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目的构思和创意不属于著作权保护的范畴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7 20:01:08 103 人看过

案件回放原告**公司声称“面具”是一个与“性”有关的节目。为了保护客人的隐私,原告特意为他们设置了40多个漂亮的口罩。后来,广电总局推迟了《面具》的播出。不过,无论是否正式发布,面具都符合著作权法的要求。2005年,“搜狐”推出了视频直播“面具”栏目,在网上讲述真爱故事。整体框架和模式与面具相似,侵犯了原告的权利。因此,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播放该节目,赔礼道歉,赔偿损失5万元,被告**公司认为该公司制作的节目定位于体验各种生活,而原告节目的内容定位为“探索和思考性主导的人性”。原告的节目已被禁止播出,公司无法得知该节目的具体内容和制作方法,因此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法院裁定**公司关于《面具》的节目构思和创意不属于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的作品保护范围,法院不能认定**公司侵犯其著作权。但**公司应加强对播出节目的审查,以保证节目播出后的社会效果

最后,法院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驳回了**公司的诉讼请求,搜狐毛女士称该节目《面具》现已停止播出,春节前不再播出,节后有望继续播出

根据著作权法原则,著作权法不保护作品中的思想和主张,只保护思想和主张的原创性表达。所谓原创表达,是指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根据我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著作权法所称作品,是指在文学、艺术、科学等领域具有独创性、可以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8日 16:5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著作权保护相关文章
  •  著作权是否属于虚拟经济范畴
    虚拟经济是经济虚拟化的必然产物,包括金融业、房地产业、体育经济、博彩业、收藏业等。虚拟经济的特点是经济的流动,但转让著作权不属于虚拟经济。虚拟经济的发展过度可能会带来泡沫经济。虚拟经济相对于实体经济而言,是经济虚拟化的必然产物。广义地讲,虚拟经济除了目前研究较为集中的金融业、房地产业,还包括体育经济、博彩业、收藏业等,虚拟经济发展过度将会带来泡沫经济。虚拟经济的特点就是经济的流动,即财富从一部分人的手中转入到另一部分人的手中,社会整体财富并不会增值,但通过劳动创作出有著作权的作品,是可以使社会价值完成增值的,故转让著作权不属于虚拟经济。 虚拟经济是否具有经济增值?虚拟经济是指通过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手段进行交易、创造价值、管理资源的经济系统。在虚拟经济中,交易双方不需要面对面接触,而是通过网络完成交易,因此虚拟经济具有高度的灵活性和匿名性。虚拟经济是否具有经济增值,一直以来备受争议。虚拟经济中
    2023-08-27
    429人看过
  • 著作权纠纷是否属于民事范畴
    著作权纠纷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均属于民事领域内所涉及到的纠纷类型,只有当其情节严重程度达到了引起刑事追究的标准时,才能被定义为刑事纠纷。通常而言,所有的民事纠纷都属于自诉案件范畴之内,司法机构并不会自动介入其中进行干预处理,因而需要当事人自行提起诉讼。该类法律程序中所承担的责任也仅仅局限于民事责任范围,也就是说,此类责任并不涉及对当事人身体自由的任何形式的限制或者惩罚。与之相反,刑事案件一般而言常常涉及到公诉问题——亦即,这些案件并非由个人意志所决定是否需要向其追责,而是由警方以及检察机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自动介入进行调查取证。在此过程中,当事人必须承担的责任往往更加严重,主要表现为可能会对其人身自由产生限制效果的刑事责任。《著作权法》第四十五条著作权纠纷可以调解。调解,是纠纷当事人按照自愿的原则,在互相谅解的基础上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的一种方法。当然,达成协议后,很可能也会出现一方反悔、不执行调解
    2024-08-20
    107人看过
  • 合同文本属于著作权保护的范围吗?
