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都有哪些行为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7 19:24:05 65 人看过

行政处罚法列举规定了六类行政处罚行为,这六类行政处罚行为分别是:

1、警告。它是国家对行政违法行为人的谴责和告诫,是国家对行为人违法行为所做的正式否定评价。从国家方面说,警告是国家行政机关的正式意思表示,会对相对一方产生不利影响,应当纳入法律约束的范围;对被处罚人来说,警告的制裁作用,主要是对当事人形成心理压力、不利的社会舆论环境。适用警告处罚的重要目的,是使被处罚人认识其行为的违法性和对社会的危害,纠正违法行为并不再继续违法。

2、罚款。它是行政机关对行政违法行为人强制收取一定数量金钱,剥夺一定财产权利的制裁方法。适用于对多种行政违法行为的制裁。

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是行政机关将行政违法行为人占有的,通过违法途径和方法取得的财产收归国有的制裁方法;没收非法财物,是行政机关将行政违法行为人非法占有的财产和物品收归国有的制裁方法。

4、责令停产停业。它是行政机关强制命令行政违法行为人暂时或永久地停止生产经营和其他业务活动的制裁方法。

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它是行政机关暂时或者永久地撤销行政违法行为人拥有的国家准许其享有某些权利或从事某些活动资格的文件,使其丧失权利和活动资格的制裁方法。

6、行政拘留。它是治安行政管理机关(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短期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制裁方法。

工商行政处罚违法行为类型有哪些?

1、警告。是国家对行政违法行为人的谴责和告诫,是国家对行为人违法行为所作的正式否定评价。从国家方面说,警告是国家行政机关的正式意思表示,会对相对一方产生不利影响,应当纳入法律约束的范围;对被处罚人来说,警告的制裁作用,主要是对当事人形成心理压力、不利的社会舆论环境。适用警告处罚的重要目的,是使被处罚人认识其行为的违法性和对社会的危害,纠正违法行为并不再继续违法。

2、罚款。是行政机关对行政违法行为人强制收取一定数量金钱,剥夺一定财产权利的制裁方法。适用于对多种行政违法行为的制裁。

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是行政机关将行政违法行为人占有的,通过违法途径和方法取得的财产收归国有的制裁方法;没收非法财物,是行政机关将行政违法行为人非法占有的财产和物品收归国有的制裁方法。

4、责令停产停业。是行政机关强制命令行政违法行为人暂时或永久地停止生产经营和其他业务活动的制裁方法。

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是行政机关暂时或者永久地撤销行政违法行为人拥有的国家准许其享有某些权利或从事某些活动资格的文件,使其丧失权利和活动资格的制裁方法。

6、行政拘留。即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在短期内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性惩罚措施。由于行政拘留是行政处罚中最严厉的一种,因而法律对其适用作了严格的规定:

1)在适用机关上,只能由公安机关决定和执行;

2)在适用对象上,一般只适用于严重违反治安管理法规的自然人,但不适用于精神病患者、不满14岁的公民以及孕妇或者正在哺乳自己一周岁以内的婴儿的妇女,同时也不适用于我国的法人和其他组织;

3)在适用时间上,为1日以上,15日以下;

4)在适用程序上,必须经过传唤、讯问、取证、裁决、执行等程序。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相关行政处罚的认定应当结合实际情况来进行处理,但如果对于相关情况的处理认定存在异议的,还可以向上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诉处理,或者申请行政复议,由上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重新认定后作出判罚。

