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强制执行的财产保全有哪些规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27 08:51:07 132 人看过

1、财产保全的申请一般在申请强制执行前提出,对财产保全的申请与强制执行的申请同时提出的,也应当视为在申请强制前提出,从性质上属于诉讼前的保全。

2、申请人应当有充分的理由认为被执行人有逃避执行的可能。这里所说的“理由”、“认为”不应是无端的猜测、怀疑和想象,而应当具有一定的现实客观的根据。如:有逃避执行的迹象、意思表示和以往的人格素质、信用程度等。

3、有权提出财产保全申请的,既可以行政机关,也可以是具体行政行为确定的权利人,权利人申请财产保全的,应当提供与被保全财产相应的财产担保。因为一旦具体行政行为不具有可执行性,因财产保全给被执行人造成的财产损失,应当由申请人负责赔偿。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没有规定行政机关申请财产保全应当提供财产担保,主要是考虑行政机关作为国家机关,除用于办公的行政经费外,没有用于财产担保的专项经费,无法提供财产担保。但是,法院依行政机关的申请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保全后,因具体行政行为违法而不具有可执行性等,给被执行人造成损失的,行政机关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权利义务相对等的原则,行政机关不应成为财产保全必须提供担保的例外。

4、人民法院应当对财产保全的申请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予以财产保全的裁定。

一、行政强制执行的特征包括:

1、行政强制执行以行政相对方不履行行政法上的义务为前提。只有行政相对方负有法定义务又拒不履行,行政机关为了保证行政管理活动正常进行,才能采取一定的强制手段强迫相对方履行义务。

行政法上的义务既有法律、法规、规章中规定的义务,也有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政决定中所规定的义务,还有人民法院的行政判决、裁定中确定的由行政相对方履行的义务。

2、行政强制执行由法律规定的行政机关或者人民法院实施。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行政强制执行的主体有两类:

一类是由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的授权对行政相对方直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另一类是由行政机关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由人民法院执行。