    合同文本属于著作权保护的范围吗?对于不受保护的客体,各国著作权法均有规定。在各国著作权法所规定的不受保护的客体中,绝大多数是已经形成作品的思想的表达形式,即从理论上讲本应受到著作权保护,但由于各种原因,将这些客体列入不在著作权法保护之列。一般来讲,司法文件、每日新闻、报刊新闻均不在保护之列,我国著作权法在第四条和第五条进行了规定。司法文件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理由是:(1)这些文件应当得到尽可能广的传播;而对它们的复制及其他利用途径越是不受限制,它们就传播得越广;(2)这些准则应考虑促进自由传播和复制的必要性,如果让他人在使用这些文件时都寻求著作权人的许可,并就许可使用费进行谈判或者讨价还价,必然会阻碍文件的传播。一般而言,在社会生活、社会活动中,凡是依据法律约定双方或是多方权利义务的协议、合同、章程、标书等文件都属于法律文件。从立法角度而言,法律文件则是指各级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制定的具有约束
    2023-04-30
    282人看过
  • 哪些行为属于著作权侵权主观方面的范畴
    一、哪些行为属于著作权侵权主观方面的范畴以下行为属于著作权侵权:1.歪曲、篡改、剽窃他人作品的;2.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使用、出售、出租他人作品的;3.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4.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的其他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五)剽窃他人作品的;(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视听作品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七)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八)未经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
    2023-08-04
    170人看过
  • 电视访谈节目著作权的性质和归属
    近十几年来,俗称脱口秀的电视访谈节目在中国走过了从悄然兴起到蔚为大观的历程。目前,包括电视台制作播出和独立的节目公司制作发行的电视访谈节目的总量大约有数百个之多。随着受众观看习惯的变化和网络视频行业的发展,未经授权的在互联网上传播电视访谈节目视频的侵权行为时有发生。要对此类著作权侵权行为作出判断,必须对电视访谈节目著作权的权利性质和权利归属予以清晰界定。一、电视访谈节目著作权的性质权利性质决定了权利内容。电视访谈节目制作固定后,其性质无非可分为两种:以类似摄制电影方法创作的作品(以下简称类电影作品)和录像制品。类电影作品和录像制品最重要的区别在于:类电影作品受狭义著作权的保护,录像制品受邻接权的保护,前者的权利内容大于后者。而且,他人进行商业性使用时许可方式也不一样:类电影作品须获得该作品制片者的许可,而使用录像制品则还需获得原著作权人的许可。不过,要准确区分类电影作品和录像制品,却是一件
    2023-06-08
    446人看过
  • 什么样的对象不属于著作权保护范围之内
    一、什么样的对象不属于著作权保护范围之内著作权不保护的作品:1.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不仅有形式要件,而且要求内容也要合法,不得违反宪法、法律、法规、党的政策和决议等。2.有悖社会公德和妨害公共秩序的作品。世界各国的著作权法律都不保护黄色的、内容淫秽的作品。同样,许多国家对故意欺骗公众的作品以及蔑视宗教信仰的作品也不给予著作权法上的法律保护。3.进入公人领域的作品。保护期届满后,作品即进入公有领域。其著作财产权不受著作权法保护,任何人都可以不经作者同意、不支付任何报酬加以利用,但不能损害作品作者的人身4.不是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二、申请作品著作权所需材料申请作品著作权登记应当提交的材料: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材料;2.作品登记申请书;3.作品著作权归属证明文件;4.需要的其它申请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二条在作品上署名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为作者,
    2023-07-01
    316人看过
  • 教科书属于著作权保护范围吗?
    教科书属于著作权的保护范围。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中国公民以及其他组织,在中国完成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法享有著作权。且前述的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例如,文字作品、口述作品等。A、文字作品:文字作品是指以语言文字的形式,或其他相当于语言文字的符号来表达作者感情、思想的作品。B、口述作品:口述作品是指以口头语言创作的、未以任何物质载体固定的作品,如演说、授课、法庭辩论、祝词、布道等。C、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1、音乐作品:音乐作品,这是指能够演唱或演奏以旋律节奏、合声进行组合,以乐谱或歌词表达作者思想的作品,如民歌、通俗歌曲、流行歌曲、交响曲、弦乐曲、爵士乐、吹打乐等。2、戏剧、曲艺作品:戏剧作品不是指一台演出的完整的戏,而是指演出这台戏的剧本。伯尔尼公约也将戏剧作品定为剧本。3、舞蹈作品:舞蹈作品指的是舞蹈
    2024-01-11
    494人看过
  • 软件著作权是否属于发明专利范畴?