《行政处罚法》第八条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2日 03:3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行政处罚行为相关文章
  • 哪些行为可以免除行政处罚
    符合下列条件的,不予行政处罚:1、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该违法行为的;2、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该违法行为的;3、该违法行为在六个月内未被发现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符合以下五种情形之一的,由局长办公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及具体案情,决定是否免予行政处罚:1、情节特别轻微的;2、出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3、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4、有立功表现的;5、盲人或者又聋又哑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
    2023-04-22
    359人看过
  • 违法行为人有哪些行为从轻、减轻处罚或不予行政处罚
    1、违法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不予行政处罚:(1)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2)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3)有立功表现的;(4)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5)其他依法应当从轻、减轻或者不予行政处罚的。2、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五十九条。一、行政处罚强制执行程序步骤(一)在行政处罚执行程序中,收缴罚款时罚缴分离罚缴分离,是指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作出处罚执行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当事人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对上述原则规定的例外情形,应当依照行政处罚法规定的当场收缴罚款的条件和收缴办法办理。对于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或者没收非法财物拍卖的款项,必须全部上缴国库。任何行政机关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
    2023-03-17
    53人看过
  • 哪些违法行为会导致行政处罚
    会导致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包括违反行政管理秩序如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一、拿喇叭催回钱犯法吗拿个喇叭叫还钱一般不犯法,但是应当是在不具有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妨害社会管理等社会危害性的情况下;如果具有上述危害性的,则犯法,公安机关可以依法给予行为人治安处罚。行为人应当采用协商、诉讼等合法的方式来催收欠款。二、什么叫刑法中的死刑的种类有下列种类:1.危害国家安全罪。2.危害公共安全罪。3.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罪。4.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5.侵犯财产罪。6.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7.危害国防利益罪。8.贪污贿赂罪。9.军人违反职责罪。三、报警举报卖后人会管吗报警举报卖婬有人管。可以直接打电话或者写匿名信到当地公安机关举报,属于公安机关受理范围。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
    2023-03-22
    153人看过
  •  哪些行为不属于行政处罚范畴?
    根据我国行政处罚法规定,不属于行政处罚种类的选项是恢复原状。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八条的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因此,答案为恢复原状。根据我国行政处罚法规定,不属于行政处罚种类的选项是恢复原状。依据行政处罚法第八条的规定,行政处罚的以下种类:(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六)行政拘留;(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种类有哪些?行政处罚是指国家机关对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采取的惩罚措施。根据我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以下七种: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行政拘留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2023-08-20
    122人看过
  • 盗窃行为会带来哪些行政处罚
    盗窃的行政处罚,一般有以下的两个方面。具体如下:1、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行为人会被公安机关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的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2、情节较重的,行为人会被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盗窃和入室盗窃的区别盗窃和入室盗窃的区别如下:1、入室抢劫和入室盗窃的发生地点是不一样的;2、入室抢劫构成的是抢劫罪,入室盗窃构成的是盗窃罪;3、入室抢劫不是抢劫罪的加重处罚情节,入室盗窃是构成盗窃罪的法定情形之一。犯了盗窃罪一般会有案底。案底是犯罪人员犯罪记录,是对行为人有过刑事犯罪前科的档案记录,而该犯罪档案一般存放至公安部门保存。对于犯了盗窃罪,如果被法院作了有罪判决,判处了刑罚,就会有案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
    2023-07-11
    457人看过
  • 行政处理行政处罚流程有哪些,有哪些方式?
    一、行政处理行政处罚流程行政处罚执行程序有三个主要内容:1、罚款决定机关与收缴罚款机构相分离的制度,在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后,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能自行收缴罚款,而由当事人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银行将收缴的罚款,直接上缴国库。这一制度也有例外,在存在以下情况时可以当场收缴罚款:(1)依法给予二十元以下的罚款的;(2)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3)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当事人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当事人提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2、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对于收缴的罚款必须全部上交财政,财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返还这些款项的全部或部分。3、强制执行,为确保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行政机关可以对在法定的期限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履行义务的当事人采取以下措施:(1)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
    2023-06-02
    91人看过
  • 行政行为、行政处罚、行政拘留
    行政行为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在行政管理过程中所做出的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即国家行政机关、法律授权的组织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履行行政职责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行政主体要为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至于行为是否合法或适当则不影响行政行为的成立和存在。行政处罚行政主体在行政管理活动中,行使行政职权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政相对人依法给予的行政法律制裁。我国《行政处罚法》规定的行政处罚有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停或者吊销许可证、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属可诉的具体行政行为,完全不同于刑事处罚,与行政处分或行政处理均有很大区别。行政拘留是指法定的行政机关(专指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人,在短期内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行政拘留是最严厉的一种行政处罚,通常适用于严重违反治安管理但不构成犯罪,而警告、罚款处罚不足以惩戒的情况。因此法律对它的设定及实施条件
