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是否要求签订书面合同,赠与合同的性质是怎样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19 06:53:42 448 人看过

一、赠与是否要求签订书面合同

法律上没有明文规定赠与合同必须为书面形式,所以一般情况下并不要求赠与合同必须是书面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定义】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任意撤销权及其限制】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第六百五十九条【赠与财产办理有关法律手续】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第六百六十条【受赠人的交付请求权以及赠与人的赔偿责任】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依据前款规定应当交付的赠与财产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赠与合同的性质是怎样的

赠与合同一般具有以下性质:

①双方行为。

赠与合同须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如果赠与人有赠与的表示,但受赠人并没有接受的意思,则合同仍不能成立,故与馈赠这种单方行为不同。

②是吸收了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的合理因素。

诺成行为。

多数国家承袭罗马法的传统,规定赠与合同在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告成立,不必等待交付赠与物,即为诺成行为。

③无偿行为。

除合同中双方约定附条件的义务外,原则上受赠人并不因赠与合同而承担义务,故为单务合同。

在我国法律中规定了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法律上没有明文规定赠与合同必须为书面形式,具体的规定如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一章 赠与合同  第六百六十条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n  依据前款规定应当交付的赠与财产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1日 14:1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赠与合同与赠与行为的法律性质比较
    赠与合同与赠与行为的主要区别是赠与合同需要签订相关的合同,赠与行为可以不签订合同。赠与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它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这种行为一般要通过签订赠与合同或口头约定等形式来完成。赠与和遗嘱有什么区别1、遗嘱是立遗嘱人在生前就其身故后留下的遗产作出的财务预安排。遗嘱应当在立遗嘱人死亡后生效。2、赠与合同是赠与人为了确定赠与行为和实现赠与目的而签订的协议。赠与合同的生效一般是以交付为条件,但法律对不动产的赠与、公证赠与作出了明确规定,应依法办理。3、《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第三款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2023-07-11
    70人看过
  • 赠与人的任意撤回权与赠与合同的性质
    在一般情况下,合同依法成立以后,债务人即负有给付义务,相应的,债权人享有给付请求权。除非有法定解除事由存在,债务人不得违反其所负有的给付义务,取消业已存续的合同关系。若如此,则债权的请求力、强制实现力必将大打折扣。但对赠与合同而言,由于其具有无偿性,赠与人无对价而支付利益,受赠人不负担任何对待给付义务即可获得利益,双方地位严重违反均衡正义,因此,法律应尽可能采取各种措施优遇赠与人,维护其利益从而使赠与人与受赠人之利益趋于平衡,立法赋予赠与人任意撤销权就是这些优遇赠与人的措施中的一种。由于立法赋予赠与人以任意撤回权,这就使得赠与人可以在赠与物的权利移转前撤回业已成立的赠与合同,从而不受业已生效的赠与合同拘束,也就是说,任意撤回权之意旨实际上是通过缓和赠与合同的约束力来实践优遇赠与人的目的,最终获致公平正义。因此,诚如我国台湾地区学者林秀雄所言,已生效力之赠与契约,未交付赠与物前,赠与人得撤销
    2023-06-19
    414人看过
  • 赠与合同一定要赠与人自己写吗赠与合同的赠与与撤销情况是怎样的
    赠与合同不一定要赠与人自己写,法律上没有明文规定赠与合同必须为赠与人自己写书面形式,所以一般情况下并不要求赠与合同必须是书面形式。但是特殊情况下,譬如赠与房屋的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一、赠与合同怎样有撤销权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因此,一般情况下,赠与合同的撤销权应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二、赠与合同需要受赠人签字吗?赠与合同一般情况下需要受赠人签字。因为赠与合同需要赠与人和受赠人双方达成合意,签字或者盖章后,该赠与合同才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法律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
    2023-03-16
    473人看过
  •  赠与合同的定义及性质
    赠与合同被称为单务合同的原因在于,在附义务的赠与中,赠与人负有将其财产给付受赠人的义务,受赠人则需按照合同约定承担某种义务。然而,受赠人所承担的义务与赠与人所负的义务并不相互对应,因此赠与合同属于单务合同。合同其中一方只享有权利而不履行义务,另一方只履行义务而不享有权利。赠与合同被称为单务合同的原因在于,在附义务的赠与中,赠与人负有将其财产给付受赠人的义务,受赠人则需按照合同约定承担某种义务。然而,受赠人所承担的义务与赠与人所负的义务并不相互对应,因此赠与合同属于单务合同。合同其中一方只享有权利而不履行义务,另一方只履行义务而不享有权利。 受 赠 人 的 义 务 与 赠 与 人 的 权 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应当按照赠与人的意愿,善意取得赠与财产。赠与人的权利可以随时行使;受赠人的权利,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因此,受赠人应当依法行使受赠
    2023-09-03
    173人看过
  • 签订赠与合同要注意的事项,赠与合同必须公证吗