    软件著作权不算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属于著作权的范围。软件著作权与一般作品著作权有许多不同,如一般作品著作权人被称为作者,一般是自然人,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人被称为开发者,一般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著作权的归属、转让等有不同于普通作品的特殊规定。软件著作权人,是指依照法律的规定,对软件享有著作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需要的材料第九条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的,应当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提交以下材料:(一)按要求填写的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二)软件的鉴别材料;(三)相关的证明文件。第十条软件的鉴别材料包括程序和文档的鉴别材料。程序和文档的鉴别材料应当由源程序和任何一种文档前、后各连续30页组成。整个程序和文档不到60页的,应当提交整个源程序和文档。除特定情况外,程序每页不少于50行,文档每页不少于30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八条著作权人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可以授权著作权集体管
    2023-07-19
    227人看过
  • 该著作是否属于知识产权出版社的版权范畴?
    知识产权出版社发行的书就享有著作权。但一般情况下,仅有权许可或者禁止他人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且前述权利的期限为十年,截止于使用该版式设计的图书、期刊首次出版后第十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图书出版者经作者许可,可以对作品修改、删节。报社、期刊社可以对作品作文字性修改、删节。对内容的修改,应当经作者许可。著作权是知识产权吗是的,因为知识产权是智力劳动产生的成果所有权,它是依照各国法律赋予符合条件的著作者以及发明者或成果拥有者在一定期限内享有的独占权利。它有两类:一类是著作权(也称为版权、文学产权),另一类是工业产权(也称为产业产权)。《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九条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权利人的实
    2023-07-03
    93人看过
  • 口头创作的范畴
    汇编作品
    口述作品亦称口头作品,是指即兴的演说、授课、法庭辩论、即赋诗词等以口头语言创作,未以任何物质载体固定的作品。口述作品是指用口头语言形式表现,未以任何物质载体固定的作品。例如,教师的讲课,人们在公众场合的即兴演讲,法庭辩论等。口述作品应当是口述的方式来创作产生的,用预先已有的文字作品加以口头表演的作品,诗歌或散文的朗诵,播音员的播音,相声或小品演员的演出则等尽管有口述的过程,但其口述并非创作的过程,创作在口述之前都已经完成了,因而不属于口述作品。作品稿酬有什么标准作品稿酬,一般是按字数确定,确定报酬的方法有两种:一、是作者和出版商在合同中确定,二、是依国家规定执行。《著作权法》第三十条图书出版者出版图书应当和著作权人订立出版合同,并支付报酬。第三十一条图书出版者对著作权人交付出版的作品,按照合同约定享有的专有出版权受法律保护,他人不得出版该作品。《著作权法》第三十二条著作权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
    2023-07-04
    405人看过
  • 哪些项目的费用不属于医疗保险范畴
    (1)服务项目类①挂号费、病历工本费。②会诊费、出诊费(含家庭病床巡诊费)、检查治疗加急费、点名手术附加费、优质优价费、陪护费、自请特别护士费等特需服务费用。(2)非疾病治疗项目类。①各种美容、健美项目以及一些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的费用。②各种减肥、增胖、增高项目。③各种健康体检。④各种预防、保健性的诊疗项目。⑤各种医疗咨询、医务鉴定项目。(3)医用材料类。①眼镜、义齿、义眼、义肢、助听器等康复性器具。②各种自用的保健、按摩、检查和治疗器械。③埋藏式自动复律除颤器(ICD)。④省、市物价部门规定不可单独收费的一次性医用材料。(4)诊疗设备类。应用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装置(PET)、电子束CT、眼科准分子激光治疗仪等大型医疗设备进行的检查、治疗项目。(5)治疗项目类。①各类器官或组织移植的器官源或组织源。②除肾脏、心脏瓣膜、角膜、皮肤、血管、骨、骨髓移植外的其它器官移植或组织移植。③近视眼矫
    2023-05-05
    161人看过
  • 著作权保护的对象和权利归属
    近年来,随着人们维权意识的增强,关于知识产权的维权事件也越来越多。因此,国家也越来越重视知识产权的保护。根据国家法律规定,作品是受法律保护的,著作权人享有作品的著作权。那么著作权的保护对象有哪些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凡是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都享有著作权;外国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发表的,也依著作权法享有著作权;外国人在中国境外发表的作品,根据其所属国与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著作权。受著作权保护对象有:1、文字作品;2、口述作品;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4、美术、建筑作品;5、摄影作品;6、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7、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8、计算机软件;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著作权不予保护的对象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五条规定,本法不适用于:(一)法律、法规,
    2023-07-04
    415人看过
  • 著作权算专利权的范畴吗?
