按规定处置后数额仍然较大,影响企业资本结构合理确定的,应当予以批准,其土地资产中的土地开发费暂不计入股本总额,可由企业向控股公司(资产管理业务)或市国有资产管理局有偿借款。企业改制后两年内向控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或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收购的,其价格可享受比改制时评估价格低20%的优惠;五年内购入,重组时可享受评估价10%的优惠;二是企业改制时可从净资产中提取的若干项目在企业改制前,对矽肺病人按人均12000元收费,从国有净资产中提取残疾人人均1万元。20世纪60年代,根据退休职工人数和有关规定,对退休职工的生活困难补助降低到75岁,按企业改制前供养直系亲属的离退休人员人均4000元的标准,一次性拨付供养直系亲属的离退休人员医疗费用。新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后,保留资
    2023-05-07
    228人看过
换一批
#改制重组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国有企业改制是指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及国有控股企业(不包括国有控股的上市公司)改制为国有资本控股、相对控股、参股和不设置国有资本的公司制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或中外合资企业,即改变原有国有企业的体制和经营方式,以便适应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更多>

    #国有企业改制
    相关咨询
    • 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有哪些意见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6-04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按照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坚持按劳分配原则、完善按要素分配体制机制的要求,以增强国有企业活力、提升国有企业效率为中心,建立健全与劳动力市场
    • 企业职工死亡后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3-08
      关于企业职工死亡后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 文件号:鄂劳险[1995]180号 一、职工死亡后,丧葬补助费按下列标准发给: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发给当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3个月,低于600元的按600元发给;因工死亡的,发给当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5个月,低于1000元的按1000元发给。 二、一次性抚恤金,按下列标准发给: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发给当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10个月,低于2000元按2000元发
    • 国有企业改制以后国有企业改制都有哪些问题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8-02
      问题一、是国有经济布局仍然过宽。 二是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不合理。 三是规模小,参与国际竞争能力较差。 四是部分重点行业缺少行业排头兵。 五是国有资本有进有退、合理流动的机制还没有形成。
    • 国有企业改制以来企业中有哪些潜在的问题?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2-08
      1、转变企业用人观念。企业虽然已经由国有企业改制成为非国有企业,产权多元化了,管理体制变了,但企业的内部机制没有变,特别是人的观念还没有变。大家拥护股份制,认为企业需要自主权,但股份制企业如何运作,自主权如何行使,多数人没有清楚的认识;大家认为国有体制下企业弊端多,改制后应该调整,但如果自己成为被改革对象,就会不高兴、有情绪,甚至不接受;大家认为改制后企业要强调效率,以效益为中心,但自己却不愿意调
    • 公司改制中对于新的国有企业的价值规定,我国改制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2-05
      已没有国有资本,那你们现在是什么性质的企业?企业改制程序复杂,内容涉及到改制单位的资产关系、劳动关系、债权债务关系、合资合作关系、租赁关系、联营关系、投资关系等众多法律关系的界定和处理,以及新设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规范完善等方方面面,任何一个环节处理不好,都可能引发矛盾或为将来的新公司埋下潜在风险。我接触的实践案例,许多急于应付政府,把改制走过场,结果改制后几年内,投资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