    一、签订赠与合同要注意的事项赠与合同是一种双方、无偿的行为,在实践中签订赠与合同应注意如下事项:1.赠与合同的内容要具体明确。2.从赠与人的角度考虑,若赠与行为在交付财产或转移权利之前有可能撤销,建议不对赠与合同进行公证,因为一旦公证将很难撤销。3.如果赠与人在赠与财产时对受赠人有一定的要求,则可作为一个赠与的条件。如果受赠人无法满足赠与人提出的条件,或者受赠人的行为让赠与人不满意,则赠与人可以名正言顺的拒绝履行赠与义务。4.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约定办理有关手续的内容。5.赠与人应在赠与合同中说明赠与财产存在的瑕疵,否则由此给受赠人造成损失的将承担责任。二、双方签订的赠与合同必须公证吗双方签订的赠与合同不是必须公证的,双方可以选择公证,也可以选择不公证的,是否公证是不影响其赠与合同的法律效力的。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
    2023-05-03
    349人看过
  • 房产赠与是否需要签订买卖合同
    一、房产赠与是否需要签订买卖合同1、房产赠与需要签订赠与合同、不需要签订买卖合同。房屋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赠与也属于两个人之间相对的民事法律行为,一方赠与,另一方要接受赠与才会发生法律效力。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第六百五十九条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二、房屋买卖与赠与的区别1.赠与,通常受赠与的一方是不需要支付对价的,也就是不用支付金钱作为交换。2.而买卖,通常就是我们所说的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双方是需要支付对价的,这是二者最主要的区别。
    2023-06-12
    165人看过
  • 赠与合同是否为要物合同,如何理解赠与合同
    赠与合同是否为要物合同,如何理解赠与合同一、赠与为一种要物合同吗赠与不仅仅是要物合同还包括诺成合同,因此说赠与为一种要物合同是片面的,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赠与的行为依据法律的规定要分别对待,要看法律的构成要件是什么,才能确定赠与是哪一种合同,赠与作为一种法律关系必须要依法进行。如何理解赠与合同我国民法典关于赠与合同的规定:1,未经公正的赠与合同为实践合同,即除了有赠与人的赠与意思表示成立,还需实际的所有权转移才能够使赠与合同生效。其中不动产为登记,动产为交付占有。2,经公证机关公正有效的赠与合同为诺成合同,即双方当事人关于赠与的合同经公证后不需转移所有权就可以成立生效了。3,关于附条件的赠与合同一般在条件成就之时才生效。4,社会捐助,公益捐助与经公证的赠与合同相似,此类赠与也叫特种赠与,同样是诺成合同二、赠与合同与要物合同的历史关系大陆法国家的普遍规定,它源于罗马法的约因理论与要物合同规则
    2023-06-12
    409人看过
  • 赠予儿女的房产能收回吗,赠与合同的性质是怎样的
    一、赠予儿女的房产能收回吗要收回已经赠与的房子,要确认赠与的房子是否已经做了登记,如果已经登记为新的产权人,则以前的赠与关系已经注销,赠与的房屋不能收回。《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五条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二、赠与合同的性质是怎样的赠与合同一般具有以下性质:①双方行为。赠与合同须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如果赠与人有赠与的表示,但受赠人并没有接受的意思,则合同仍不能成立,故与馈赠这种单方行为不同。②是吸收了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的合理因素。诺成行为。多数国家承袭罗马法的传统,规定赠与合同在当事人双方意思
    2024-02-06
    418人看过
  • 关于赠与书面合同与赠与效力问题
    赠与合同为单务合同,仅赠与人一方负担合同义务。因此赠与合同的效力主要是指赠与合同对赠与人的效力。赠与人的义务主要有如下几项:1、移转赠与标的物的权利;2、瑕疵担保义务。一、任意撤销权的主体是指什么任意撤销权的主体如下:任意撤销权的主体是赠与合同中的赠与人,赠与合同中的受赠人不享有任意撤销赠与合同的权利,也是为了维护赠与合同中赠与人的合法权益。赠与人行使任意撤销权的一定条件,主要是时间条件和范围条件:1、时间条件。赠与标的物未交付或转让登记;2、范围条件。不得为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福利、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经公证的赠与合同。二、赠与合同能否随时任意撤销一般赠与合同可以随时随意撤销。赠与人享有任意撤销权,即赠与人可以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前撤销赠与。但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福利、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经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得随意撤销。赠与财产权利转移的,受赠人有下列情形的,也可以撤销:1、
    2023-06-25
    53人看过
  • 赠与属于什么性质的合同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作出意思表示,合同成立后,即可予以实施的合同;而遗赠则是由遗赠人生前作出,在其死后方可实施的一种意思表示;赠与合同一般具有以下性质:1、双方行为。赠与合同须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如果赠与人有赠与的表示,但受赠人并没有接受的意思,则合同仍不能成立,故与馈赠这种单方行为不同。2、是吸收了诺-诚合同与实践合同的合理因素。诺-成行为。多数国家承袭罗马法的传统,规定赠与合同在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告成立,不必等待交付赠与物,即为诺-成行为。3、无偿行为。除合同中双方约定附条件的义务外,原则上受赠人并不因赠与合同而承担义务,故为单务合同。一、赠与人的义务第一,移转赠与标的物的义务。赠与合同以使赠与财产的权利归于受赠人为直接目的,赠与人的主要义务是依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方式、标准将标的物转移给受赠人。赠与的财产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赠与合同系无偿合同,
    2023-03-25
    111人看过
  • 赠与合同需不需要书面