    2023-06-06
    66人看过
  • 渔业行政处罚二十元的行为相关都有哪些规定?
    《渔业行政处罚规定》已于1997年12月23日经农业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施行。原《黄渤海区关于违反渔业法规行政处罚规定》、《东海区关于违反渔业法规行政处罚规定》、《南海区关于违反渔业法规行政处罚规定》同时废止。一九九八年一月五日一、渔业行政处罚规定第一条为严格执行渔业法律法规,规范渔业行政处罚,保障渔业生产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渔业法》、《渔业法实施细则》和《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对渔业违法的行政处罚有以下种类:(一)罚款;(二)没收渔获物、违法所得、渔具;(三)暂扣、吊销捕捞许可证等渔业证照;(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处罚。第三条渔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从轻处罚:(一)主动消除或减轻渔业违法行为后果的;(二)配合渔业执法部门查处渔业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三)其他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渔业行政处罚的。第四条
    2024-01-09
    117人看过
  • 哪些行为会被行政处罚包括哪些内容
    一、哪些行为会被行政处罚包括哪些内容《行政处罚法》第三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行政处罚主要包括以下类型和内容:1.警告:这是最为轻微的处罚方式,主要用于对违法行为人进行谴责和告诫,以使其认识到行为的严重性和需要改正的必要性。2.罚款:罚款是对违法行为人强制性收取的金钱,用以惩戒违法行为,并促使其纠正错误。3.没收非法财物:这主要针对通过不正当手段如盗窃、诈骗、强行霸占等获得的财物,这些财物将被没收并归还给损失者。4.责令停产停业:这一处罚主要针对商家,如果商家在经营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如出售质量不合格、仿造的产品或未取得必要的资格证、授权书、营业执照等,可能会被责令停产停业。5.暂扣或吊销执照:当违法行为人的行为严重违反国家规定时,行政机关可能会暂扣或吊销其许可证、执照等
    2024-07-09
    155人看过
  • 档案行政处罚权分为哪些
    法律法规中列举规定了六类行政处罚,并规定了其他行政处罚种类的规定办法。这六类处罚不是按照单一标准划分的,也没有穷尽性质。这种规定的主要根据,是它们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影响程度,对行政管理秩序的保护作用,便于划分不同国家机关对各种行政处罚的设定权限。这六类行政处罚分别是:1、警告。它是国家对行政违法行为人的谴责和告诫,是国家对行为人违法行为所做的正式否定评价。从国家方面说,警告是国家行政机关的正式意思表示,会对相对一方产生不利影响,应当纳入法律约束的范围;对被处罚人来说,警告的制裁作用,主要是对当事人形成心理压力、不利的社会舆论环境。适用警告处罚的重要目的,是使被处罚人认识其行为的违法性和对社会的危害,纠正违法行为并不再继续违法。2、罚款。它是行政机关对行政违法行为人强制收取一定数量金钱,剥夺一定财产权利的制裁方法。适用于对多种行政违法行为的制裁。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2023-04-19
    249人看过
  • 环境行政处罚与环境行政执行罚有哪些
    一、环境行政处罚与环境行政执行罚有哪些行政执行罚系指因当事人拒不履行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理决定(包括行政处罚决定),行政机关依法对其实施另一个处罚,以迫使当事人自觉履行,直到达到前一处理决定被履行时为止。从目的上说,行政处罚是旨在直接制裁一种违法,而行政执行罚是为了迫使当事人履行前一个处理决定而实施的保障性措施;从行为持续性上看,行政处罚是一次性的,而行政执行罚是持续性的;从行为性质上说,行政处罚属于“基础行为”,行政执行罚则属于“执行行为”,两种行为所处的行为范围领域是不同的;从被规制的法律上看,行政处罚受《行政处罚法》的调整,而行政执行罚则受将要制定的《行政强制法》的调整。二、环境行政强制执行的概念根据环境法律《行政处罚法》《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办法》的规定: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环境行政执法部门有权对违法单位和个人给予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止生产或使用;责令停业关闭、暂
    2023-04-14
    341人看过
  • 交通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包括哪些
    一、交通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包括哪些?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在执法过程中,依法可以采取下列行政强制措施:(一)扣留车辆;(二)扣留机动车驾驶证;(三)拖移机动车;(四)检验体内酒精、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含量;(五)收缴物品;(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强制措施。二、对交通违章处罚不服怎么办?1、有权知道违章的事实、处罚的理由和依据;2、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3、对处罚不服的可以在60日内依法向当地县(市、区)公安局(分局)法制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15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4、当事人对吊销驾驶证的处罚、罚款额度较大的处罚、强制报废车辆的处罚或者对车辆作出罚没决定的处罚,有权要求听证。三、行政处罚的执行第三十二条交通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作出后,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行政
    2023-06-18
    143人看过
  • 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专用章的规定有哪些
    行政执法是指行政主体依照行政执法程序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具体事件进行处理并直接影响相对人权利与义务的具体行政法律行为,是国家行政机关在执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或履行国际条约时所采取的具体办法和步骤,是为了保证行政法规的有效执行,而对特定的人和特定的事件所做的具体的行政行为。行政执法的含义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行政执法是执法的一种。行政执法的主体是国家行政机关,它是行政主体执行、适用法律处理国家内政外交事务,对社会、经济、文化等各种事项及个人组织实施行政管理,遵循的是具有迅速、简便、以效率为优先特征的行政程序。(2)行政执法是行政行为的一种。行政执法则无论是直接执行法律。还是直接执行法规、规章,都是将法的规范直接用于解决社会问题,调整现实社会关系,并最终实现法对社会的调节。(3)行政执法属于具体行政行为范畴。具体行政行为的对象是特定的,其行为效力仅限于特定人、特定事。行政执法行为因受
    2023-08-15
    413人看过
  • 环境行政处罚行为包括哪些措施
    一、环境行政处罚行为罚包括哪些措施?行为罚是指环境行政主体限制和剥夺违法相对人某种行为能力或资格的处罚措施。它是我国现行的主要环境行政处罚形式,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责令重新安装或使用。环境行政主体可责令未经同意而擅自拆除或者闲置污染防治设施,排放污染物超过规定标准的环境行政相对人安装和使用污染防治设施。2、责令停止生产或使用。它是指环境行政主体对污染防治设施没有建成或者没有达到国家规定要求就投入生产或使用的建设项目,责令其停止生产或使用的一种行为罚的方式。3、责令停业或关闭。它是指作出限期治理决定的人民政府,对逾期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务的环境行政相对人,责令其不得继续生产或经营的一种环境行政处罚方式。责令停业或关闭是一种最为严重的环境行政处罚方式,它意味着被处罚的环境行政相对人的从业资格的不复存在,不能再从事原先的生产经营项目。4、责令限期治理。根据《海洋环境保护法》第41条的规定,海洋环境
    2023-02-24
    208人看过
换一批
#行政受案范围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行政处罚行为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进行制裁的行为。具体包括对个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在依法认定事实和证据的基础上,适用相应的行政法律、法规、规章,进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 更多>

