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中断的情形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2 21:12:58 55 人看过

一、执行中止的情形主要有哪些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二、中止执行后如何恢复执行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可以恢复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三、什么叫执行中止

执行中止:执行过程中,因为某种特殊情况的发生而使执行程序暂时停止,待这种情况消失后,再行恢复执行程序的,叫执行中止。比如《民事诉讼法》中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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