    一、赠与合同需不需要书面法律上没有明文规定赠与合同必须为书面形式,所以一般情况下并不要求赠与合同必须是书面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定义】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任意撤销权及其限制】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第六百五十九条【赠与财产办理有关法律手续】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二、民法典对无偿赠与的规定是怎样的赠与行为一般要通过法律程序来完成,即签订赠与合同。《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
    2023-06-15
    487人看过
  • 赠与合同是怎样的类型的合同
    一、赠与合同是怎样的类型的合同赠与合同的类型:1、赠与合同为单务、无偿合同。赠与合同是典型的单务、无偿合同。在赠与合同中,仅赠与人一方负有将其财产交付给受赠人的义务,而受赠人则不负有任何义务。2、赠与合同为诺成合同。3、赠与合同原则上为不要式合同,但在当事人有特约以及不动产赠与中,赠与合同为要式合同。《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二、公证的赠与合同撤销有什么要求经公证的赠与合同不能随便撤销。根据法律规定,赠与合同一旦公证一方便不能随意撤销。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是指赠与合同生效或者履行后,在具备法定事由时由有撤销权的人撤销赠与,使赠与失效。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的;(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的。《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有下列
    2024-02-04
    68人看过
  • 赠与合同的订立是哪些
    法律综合知识
    一、赠与合同的订立是哪些赠与合同的订立方式如下:1.口头形式,指赠与人与受赠人以直接对话的方式订立合同;2.书面形式,指赠与人以书面文字表达赠与内容的方式订立的合同形式;3.公证形式,指由国家公证机关对合同内容加以审查公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二、口头附义务的赠与合同能不能生效口头附义务的赠与合同能生效,《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
    2023-03-18
    276人看过
  • 房屋赠与合同格式是怎样的?房屋赠与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房屋赠与合同范本本协议由以下双方当事人在_________签订:甲方:_________住所: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乙方:_________住所: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为明确双方本次赠与房屋行为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第一条甲方决定将位于_________区_________街_________楼_________层_________号的房屋一套,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无偿赠与给乙方;乙方同意接受此赠与。第二条甲方保证其对上述房屋拥有所有权。第三条甲方保证本次赠与并无任何恶意,而且已将其所知的一切包括瑕疵在内的注意事项告知乙方(但甲方不保证本次赠与物完全无瑕疵),否则,愿意对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第四条应甲方的要求,乙方保证将房屋不用于违法(或双方约定的其他事
    2024-01-10
    299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赠与是否一定要签订无偿赠与合同?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0-22
      赠与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口头形式。在我国,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合同双方不存在对待给付关系)、无偿合同、也是诺成合同。
    • 赠与合同及赠与合同的管辖权的性质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6-13
      赠与合同一般具有以下性质: ①双方行为。赠与合同须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如果赠与人有赠与的表示,但受赠人并没有接受的意思,则合同仍不能成立,故与馈赠这种单方行为不同。 ②是吸收了诺诚合同与实践合同的合理因素。诺成行为。多数国家承袭罗马法的传统,规定赠与合同在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告成立,不必等待交付赠与物,即为诺成行为。 ③无偿行为。除合同中双方约定附条件的义务外,原则上受赠人并不因
    • 赠与合同中赠与方可否要求解除赠与合同?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5-14
      是的,赠与合同的赠与人是由任意撤销权的,但是如果赠与的财产已经交付或者变更登记,赠与合同已经履行完毕,就不再有任意撤销权。另外对经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和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中,赠与人不享有任意撤销权。
    • 也就是说赠与合同的性质。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06
      诺成合同和单务合同,是双方法律行为。
    • 赠与合同的性质是什么?赠与合同撤销的情况有哪些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1-27
      在现实生活中,有些老人没有孩子或者孩子不赡养自己,而真正赡养自己的人却不是自己的继承人,此时很多老人为了感谢赡养者,就会签订赠与合同,等到自己百年后把自己的遗产赠与赡养人。那么,赠与合同的性质是什么?赠与合同撤销的情况有哪些?赠与合同订立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北京市道成律师事务所律师解析。赠与合同的性质是什么?1.双方行为。赠与合同须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如果赠与人有赠与的表示,但受赠人并没