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法官会在再次起诉离婚时提出哪些问题?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3 22:24:10 460 人看过

第二次起诉离婚的,法官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询问。当事人第二次去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人民法院在审理时,会按照案件情况对当事人进行询问,主要是询问夫妻之间的感情是否已经完全破裂,会询问感情破裂的原因,当事人提供证据后,人民法院会就证据的真实性进行询问,确定夫妻之间的感情是否已经完全破裂。

起诉离婚法官会到单位了解情况吗

一般夫妻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这种案件属于普通的民事案件。法官不会主动到双方单位去调查的。也不会告知单位这种离婚的事情。只有说存在的,如果需要调查一方工资收入。以便判决子女抚养费。这种情况可能对方律师只有法院调查令到你的单位来,人事部门调查你的工作收入情况。除此以外和单位就没有什么关系了。已婚属于家庭内部事务,不属于工作上的事务。所以尽管放心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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