    #行政处罚行为
    相关咨询
    • 行政处罚对一些行为有哪些处罚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1-11
      1.行政处罚法的处罚形式包括七种: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2.人身自由罚:包括行政拘留和劳动教养、行为罚:主要形式有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执照等、财产罚:主要形式有罚款、没收财物(没收非法财物和违法所得)、声誉罚:主要形式有警告、责令具结悔过、通报批评等。
    • 哪些是行政处罚举例呢,都分为哪些?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8-06
      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六)行政拘留;(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如闯红灯被罚款200元;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因打架被治安警告等。
    • 行政处罚情节较严重决定行政处罚行为有哪些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3-11
      法律法规对行政处罚情节严重认定究竟是怎样的并没有明确的规定。 实践中,对于违法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都应在法定范围内从重给予行政处罚: 1.违法行为造成较严重后果的; 2.妨碍、逃避或者抗拒执法人员检查的; 3.胁迫、诱骗或者教唆他人实施违法行为的; 4.其他依法应当从重给予行政处罚的。
    • 行政处罚行为有哪些,法律有哪些规定
      四川在线咨询 2023-10-28
      1、警告。是国家对行政违法行为人的谴责和告诫,是国家对行为人违法行为所作的正式否定评价。 2、罚款。是行政机关对行政违法行为人强制收取一定数量金钱,剥夺一定财产权利的制裁方法。适用于对多种行政违法行为的制裁。 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是行政机关将行政违法行为人占有的,通过违法途径和方法取得的财产收归国有的制裁方法; 没收非法财物,是行政机关将行政违法行为人非法占有的财产和物品
    • 行政不作为行为的处罚依据有哪些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04-13
      我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对行政不作为案件的处理,确立了判决履行的方式,即被告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职责的,判决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故对于行政不作为案件的处理方式应有六类,即裁定驳回起诉、驳回诉讼请求、判决履行、确认违法、责令采取补救措施、责令赔偿。驳回诉讼请求。《行政诉讼法解释》第五十六条规定了起诉被告不作为理由不能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在司法实践中,应当准确把握以下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