3、行政强制执行的对象范围广泛。既可以是物,也可以是行为,还可以是人。

4、实施行政强制执行,行政机关可以在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与当事人达成执行协议。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4月05日 00:4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行政强制相关文章
  • 强制执行保全的财产需要多久
    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但中止执行的期间应当扣除。有特殊情况可以延长执行期限的。一、立案以后多长时间可以执行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5日内提出。二、法院胜诉找不到人还钱应该怎么办法院胜诉找不到人还钱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只要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就可以。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但中止执行的期间应当扣除。只要是被执行人名下的合法财产,即便是见不到人也可以执行。三、没收个人财产执行时间1、没收财产执行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执结。2、但是执结,并不是一定将被执行
    2023-03-31
    479人看过
  • 行政强制法关于行政强制执行的相关规定
    第十二条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一)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二)划拨存款、汇款;(三)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四)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五)代履行;一、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一)代履行代履行,又叫代执行,是指义务人不履行法律、法规等规定的或者行政行为所确定的可代替作为义务,由行政强制执行机关或第三人代为履行,并向义务人征收必要费用的行政强制执行方法。代履行必须同时具备四个要件:1、存在相对人逾期不履行行政法上义务的事实,且此种不履行因故意或过失引起。2、该行政法上的义务是他人可以代为履行的作为义务。3、代履行的义务必须是代履行后能达到与相对人亲自履行义务同一目的的义务。4、由义务人承担必要的费用。(二)执行罚执行罚是一种间接强制执行的手段。它是指有关国家机关对拒不履行已经生效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当事人进行制裁,以迫使当事人自觉履行该具体行政行为所确定的义务的法律制度。(三
    2023-06-21
    391人看过
  • 保全了财产强制执行容易吗
    1.当财产强制容易执行。2.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3.财产保全的益处是显而易见的,一旦对方的某项财产被采取了保全措施,申请人就可以“高枕无忧”地进行诉讼,如果案子胜诉了,即使对方拒不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也有已被保全的财产可供执行。而且,因为财产保全限制了对方对财产的处分,极大影响着被申请人的生活、生产经营,故在权衡利弊后,很多情况下,为了满足双方的利益,大多数会和解,这样既节省了时间,也顺利解决了纠纷。一、诉讼财产保全的条件有哪些诉讼财产保全条件如下:1、需要对争议的财产采取诉讼中财产保全的案件必须是给付之诉。2、将来的生效判决因为主观或者客观的因素导致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3、诉讼中财产保全发生在民事案件受理后、法院尚未作出生效判决前。4
    2023-02-17
    455人看过
  • 行政诉讼的强制执行规定
    当事人若对人民法院对于行政诉讼作出的裁判结果申请强制执行的,可由行政机关或者第三人依法向第一审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的申请。如果当事人确有拒绝履行的行为的,法院应当予以受理,并对其采取强制执行的措施。一、连带责任强制执行期限最长为多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对申请执行的期限作了一般性的规定,即“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同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期限也存在以下特殊情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八十三条、第八十四条,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判决书、行政裁定书、行政赔偿判决书和行政赔偿调解书,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申请人是公民的,申请执行的期限为1年,申请人是行政机关、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为180日。根据《解释》
    2023-06-29
    243人看过
  • 财产保全强制执行什么意思
    一、财产保全强制执行什么意思财产保全执行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与案件相关的财物采取查封、扣押等强制性管理措施。当利害关系人在紧急情况下,即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其合法权益将会遭受无法弥补的损害的情况下,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二、财产保全申请强制执行需要多长时间应该在立案那一天后的六个月之内进行强制执行。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三、财产保全申请强制执行申请书怎么写强制执行申请书包括以下内容:1.申请人信息,包括姓名,年龄,住址,联系方式;2.被申请人信息,包括姓名,年龄,住址,联系方式;3.申请执行依据,如民事判决书;4.申请请求,如申请强制执行被
    2023-11-21
    371人看过
  • 如何申请财产保全强制执行?
    一、如何申请财产保全强制执行?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得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候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法院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
    2024-01-19
    339人看过
  • 行政强制法规定行政强制执行可达成执行的协议吗?
    《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实施行政强制执行,行政机关可以在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与当事人达成执行协议。执行协议可以约定分阶段履行;当事人采取补救措施的,可以减免加处的罚款或者滞纳金。”由此可见,实施行政强制执行,行政机关可以与当事人达成执行协议,但是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的权益。此外,执行协议应当履行,当事人不履行执行协议的,行政机关应当恢复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法规定终结行政强制执行的情形1、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受人的;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无财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受人的;3、执行标的灭失的;4、据以执行的行政决定被撤销的;5、行政机关认为需要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2023-08-17
    242人看过
  • 行政强制执行驳回后能上诉吗,行政强制执行有哪些
    一、行政强制执行驳回后能上诉吗就行政强制执行为不服,提起行政诉讼后,如果法院驳回起诉请求的,当事人不服驳回裁定,可以向法院提起上诉。《行政强制法》第八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享有陈述权、申辩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强制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人民法院在强制执行中有违法行为或者扩大强制执行范围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或者原告申请被告履行法定职责或者给付义务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第八十五条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的,人民
    2023-04-18
    432人看过
  • 财产保全的裁定执行情况有哪些?
    (一)保全执行是指在取得终局的、确定的法律文书以前,为防止由于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致使判决、裁定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证据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而采取的旨在维持标的物现状,确定和保护证据的强制措施。(二)保全执行包括财产保全、证据保全两方面内容,以财产保全为主。(三)保全执行应坚持强制措施与法制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主动争取案件当事人或者有关部门的配合、支持,注重社会效果,维护社会稳定。对涉及区直企业、油田三大中直企业和有偿还能力的公用事业(学校、教育、医疗卫生)等企事业单位,必须慎用保全措施,保全执行情况应当及时向主管院长汇报。(四)保全执行工作由立案庭或者审判业务庭组织实施。法官在执行公务时,必须两人以上,着装整齐,举止文明,并按规定向有关人员出示工作证和执行公务证。(五)保全执行必须依据保全裁定,按法定程序组织实施。在仲裁程序中申请财产保全的,未经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不予保全。
    2024-02-11
    405人看过
  • 行政执法机关行政强制执行的程序有哪些
    1.行政执法机关行政强制执行的程序。其包括行政强制执行的决定阶段、告诫阶段和行政强制执行的实施阶段。行政强制执行决定是行政执法机关依法作出的决定对义务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具体行政行为。它是实施行政强制执行的直接依据,也是行政强制执行程序的首要环节。作出行政强制执行决定必须符合事实条件和法律条件。事实条件,是指行政强制执行决定的作出必须以义务人逾期不履行其应当履行的义务为前提。法律条件,是指行政强制执行决定只能由法律、法规授予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主体作出。没有被授予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执法主体,只能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执行决定只能以书面形式作出。通常情况下,还应当在实施行政强制执行措施前一段时间内,将执行决定送达义务人。告诫是指当义务人逾期不履行其应当履行的义务时,行政执法机关向义务人发出告诫通知,要求和督促其自动履行义务的一种措施。行政强制执行告诫期满后,义务人拒不履行行政
    2023-06-13
    426人看过
  • 强制执行做了财产保全的可以执行下来吗
    一、强制执行做了财产保全的可以执行下来吗做了财产保全后,并不意味着强制执行一定能顺利执行下来。1.虽然财产保全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将来判决的顺利执行,但在实际操作中,仍存在多种因素可能导致执行受阻。2.例如,若财产保全过程中存在错误,或者保全的财产因不可抗力等原因灭失,那么即便已经采取了保全措施,判决书也可能因无法找到可执行财产而无法顺利执行。二、财产保全后是否能顺利执行财产保全后是否能顺利执行,取决于多个因素的综合作用。1.保全的财产必须真实存在且未被转移、隐匿,以确保在执行时有可供执行的财产。2.执行过程中需遵循法定程序,确保执行行为的合法性和正当性。3.被执行人的配合程度、执行法官的办案效率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程度等,也会影响财产保全后的执行效果。因此,虽然财产保全为执行提供了有力保障,但并不能保证执行过程一定顺利无阻。三、财产保全错误或灭失的后果财产保全错误或保全财产灭失将产生严重的
    2024-07-22
    109人看过
  • 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有哪些
    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有《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1、《行政处罚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同时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因此《行政处罚法》具有强制性。2、《行政强制法》规定,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因此,《行政强制法》具有强制性。行政法规的制定机关是什么行政法规的制定机关是什么?有权制定和颁布行政法规的国家机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根据《宪法》第八十九条规定,
    2023-08-02
    244人看过
  • 哪些财产不得强制执行
    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下列的财产不得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二)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当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必需的生活费用依照该标准确定;(三)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完成义务教育所必需的物品;(四)未公开的发明或者未发表的著作;(五)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用于身体缺陷所必需的辅助工具、医疗物品;(六)被执行人所得的勋章及其他荣誉表彰的物品;(七)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部门名义同外国、国际组织缔结的条约、协定和其他具有条约、协定性质的文件中规定免于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八)法律或者司法解释规定的其他不得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离婚财产强制执行措施的程序有哪些离婚财产强制执行措施主要有以下程序:一、申请;二、法院受理;三、申请复议;四、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
    2023-08-02
    268人看过
  • 没有规定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怎么执行
    法律没有规定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作出行政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执行由法律设定。法律没有规定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作出行政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行政强制的设定机关应当定期对其设定的行政强制进行评价,并对不适当的行政强制及时予以修改或者废止。行政强制的实施机关可以对已设定的行政强制的实施情况及存在的必要性适时进行评价,并将意见报告该行政强制的设定机关。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义务,行政机关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接到行政机关的强制执行的申请,一般进行书面审查。对不受理的应当在五日内书面通知行政机关,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行政决定不具备法定执行效力、行政决定没有法定依据、明显事实不清或者违反法定程序的以及执行可能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的,裁定不予执行。经审查,认为符合申请执行条件的,人民法院作出执行裁定,在三日内发布公告并送达当事
    2023-03-25
    349人看过
换一批
#行政法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更多>