    一、著作权算专利权的范畴吗?不算,著作权和商标权专利权一样,属于知识产权,它和专利权是不同的。因此,著作权并不属于专利权。著作权保护的对象是作品,即作者基于作品享有著作权。且作品一经产生,作者即享有,著作权,作者不需要申请。作品实行自愿登记原则,未经登记不影响作者对作品享有的著作权。而专利权保护的对象是符合专利权授予条件的技术方案或外观设计。申请人需要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专利申请,国家知识产权局经审核认为申请的技术方案或外观设计符合专利授予条件的,才给予授权,此时申请人才对该技术方案享有专利权。但著作权和专利权保护的对象也有交叉的可能性,例如软件。计算机软件即是著作权保护的作品之一,也属于专利权所保护的技术方案,所以计算机软件,既可以通过著作权进行保护,也可以通过专利权进行保护。二、著作权和专利权有什么区别?(1)保护的对象不同。著作权保护的是作者思想、情感和观点的表现形式,不保护思想、情
    2024-03-31
    154人看过
  • 著作权法规定何种情形属于许可范畴
    一、著作权法规定何种情形属于许可范畴著作权法规定以下情形属于许可范畴:1.报刊转载;2.制作录音制品;3.电台或电视台播放;4.编写出版教科书;5.制作课件并通过网络发布;6.农村网络扶贫。著作权法上的法定许可,是指社会公众无须经过著作权人的同意,在支付合理报酬的情况下,依据法律规定直接获得作品的使用许可。二、著作权侵犯行为需要满足的条件著作权侵犯行为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有侵权的事实即行为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不按著作权法规定的使用条件,擅自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以及表演、音像制品和广播电视节目。2.行为具有违法性著作权是一种绝对权,任何人都负责有不能侵犯该项权利的不作为义务。3.行为人主观有过错,所谓过错,是指侵权人对其侵权行为及其后果所抱的心理状态,包括故意和过失两种形式。三、侵害著作权的诉讼时效是几年侵害著作权的诉讼时效是三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
    2023-06-04
    390人看过
换一批
#著作权法
北京
律师推荐
    #著作权法 知识导航
    展开

    著作权保护是指法律授予创作者对其原创作品的独有权利,包括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的作品。这些权利涵盖复制、发行、公演、展示和修改等方面,确保创作者享有对其劳动成果的控制权。 著作权保护的目的是激励创造,促进文化繁荣,同时为创作者提供合理的回报。... 更多>

    #著作权保护
    相关咨询
    • 著作权保护的是作品的创作构思思路能否受到著作权的保护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7-03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由此可见,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是作品,而不是作品的思想内容。
    • 作品未发表就不属于著作权范畴吗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0-15
      未发表的作品享有著作权。根据《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著作权法》享有著作权。所以,未发表的作品,享有著作权。 《著作权法》第二条规定,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法保护。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
    • 著作权是否属于知识产权范畴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2-09
      著作权属于知识产权范畴。 著作权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作者对其作品所享有的权利。著作权又称版权,包括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两部分。著作财产权是无体财产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著作权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产生,即版权的获得与商标、专利不同,依法自动产生,无须办理任何登记和注册手续。作品一旦完成,无论发表与否,都受到保护。
    • 我国作品登记属于著作权范畴吗?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1-09
      其实对于文学、艺术和其他工程技术作品等,只要是由当地的登记中心下发的作品登记书,就是属于著作权的,因此作品登记书当然是属于著作权。
    • 微电影属于哪种类型属于著作权范畴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1-28
      网络微电影属于著作权法规定的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的作品一共有九类:即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 (1)文字作品; (2)口述作品; (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4)美术、建筑作品; (5)摄影作品; (6)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7)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