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人能设立地役权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9 20:24:14 195 人看过

不能。地役权是不动产用益物权之一,而用益物权是由不动产所有人设立的,承租人不是不动产所有人,所以不能设立地役权。地役权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的权利。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

一、地役权登记的操作流程是什么?

1、申请人身份证明包括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如身份证、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等)。2、委托代办的,需提供委托书(公证委托或在不动产登记机构签订的委托书)。3、地役权设立后,办理首次登记前发生变更、转移的,还应提交相关材料。4、办理时限: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地役权首次、变更、转移登记5个工作日内办结;地役权注销登记1个工作日内办结。

二、不动产权属证明是什么意思

不动产权属证明指的是他项权证,由国家权威登记机构持有,用于证明不动产的抵押权、地役权、预告登记和异议登记等等事项。不动产权属证明在申请银行贷款的时候就常常需要用到,但是如果动产权利人的产权出现查封登记,权威机关则不予以颁发证书或者证明。

三、地役权释义指什么

地役权是指双方进行协商并订立合同,约定在一方不动产之上订立有利于己方的,供己方不动产便利之用的一种物权。地役权是存在于他人不动产之上的物权,以他人不动产供自己的不动产便利之用的权利且具有从属性:

1、地役权不得与需役地分离而为让与;

2、地役权不得由需役地分离而为其他权利的标的;

3、地役权随需役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的消灭而消灭。

此外,地役权具有不可分性:

1、分生上的不可分性;

2、消灭上的不可分性;

3、享有与负担上的不可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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