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保全撤销权的有效要件是什么
1。客观因素。撤销权的行使首先要求债务人实施某种财产处分行为。处分财产的行为主要包括放弃应有的债权、无偿转让财产、设置财产抵押、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等。债务人以上述不正当或非法的方式转让财产时,导致债务人事实上破产,明显损害债权人合法权益的,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作为债权人撤销权的主体法律行为,可以是双边法律行为,也可以是单方面法律行为;它可以是自由的法律行为,也可以是有偿的法律行为;同时,作为债权撤销权客体的法律行为不限于上述债权行为,物权行为也可以撤销。可以成为债权人撤销权客体的行为不仅限于法律行为,还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
(1)如提示、承认意图通知、债权转让通知的概念、通知行为等被视为某一法律行为的不作为
(3)诉讼行为也是法律行为人,如诉讼中的和解和抵销。纯粹的诉讼行为,如承认债务人和撤回诉讼。尽管基于债务人和第三方合谋的诉讼的判决不得撤销,但可撤销的行为不得因取得执行名称而撤销。主观要件:债务人处分财产或者与第三人发生民事行为,具有恶意。一方面,债务人必须怀有恶意。债务人恶意是指债务人可能没有财务能力履行其行为,因此对损害债权的后果有一定的认识。后者认为,我们不仅要有一定的认识,还要有欺骗他人的主观意图,即欺骗债权人的意图。另一方面,要求第三方也具有恶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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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解除的要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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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的解除权与解除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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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保全撤销权的生效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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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保全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将来的判决难以执...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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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保全权的解除需要哪些条件上海在线咨询 2022-06-07合同保全包括债权人代位权制度和债权人撤销权制度,债务人依法履行债务的,没有影响债权人到期债权实现的,应当解除合同的保全。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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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保全的解除条件福建在线咨询 2022-06-05合同保全包括债权人代位权制度和债权人撤销权制度,债务人依法履行债务的,没有影响债权人到期债权实现的,应当解除合同的保全。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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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解除条件的赠与合同有效吗上海在线咨询 2022-05-12附义务的赠与合同解除条件是: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法律效力是: 1、受赠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2、受赠人仅在赠与财产的价值限度内有履行其义务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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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保全的解除条件有哪些河南在线咨询 2022-05-12合同保全包括债权人代位权制度和债权人撤销权制度,债务人依法履行债务的,没有影响债权人到期债权实现的,应当解除合同的保全。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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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解除条件的合同与约定解除权有何不同?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17《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九十五条规定: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