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监狱医疗纠纷的主观存在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04 18:53:23 345 人看过

监狱医疗纠纷的特点如下:

1、频发性,社会医疗机构医疗纠纷以每年10%~20%的速度递增。

2、复杂性,该纠纷涉及主体颇多,包括患者、家属、监狱、医疗机构以及医务人员等。

3、社会性,监狱医疗引起的社会讨论度很高。

一、重大医疗纠纷启动预案的条件是什么

启动预案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启动重大突发医疗纠纷事件应急预案。

1、出现患方在医院内寻衅滋事。

2、故意损坏或抢夺公私财物;侮辱、威胁、恐吓、殴打医务人员。

3、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

4、非法占据医院办公、诊疗场所。

5、在医院内外拉横幅、设灵堂、张贴大字报、堵塞交通。

6、抢夺尸体或拒不将尸体移放太平间或殡仪馆,经劝说无效的;抢夺患者或他人医疗文件及与医患纠纷相关的医疗证物(如药品、卫生材料和医疗器械等),经劝说无效的。

7、纠集5人以上扰乱医院正常医疗秩序的医患纠纷事件。

8、患者或其家属有自杀、自残倾向,或危害到其他患者(家属)人身安全。

二、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方式有哪些

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方法如下:

1、人民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是指双方当事人共同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由后者主持调解达成协议。

2、行政调解,行政调解是指卫生行政部门对于医疗纠纷的调解。

3、诉讼调解,诉讼调解也称司法调解,是指医疗纠纷进入诉讼程序后,由法院组织进行、医疗纠纷双方当事人自愿同意的调解。

三、医疗事故患者要怎么处理

医疗事故患者处理方式如下:

1、发生医疗纠纷时,患者应立即要求医院复制客观病历;

2、病人应立即要求医院封存主观病历;

3、医患双方应共同对现场实物进行封存和封存,封存的现场实物由医疗机构保管。

根据相关规定,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病历资料可以是复印件,由医疗机构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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