    #行政强制
    相关咨询
    • 行政法规对执行强制执行的意义有哪些?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5-24
      行行政强制执行的规定是根据我国行政强制法律,当中明确规定的有12种的具体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 1、强制传唤。如《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34条的规定。 2、强制拘留。如《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35条的规定。财税。 3、强制履行。如《兵役法》第61条的规定。 4、遣送出境。如《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第27条的规定。 5、强制遣回原地。 6、强制隔离治疗。《传染病防治法》第24条规定。 7、强制许可。《专利
    • 行政强制的执行特征是哪些行政强制执行的内涵是哪些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8-04
      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主体依法自己或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决定的行政相对人采取强制方式,以迫使该相对人履行该义务,或者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之状态的行为或制度。
    • 哪些是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执行由法律设定吗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8-03
      我国对行政强制执行由法律设定的规定:1、行政强制执行的权力由国家法律设定。 2、行政强制执行措施由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作出。
    • 两年的财产强制执行有哪些被执行人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19
      问题中所谓的财产指的是什么强制执行,保证被执行人基本生活所需是前提。被执行的财物,要去掉日常生活用品,唯一居住用房,维持生活费用等必需品;且只能是被执行人的财物;对于共有财物无法描述的,无法执行;对于价值超过执行标的的,不能执行。所以其中的原因相当多,去法院问问吧。非具体承办人员不可能知道原因。
    • 行政强制执行与行政决定有哪些不同?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5-20
      1、前提不同。行政强制执行必须以相对人负有法定义务且又不履行该义务为前提;而行政强制措施则不一定要求相对人负有义务且不履行法定义务为条件,它可以根据行政管理的需要而决定实施。 2、目的不同。行政强制执行的目的是使行政义务得以实现,而行政强制措施的目的则是为了预防、制止和控制违法行为或某种危害社会状态的发生和蔓延,或为了保全或查实证据,确保案件顺利的查处等。 3、直接依据不同。行政强制执行的直接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